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3张PPT)一:生命健康俱可贵二:姓名肖像受保护三:名誉隐私不可侵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 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财产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行为(或公民因特定身份)所发生的权利。包括亲权(家庭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如保护教养)、监护权、配偶权(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如陪伴、钟爱、帮助)、亲属权、著作人身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议学情境一:阅读“预防校园欺凌”相关资料。议学任务:结合材料,从法律角度谈谈为什么要预防“校园欺凌”特别是打架等暴力事件的发生。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我国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包含对“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的规定,这些法律文件从人权、未成年人保护等角度出发,对“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一、生命健康俱可贵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名词点击】: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同主体权利分类2、人身权类型:人格权身份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自然人一、生命健康俱可贵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生利益处;——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维护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为内容的权利。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体权,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一、生命健康俱可贵(伤害身体完整性)(危害他人生命致其死亡)(损害心理或身体健康)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P7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生命健康俱可贵探究与分享: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前两天,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 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民法典》1179条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探究与分享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②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③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⑤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议学情境二:阅读“易烊千玺维权胜诉”案例。2021年1月21日,绽妍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名为《解锁绽妍神秘“蓝朋友”,领取蓝膜福利!》的文章。文章提到,绽妍即将迎来神秘“蓝朋友”——“他,是实力与流量并存的superstar。舞台上的他,是实力舞者;荧幕中的他,是令人惊喜的青年演员,主演的两部电影均超过10亿票房,舞台和荧幕之外,他是身体力行的正能量偶像。”这段文字介绍后还配了一张侧面人物肖像剪影照。议学任务:结合材料,分组讨论,谈谈易烊千玺为什么要起诉该公司侵犯了其个人肖像权和姓名权。随即,易烊千玺起诉该公司,认为公众号文章侵犯了个人肖像权和姓名权。值得注意的是,被告这篇文章中只配有一张人物头像剪影,也没有直接点出易烊千玺的名字。2021年12月,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民事判决书,认定肖像权和姓名权都构成侵犯,易烊千玺胜诉。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的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民法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如法院判定绽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刊登(发布)向原告易烊千玺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判定绽妍公司向易烊千玺支付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开支)合计10万元。(2)民法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姓名肖像受保护《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相关链接:(2)民法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姓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姓名是指某一自然人的正式姓名。广义上的姓名除包括正式姓名外,还包括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一此文学家、艺术家常常用笔名、艺名代替本名。例如,著名作家莫言的本名是管业,莫言只是其笔名,但多数读者只知其笔名,并不知道其本名。二、姓名肖像受保护【特别提醒】:除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之外,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2.肖像权(1)肖像的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首先,必须是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雕塑、绘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外部形象;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葛优共提起 176 起关于 " 葛优瘫 "、" 葛优躺 " 的肖像侵权官司,其中涉及 " 葛优躺 " 的诉讼有 158 起,涉及 " 葛优瘫 " 的共有 18 起,并且全部胜诉。二、姓名肖像受保护2.肖像权(2)民法中有关肖像权的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二、姓名肖像受保护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简要概括:1.未经他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特别是带有营利目的)2.丑化、污损、伪造他人肖像。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2.肖像权议学情境三:阅读“旅游博主亵渎烈士陈祥榕墓,一审被判七个月”。2021年11月1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奇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奇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奇贤在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同日12时许,李奇贤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英雄烈士不尊重后,遂删除该内容。为获取流量关注,14时许,李奇贤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上述照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影响。议学提示:(1)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的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共同记忆,也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公正高效地审理该案,对于依法维护英雄烈土光辉形象、崇尚英雄、敬仰先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相关链接】:“英烈条款”《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名誉隐私不可侵(2)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例如,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都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三、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和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含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法中有关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名誉与荣誉的区别名誉权 荣誉权主体不同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具有普遍性 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客体不同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取得的程序不同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侵害方式不同 侮辱诽谤 否定、贬低、亵渎他人的荣誉等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2.隐私权(1)隐私的含义: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2) 民法中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二、姓名肖像受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二、常见的侵权责任产生方式课堂小结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生命健康俱可贵名誉隐私不可侵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法律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课堂练习1.小王到商场选购文具,被商场保安怀疑偷窃而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并宣称这是商场的防窃规定。小王准备控告商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的依据是( )A.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B.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C.商场无权制定维护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D.商场的行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荣誉权A课堂练习2.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A课堂练习3.朱某和郑某是同乡,也是同到某市推销眼镜的个体户。两人在摆摊经营中,为摊位发生争执,相互辱骂,经市场监管部门协商解决。郑某自认为受辱甚大,蓄意报复。因此,以同乡人的名义向朱某的父亲发送短信,假称朱某已故,火速来某市。朱某的父亲收到短信后,全家悲痛,积极安排后事;朱某的两个弟弟赶到某市后,见朱某无恙,始知受骗,虚惊一场。为此,朱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郑某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本案中,郑某( )A.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B.侵犯了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C.侵犯了朱某的隐私权D.侵犯了朱某的名誉权D课堂练习4.女青年胡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辞犀利而受到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胡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在网站上捏造胡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