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专练20题(原卷版 解析版) 2024-2025学年度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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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专练20题(原卷版 解析版) 2024-2025学年度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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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专练20题
一、简答题
1.2024年8月5日,A婚庆公司为举行5周年店庆,向B养殖场订购螃蟹100千克,单价108元/千克,要求8月15日将螃蟹送到A婚庆公司。B养殖场当日回应A婚庆公司:单价变更为118元/千克,8月15日将螃蟹送达A婚庆公司。A婚庆公司未回复。
8月12日开始,连日暴雨,附近的C农药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B养殖场,导致养殖场螃蟹大量死亡,给养殖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A婚庆公司的店庆活动也受到影响,给A婚庆公司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A婚庆公司、B养殖场、C农药厂,相互之间争执不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A婚庆公司可否向B养殖场索赔损失,B养殖场可否向C农药厂索赔损失,并说明理由。
【答案】A婚庆公司不能向B养殖场索赔经济损失,B养殖场可以向C农药厂索赔经济损失。
理由:①A婚庆公司与B养殖场的合同并未成立,A婚庆公司提出要约,B养殖场的回复是新的要约,但A婚庆公司未做出承诺回复,双方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甲、乙之间不存在违约关系,甲不能向乙索赔损失。
②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C农药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B养殖场,损害了B养殖场的利益,无论C农药厂是否有过错,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B养殖场经济赔偿。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违约与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要约、新要约、承诺、合同、无过错侵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A婚庆公司可否向B养殖场索赔损失,B养殖场可否向C农药厂索赔损失,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合同、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等有关知识,从判断、分析角度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A婚庆公司不能向B养殖场索赔经济损失,B养殖场可以向C农药厂索赔经济损失。
关键词①:B养殖场收到A婚庆公司以单价100元/千克订购螃蟹的要约后,当日回复要求单价变更为118元/千克,但A婚庆公司未回复→可联系“要约、新要约、承诺”等知识。
关键词②:C农药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B养殖场,导致B养殖场内螃蟹大量死亡→可联系“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湖南长沙刘女士驾车回家时,发现自家停车位被人占用了,随后打电话让车主唐女士挪车。可唐女士不仅不愿意挪车,还爳骂刘女士并要求其拿出车位买卖合同来证明车位是属于她的。刘女士认为,如果唐女士质疑自己,可以到物业去核实,但其无权查看自己购买车位的合同。物业出示证据确认车位购买人是刘女士后,唐女士却仍然要求查看买卖合同,被物业拒绝。唐女士还是不愿意挪车,声称去旅游了,一共霸占了车位5天时间。对此,刘女士表示,如果唐女士当时第一时间挪车,这个事情就过去了,可对方态度太嚣张,必须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唐女士的行为。
【答案】
①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既要依法行使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唐女士作为车辆使用者,在占用他人车位的情况下,有义务在车位主人要求时及时挪车。因为刘女士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物权,唐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刘女士的物权。
②唐女士拒绝挪车并且辱骂刘女士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她的辱骂行为可能侵犯了刘女士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同时,其霸占车位的行为侵犯了刘女士的财产权中的物权。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唐女士在明知车位属于刘女士(经物业确认)的情况下,仍然霸占车位长达5天,这种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
③唐女士要求查看刘女士的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合理的行为。在物业已经出示证据确认车位购买人是刘女士后,唐女士没有理由继续纠缠要求查看合同。她这种行为超出了合理的维权范围。当自身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比如向物业等相关管理部门核实情况,而不是无理要求他人出示隐私性的合同文件。唐女士应承担停止侵害(腾出车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以弥补对刘女士权益造成的损害。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车位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本题的设问要求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说明唐女士的行为,可从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行为等角度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湖南长沙刘女士驾车回家时,发现自家停车位被人占用了,随后打电话让车主唐女士挪车→可联系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既要依法行使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唐女士作为车辆使用者,在占用他人车位的情况下,有义务在车位主人要求时及时挪车。
关键词②:唐女士不仅不愿意挪车,还爳骂刘女士并要求其拿出车位买卖合同来证明车位是属于她的→可联系唐女士拒绝挪车并且辱骂刘女士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她的辱骂行为可能侵犯了刘女士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同时,其霸占车位的行为侵犯了刘女士的财产权中的物权。
关键词③:刘女士认为,如果唐女士质疑自己,可以到物业去核实,但其无权查看自己购买车位的合同。物业出示证据确认车位购买人是刘女士后,唐女士却仍然要求查看买卖合同,被物业拒绝→可联系唐女士要求查看刘女士的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合理的行为。在物业已经出示证据确认车位购买人是刘女士后,唐女士没有理由继续纠缠要求查看合同。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某成年女子在乘坐地铁时,发现对面的成年男子蹲着玩手机,就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其手机相册。为了自证清白,男子同意女子检查,但手机里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女子蛮横地警告对方,并将整个过程拍成了视频上传到网上,且没有给男子打码,还附文打上“猥琐男”的标签。同时,该女子还发文声称:“难道我没有遭受侵害,就不可以维权了吗?”自媒体时代,动动手指发张图片或发段视频曝光某人某事很容易,但是,网络曝光很容易走向失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民事权利的界限,请评析该女子“难道我没有遭受侵害,就不可以维权了吗”的观点。
(2)假如“地铁偷拍案”中女子曝光引发该男子遭受谩骂、诽谤等网络暴力,男子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答案】(1)该女子的观点是片面的。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当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该女子的权利没有受到侵害,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该男子的合法权利。
