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预防犯罪 课件(共29张PPT+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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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预防犯罪 课件(共29张PPT+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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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做守法的公民
预防犯罪
学习目标
1.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含义和刑罚的种类。
2.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3.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分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
4.预防犯罪;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掌握加强自我防范的要求。
1.李一在高速路上开车,不小心超了速,则超速行驶的行为是犯罪( )
2.李二在高速路上开车,不小心撞死了李一,因害怕李二驾车逃走,则李二肇事逃逸的行为是犯罪 ( )
3.李三忙着上班,在红灯亮时依旧前行,闯红灯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 ( )
4.李四认为犯罪就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就是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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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小测试
01
了解罪与罚
小法官,请你辨别罪与非罪P53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_________。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_________。
试分析对比上述行为,同样是殴打他人,定性是否相同?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1.刑法的作用、内容
作用: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P52
内容: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新闻链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2022年6月10日凌晨,多名男子在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女子。
案发后,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广泛调查取证研判,随后展开抓捕。6月11日,9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抓获归案。9月2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公开宣判。
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随后将王某某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3名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极强,直到调出监控视频,其中的主犯才被指认。找到尸体后发现,受害者已经面目全非。
2024年4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链接:邯郸少年杀人事件
思考:试从违反的法律、危害程度、行为后果等方面对这三名少年的行为和唐山烧烤店打人者的行为进行分析。
犯罪三大特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刑法),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严重社
会危害性
刑事
违法性
应受刑
罚处罚性
2022年6月10日凌晨,多名男子在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女子。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残忍杀害。
2.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
含义: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P53
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11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陈继志等6名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刑罚又称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附加刑
主刑
附加刑
拘役
管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主刑
3.刑罚的含义、分类
知识拓展:刑罚的内容 – 主刑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只能独立使用,不能并用)
主刑
知识拓展:刑罚的内容 – 附加刑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不得接受采访或参加演讲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与主刑同时使用、独立使用)
附加刑
02
加强自我防范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思考:1.陈某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2.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启示?
探究与分享
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启示?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经常偷窃财物
抢劫
交损友
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监狱
犯罪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4.预防犯罪的重要性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P55
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严重不良行为: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毒,注射毒品;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多次,屡教不改,亲自传播
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钱财、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及读物等,进入营业歌舞厅等场所。
相关链接
5、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课堂拓展:区分几组概念
“罚金”与“罚款”相同吗?
“拘役”与“拘留”相同吗?
“刑罚”与“刑法”相同吗?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刑 罚------刑事违法(严重违法/犯罪)
刑法------法律名称
刑罚------是对违法刑法的处罚
刑法
规定
犯罪
结果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思考: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下调,具有什么意义?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1.刑法的作用、内容
2.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
3.刑罚的含义、分类
4.预防犯罪的原因
5.预防犯罪的要求

预防犯罪
了解罪与罚
加强自我防范

课堂小结
拓展空间
小组以多种形式展示搜集到的不良行为的相关案例。
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针对不良行为制定整改措施。
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合理化建议。
1、孙某潜入某商场盗窃被抓,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孙某的行为( )
①触犯了刑法
②受到了刑罚处罚
③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①③④ D. ②③④
随堂检测
2.“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说明了
①一般违法行为必然会发展成犯罪
②青少年应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③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④青少年年龄小,不会犯罪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 ②④
3.14岁的吴某在学校多次出手打人,老师和家长屡次劝说无效。一次,在与同学发生冲突时,情急之下失手将同学致死。最终,被法院判刑的他追悔莫及。此案例给我们的警示是
①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②提高法律意识,加强道德修养
③杜绝不良行为,遵纪守法
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A. ①②③ B. ①③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4、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干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富玉这一违法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 )
A.行政违法性 B.应受刑罚处罚性
C.民事违法性 D.严重社会危害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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