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2025年高考一轮复习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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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2025年高考一轮复习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7张PPT)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课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统编版)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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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
命题预测
思维导图
考点梳理
真题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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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考情预测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列举特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树挂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特权的途径。 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法治意识: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三种情况)、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中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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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预测
考点要求 考题统计 备考建议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4 选择题:新课标Ⅱ卷、吉林卷 本讲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复习时关注以下命题:理解民法的作用、含义和要求,明确民法的基本原则,描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理解生命健康权的内容,明确侵权责任,明确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内容,理解肖像权的含义和内容,阐释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及其在信息时代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
2023 选择题:北京卷、湖北卷、福建卷 2022 无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4 选择题:北京卷 2023 选择题:海南卷、新课标、 主观题:山东卷、辽宁卷 2022 无 思维导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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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梳理
1、民法
含义
调整的 主体
调整的 内容
作用(意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注意: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没有领导与服从的关系,不能强制、命令别人。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思考:国家机关是否可以作为民法的主体?
(其他关系如劳动关系、行政关系、刑事法律关系不调整)
①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
②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考点梳理
2、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 成 要 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 和义务所 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精神产品)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等)。 4
考点梳理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请分析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即时训练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A.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行为;
C.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A.纯获利行为也无效;
B.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
②③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
注意: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解释: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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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梳理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道德 滋养法治 (法中有德)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法治 体现道德理念 (德中有法)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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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梳理
4、民法的基本原则
含义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原因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②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由意志)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利益均衡,程序上的不偏不倚和结果上的公平合理)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风俗)
(提醒: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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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梳理
5、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 的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权的类别 (内容)
要求 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4
考点梳理
6、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
重要性
侵权表现
侵权责任 (民事方面)
生命、身体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造成身体功能(身心)的正常使用(致病)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P7相关链接+第四课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多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打一耳光,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
甲医生在给患者乙做腹腔手术 (不是因为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
往他人脸上泼硫酸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即时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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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梳理
7、姓名权、肖像权
法律规定 法律禁止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知识拓展:干涉、盗用、冒名
干涉 指无正当理由干涉他人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授权,用被盗人的名气提高自身或品牌名气,
目的是获得商业利润。(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冒名 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
(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例如:冒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孙山;拿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情形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注:公众人物,如明星,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突破提升
请运用人身权的法律知识思考下列行为。
①某公司未经同意将某著名主持人的照片用作产品广告宣传。
②丑化某人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上述情形哪些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为什么
提示:
①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属于侵权行为。
②是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③④⑤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注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
②以营利为目的。
即时训练
4
考点梳理
8、名誉权和荣誉权
主体
二者区别
法律规定
侵权要件
侵权 责任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侵权】
③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荣誉权侵权】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且为第三人所知悉;
②侮辱、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数人);
③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低。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 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权:……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注意】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4
考点梳理
9、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隐私
法律规定
意义
个人信息安全
侵权责任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①个人信息含义: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不完全相同)
②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英烈条款”
含义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意义 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③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知识拓展
知识归纳:公民人身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 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 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 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 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 (修订) ①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5
真题再现
1、(2023·北京)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
D
× 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
5
真题再现
2、(2023·海南)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
B
×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
5
真题再现
3、(2023·湖北)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详解】①: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说法正确。
②: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观点不符合题意。
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说法正确。
④: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因此甲违法,④说法错误。
A
5
真题再现
4、(2023·福建)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故排除①;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④不符合题意。
5
真题再现
5、(2023·新课标)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
5
真题再现
6、(2024·新课标Ⅱ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B
× 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
5
真题再现
7、(2024·吉林)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 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B
5
真题再现
8、(2024·北京)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详解】①: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
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
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C
5
真题再现
9、(2023·山东)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就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说明你的观点,并阐明理由。
某地保障房主管部门拟公示信息申请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申请住房门牌号。申请结果信息:申请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5
真题再现
【答案】①二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务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然而,政务人员在处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泄露公民信息以及信息公开过程中披露或提供超出必要限度的个人信息等现象,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最终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若公开信息不规范,将有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不良影响。
②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让信息公开变成隐私信息“裸奔”,给公民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③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平衡、依法履职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相关部门要依法取得他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要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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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再现
10、(2023·辽宁)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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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再现
(1)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理由: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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