(2)①收集与保存涉嫌侵权的证据。②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不实信息,赔礼道歉。③如果侵权人继续侵权,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提起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地铁“偷拍”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正误判断:片面。
论据①:难道我没有遭受侵害,就不可以维权了吗→从合理性角度分析: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当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表明该观点有合理之处。
论据②:某成年女子在乘坐地铁时,发现对面的成年男子蹲着玩手机,就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其相册,但并未发现被偷拍的证据。女子将自己所拍摄的检查该男子手机的视频上传到网上,且视频没有给男子打码,还附文给男子打上“猥琐男”的标签→从不合理性角度分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表明该观点有不合理之处。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被网络暴力→可调用的法理依据: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和解决纠纷的多种方式,本案中,该男子遇网曝,需收集与保存涉嫌侵权的证据,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不实信息,赔礼道歉。
有效信息②:男子自证清白依然遭到曝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如果对方继续侵权,可从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材料等有机结合。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在某商场游戏厅玩游戏时,因玩得太尽兴,将手机落在了游戏机台面上,返回寻找时,却发现手机已经被人拿走了。小李报警后,警察调取游戏厅监控,发现手机被老王拿走了。经警察与老王联系,老王当晚将手机上交了公安机关。小李领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已经被“刷机”,恢复了出厂设置。小李因手机数据无法找回,要求老王赔偿遭到了老王的拒绝。老王:我又不是偷了你的手机,我是捡到了,还把手机交还给公安机关了。你的手机也没丢,我赔什么钱 两人协商无果后小李诉讼至法院,要求老王赔偿他4000余元(系购买手机原始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小李的诉求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小李要求原价赔偿的诉求具有不合理性,会部分得到法院的支持。①小李的手机落在游戏厅台面上,此时手机属于遗失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小李有权追回遗失物。②老王捡到手机后,在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但老王将手机 “刷机” 恢复出厂设置,致使小李手机中的数据无法找回。老王的这一行为具有损毁手机的主观故意,应当就拾得的手机修复(数据恢复)承担赔偿责任。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案涉手机在遗失时已使用了一段时间,市场价值有较大的贬损,故小李主张按原始购买价格赔偿损失金额不具有合理性,应当按照手机原价款部分赔偿损失。(原题无答案,此答案及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手机遗失的赔偿纠纷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小李的诉求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简要说明理由。需要运用所有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其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李在某商场游戏厅玩游戏时,因玩得太尽兴,将手机落在了游戏机台面上,返回寻找时,却发现手机已经被人拿走了→可联系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有效信息②:小李领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已经被“刷机”,恢复了出厂设置。小李因手机数据无法找回,要求老王赔偿,遭到了老王的拒绝→可联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有效信息③:两人协商无果后小李诉讼至法院,要求老王赔偿他4000余元(系购买手机原始价格)→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原则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5.阅读材料, 完成下列要求。
《老子》称“安其居,乐其俗”,安居乐业是百姓的一生追求,也是国家聚焦的重点。
案件事实 赵先生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在某地购买了一处房产,赵先生按照合同约定相继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了贷款,以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但由于楼盘烂尾,开发商没有按照法定日期也无法按照法定期限交付房屋。赵先生便与开发商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赵先生认为自然不再需要其继续还贷,后面竟然因此收到了被银行起诉的消息。银行要求赵先生继续偿还贷款。一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但二审法院判定赵先生应当继续还贷。赵先生表示不服,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争议焦点 赵先生是否可以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并停止向银行还贷
银行诉求,《借款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解除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返还其所欠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或委托售房人直接将上述款项归还贷款人。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563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结合材料,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 赵先生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 此案为什么启动再审程序 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可以解除。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构成违约,赵先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应解除,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购房款分别返还给赵先生和银行。
②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购房合同及还贷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违约责任、审理程序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赵先生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以及此案为什么启动再审程序,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合同、违约责任、审理程序等知识,结合材料分析其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楼盘烂尾,开发商没有按照法定日期也无法按照法定期限交付房屋→可调用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此说明开发商构成实质违约,赵先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应解除。
