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案(含解析)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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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案(含解析)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
1.熟知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
2.熟知继承的民事关系
【核心素养】
1.科学精神: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家庭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明确继承与遗产,理解遗产继承顺序,明确遗嘱继承重意愿
2.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家庭权利义务,杜绝家庭违法行为。明确遗产继承中的法律规定,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现实问题
3.公共参与:生活中,积极行使权利,自觉履行家庭义务,构建和谐家庭
【命题预测】
1.从命题内容上看,本课内容是高考的高频考点。考查的重点有: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与遗赠的区别等。
2.从考査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可能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必备知识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抚养 与教育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 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2.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 意义
监护人的确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职责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通过侵权责任界定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必备知识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与继承制度
继承: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死者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继承对象:遗产和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债务清偿: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继承的形式
标准 形式 关系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遗嘱继承
3.法定继承
(1)适用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2)法定继承顺序
①依据: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如何继承
①态度: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原因: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典型例题】
(2024·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对点训练】
必备知识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练1-1】
(2024·浙江·模拟预测)77岁的刘某以自己身患疾病,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两名子女(均已成年)向其支付赡养费。两名子女认为刘某有医保且其退休金足够支付医疗及生活费用,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后经法院调解,儿子(养子)以自己无收入仍然拒绝,女儿同意每月向刘某支付900元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基于平等原则,刘某儿子应当每月支付900元赡养费
②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在内的成年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③刘某去世后,女儿可能独立继承其全部遗产
④因儿子拒绝法院调解,本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练1-2】(2024·海南·模拟预测)年逾六旬、体弱多病的胡某(育有三女一子,子女均已成家)偶尔为他人看鱼塘,每月有农村养老金和承包地转包收入。2023年6月,胡某因生活困难要求子女赡养。子女们认为胡某有一定收入,生活并不困难,无需他们赡养,且女儿们认为,按农村习俗,出嫁女不应再承担赡养义务。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可免除其赡养义务
②基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女儿们的诉求有合理性
③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与胡某协商赡养胡某的具体方案
④虽然胡某有收入,但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必备知识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
(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练1-1】(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练1-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当堂达标】
1.(2025·陕西·一模)邱某光与董某峰婚后未生育子女,董某军系董某峰之弟。董某峰去世前写下遗嘱:我名下婚前的房子遗赠给我弟弟董某军,我丈夫邱某光再婚前拥有居住权,此房是我毕生心血,不许分割、不许转让、不许卖出 董某峰离世后,董某军与邱某光发生就此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
②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
③董某军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案涉房屋
④邱某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案涉房屋有一半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4·全国·模拟预测)田某(男)与杨某(女)系夫妻关系,田甲、田乙是田某与杨某的女儿,田丙为田某的侄儿。田丙从读中学起,一直由田某供养其读书,田某退休后也主要是由田丙照顾。2021年3月,田某生病后由田丙照料,且田丙夫妻二人为其支付治疗等费用共计66万余元。田某病故后也是由田丙办理了丧葬事宜。田某与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尚有其他财产。田某曾立下遗嘱,其存款、债权等由田丙继承。杨某、田甲、田乙三人与田丙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田丙的继承顺位和田甲、田乙是一致的
②田某所立遗嘱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
③田丙作为对田某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④田某的妻女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广东佛山·一模)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分别生育二子。因夫妻间的感情破裂,2024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予,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在其中
④两儿子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5·福建泉州·一模)曾大爷和曾大娘夫妇名下共有两套房产,育有儿子曾A和女儿曾B。曾大爷和曾大娘长期由曾B赡养。2023年曾大爷和曾大娘相继去世,曾大爷没有立下遗嘱,曾大娘去世前留下录音遗嘱,把两套房子一套留给曾A,另一套留给曾A的儿子小C。女儿曾B不认可曾大娘的录音遗嘱,与曾A发生纠纷,最后闹上法庭,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如果录音遗嘱有效,小C就能获得了继承权
B.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应该均分两套房产
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所以曾B无法继承遗产
D.无论曾大娘的录音遗嘱是否有效,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5.(2025·安徽蚌埠·一模)王某夫妇曾立有公证遗嘱,他们共有的一套房产将由养女甲继承。由于甲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王某妻子过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乙照顾。于是王某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房产留给乙。王某去世后,甲与乙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套房产应由乙继承
②甲与乙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的问题
③应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处分其房产,乙依法获得部分房产
