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标题 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预防犯罪》教学设计核心 素养 目标 道德修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法治观念:增强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底线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能够判断刑法和犯罪,能够明辨是非,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健全人格:热爱生活,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结交损友,崇德向善,远离违法犯罪。 责任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 重点 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强自我防范。教学 难点 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教学过程导入 新闻链接:年龄不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免罪金牌”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4年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过渡:法不可违,年龄不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免罪金牌”,青少年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我防范,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授新课 聚焦热点:北大弑母案罪犯吴谢宇执行死刑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月3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吴谢宇死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思考:该案例中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 提示:违反了刑法 笔记: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刑法的内容: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定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量刑】 设置疑问:殴打他人一定是犯罪吗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对比分析上述行为,小组合作完成下面表格并展示。 笔记: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是什么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基本特征: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注意:三种特征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 补充: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以案说法: 16岁的中学生王某,多次在校外聚集社会青年,抢夺学生财物多达1000多元。最终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 人民法院根据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思考:王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 结合材料说明判定理由。 提示::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 理由:他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抢夺他人财物1000多元,情节严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触犯了《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 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所以他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笔记:刑罚的含义和种类是什么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刑罚的种类: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使用。 考考你:“刑法”与“刑罚”相同吗 刑法,刑法明确了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法律】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处罚方法】 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拘留,罚款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拘役、罚金适用于犯罪。(刑事违法/严重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①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启示: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探究与分享: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说一说: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提示:交损友——无心学习、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拦路抢劫 启示: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法律知识小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①吸烟、饮酒;②多次旷课、逃学;③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④沉迷网络;⑤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⑥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⑦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⑧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⑨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2)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①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③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④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⑤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⑥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⑦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⑧参与赌博赌资较大;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板书 设计课堂 检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样的规定( ) A.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可以实施犯罪行为 表明未成年人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C.表明未成年人无论做出怎样的行为都会免除刑罚处罚 D.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就可以任意实施犯罪行为 2.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庞某、孙某非法经营疫苗案开庭审判,认定被告人庞某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庞某等人的行为( ) A.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到刑罚处罚 B.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C.只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 D.是行政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制裁 3. 中学生李某平时成绩较好,但是虚荣心强,追求名牌。在家庭难以满足其欲望的情况下,便多次寻找机会偷拿同学的钱财,后来竟潜入学校计算机室,窃得价值2万余元的设备,后被抓获。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这一案例警示我们( ) A. 一般违法与犯罪应受的处罚是相同的 B. 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C. 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D. 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 4.赵某为防盗在自家的围墙上架设电网,对此事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①赵某私设电网是一种犯罪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以刑罚 ②赵某私设电网是他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③赵某私设电网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行政责任 ④赵某私设电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 D.③④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