关键词②:赵先生表示不服,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联系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为“小爱同学”的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小爱同学”唤醒词的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陈某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不同商品类别上共申请注册“小爱同学”等66枚商标,后又向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企业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犯其“小爱同学”商标权,并与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运动手表、闹钟等商品上使用“小爱同学”商标,共同发布产品宣传文章。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陈某、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相关知识,判断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会得到法院支持。
“小爱同学”经过广泛宣传使用,可以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唤醒词、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等商品的名称,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陈某大量抢注“小爱同学”等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陈某与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销售使用“小爱同学”标识的商品、发布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混淆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分析】背景素材:商标侵权案
考点考查: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运用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相关知识,分析法院会不会支持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求以及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某科技于2017年推出首款搭载“小爱同学”唤醒词的人工智能音箱,并在随后的手机、电视等产品中也应用了该技术。→可联系商标专用权;
关键词②:与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就运动手表、闹钟等商品上的使用“小爱同学”→可联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因此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键词③:陈某大量抢注“小爱同学”商标→可联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关键词④:陈某、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会支持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虎公司系某搜索引擎运营商,旗下拥有搜索广告业务。甲公司为宣传企业购买了上述服务,并在3年内间断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对甲公司进行商业推广。通过案涉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而乙公司的官网词条却相对靠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客户引流,侵犯其名称权,某虎公司明知上述行为构成侵权仍施以帮助,故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某虎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
【答案】①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其名称权。甲公司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营销,造成了经济损失,已侵犯其名称权。
②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甲企业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和守法原则。
③民事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民事主体既享有权利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某虎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案例
考点考查:名称权、侵权责任、民法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名称权、侵权责任、民法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的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客户引流,构成侵权→可联系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其名称权;
关键词②:通过案涉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商标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而乙公司的官网词条却相对靠后→可联系甲企业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和守法原则。
关键词③:甲公司、某虎公司构成侵权→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某虎公司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客观上对案涉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2022年5月19日,王某在闲鱼平台购买陈某两台芯动al0服务器(实为“矿机”),准备挖“比特币”。王某向陈某支付货款3.9万元。双方约定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据平台显示,货物于2022年5月19日发出后,王某拒收;该货物于2022年6月14日退回陈某处。王某要求陈某退款,陈某不理。
2023年4月15日,王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3.9万元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返还王某货款3.9万元,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本案双方所涉交易“矿机”,实为在网络上“挖矿”(挖“比特币”)的专用计算机设备,王某明知“挖矿”的社会危害性及相关部门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仍继续购买“矿机”进行“挖矿”,陈某与王某之间就购买“矿机”形成的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属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取得、占有对方的财产无合法根据,应当予以返还。王某已将货物退回陈某,陈某应当返还王某机器款,因陈某、王某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对因合同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故王某要求陈某支付利息的请求,不应支持。(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合同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合同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某在闲鱼平台购买陈某两台芯动 al0 服务器(实为“矿机”),准备挖“比特币”。王某向陈某支付货款 3.9 万元。双方约定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据平台显示,货物于2022年5月19日发出后,王某拒收;该货物于2022年6月14日退回陈某处。王某要求陈某退款,陈某不理→可联系教材无效合同的情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9.张某(父母均已去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共同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生前在保姆和张乙的见证下立有录像遗嘱,自己的财产由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共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遗产分配结果 :张某的财产共由其妻子李某、其女张乙、孙子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
