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2025届高中政治一轮复习专题训练(含解析)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2025届高中政治一轮复习专题训练(含解析)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家庭与婚姻--2025届高中政治一轮复习专题训练
一、单选题
1.围绕法律知识的学习,同学们有如下讨论,其中合理的是( )
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
B.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出于善意主动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不会侵犯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之后,另一方就必须做出相应的承诺
D.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
2.老张有一个儿子小张,老张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儿子小张继承。由于小张常年在外地工作,老张的生活主要由侄女小王照顾,老张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利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照顾他生活的侄女小王,老张去世以后,小张与小王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张的儿子与侄女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B.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打印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张继承
C.老张所立的打印遗嘱有效,小王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套房产
D.老张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因照顾老张生活也有继承权
3.2021年初,演员郑某欲弃养亲生的两个孩子被曝光后,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中央政法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强调生命不是冷冰冰的金钱交易,抑或任凭喜好决定生死的物件,而是身为父母不能不负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包括( )
A.郑某应申请获得对于这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B.郑某对这两个孩子具有抚养和扶助的义务
C.郑某作为生母,必须直接抚养这两个孩子
D.郑某应负担这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由此可见( )
①只有父母才有权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
②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③父母在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该法意味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不久,梁某与唐某离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进行确认,协议明确梁某因炒股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某负责偿还(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还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某与前夫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共同清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
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褚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
②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④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金某10岁丧父,其母于1985年与无子女的许某结婚,金某随母与许某一起生活至参加工作。2010年3月,其母因故与许某离婚后,互不来往。2016年5月以来,许某因丧失劳动能力,多次要求金某给予生活帮助,均遭拒绝。2019年8月许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某每月给付赡养费。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已过诉讼时效,许某的诉讼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
②金某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许某一定的赡养费
③若不打官司,双方也可通过仲裁解决赡养费纠纷
④若对裁判不服,双方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8.2016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有限公司,次年公司盈利28万元。2020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2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解题思路正确的是( )
①王某所购的公寓、赵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应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④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刘某和汪某育有一子(刘甲)一女(刘乙)。刘某与妻子共有1套房屋,以及刘某婚前购买古董花瓶1只(现增值40万)。刘某通过录音录像立下遗嘱:住房归刘甲,古董花瓶归刘乙,并邀请村支书和村主任见证。2024年1月,刘某去世时,尚有80万个人债务。据此可知( )
A.古董花瓶增值部分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刘某去世后,汪某、刘甲、刘乙应偿还其债务
C.录音录像遗嘱因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见证而生效
D.因刘某无权擅自处分所购房屋,遗嘱部分无效
10.吴女与牛某是大学同学,毕业三年后登记结婚。就在这个小家其乐融融的时候,噩梦突然降临,牛某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必须住院治疗。此时,吴女却抛下患病的丈夫,以出国深造为由离开。膝下无子且双亲早已去世的牛某在住院期间全由两个姐弟照料。牛某去世后,吴女回来要求继承牛某遗产,牛某的姐弟为此与吴女产生纠纷.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女作为牛某的合法妻子,享有继承牛某遗产的权利
②吴女遗弃了牛某,丧失了继承牛某遗产的权利
③牛某的姐弟享有继承牛某遗产的权利
④牛某的姐弟不是牛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牛某的遗产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11.原告朱某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儿子,现小孩一岁两个月。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受工伤。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以及其他家庭琐事,朱某与李某产生矛盾,多次协商离婚未果,后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特别要求分割李某工伤赔偿金20万。据此可以判断( )
A.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
B.家庭财产是李某辛苦工作所得,应归李某
C.婚姻存续期间两人所得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D.因婚姻存续较短财产应各自所得、各自所有
12.甲的唯一女儿小甲一直在国外生活,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小甲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一年后甲去世。小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且尽了赡养义务,主张甲与乙的约定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C.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D.协议部分无效,小甲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13.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李某与刘某育有4名子女,夫妻二人过世后,大儿子李甲主张按照遗嘱继承其父亲的遗产房屋。该遗嘱在落款“父亲遗书“”处签有“李某”的签字,在落款“代笔人”处签有“鲁某某”的签字,在落款“旁听人”处由小儿子李丁签字确认。对于这份遗嘱,子女李乙、李丙均不予认可,遂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李甲应是该房屋唯一合法继承人
②该遗嘱无效,李家四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
③李家子女可订立有效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
④如协商不成,李甲可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子女应该尊重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②父母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无须再尽赡养义务
③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④子女对父母具有抚养的义务
A.①③ B.①② C.①④ D.②③
17.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①双方父母同意的姨兄妹登记结婚
②女方与未婚生子的男方登记结婚
③男20周岁,女22周岁登记结婚
④女方因贪图财产与男方登记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解题思路题
