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教学设计课程基本信息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 学期 春季课题 公民基本权利教科书 书 名:道德与法治教材 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教学目标1.核心素养目标:法治教育——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知道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 3.能力目标:感受享有公民权利在个人成长及参与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4.知识目标:体味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教学难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教学过程一、引入新课 在学习本节新课之前,让我们来回顾前面我们学习到的我国宪法的构成。其中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可见,本节课内容的重要性。 讲授新课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提问:通过自主学习,大家知道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吗? 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以及监督权。 活动一:小岩的爸爸参加了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小岩好奇地问爸爸投了谁的票。爸爸认真地说:“参加选举是我们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我赞成的候选人都是能够为我们着想、替我们说话、真心为我们服务的人。”小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等我有了选民资格,也会认真投下我的一票!”材料中小岩爸爸行使的是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从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我们可以看出行使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问:你如何理解小岩说的“等我有了选民资格,也会认真投下我的一票!”这句话呢? 小天同学回答。 教师小结:看到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有条件: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且年满十八周岁,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问:大家看看下面这些人群,是否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来中国旅行的外国人,不享有。小学生,不享有。正在自由摘自家葡萄的新疆老爷爷,没错,这位老爷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问:关于小岩的这句话,还有同学有补充吗? 教师小结:小张同学说得非常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我国公民来说非常重要,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问:下图中的人们都在行使着什么权利? 答:游行自由、言论自由、示威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这些权利统称为政治自由。 教师小结:正因为我国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我们才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活动二:罗先生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罗先生通过媒体实名举报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违法犯罪问题。经调查,刘某及其家属确有违法犯罪行为。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问: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答:监督权。 教师小结:材料中有一句话:经调查,刘某及其家属确有违法犯罪行为。这说明我们在行使监督权中要注意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样一来,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二)人身自由 活动三:严某通过网络举报当地某工厂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次日一大早,厂长指使两名员工强行进入严某家中,将还在睡梦中的严某弄醒并带到工厂办公室“教育”了一整天。 问:该厂长及员工的行为是否违法?你认为严某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答:强行进入严某家中:侵犯了严某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将还在睡梦中的严某弄醒并带到工厂办公室:侵犯了严某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 “教育”了一整天:侵犯了严某的人格尊严权 问:私自将欠债不还的人关押起来,这是侵犯了公民的哪项人身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给他人取侮辱性外号,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等。让我们一起来区分一下吧! 超市保安怀疑小红偷了东西,要求检查小红的背包。背包里装的是小红的隐私,因此侵犯的是小红的隐私权。 小李迟到了,却在登记本上写了小张的名字。盗用他人姓名,侵犯的是姓名权。 摄影店未经郝琳同意,把郝琳的照片贴在橱窗里做展示宣传。照片属于是肖像权。 学校因小明同学要转学,宣布撤销他获得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荣誉称号属于是荣誉权。 一些同学肆意散播关于某同学的谣言,让其名声受损。名声受损,侵犯的是名誉权。 另外,人身自由的权利还有: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问:同学们,学习到了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那么它有何重要性呢? 教师小结:公民想要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其人身自由必须得到保障。所以说,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四:学习到了以上公民基本权利,同学们也累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观看一段视频吧! 通过视频,我们看到老人生前将拾荒收入捐给贫困学子,是在行使什么权利?财产权。 拾荒老人真实身份是教师,从事教师职业, 说明老人享有什么权利?劳动权 老人每月有5000元的养老金,说明老人享有什么权利?物质帮助权 老人捐资助学,是维护了寒门学子的什么权利?受教育权 杭州图书馆向拾荒老人开放,是尊重老人的什么权利?文化权利 教师讲解: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吧!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小明买了一盒限量版彩色铅笔,小明享有的是占有权。这盒彩色铅笔本身其性能就是用来画画写字,当小明使用这盒铅笔画画时,他享有的是使用权。而这盒限量版彩色铅笔,很多人都买不着,网络平台有租彩色铅笔的功能,小明就将自己的彩色铅笔挂在该平台上,租给了他人,获得了租金,这是小明享有了收益权。小明最后将这盒铅笔送给了堂弟,这是他享有了处分权。 我们的财产哪里来的呢?一切有来定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就是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但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就没有劳动报酬,那如何生存呢?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宪法又是如何保障教育实现的呢?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同学们,你们现在就是在享受国家的义务教育制度,享有着受教育的权利。 除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我们还有许多文化的需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这就是公民的文化权利。 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总结新课 公民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和其他权利。其中,政治权利和自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此外,还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四)板书设计 课后作业 请同学们结合本课所学知识,联系实际,写写这一周你观察到的身边的基本权利。要求:写清楚具体主人公与事情,并标明该主人公所享有的公民基本权利。备注:教学设计应至少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等三个部分,如有其它内容,可自行补充增加。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