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9张PPT)2.1保障各类物权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课标要求: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子议题1:阅读思考,悟财产制度子议题2:合作探究,认识物权子议题3:情境评析,理解所有权子议题4:案例讨论,理解他物权总议题:如何依法保障各类物权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Q1: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作用1:定分止争Q2:一个人凭借自己的能力捕捉到兔子,法律保护他对兔子的所有权,实质上法律保护的是什么?作用2: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Q3:法律通过保护财产权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对经济发展起着什么作用?作用3:鼓励创业创新创富议题1:为什么要保护财产财产制度(1)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2)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财产权(1)含义:广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2)意义:①法律确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一、定分止争——所有权1.财产制度和财产权2. 物权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不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手机、车)动 产(1)物一、定分止争——所有权动产 不动产教材手机自行车学校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仓库里的木材议一议: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法律上的意义?√√√√√√√2. 物权(2)物权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物权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押权(3)分类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不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手机、车)动 产(1)物一、定分止争——所有权(4)物权基本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相关链接】: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2. 物权议题3:所有权应如何取得?议学情境:◆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结合议学情境,小组评议:(1)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2)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1)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议学提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但是在本案中,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2)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学习法律关于保护合法财产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去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3.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含义:权能 含义 举例 联系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城市土地、文物、河流、矿藏等农村土地等房子、车子等【注意】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3.所有权(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问: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不动产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因财产属性的差异不同而不同】Q: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注意: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特别提醒:议一议:下列物品所有权归谁?张三买了李四的房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双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半个月后,李四又将房子卖给了出价更高且不知情的王五,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后丙出更高价,甲又卖给丙并陪其办理登记手续。甲将其一辆汽车以市场价卖给乙,完成交付但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此后,甲以临时用车为由将汽车取回卖给不知情的丙,完成交付。甲将一辆汽车以14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7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张三与李四商定将一辆汽车以4万元价格转给李四,李四支付了5000元定金,并约定两天后取车。第二天,张三以6万元价格将该车卖王五,王五付款提车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张三以6万元的价格从李四手中购得一辆二手汽车,双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有一天,张三驾驶该车外出办事,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作扣车处理。王五丙丙 善意第三人乙 因为丙知情,不是善意第三人王五张三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家庭共有财产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合伙人共有财产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①含义:②形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a.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b.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4)共有财产Q:所有权可以多人享有吗?二、物尽其用—1.他物权(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用益物权①抵押权②质权物的交换价值对应物的使用价值对应(2)包括(2)包括他物权(2)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Q: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①商品房的所有权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他物权2.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③保护期限: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30年,并可延长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P16相关链接1)②主要内容: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特别提醒:三权分置(2)宅基地使用权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特别提醒: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2.用益物权②含义:(3)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P17一段2.用益物权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注意:三权分置——承包权可转让,经营权可流转】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商品房购买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3.担保物权(1)含义:(2)类别: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债务人——抵押、质押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汽车质押给别人)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不转移财产占有担保物仅限动产转移财产占有P17 名词点击【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车、货物等),而质权的对象仅仅只是普通的动产或某种权利。(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含义分类保护原则 实现方式 联系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权、质押权等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法律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注】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质押权房子所有权汽车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所有权他物权【连连看】课堂小结:保障各类物权财产制度1.意义2.法律规定3.内容:物、债、知识产权等财产权1.含义2.分类3.取得方式4.共有财产物权1.原则:物权法定、物权平等保护2.含义:3.内容:含义、重要性他物权--物尽其用所有权--定分止争 展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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