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五课第二节《预防犯罪》教案核心素养目标1.政治认同:通过学习本节课,在了解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使学生深入理解和体会“法不可违”,并认同和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2.道德修养:通过分析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使学生懂得慎重结交朋友,避免沾染不良习气的重要性,要明辨是非,防患于未然,还要杜绝不良行为;3.法治观念:通过完成相关探究题,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切勿欺凌学生,做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要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争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中学生。教学重难点未成年人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的做法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自主学习法、小组合作学习法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复习第五课第一节《法不可违》主要知识点:如何理解“法不可违”?违法行为的分类;面对身边的一般违法行为,我们如何做?在此基础上学习第二节《预防犯罪》的内容。讲授过程环节一:自主学习教师:要求学生自学教材P52-56内容,并思考以下问题:1.什么是刑法?2.犯罪的含义和基本特征以及法律后果分别是什么?3.刑罚的含义和种类分别是什么?4.未成年人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要求:正文大字慢读,小字快读,并划出相关要点,时间3分钟。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应的自学任务和思考题。环节二:新知讲解第一框:《了解罪与罚》1.师:教师播放视频《姜志刚受贿案》,并提问学生:姜志刚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他的行为属于哪一种违法行为?他触犯了国家的什么法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2.生:学生思考并回答:刑事违法行为;刑法;刑事责任。1.师:评价学生回答并进行追问:什么是刑法?2.生:学生思考并回答: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3.师:评价学生回答,并强调刑法的作用和内容。1.师: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教材P53“探究与分享”,并完成相应问题:试对比分析以上行为;你还能列举出类似的例子吗?2.生:学生思考,回答:行为一:行政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人和社会危害相对轻微,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行为二:刑事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刑法》,对他人和社会危害相对严重,理应承担刑事责任。类似的例子:饮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是行政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他人和社会危害相对轻微,而醉酒驾驶是刑事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对他人和社会危害相对严重。1.师:教师及时评价学生的回答,同时叮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与其他同学和睦相处,遇到矛盾和纠纷,切勿大打出手,切勿做伤害他人生命健康,切勿做欺凌他人等的行为,否则可能会触犯国家相关的法律。之后,教师强调刑事违法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相比,对他人和社会危害较大,行为人违反的是国家的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上节课学过的内容,刑事违法行为其实就是犯罪。那么,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和法律后果分别是什么?2.生:学生结合自学结果回答: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基本特征:①严重社会危害性;②刑事违法性;③应受刑罚处罚性。法律后果:刑罚。3.师:教师先评价学生的回答,并讲解并强调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犯罪这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1.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刚才,我们说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那么,什么是刑罚?刑罚的种类又有哪些呢?2.生:学生思考并回答:刑罚,又称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1.师:教师评价学生回答,并追问学生,主刑和附加刑分别包括哪些内容?2.生:学生思考并回答:主刑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3.师:教师评价学生回答,并强调相关易错点:拘役是一种主刑,属于刑罚(刑事责任),罚金是一种附加刑,也属于刑罚(刑事责任)。但行政拘留和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这是一对易混易错点,一定要区分清楚。第二框:《加强自我防范》1.师: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八大重罪,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现在,请学生认真阅读教材P55“相关链接——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体会这一规定的意义。2.生:学生阅读、体会。1.师:当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也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一句空话,无论我们年龄多大,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那么,作为未成年的我们,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的发生呢?请学生们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中学生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并四人为一小组交流讨论,完成以下思考题: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一步步还是一下子走向犯罪道路的?)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警示?2.生:学生交流讨论后,并回答:陈某是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他的经历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慎重结交“朋友”,不与社会上游手好闲的人来往;要从内心深处对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保持敬畏之心,并严格遵守;要知错就改......1.师:教师及时点评学生的回答,并补充讲解:陈某以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交友不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后又偷东西、打骂同学、偷窃财物,甚至多次拦路抢劫,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因此,他是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三十八条规定:旷课是不良行为,打骂同学就是严重不良行为。他是先有不良行为的。有了不良行为,没有加以及时的改正,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严重不良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最终变成了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因此,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行为到刑事违法行为(犯罪),这几种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沾染了不良习气(结交了社会上的“问题朋友”等)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极有可能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那么,作为同样是未成年人的我们,如何从陈某走上犯罪道路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呢?请同学们结合自学和陈某的案例,思考并回答。2.生: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等等。3.师:教师点评学生的回答,并补充说明:对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有学同学不能理解其含义或者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以上行为,最后请学生阅读教材P56“相关链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三十八相关规定”。对照上述规定有则立即改之,无则加勉。环节三:教师寄语同学们,古语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千万不要因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远而忽视它,一定要从现在开始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不良行为,勿打架斗殴伤害他人身体、勿欺凌同学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等,切莫因为所做的坏事小就去做,否则,长久如此,可能会走向犯罪的深渊。课堂总结课堂练习1.下列属于犯罪行为的是( )①小东多次参与抢劫他人财物活动②小强多次拨打119谎报火情③小王闯红灯,被交警给予警告处罚④小哲经常参与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②③2.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多次旷课、无故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规定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等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沾染上这些行为( )①不利于自身的健康成长 ②会给家庭、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③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④会触犯刑法,受到刑罚处罚A.①②③ B. ①③④ C. ①②④ D. ②③④布置作业完成《绩优学案》第十一课时:A.1-5;B.6、7;C.8.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