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课件(共20张PPT+1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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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课件(共20张PPT+1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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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框架引领
第一目
以和为贵选调解








复习:劳动者、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通过仲裁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通过诉讼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
请求调解组织调解
通过仲裁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通过诉讼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生活中出现的其他一些纠纷,比如借钱不还、违约侵权、邻里打架等等,又该怎么去解决呢?
思考: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纠纷,比如劳动纠纷、邻里吵架等,该如何解决呢?
欠钱不还
遛狗不拴绳
邻里纠纷
拖欠工资
在长期实践中,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不等于最佳)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3)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4)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P83相关链接1)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2、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1)调解的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类型: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P83相关链接2)
知识拓展
1、行政调解又称为“政府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调解,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行政调解主要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2、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3、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主要适合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3、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原则: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节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P84相关链接1)
调解的类型 主持调解的主体 适用纠纷类型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 调解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 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不同调解类型对比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民事纠纷、
行政赔偿、补偿、
自由裁量权行政争议
民间纠纷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商事纠纷(可以)
劳动纠纷(应当)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司法确认有效后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拓展提升:
第二目
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国内仲裁机构:
1、人事仲裁机构;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3、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解决纠纷的好处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知识拓展: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
它独立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司法认可。
P84相关链接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提示:都与人身有关
P84探究与分享
案例一: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发生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案例二: 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案例三: 此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思考:以上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与人身权相关)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P84相关链接2)
2、商事仲裁制度
(1)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①商事仲裁自愿订立、程序灵活、一裁终局,省时省钱,便捷经济,且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商事仲裁“一裁终局”是区别与诉讼的一个重要优势。诉讼可以一审二审再审,费时费钱。商事仲裁与诉讼,只能选一个
思考:为什么有合同或财产纠纷一般都选择商事仲裁而不去诉讼?
(2)要求/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可以保护商业秘密。
④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且一裁终局。
“一裁终局”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P85相关链接:仲裁协议
注意: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
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知识拓展: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知识拓展:对行政处罚不服,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于行政案件是不可以申请仲裁,仅可以向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上一级)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认识调节与仲裁
协议仲裁制度
不公开审理制度
一裁终局制度
以和为贵选调解
或裁或审制度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便捷经济选仲裁
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仲裁的种类
商事仲裁
商事仲裁制度
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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