理由: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录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张乙作为遗产继承人,不能作为录像遗嘱的见证人,因此张某生前在保姆和张乙见证下的这份录像遗嘱为无效遗嘱。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是张某的妻子,张乙是其女儿,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张甲逝世,故由其子张丙代位继承,因此,张某的财产共由其配偶李某、其女张乙、孙子张丙进行法定继承。
③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公寓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存款和沿街门面为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出,得张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195万元的公寓,沿街门面中价值120万元的份额以及存款96万元,共411万元。因此张某的财产共由其妻子李某、其女张乙、孙子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遗产分配
考点考查:继承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分为两小问,首先要说明如何分配张某遗产,再阐述其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生前在保姆和张乙的见证下立有录像遗嘱,自己的财产由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共同继承→可联系教材知识录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关键词②:张某的父母均已去世,配偶李某、女儿在世,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
关键词③:张某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共同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还有存款192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先析产,进行分配。
关键词④:分配结果→可联系张某的财产共由其妻子李某、其女张乙、孙子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答案】①法院应判决顾某按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二老名下房产份额。
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顾某与二老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顾某在协议签订后,尽到了扶养人的义务,有权得到二老名下房产。虽然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彰显公平正义,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李乙和顾某之间关于受遗赠的主体资格的纠纷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运用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注意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二儿子李乙和顾某就受遗赠的主体资格问题,诉至法院→可联系法院应判决顾某按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二老名下房产份额。
关键词②:人民法院判决顾某按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二老名下房产份额的依据→可联系顾某与二老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顾某在协议签订后,尽到了扶养人的义务,有权得到二老名下房产。虽然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关键词③:法院做出以上判决的意义→可联系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彰显公平正义,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11.王某与崔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8年崔某意外死亡。崔某未婚未育,其母亲也早于崔某死亡,该房屋最后由其父亲老崔一人继承。王某多次联系老崔,希望办理过户手续,但老崔不愿配合。无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并配合房屋过户。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老崔协助王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是否支持王某的全部诉求?请说明理由。
(2)分析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化情况,并说明理由。
【答案】(1)法院支持王某要求老崔配合房屋过户的诉求,但不支持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理由:王某与崔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但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老崔继承,老崔应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其法定义务,并非违约行为。
(2)崔某去世前,房屋所有权属于崔某,因为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老崔继承,因为崔某未婚未育且母亲早亡,老崔作为其父亲是唯一继承人。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买卖协议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保障各类物权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王某与崔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同的有效性。本案中,王某与崔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有效信息②:2018年崔某意外死亡。崔某未婚未育,其母亲也早于崔某死亡,该房屋最后由其父亲老崔一人继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老崔继承。
有效信息③:签订协议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崔某意外死亡,王某多次联系老崔,希望办理过户手续,但老崔不愿配合。无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并配合房屋过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违约有责的知识。本案中老崔应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其法定义务,并非违约行为。故法院支持王某要求老崔配合房屋过户的诉求,但不支持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保障各类物权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王某与崔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案中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崔某去世前,房屋所有权属于崔某。
有效信息②:该房屋最后由其父亲老崔一人继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老崔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许某与被告郭某因家庭纠纷起诉离婚。在审理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许某要求郭某分期付给其十万元,郭某拒绝给付,双方此产生争议。
经法院查实,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家庭房产处理及家庭经济协议》,其中对房屋产权分割部分约定为:房屋及附带车位、储藏室归郭某所有,并由其负责偿还贷款,同时为补偿许某已还房贷的部分,郭某同意分四次共给付许某10万元。现许某要求郭某支付该款项,郭某却不愿给付该款项。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郭某是否需要给付该款项,并说明理由。
