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23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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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23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总议题: 如何维护人身权利,保障人的尊严?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开心一刻——玩贴牌游戏:
活动内容:教师任选七位同学上台,分别出示写有"生命”、“健康”、“金钱”、“美貌”、“荣耀"、“权力地位”、“鲜花与掌声”的字牌,分别贴在七位同学后背,由台下同学将标有“1"和“0”的字牌对号入座,即把你认为七项中最重要的一项贴上“1",其他均为“1”后的“0”。并请学生代表说出自己如此选择的理由。。
新课导入
议题一:校园暴力频发生,
恶意行为须担责
议题二:署名广告起风波,
随意侵权有代价
议题3:网上言行需谨慎,
网络并非法外地
总议题: 如何维护人身权利,保障人的尊严?
议题一:校园暴力频发生,恶意行为须担责
①案例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侵害公民的哪些人身权利?
②案例中的霸凌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霸凌者的监护人、学校及老师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③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小组讨论要求:
分组要求:前后6位同学为一组,选出组长、记录员和展示员各一人。
讨论时间:3-5分钟
讨论形式:先自主思考,然后全体起立讨论,讨论完毕后击掌三下后坐下。
发言要求:推选小组代表进行展示,请其他小组用心聆听,代表发言后,其他组可以评价或补充。
探究与分享
在某一天课间的时候,王一不小心踩到了大林刚买来的上千块钱的AJ鞋,大林就特别生气,一言不合两人吵了起来,甚至动起手来了,好在老师及时赶来制止。但是没想到的是放学后大林竟叫来了他的几个好哥们围殴王一,被殴打的王一左脸淌血,身上也有多处擦伤。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范围(内容)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特别提醒】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是心理状态的良好表现。对于心理健康多通过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进行保护,只有当精神损害影响心理健康时才得以成为健康权客体上的健康。
注意区分:
生命权:即致人死亡(以生命的终结为要件)
身体权:即伤害身体完整性。
健康权:即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霸凌者侵害了生命健康权,造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
*《民法典》1179条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霸凌者是中学生不满18周岁,属于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中的霸凌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霸凌者的监护人、学校及老师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小组讨论: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
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议题二:署名广告起风波,随意侵权有代价
探究与分享
思考:王一能否对自己的网名和照片主张权利 为什么
王一性格内向、安静,酷爱写小说,尤其擅长撰写网络爽文,久而久之,写作水平越来越高,吸引了大批读者!随后他又以笔名“隔壁老王”创作并出版了多部小说。一个粉丝读者特别喜欢“隔壁老王”的某一个作品,便为其中的一部小说续写,并署名“隔壁老王”发表在某网站上,并获得了上百万的浏览量,该粉丝因此行为获利8万元。
王一对此很气愤,便来找他的邻居好哥们儿吐槽、诉苦,他好哥们儿的爸爸正好也在场,邻居爸爸听了这件事后内心特别兴奋,原来他的邻居是个名人,一周后,王一便发现他的网名和照片出现在邻居爸爸开的文具店的灯箱广告上。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1、姓名权的法律规定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命名权、使用权、变更权。
构成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
2.法律责任:侵害公民姓名权,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消停两赔)
【注意区分】①盗用:盗用他人姓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名义行事,往往是为了借某人的名声来抬高身价,以谋取不当利益。如:自称某著名导演的弟子;擅自盗用著名学者的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蒙骗读者。②假冒: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参加民事活动,妄称自己就是他人。
3.表现: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争议:姓名权是否是完全自由的?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未成年人个人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明确要求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公安机关发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未使用规范汉字填写的,应请本人协助更正,并免费为其办理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则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2.肖像权(P9中间)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未经我本山大叔同意,推广广告
思考:1.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2.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是侵犯肖像权吗
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的肖像权。
3.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是侵犯肖像权吗
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而使用公民的肖像,不构成侵权。
律师信箱
由于起诉了好哥们儿爸爸的肖像权侵权问题,王一和他的好哥们儿关系破裂。好哥们儿觉得王一特别不够意思、不留情面,想着“既然你不仁,别怪我不义.......”。第二天贴吧、论坛、微博都在传播着著名网络小说家“隔壁老王”抄袭、中学时代品德不好经常打架斗殴的故事。并且付费1元便可以轻易得到网络名小说家”隔壁老王”的家庭住址、电话、微信等很多详细信息。为此,王一失去的很多粉丝,还遭到了网友的网络暴力,很多网友在网上对他进行谩骂,言辞激烈充满攻击性以及电话骚等。王一不堪其扰,便向他之前合作过的律师询问,我想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我很困惑,反目的兄弟以及一些网友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还是名誉权呢?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如果你是王一的律师,你该如何答复呢?
侵犯了名誉权。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侵犯了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布他人信息,影响他人私生活,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议题三:网上言行需谨慎,网络并非法外地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③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p10上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名誉权和荣誉权(P10上)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越过“一米线”
小孩的隐私
人肉搜索
生活中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2.隐私权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内容 侵害方式 权利主体 法律责任
隐私权 不愿或不宜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 窃取、公开散布 公民(自 然人)
消停两赔.精神赔偿
名誉权 一种社会评价 侮辱.诽谤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消停两赔.恢复名誉.精神赔偿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都予以保护。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思考、讨论在生活中,你发现了哪些侵害人身权利的事例?请加以列举。
2、用一句话概括学习本节课的感受。
要求:①思考时间:3分钟
②字数:100—200字之间
③说出自己的主张,要求论点清晰,论据充分,真情实感。
思考:
积极
维护
人身
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民事主体人身权利的类型
(3)关于人身权利的要求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人最基础的权利
(1)是什么
(2)为什么
(3)怎么办
1.姓名权
2.肖像权
(1)含义
(2)特点
(3)要求
(1)含义
(2)要求
1.名誉权和荣誉权
2.隐私权
(1)含义
(2)要求
(1)隐私的含义:
(2)要求:
(3)意义:
(4)个人信息:
小结:
人身权
(2015年10月选考)37.【加试题】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 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 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②③ B. ①③ C.①④ D.③④
C
选考真题感悟
基础练习
1.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C
2.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C
基础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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