资源简介 (共18张PPT)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政治与法治》2024/09/10巍峨高山,携手共攀体系构建第五课教材分析备考课程要求正确区分人大职权、人大代表权利,明确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理解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其原因,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制度为常考点;侧重考査考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从设问方式上看,主要为体现类、措施类试题。复习时可以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为背景,如“两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等,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点一 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间接行使国家权力国体: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人大代表选 举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 成行政机关产 生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一切重大事务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直接管理基层(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区分“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基层群众自治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考点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 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 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构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常设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委员长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各专门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①是常设机关不是工作机构;②县级以下人大不设常委会。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拓展延伸】:人大职权 判断要点立法权 制定、修改、废除、解释法律决定权 决定大政、方针、规划,如十四五规划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注意】1.不要用材料中“决定”这个词来判断。要看“决定的内容”,如果通过法律(草案)属于立法权,如果通过政策规划属于决定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属于任免权;2.听取审议上年度工作报告是监督权;通过批准本年度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属决定权;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权力机关②权力机关≠立法机关③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包含前者。我国的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立法机关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既是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而地方人大只是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其中全国人大可以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即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多个,但立法机关只有一个。考点三 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产生 由民主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县以及以下直选;县以上间选)性质 全国人大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职权 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义务 ①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提醒】政协委员是协商推荐产生【提醒】是组成人员,不是工作人员注意:1.人大代表提出的是议案,称为提案权;政协委员提出的是提案,但不叫提案权。2.质询权属于监督权的一种,是人大代表的专有职权,其他主体叫监督权,而不叫“质询权”3.人大代表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或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职权人大职权审议权质询权表决权提案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易混辨析人大、人大代表、公民的政治权利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考点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1.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2.基本功能:(1)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2)党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也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表现)【拓展延伸】:民主集中制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2.主要表现 民主 集中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选举:民选产生人大代表 决策:少数服从多数,民主决定 监督:受人民监督,不称职的代表,依法罢免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其他国家机关(行政/司法/监察委)贯彻执行人大的决定(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地方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必须服从中央3.地位:民主集中制不仅是人大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所有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还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二)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因素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与党的 领导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优势 ①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②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③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④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制度 安排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即时演练某区人大建立人大代表督事制度,邀请媒体到场,组织人大代表、职能部门与群众面对面解决落实利民实事。为提高人大代表督事质量和积极性,区人大对其实行了自我述评、民主测评和中心组考评的“三维联评”机制。这说明该区人大( )①推进工作制度创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②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助力利民实事的解决③支持人大代表履职,提高了代表决策能力④将督事与联评结合,与职能部门相互监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A(2017年.全国1)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16年10月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或在誓词中增加其他内容,蓄意宣扬“港独”主张。个别候任议员的闹剧引发其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1)原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2)意义: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2024,广东,T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并要求各地在2024年内完成省级备案审查制度规范的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完善了电子备案、在线审查等功能,并推动建设了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违反宪法法律规定、原则、精神的规范性文件,累计超过2.5万件;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2万余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成为开展相关审查工作的主要启动因素。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如何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8分)(2024,广东,T17)【参考答案】① 坚持党的领导和依宪治国,行使监督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2分)(评分说明)党的领导或依宪治国(或依法治国、宪法至上)(1分);监督权或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1分)。②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为其提供法治保障。(2分)(评分说明)完善和坚强制度建设(2分);若考生答:加强或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增强规范性、提供法治保障,给1分。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2分)(评分说明)推进信息化建设(2分);若考生答:数字化、智能化、电子化、信息平台、现代科技、数据库、提高效能,给1分。④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吸纳民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2分)(评分说明)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2分);若考生答:吸纳民意、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人民立场、协商民主、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给1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