④甲对王某未能尽到赡养扶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该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4·全国·模拟预测)任某系李某之母。202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任某将其存款存入李某账户,该款仅用于任某养老;任某生养死葬由李某负责。协议签订后,任某将13万元存款转入李某账户,李某从该存款中为任某支付医疗费800余元。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绝。任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并由李某立即返还剩余款项。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任某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李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财产保管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子女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
④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4·广东·三模)李某与孙某为夫妻,育有一儿子李小某。婚后李某用经营所得购入房产一套。2010年起李小某前往外地工作,期间并未赡养过李某与孙某。2020年李某去世,孙某欲将房产变卖,房款捐给慈善机构。李小某表示不同意孙某的决定,并出示了李某生前订立的自书遗嘱,遗嘱显示:“李某去世后,房产由孙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②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二分之一套房产
③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
④该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方可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2高三·全国·专题练习)老马妻子和独子先后去世,而独子未留有子女。老马考虑到家中无人照料,与水果摊主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老马的生养死葬,老马死后将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老马去世后,老马的妹妹力争遗产继承权,未果,其将刘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刘某不是老马的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有效方式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④老马妹妹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辽宁·模拟预测)早年丧夫的李某养育有三个孩子,分别是刘一、刘二和刘三,其中儿子刘二已经去世多年,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红,已经出嫁。李某住在女儿刘三家,刘三于2014年去世,因刘一远在美国生活,照顾李某的重担落在刘三丈夫王某身上。李某死后,各方就李某的遗产继承发生争论。在本案中( )
①张某红是李某的直系亲属,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②刘一是李某唯一在世的亲生孩子应全部继承遗产
③女婿王某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④发生的继承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4·山东淄博·三模)2019年汪某与鸿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鸿某作为意定监护人有代其签署文书的权利。汪某还订立一份遗嘱,声明去世后将个人全部财产赠与鸿某。2020年汪某患病住院,聘请姜某为专职护理。2021年汪某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未告知鸿某,由两名无利害关系的邻居在场见证,与姜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姜某负责照顾汪某,汪某将遗产遗赠给姜某。姜某尽心尽力照顾汪某直至汪某过世。随后鸿某与姜某就汪某遗产争执不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未经鸿某签字故无效,鸿某应获得遗产
B.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遗赠,姜某可获得遗产
C.双方当事人可选择商事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D.如果一方提起民事诉讼,就不能再进行调解
11.(2024·陕西渭南·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8岁的儿子在小区楼下与小伙伴玩耍时,被一只流浪狗咬伤。事发时,李某在小区内散步,并未在现场。李某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为由提出赔偿要求,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发现,几个月来,小区刘某几乎每天都对这只流浪狗进行投喂,责任应该由刘某承担。物业公司与刘某相互推诿,均表示对此不承担责任,李某遂将小区物业和刘某诉至法院。
刘某:如果自己饲养的狗咬伤人,那么必须承担相关责任。流浪狗不是自己饲养的,所以自己不应担责。
物业:物业不负责流浪狗的管理,流浪狗咬伤居民与自己无关,李某作为监护人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李某:自己虽然是监护人,但是狗咬人不可预见,责任应当由物业和刘某负责。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说该案件中的责任归属。
参考解析
【典型例题】
图1,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图2中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图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考点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育小职责大、法律守护劳动者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考生可以调用育小职责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守护劳动者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妈妈: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爸爸:我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关键词②:5岁的孩子吧自己存在500元零花钱充值到游戏帐户了→可联系教材知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关键词③:刚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快递送不完,单位要求下班前必须送完,还需在单位干两年→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对点训练】
必备知识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C【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C。
【变式练1-1】C【详解】①: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时将酌情考量被赡养人的身体情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况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刘某的儿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支付赡养费,故①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故②正确。③:养子女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享有与亲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利,因此儿子享有继承权,故③排除。
④:赡养矛盾可以去法院调解,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故④正确。故本题选C。
【变式练1-2】D【详解】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只要父母要求子女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父母经济困难与否只影响赡养费的数额,而不能决定赡养义务的有无。即使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也不可免除其赡养义务,①错误。
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其中女儿不论出嫁与否,都与父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不会因出嫁而免除,②错误。
③: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结合胡某基本生活需要及四子女的给付能力,与胡某协商赡养胡某的具体方案,③正确。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虽然胡某有收入,但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必备知识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
A【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变式练1-1】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变式练1-2】D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当堂达标】
1.A
【详解】①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董某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继承问题应按其遗嘱进行,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①②正确。
③: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③错误。
④:婚姻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排除④。