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大爷的儿子王甲常年在外地生活和工作,因工作繁忙疏于照顾父亲。平时王大爷的生活大多依靠邻居李先生帮忙照应。王大爷担心自己发生意外无人照顾,于是和李先生协商一致,签订并公证了一份协议,指定李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失能后,决定其生活照管、医疗救治等事宜。王甲表示反对,认为这件事应由他做主。听说仲裁程序比较快捷,所以他去找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协议。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点评。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文小弟、文大姐、文二姐系亲姐弟关系。姐弟三人的母亲于2018年10月去世(留有法定书面遗嘱,其夫妻共有财产归丈夫所有),父亲于2023年10月去世(未留遗嘱)。二老生前在某市留有住房一套。父母去世后,姐弟三人因父母遗留的房屋继承问题产生分歧。文小弟认为,两个姐姐早已出嫁,而自己是家中的独子,父母生前的赡养等事宜均是其个人承担,姐姐们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理应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份额,两个姐姐不应继承父母的遗产。文大姐与文二姐则认为,自己作为父母的女儿,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当均分父母遗产。
如果你是调解员,你将如何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调解当事人的遗产纠纷。
20.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徐大爷因偏爱儿子,在自书遗嘱中明确表示,当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全部留给儿子。之后,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因此,徐大爷又自书一份遗嘱,表示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分给张大妈、女儿和儿子。徐大爷病故后,儿子取走了父亲银行账户中的工资存款68万元,并称钱是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题思路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
21.材料一 王女士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开庭,调解不成后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父亲崔某抚养,王某每月负担一定数额抚养费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刚离婚时,王某内心非常内疚,觉得亏欠了女儿。一到星期天,她就买了水果或者文具去看望孩子,女儿与她的感情很好。但几个月后,崔某见王某与女儿的亲热劲,联想到自己的家庭就是因为王某的原因而破裂,心理失衡,便将女儿藏起来,还找出各种理由阻挠王某探望女儿,王某内心非常痛苦。
(1)崔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材料二 朱某今年13岁,是七年级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春节时回家看看,平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某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园内,他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某的胳膊打断,李某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李某的父母向朱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李某的父母将朱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
(2)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判决的理由。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运用“敬老的义务”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A: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义务的履行不能基于自愿原则,赡养义务不可因被赡养人自愿的书面承诺而免除,A说法错误。B:教育类自媒体未经版权方授权,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课本,侵犯了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B说法错误。C: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同意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及时作出承诺的,否则可以不做出相应的承诺,C说法错误。D:“TM”表示所标注的是商标。北京冬奥会会徽“2022”右上角标注着“TM”表明该会徽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擅自使用该会徽图形会侵犯知识产权,D正确。故本题选D。
2.答案:C
解析:AD: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老张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其侄女不是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AD排除。BC:《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老张后来所立的打印遗嘱是借助电脑而形成的遗嘱,有本人签名按手印和有效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认定合法有效。所以,小王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套房产,C符合题意,B排除。故本题选C。
3.答案:D
解析:演员郑某欲弃养亲生的两个孩子被曝光后,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郑某应负担这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是身为父母不能不负的责任和义务,D符合题意。一,演员郑某亲生的两个孩子的监护权,本来就属于郑某,二,设问强调责任和义务,不涉及权利,A排除。郑某对这两个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扶助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B说法错误。C郑某作为生母,必须抚养这两个孩子,但并不一定是直接抚养,C说法错误。
4.答案:C
解析: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都有权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①排除。②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表明了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②④正确。③:材料主要强调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指导,未涉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5.答案:D
解析:①:梁某向蔡某借款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但该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不选。②:梁某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出具借条,不属于夫妻双方恶意逃债行为,②不选。③:梁某离婚时出具偿还协议,表明夫妻并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③应选。④:若蔡某没有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应选。故本题选D。
6.答案:C
解析:①: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在这里,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说法错误。②: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符合题意。③: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所以二人感情破裂、调解无效,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③说法错误。④: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7.答案:D
解析:②④:从本案可以看出,养父尽了抚养义务的,金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给付许某一定的赡养费,若对裁判不服,双方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②④符合题意。①:抚养和赡养关系一旦成立,不受诉讼时效限制,①错误。③:若不打官司,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赡养费纠纷,③错误。故本题选D。
8.答案:D
解析:①:王某的公寓是在二人结婚登记前所购并记在自己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②: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因此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②说法错误。③: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③说法正确。④: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
9.答案:D
解析:A:古董花瓶40万属于自然增值,属于刘某个人财产,A错误。B: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范围内,继承人需要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如果刘甲、刘乙同意继承财产,则刘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刘甲、刘乙承担清偿责任,B错误。C:刘某的录音录像虽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但因刘某不具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而部分无效,C错误。D: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刘某与妻子共有1套房屋,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正确。故本题选D。
