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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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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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复习旧知: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是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生命、身体、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2.1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BY YUSHEN


定分止争——所有权
01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BY YUSHEN
探究与分享P12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思考:为什么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
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人擅自去拿?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是否有“主”。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P13页相关链接)
2、财产权
(1)法律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a.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b.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c.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所有
a.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b.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补偿≠赔偿)
(2)如何保护财产权
2、财产权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3)财产权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财产权
注意: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所有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3、物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课本12页)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又称自物权)、他物权。
物 不动产
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如:房子、树木、土地)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汽车、手机、存折、牲畜等
(2)物权基本原则:
a.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b.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c.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补充)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练一练: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P15探究与分享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4、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2)所有权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a.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城市土地、国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b.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宅基地等)
c.私人所有(私人合法所有的房子、车子、收入、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4、所有权
【14页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P14下面相关链接),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所有权
【提醒】: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即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知识拓展:善意取得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①转让人(出让人)无权处分,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出于善意(不知情);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权利人。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是善意第三方,买的车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思考: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提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探究与分享
刘某
01.定分止争,认识所有权
5、 共有财产: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
a.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
b.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c.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1.《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了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物权制度作为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是产权保护的基石。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家集体的物权优先于个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②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③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④一般来说不动产以依法登记、动产以依法交付为准取得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2.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后丙表示想购买此画,甲因丙出的价款更高当即决定卖给丙,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了交易。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乙、丙共同所有
C
BY YUSHEN


定分止争——所有权
01
02
物尽其用——他物权
02.物尽其用,了解他物权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a.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b.类型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b.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3)类型
(2)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1、他物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02.物尽其用,了解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1)土地承包经营权
a.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b.重要性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c.如何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
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02.物尽其用,了解他物权
a.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b.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c.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P16相关链接)《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2)宅基地使用权:
2、用益物权
02.物尽其用,了解他物权
2、用益物权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a.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b.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供人们生活与各种活动的空间和实体
不具有、不包含或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结构,如水塔、游泳池和沼气池
电梯、空调、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设施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经营饭店的相关财产权利
——所有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P15探究与分享】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1)含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内容:包括抵押权、质押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股票抵押给别人)
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 占有
仅限动产
转移 占有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02.物尽其用,了解他物权
BY YUSHEN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自物权)
财产权
财产制度的意义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课堂小结
易错易混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对合法的私有财产无能为力。
【解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课堂练习
1.曹某在电子商场门口以120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一台市价为744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个月后,警察上门将笔记本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原来张某是一名盗窃分子。该案例中( )
①张某卖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曹某买到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善意取得
③曹某对笔记本电脑进行动产登记就不会被扣押
④警察追回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失盗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课堂练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
①彰显了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
②体现了物权法定的原则
③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保护社会生产力
④说明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具有平等的经济地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3.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市场上的兔子所有权已确定,若擅自去拿必引来纷争
②野地里的兔子所有权被多人拥有
③启示我们要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④说明债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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