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标题 2024-2025学年统编版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 《预防犯罪》教学设计核心 素养 目标 道德修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法治观念:增强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底线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能够判断刑法和犯罪,能够明辨是非,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健全人格:热爱生活,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结交损友,崇德向善,远离违法犯罪。 责任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 重点 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强自我防范。教学 难点 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教学过程导入 小明平时零花钱不多,但他对这款游戏非常着迷,一直想要得到那些炫酷的装备。看着那些充值卡,他心中涌起了一股冲动。他知道,如果直接进去买,他的零花钱根本不够。于是,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偷。 小明环顾四周,确认没有人注意他后,悄悄溜进便利店,趁店员不注意,迅速将几张充值卡塞进口袋,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思考:小明的行为算不算犯罪? 提示:小明的行为构成犯罪 ,具体来说,是盗窃罪。尽管他只是一时冲动,且涉及的金额可能不大,但他的行为已经满足了盗窃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授新课 《今日说法》七个女孩的忏悔案件: 该案件涉及一个名为“伐木累”的微信群,群内成员均为不到20岁的女孩。她们在群内发布暴力欺凌视频,内容显示这些素昧平生的女孩大打出手,情绪失控且充满怨恨 。 案件过程显示,这些女孩多来自单亲家庭或遭遇家庭冷漠、变故,缺乏父母的关心与陪伴。为了宣泄内心的不满与不幸,她们选择了通过欺负他人来发泄情绪。 思考:为什么她们的行为属于犯罪? 学生: 教师: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三个特征: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 1 )严重社会危害性 (最本质特征) ( 2 )刑事违法性 (法律标志) ( 3 )应受刑罚处罚性 (法律后果) 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相关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思考:什么是刑罚? 学生: 教师:刑罚的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刑罚的种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交流讨论:有人说:未成年人年龄还小,实施了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思考:你认为他说的对吗?说说你的看法? 学生: 教师:不正确;犯罪与年龄无关;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我们要加强自我防范。 案例: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思考: 1、陈某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2、陈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3、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 教师:1、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经常偷窃财物——抢劫——监狱 陈某走向犯罪道路经历了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再到一般违法行为最终走向犯罪。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不良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2、陈某走向犯罪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他自己道德水平低;自制力差;不能明辨是非;不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法治观念淡薄等等。 3、青少年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此处可用杜绝,特别注意) ③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案例分析:某县某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小周、小段今年为14岁,沉迷网络游戏,经常翻墙逃课到学校外面的黑网吧上网。时间久了,父母给的零花钱都用光了,没钱继续上网,二人便商量着找人“借”点钱花花,后二人找到平时比较胆小同学小黄向其索要钱财,小黄不给便用刀威胁小黄,殴打小黄,最后用刀刺伤小黄,抢走小黄随身携带的500元现金。小黄的伤构成重伤二级。 思考:案例中小周小段是否该应该承担责任? 提示:在这个案例中,小周和小段作为14岁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实施了抢劫行为,并对同学小黄造成了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14岁的未成年人通常不对一般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有一个重要的例外,那就是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严重犯罪行为,14至16岁的未成年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在这个案例中,小周和小段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并且造成了小黄重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尽管他们只有14岁,但仍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此外,除了刑事责任,小周和小段的父母或监护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小黄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所以,案例中的小周和小段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可能的民事责任。这也提醒我们,无论年龄大小,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笔记:刑事责任年龄 ①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板书 设计课堂 检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样的规定( ) A.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可以实施犯罪行为 表明未成年人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C.表明未成年人无论做出怎样的行为都会免除刑罚处罚 D.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就可以任意实施犯罪行为 2.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庞某、孙某非法经营疫苗案开庭审判,认定被告人庞某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庞某等人的行为( ) A.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到刑罚处罚 B.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C.只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 D.是行政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制裁 3. 中学生李某平时成绩较好,但是虚荣心强,追求名牌。在家庭难以满足其欲望的情况下,便多次寻找机会偷拿同学的钱财,后来竟潜入学校计算机室,窃得价值2万余元的设备,后被抓获。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这一案例警示我们( ) A. 一般违法与犯罪应受的处罚是相同的 B. 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C. 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D. 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 4.赵某为防盗在自家的围墙上架设电网,对此事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①赵某私设电网是一种犯罪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以刑罚 ②赵某私设电网是他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③赵某私设电网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行政责任 ④赵某私设电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 D.③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这条法律规定下来理解不正确的是( ) A. 未成年人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 B. 犯罪要受到法律惩罚 C. 未成年人犯罪比成年人犯罪代价小 D. 未成年人应当远离违法犯罪 6.不少同学真欢上网打游戏,个别同学为筹钱去盗窃,抢动,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受到处罚。预防犯罪,需要( ) A.有足够的勇气,主动承担责任B.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违纪的范围内 C.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D.钻法律的空子,避免自己受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