10.答案:B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吴女抛下患病的丈夫,以出国深造为由离开,属于遗弃行为,丧失了继承牛某遗产的权利。故①不选,②入选。③④: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继承范围,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本案中,牛某妻子因遗弃被继承人行为丧失继承权,且牛某膝下无子且双亲早已去世,因此牛某的姐弟享有继承牛某遗产的权利。故③入选,④不选。故本题选B。
11.答案:A
解析:A:《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故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A正确。B:一般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C: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李某工伤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应归李某,C错误。D: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来判断,D错误。故本题选A。
12.答案:A
解析:A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甲与乙签订的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且保姆承担了照料甲的义务,故遗赠扶养协议有效,A符合题意,B不符合题意。C: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C不符合题意。D:本案中自然人甲与其继承人以外的乙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且不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因此,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按照协议,乙承担甲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乙享有受遗赠的权利,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13.答案:C
解析: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
14.答案:A
解析: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利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这说明余某是小雨的继父,而非养父,②说法错误。③:订金没有定金性质,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③符合题意。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因小雨练琴需要而在朱某处订购钢琴,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15.答案:D
解析:①:该遗嘱无效,所以李甲不是该房屋唯一合法继承人,①说法错误。②:材料中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此遗嘱中旁听人由小儿子签认,故此遗嘱无效,李家四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②符合题意。③:继承纠纷属于不可仲裁范围,仲裁机构不会受理,③说法错误。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就遗嘱效力问题产生纠纷的,继承人是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遗嘱有效诉讼的,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16.答案:A
解析: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①符合题意。②:即使父母签署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子女仍须尽赡养义务,②错误。③: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③符合题意。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④错误。故本题选A。
17.答案:C
解析: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①:双方父母同意的姨兄妹登记结婚,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①不符合题意。②:女方与未婚生子的男方登记结婚,法律并未对此作出禁止的规定,属于有效婚姻,②符合题意。③: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20周岁,女1周岁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未达法定婚龄,③不符合题意。④:女方因贪图财产与男方登记结婚,法律并未对此作出禁止的规定,因此属于有效婚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18.答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王大爷与李先生签订的协议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王甲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难以照顾王大爷,应尊重父亲的意愿。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但并不适用于监护等纠纷。因此,王甲不应该找仲裁委员仲裁,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加以解决。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点评。依据案例具体信息,可调用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成年意定监护、社会争议的解决等知识解题思路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大爷担心自己发生意外无人照顾,于是和李先生协商一致,签订并公证了一份协议→可联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关键词②:王大爷的儿子王甲常年在外地生活和工作,因工作繁忙疏于照顾父亲→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关键词③:听说仲裁程序比较快捷,所以他去找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协议→可联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但并不适用于监护等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答案:家和万事兴,兄弟姐妹应当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珍惜亲情,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伤和气。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文大姐、文二姐与文小弟三人都有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文小弟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因此可适当多分父母的遗产份额。
解析:
20.答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徐大爷名下的存款应由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题思路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属于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徐大爷前后立了两份遗嘱,可联系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有效信息②:“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效信息③: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有效信息④: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1.答案:(1)不合法。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崔某找出各种理由阻挠王某探望女儿,属于违法行为。
(2)判决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因为父母负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朱某是未成年人,朱某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由于朱某的行为对李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并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朱某的父母有义务给付,不给付的行为是违法的。
解析:
22.答案:赡养父母既是成年子女的良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成年子女要给予父母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是一种血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无须任何的附加条件!我们要心怀感恩,心怀祝福,感谢父母养育之恩,祝福父母,天天快乐。赡养父母,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在父母变老过程中陪伴左右,理解、接纳行动渐渐迟缓的父母,给予他们心理的安慰。要用心去体会父母的艰辛和不易,用心去倾听父母的烦恼,让父母减少点压力。
解析:本题要求运用“敬老的义务”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本题为开放性试题,围绕主体进行撰写即可,注意不要偏离主体,逻辑清晰。例如:赡养父母既是成年子女的良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成年子女要给予父母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是一种血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无须任何的附加条件!我们要心怀感恩,心怀祝福,感谢父母养育之恩,祝福父母,天天快乐。赡养父母,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在父母变老过程中陪伴左右,理解、接纳行动渐渐迟缓的父母,给予他们心理的安慰。要用心去体会父母的艰辛和不易,用心去倾听父母的烦恼,让父母减少点压力。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