【答案】应该给付该款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本案中,许某与郭某签订的《家庭房产处理及家庭经济协议》主体适格,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郭某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给付许某10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纠纷起诉离婚案例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范围是《法律与生活》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要求指出郭某是否需要给付该款项及理由。解答时把握材料关键信息,调动运用教材知识分析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经法院查实,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家庭房产处理及家庭经济协议》,其中对房屋产权分割部分约定为:房屋及附带车位、储藏室归郭某所有,并由其负责偿还贷款,同时为补偿许某已还房贷的部分,郭某同意分四次共给付许某10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
关键词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联系知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郭某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给付许某10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儿子周某甲和女儿周某乙,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对周某乙宠爱有加,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周某素来爱买彩票,没想到是,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次日,周某突发心脏病去世。周某甲和周某乙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诉至法院。周某乙主张按代书遗嘱继承其父所有财产,周某甲主张自己、林某和周某乙均分房屋、存款90万元和中奖所得30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 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不会支持周某乙的主张。代书遗嘱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的代书遗嘱虽然有两人作证,但周某乙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周某乙不能按遗嘱取得其父所有财产。
法院不会完全支持周某甲的主张。
①由于代书遗嘱无效,本案适用法定继承。
②本案中林某、周某甲、周某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④但是继承开始时需要先进行析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周某婚后存款90万元,中奖所得30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系个人合法财产,应由林某、周某甲、周某乙进行均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并说明理由。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某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 年、月、日。本案中周某乙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周某乙不能按遗嘱取得其父所有财产。
关键词②:周某与林某系夫妻,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周某婚后存款90万元,中奖所得30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个人合法遗产为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
关键词③:个人合法遗产为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案中林某、周某甲、周某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大爷妻子早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儿子张甲和张乙。张大爷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养大并盖了房屋,可长子张甲长大成家后,便对父亲不再理会。次子张乙则一直与张大爷一同生活,照顾张大爷的起居。现在张大爷因为次子张乙对自己孝顺有加,遂立下自书遗嘱将房屋和存款留给次子张乙,遗嘱交由次子张乙保管。谁知次子张乙拿到遗嘱后就变了一个人,也开始不愿意照顾年迈的父亲,把老人视为累赘,只是偶尔看看老人。现在张大爷自己独居,无人照顾,但是邻居王某倒是个热心肠,经常照顾他。张大爷非常感动,后悔自己将财产留给次子张乙。随后张大爷与王某协商后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留给邻居王某,王某承担老人的生养死葬,而且经过了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大爷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房屋分给王某,存款分给小儿子张乙,其他剩余财产由两个儿子依法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张大爷的遗产首先应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将房屋分给王某;然后根据有效的自书遗嘱,其存款由小儿子张乙继承;若张大爷还有其他剩余财产,由两个儿子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分析】背景素材:张大爷的遗产处理问题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的有关知识,分析张大爷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结论:房屋分给王某,存款分给小儿子张乙,其他剩余财产由两个儿子依法继承。
关键词①:随后张大爷与王某协商后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留给邻居王某,王某承担老人的生养死葬,而且经过了公证→可联系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房屋应该归王某所有;
关键词②:现在张大爷因为次子张乙对自己孝顺有加,遂立下自书遗嘱将房屋和存款留给次子张乙→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存款根据自书遗嘱,归张乙所有;
关键词③:张大爷妻子早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儿子张甲和张乙→可联系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除去房屋和存款外,其余的遗产由张甲和张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曹某系某钻探公司员工,入职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曹某自愿放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某钻探公司每月向曹某支付社保补偿500元。曹某在职期间,公司未给曹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2024年4月30日,曹某与某钻探公司解除合同。2024年5月13日,曹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某区仲裁委接到申请后,引导双方到所在园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5月21日,经该调解中心主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为:一、钻探公司向曹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万元;二、曹某按照约定放弃缴纳社会保险。5月25日,曹某、某钻探公司共同向某区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出具调解书。仲裁委审查后,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
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仲裁委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的原因。
【答案】
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曹某与某钻探公司签订放弃缴纳社保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内容虽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协议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委遂决定不子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
