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4张PPT)女儿能继承遗产吗?如何对待被继承的债务呢?课前导入独生子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娶进门的儿媳是家人”儿媳能继承婆婆的遗产吗?《民法典》来给你解惑!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5.2 薪火相传有继承自主学习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继承关系)★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P47第一段)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P47末段)★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含义、种类?遗嘱怎样才有效?遗嘱有什么意义?目题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与继承制度 P46-1(1)继承的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继承制度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2.★★继承关系的几组法律名词: P46-1被继承人 死者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一、法定继承有顺序案例:张三是独生子,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死亡,现在张三的父亲死亡,张三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分?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P46-2①遗产认定: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继承权认定: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P46相关链接你妈是小三!思考: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怎么办?可不可以免除?一、法定继承有顺序【案例分析】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荻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是不是小潘必须得还呢?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4.★★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P46-3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遗产,还需要承担……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自愿偿还的除外。5、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1)★★★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P46-4①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思考: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吗?一、法定继承有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恢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至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丧失受遗赠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2)★★★继承权的丧失:P46相关链接2一、法定继承有顺序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夫)不算。包括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补充)前提: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特点: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6、★★★法定继承范围与顺序继承规则是怎样的呢?《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不继承;没有第一……,由第二……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 【代位继承】:(补充)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死亡的,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③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一、法定继承有顺序继承顺序规则:P47蓝底小字父母去世后,房子就是小丽的吗?案例: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案例回顾小丽父亲1/2小丽母亲 1/2小丽母亲1/6、小丽 1/6、小丽奶奶 1/6小丽 1/4、 小丽外祖母 1/4小丽:1/6+1/4+1/12=6/12 150万小丽奶奶:1/6 50万小丽外祖母:1/4+1/12 100万300万父母共有财产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小丽1/12、 小丽外祖母1/127、★★ 遗产继承份额分配原则 P47相关链接一、法定继承有顺序思考:分遗产时,怎么分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份额,应当均等。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8、★★ 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 (P47末段)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甲和乙离婚时,将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了乙,一年后乙因车祸死亡,由于乙没孩子也没再婚,房产该由________继承。A.前夫甲B.乙父母和其兄弟姐妹C.乙男朋友D.甲父母及兄弟姐妹B习题演练2.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后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寂寞,私下收养孤儿小光,视同己出,未到民政部登记。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B解析:因为甲与丙结婚时,甲的儿子小明已成年,与丙没有抚养关系。甲与丙收养小光没有办理登记,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因此并非法律上的养子。习题演练案例分析:2015年7月,离婚后独居的周大爷在江津区自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6年9月,周大爷与李阿姨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这里,并靠卖酸辣粉等小吃积攒了60万元的存款。2018年12月,周大爷因病去世。得知此事,周大爷的前妻刘阿姨、女儿、儿子都找上门来要求获得遗产。(1)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2)如何分配周大爷的遗产?(1)①本案中,周大爷未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②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故周大爷的妻子李阿姨、女儿和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前妻刘阿姨没有继承权)(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周大爷没立遗嘱,无特殊规定,应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范围和 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原因 意义 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整合】全面理解法定继承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探究与分享】思考:黄丙能够分得遗产么?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黄丙是受遗赠人,属于遗赠。黄乙分得房屋,黄丙分得存款。目题二遗嘱继承重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意】遗嘱的有效要件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2、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1)含义 P48一段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2)形式:P48末段(六种遗嘱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见证人)。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注意: P48-2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二、遗嘱继承重意愿思考:遗嘱可不可变更?如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P48一段(3)遗赠扶养协议(非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P48相关链接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2)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二、遗嘱继承重意愿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3、立遗嘱的意义 P49一段【区分】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注意事项】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内)遗赠(法定继承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知识拓展】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不同的 相同点 相同点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都通过遗嘱形式。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谢某生有两子一女,房间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间,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智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的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有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探究与分享:P48页】思考: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提示: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北边一间房也归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有小儿子继承。【易混易错观点辨析】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 )按照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通过立遗嘱处理个人遗产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遗产继承。( )遗嘱/遗赠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先立的遗嘱为准( )遗赠是有偿法律行为。( )×××××√薪火相传有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制度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遗产认定与债务清偿责任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遗赠遗嘱遗嘱继承课堂小结处理继承问题的原则1.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A2.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②前妻周某③女儿小钱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