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 5.3《善用法律》教学设计(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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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 5.3《善用法律》教学设计(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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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2025学年统编版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 《善用法律》教学设计
核心 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学会运用法律与人打交道;能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勇于斗争,而且善于斗争。 道德修养:增强依法律己、依法维权、依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法治观念:能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远离不良行为,防微杜渐。 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 重点 遇到侵害,如何依法求助;如何应对违法犯罪。
教学 难点 如何应对违法犯罪。
教学过程
导入 情境导入: 小明在网购时遇到了一次欺诈行为。他在一家看似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了一款心仪已久的电子产品,但付款后却迟迟没有收到货物。小明开始有些焦急,他尝试联系卖家,但卖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甚至不再回复他的消息。 思考:他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示:与卖家协商 :首先尝试与卖家进行沟通,了解未收到货物的原因,并要求其履行发货义务或退款。 收集证据 :保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向平台投诉 :若与卖家协商无果,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请求平台介入处理。 法律途径维权 :若平台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授新课 山西大同校园欺凌事件: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一家长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四年级的儿子小孙,在校长达一年半的时间,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学赵某和晋某多次实施辱骂、殴打、及性侵等严重不良行为,导致其头部受伤、身体多处淤青,并受到极大的心理创伤。 该家长痛诉,赵某和晋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还让孩子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思考:面对校园欺凌,小孙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问题 提示:向老师、家长求助,拒绝忍气吞声 国家相关主管机关:110公安机关12309全国检察服务中心 新闻媒体反映 即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机构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服务机构:解释法律问题,代写文书,出主意等(不收费) 法律服务所: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帮人打官司、当辩护人(可以收费) 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依房据法律和事实,证明合同、遗嘱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收费) 法律援助中心: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弱者的保护神” 9月17日,小孙的父母到学校,找到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求侵犯者的家长来学校对质。 在老师和家长的批评教育下,赵某和晋某当场承认了自己存在对小孙殴打、侵犯等霸凌行为。小孙的父母拿出了一叠A4纸,上面是小孙父亲根据小孙的讲述,所写下来的校园霸凌的全过程。小赵和小晋在后面写下了几句道歉和保证。 之后,小孙的父母要求赵某、晋某和学校公开道歉。但对方不愿意履行,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思考:小孙父母有权这么要求吗 他们的依据是什么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9月23日,愤怒的小孙父母来到了学校门口正当放学时间,小孙父母立刻在人群中大声疾呼地问那些家长:“如果你的孩子在这所学校遭到校园霸凌,你该怎么办 ”他们还把小孙遭到校园霸凌的全过程在众多家长面前讲述了出来,对孩子的遭遇痛哭流涕,对欺凌的学生的行为痛愤不已,一时间引起了众多人的围观,还有人把他们拍下来发到了网上。通过网络媒体,这件事迅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大同市政府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开始彻查此事。 思考1:赵某和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吗 为什么没有承担刑事责任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思考2:如果小孙和父母对该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用什么方式讨回公道 提示: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课堂笔记: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或称:打官司) 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刑事诉讼 民事违法行为: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行政违法行为: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悙媲廷謝稉薀迷蛙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刑事违法行为: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收刑事追究的活动。 下列三个案例分别属于哪种诉讼 某照相馆未经小王允许擅自用其照片,小王向法院起诉。 甲将乙打成重伤致残,乙的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老师因“右眼义眼无眼球”导致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证认证,将市教育局告上法庭。 提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数据链接: 2023年校园欺凌事件 发生率 :中国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2.4%。 全世界约1/3的儿童遭受过校园欺凌。 受害者特征 :大多数受害者为青少年学生,初中生占比最高(46.7%),高中生次之(37.2%),大学生最低(16.1%)。 年龄越小的学生,遭受校园暴力的占比越高。 欺凌形式 :语言暴力占比最多,达到39.4%。 身体暴力和言语暴力是主要形式,分别占48.3%和33.1%。 性侵犯和网络暴力也值得关注,分别占6.8%和2.6%。 2023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260余人。 思考:在法治社会,欺凌问题为什么还是层出不穷 我们应该怎么做? 提示:①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②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③见义勇为作为高尚的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但是,我们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违法犯罪。 ④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常见方法: ①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 ②虚张声势,与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 ③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 ④了解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 ⑤保护好作案现场。
板书 设计
课堂 检测 1. 陶林是某中学八年级(3)班的学生,他家附近的建筑工地日夜不停地施工,噪声很大,尤其是在夜间,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陶林因受影响晚上睡不好,上课打瞌睡,严重影响学习。陶林和家长去找工地领导,领导以赶工期为由,拒绝停止施工。请你告诉陶林,最有效的办法是( ) A. 找老师解决 B. 向市环保局投诉 C. 偷偷把工地的电线剪断 D. 带一帮人到市政府游行 2.下列属于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专门机构是( ) A. 律师事务所 B. 新闻媒体 C. 共青团组织 D. 社区居委会 3.当我们需要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而又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时,我们(  ) A.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B.可以借助自己亲朋好友的力量对侵害者进行报复 C.只能自认倒霉,忍气吞声 D.只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4. 社会是复杂的,未成年人难免受到伤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手段和诉讼手段来依法维权。关于这两种手段,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②诉讼指的是打官司 ③诉讼通常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④刑事诉讼俗称“民告官” A.①② B. ③④C. ②③ D. ①③ 5.“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则古训告诫我们对待承诺要(  ) A.量力而行,尽力而为B.无论何事,有求必应 C.满口答应,到时再说D.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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