【分析】背景素材:因交纳社保引发的纠纷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仲裁委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的原因。属于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等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曹某系某钻探公司员工,入职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曹某自愿放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某钻探公司每月向曹某支付社保补偿500元。曹某在职期间,公司未给曹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说明曹某与某钻探公司签订放弃缴纳社保的书面协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的强制性规定。
有效信息②:后曹某与某钻探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可联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说明仲裁委遂决定不子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
材料一 周某为外卖平台配送员,提供配送服务并接受考核。甲公司为该平台运营方。某天,周某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诊断证明书上传至平台请假。几天后,周某发现平台以未完成考核任务为由扣除周某工资。周某不服,要求甲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并返还所扣工资。甲公司以周某自愿提供劳务服务,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未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周某一气之下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诋毁甲公司的视频,点击量达上万次。
材料二 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一是新业态用工模式还没有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社会保障覆盖不到位,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利用法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普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缺乏协商、调解等问题。
材料三 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也导致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限制竞争、赢者通吃、价格歧视、泄露个人隐私、损害消费者权益、风险隐患积累等一系列问题,存在监管滞后甚至监管空白。一些平台一家独大的市场地位和垄断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和社会公众利益。为此,我国高度重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工作,从建章立制到机构建设、从行政指导到监管执法,多管齐下整顿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1)结合材料一,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周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恰当?周某应如何维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应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结合材料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我国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
【答案】(1)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周某的行为可能会侵害甲公司名誉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周某作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维权。可以与甲公司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2)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法规应不断适应时代,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将新业态用工模式纳入劳动法律规制;完善社会保障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漏洞。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树立合同意识,与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使维权有据。③平台应遵守劳动法,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和的权利,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④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结解决的协商、调解机制。
(3)国家要健全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经营者要依法经营,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要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的法律案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中国平台经济存在是问题
考点考查:名誉权、解决纠纷的途径、劳动法的原则、劳动者的权利、诚信经营等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周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恰当以及周某应如何维权,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等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某一气之下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诋毁甲公司的视频→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关键词②:周某因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未完成考核任务,事先请假但依然被扣工资;周某应如何维权→可联系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应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法律守护劳动者、劳动也要签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等方面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新业态用工模式还没有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可联系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
关键词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可联系应树立合同意识;
关键词③:平台企业利用法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联系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普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缺乏协商、调解等问题→可联系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结解决的协商、调解机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也导致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限制竞争、赢者通吃、价格歧视、泄露个人隐私、损害消费者权益、风险隐患积累等一系列问题→可联系经营者要依法经营。