故本题选A。
2.D
【详解】①:田丙作为田某的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和田甲、田乙的继承顺位并不一致,①错误。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且田某的遗产中有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田某的遗嘱侵犯了杨某的财产权,因此无效,②错误。
③:田丙是田某的侄子,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无法通过遗嘱继承田甲的财产,只能以其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分给适当遗产,③正确。
④:田某的治疗费用应当由田某的妻女支付,因此杨某、田甲、田乙三人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费用,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B
【详解】①:压岁钱是长辈直接赠给晚辈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②错误。
③: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的压岁钱没有关系,③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陈某不得随意处分儿子的存款,④错误。
故本题选B。
4.D
【详解】A:小C不是曾大娘的法定继承人,就算录音遗嘱有效,小C也没有继承权,若果其获得遗产,属于遗赠,A错误。
B:《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即使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不一定要均分房产,B错误。
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没有表明遗嘱是否有效,且就算遗嘱有效,曾B也可以继承部分遗产,C错误。
D:两套房产是曾大爷和曾大娘共同名下,曾大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其析产后的财产作为遗产应进行法定继承,曾B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继承部分遗产,曾大娘分配两套房子的遗嘱本身部分有效,所以无论哪种情形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D正确。
故本题选D。
5.D
【详解】③: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房产是王某夫妇共有的,王某无权将房产全权处理,乙只能依法获得属于王某的那部分房产,③正确。
④:养女甲作为法定继承人,对王某妻子的那部分房产有继承权,但她未能尽到赡养扶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④正确。
①:乙只能依法获得属于王某的那部分房产,①错误。
②:侄女乙是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不能继承,②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B
【详解】①③④: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不得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子女不能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①④正确,③错误。
②:在此案中,任某将个人财产交由李某保管并签订协议,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李某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财产保管义务,应该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②错误。
故本题选B。
7.A
【详解】①:材料表明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①正确。
②:李某和孙某共同拥有该房产,双方各占1/2。李某死后,孙某、李小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其1/2的房产份额,即各继承1/4,因此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四分之一套房产,②排除。
③:根据规定,孙某继承四分之三的房产,李小某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③正确。
④: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A。
8.C
【详解】①:刘某虽然不是老马的法定继承人,但刘某与老马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一致,所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①不选。
②:材料中指出为了更好地安置自身的养老问题,老马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老马的生养死葬,老马死后将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这表明遗赠扶养协议是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有效方式,②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可知,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③正确。
④:老马妹妹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法定继承权,但刘某与老马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其妹妹无法获得老马的遗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C。
9.A
【详解】①:张某红是李某的直系亲属,可以代位继承遗 产,①正确。
②:刘一是李某唯一在世的亲生孩子,但不是全部继承遗产,女婿王某和张某红也有权继承遗产,②排除。
③:作为丧偶女婿的王某,对李某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③正确。
④: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0.B
【详解】A:2021年汪某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告知鸿某,由两名无利害关系的邻居在场见证,与姜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姜某负责照顾汪某,汪某将遗产遗赠给姜某。姜某尽心尽力照顾汪某直至汪某过世。汪某当时应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两个见证人仅在居住问题上与汪某有联系,在汪某身后遗产的处置问题上与他人不具有利害关系,作为见证人并无明显不当,该遗赠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并不需要鸿某签字,鸿某不能获得遗产,A错误。
B:遗产处理可以采取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遗赠,姜某可获得遗产,B正确。
C:《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双方当事人属于继承纠纷,不可选择商事仲裁方式解决纠纷,C错误。
D: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支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提起民事诉讼,能再进行调解,D错误。
故本题选B。
11.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刘某长期投喂流浪狗,刘某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公司与李某之间有物业管理协定,构成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人身受到伤害,应该承担违约责任。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李某作为孩子监护人,对孩子安全具有监护职责,李某未尽安全监管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小区内小孩被流浪狗咬伤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合同、侵权责任等角度来分析本案中产生的责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几个月来,小区刘某几乎每天都对这只流浪狗进行投喂,责任应该由刘某承担。刘某:如果自己饲养的狗咬伤人,那么必须承担相关责任。流浪狗不是自己饲养的,所以自己不应担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没有饲养人的流浪狗伤人,长期喂养者担责。长期投喂行为,可视作投喂人与动物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因此,本案中刘某长期投喂流浪狗,刘某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关键词②:物业:物业不负责流浪狗的管理,流浪狗咬伤居民与自己无关,李某作为监护人监管不力,责任自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流浪狗在小区内伤人,可视为物业管理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一定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与李某之间有物业管理协定,构成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人身受到伤害,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李某8岁的儿子在小区楼下与小伙伴玩耍时,被一只流浪狗咬伤。事发时,李某在小区内散步,并未在现场。李某:自己虽然是监护人,但是狗咬人不可预见,责任应当由物业和刘某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本案中,李某作为孩子监护人,对孩子安全具有监护职责,李某未尽安全监管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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