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标题 5.1《法不可违》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核心 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 :认同社会主义法律,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具备热爱伟大祖国、中华民族的情感,以及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 道德修养 :能够辨别各种违法行为,远离一般违法行为,争创合格公民,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法治观念 :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健全人格 :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人生观念,体现身心健康的素养。 责任意识 :维护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具备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内在要求。 教学 重点 违法行为的分类及行为表现。教学 难点 如何做到遵章守法。 教学过程导入 新闻热点:男明星粉丝涉嫌伪造人民网文章?北京警方通报:已立案侦查 近日,演员辛雨锡爆料德云社秦霄贤多次“劈腿”,事件屡上热搜并逐渐发酵。10月3日,一篇题为《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打着“人民网”旗号在网上被恶炒,引发部分网友误解。然而真相却是,人民网并没有发过这篇文章,此乃彻头彻尾的“套牌”戏法。 思考:这类型的谣言有哪些危害 如何才能制止这些谣言 你能说说有哪些好办法吗? 提示:危害:假冒权威媒体如人民网发布虚假文章,会严重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和形象,导致公众对媒体信息的信任度下降。谣言的传播会扰乱网络秩序,引发网友的误解和争议,甚至可能导致网络暴力等不良后果。 办法: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谣言的定义和处罚标准,为打击谣言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授新课 小勤家里生活比较困难,要强的他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减轻家里的负担。看到捡废品能赚钱,小勤决定试试。他来到建筑工地,捡了固定脚手架用的铁卡子,准备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工地保安发现后,把他送到了派出所。 讨论并回答: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怎么避免 请说说你的想法。 提示:小勤为了见减轻家里的负担勤工俭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他选择了一种错误的方式,触犯了法律,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能避免。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遵守法律的意识。 法律链接: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条款明确保障了公民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包括政治观点,以及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若已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追诉时效期限: 不满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五年。 五年以上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十年。 十年以上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十五年。 无期徒刑、死刑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讨论并回答:法律为什么要做出上述规定 结合图片说说对我们公民有什么意义 提示:①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指引作用) ②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评价作用) ③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镜头展示: 镜头一:李某捡到钱包后“占为已有”失主找上门后索要报酬,失主不肯,李某一怒之下扔了财物。 镜头二:李某去看足球比赛,看到主队胜利无望,抱怨裁判不公,和球磨一起再赛场大声辱骂“黑哨”。 镜头三:李某疫情期间“闲赋在家”上山捕获了野生动物拿到农贸市场高价出售,小赚一笔。 讨论并回答:上述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分别属于哪一类违法行为?课参考教材。 提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①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②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制裁:①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③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处罚: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法律链接:《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归还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思考: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提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成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 探究活动:以下是课前收集的一些案例,请你判断下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1.留学生小李恶作剧,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导致飞机起飞暂停,被警察带走教育,治安行政拘留5天,罚款2千元。——行政违法行为 2.李某出门前忘记关水龙头,水渗到楼下,导致楼下邻居房间受损,邻居要求其道歉并赔偿1万元。——民事违法行为 3.某地海关李关长贪污受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判贪污罪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财产5千万。——刑事违法行为 4.李某酒后开车被查,违反了《交通安全法》驾照被扣分,拘留15天并处罚款3千元。——行政违法行为 5.李某生意失败,想要改变自己的人生。去抢劫,并杀害了被害人,法庭判处死刑。——刑事违法行为 6.三个初一学生,偷走设施的钢条,导致高压电塔倒塌,社会财产造成数百万元的损失。——刑事违法行为 课堂笔记: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违法行为类型: (1)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分: ①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②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制裁:①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③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处罚: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 ①一般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②犯罪: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 图片分享: 思考: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提示: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等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新闻链接: 新闻一:犯罪嫌疑人赵某、成某某等人通过黑客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开盒”曝光某虚拟偶像团体成员和“粉丝”等800余人隐私信息,并恶意侮辱谩骂受害人,造成恶劣影响。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闻二:犯罪嫌疑人石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发布广告提供“有偿代骂”服务,通过录制辱骂视频、实施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攻击辱骂他人。目前,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闻三:违法人员浦某某在网上讨论“江浙沪独生女被诈骗1.3亿”等不实内容,造谣该不实事件与本地某公司女高管相关联,并将女高管简历、照片等个人信息截图在网上传播扩散,引发网民对该女高管谩骂攻击,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思考:面对身边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怎么样做 提示:①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针对行政违法行为) ③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针对民事违法行为)板书 设计课堂 检测 1、小强(化名),17岁,原来在学校表现良好,后来由于结识社会青年,开始变得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沉迷于网络游戏。因无钱上网,小强开始小偷小摸。一次,小强在公共汽车上行窃时被抓,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小强拘留10天的处罚。然而,他恶习不改,渐渐胆子就大了,由偷窃发展到盗窃。为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竟然对邻居家10岁男孩李某实施绑架并致其当场死亡。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小强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我们从中吸取了什么教训 怎样做遵章守法的公民 2、贾某被“钱宝系”骗取大量钱财后,异常气愤,便听从小道消息,在网上大肆发布或转发辱驾、攻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帖文,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她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后,表示:“我被网上那些谣言和不实信息给蒙敲了,其实我也知道那些东西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经不起考验的,我就是想泄债。” 请运用所学知识评价贾某的行为。 3、党的十八大以来,有48名原省部级以上贪官被判刑,其中宣判了28名,其中令政策被判处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仇和被判处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斯鑫良被宣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学生李名看了上述新闻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法律的作用就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请运用所学知识,对李名的观点进行辨析。 答案: 1、(1)小强小偷小摸、在公共汽车上行窃是一般违法行为。小强盗窃以及实施绑架并致李某当场死亡是犯罪行为。 (2)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2、贾某没有采用合理的方式调节情绪,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她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 贾某的行为也是一种非正义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贾某要善于明辨是非,学会调节情绪,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3、(1)李名的观点是错误的。国家惩治贪官说明法律具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但这仅仅是法律作用的一个体现。(2)①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②法律规定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履行的义务,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③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3)可见,法律的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不仅仅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