关键词②:存在监管滞后甚至监管空白;我国高度重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工作,从建章立制到机构建设、从行政指导到监管执法→可联系国家要健全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③: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和社会公众利益→可联系相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背景】
“五星金榜”“上榜好店”……你是否也被点评类平台上的这些词汇所吸引?2023年3月,某地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刷评”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揭露了“五星好评”背后的灰色产业。
【案例】
A公司为某文化传媒公司,主营剧本杀服务,B公司为某技术推广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线上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经营的剧本杀店铺提供网上推广服务,双方约定“做人气榜前三,首付10000元,到五星金牌给尾款”。经一段时间的合作,B公司表示协议约定“五星金牌”标准已达到,但A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尾款,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
审理过程中,法院注意到,所谓的“线上推广”除了正常的视频拍摄剪辑、网页设计等服务外,还有一项“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确保做到“好评60个,笔记20条,访客20000个”。经过法庭进一步询问,双方承认其具体的运行模式为“免费玩家”,即由B公司组织招募玩家来店体验并撰写好评,结束后由A公司退回其费用。双方承认在合同履行期间,某点评App上展示的评价中,除了差评剩下的好评均是由B公司组织大V评写的。B公司停止服务后,该店铺的评分出现了下滑。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是否有效,并说明法律禁止虚假宣传的原因。
【答案】合同中的“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无效。“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属于以编造用户评价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原因:生产经营者应该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盛行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分析】背景素材: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的内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中的“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无效。
关键词②:某点评App上展示的评价中,除了差评剩下的好评均是由B公司组织大V评写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以编造用户评价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和张某是同村村民,两家相距约5米。王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盖了一排小房子,专门养狗,还在家里的屋顶上盖了鸽房养鸽子。王某家的狗每到夜里听到一点声音就叫个不停,扰得张某家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王某家的鸽子飞出去直接把粪便拉在张某家的屋顶,张某家只要一开窗就全是鸽子粪便的臭味。张某就此问题多次联系王某,希望王某能把狗房和鸽房建到其他没有人居住的地方,但王某不仅置之不理还辱骂张某,说这事是他自己家的事,张某管不着,张某没办法只能向村委会反映。村委会也协助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王某应当整改,但王某态度蛮横,一直故意拖延拒不整改。
因王某态度蛮横,故意拖延拒不整改,有人认为,张某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加以评析。
【答案】
①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②张某可以先通过与王某协商解决纠纷,也可以请求村委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③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王某与张某的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评析“张某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从纠纷的解决方式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先解释正确部分,再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不科学。
论据①:村委会也协助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王某应当整改,但王某态度蛮横,一直故意拖延拒不整改→可联系民事诉讼的含义。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张某就此问题多次联系王某,希望王某能把狗房和鸽房建到其他没有人居住的地方,但王某不仅置之不理还辱骂张某,说这事是他自己家的事,张某管不着,张某没办法只能向村委会反映→可联系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并非唯一途径,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来解决。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9.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消费已成为大众生活的常态。流量是影响用户选择网络产品的重要因素,某些不法经营者采用购买网络暗刷服务的方式提高点击量,误导消费者,引发社会关注。
【案情事实】
网络经营者王某与小刘签订了《线上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由小刘为王某代理的一款游戏产品提供网络推广服务,包括视频拍摄剪辑、网页设计、日常操作运营维护等内容,按月结算服务费用。
另外,双方在协议中还约定小刘为王某的游戏产品提供网络暗刷服务,按照单价1元每千次UV每周单独结算。一段时间后,小刘催促王某结算“暗刷流量”服务费,王某推托,并单方面提出变更条款,改变结算依据,只同意付部分款额。小刘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全部暗刷服务费及利息。当地人民法院驳回小刘的诉讼请求,并作出收缴王某由虚假流量带来非法获利的判决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判断王某与小刘订立的《线上推广服务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阐述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
【答案】(1)部分无效(“部分有效”,“合同有效,部分条款无效”等合理说法皆可)。有效合同必须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中视频拍摄剪辑等内容合法,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条款。但是“暗刷流量”等条款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条款。
(2)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在于:①维护了市场秩序:判决打击了网络暗刷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虚假流量会误导消费者的选择,法院的判决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其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②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法院依据法律作出判决,收缴王某的非法获利,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其他经营者起到了警示作用。③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判决有助于引导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感受司法公正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判断王某与小刘订立的《线上推广服务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可结合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判断合同有效无效的条件→有效合同必须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关键词②:合同中视频拍摄剪辑等内容合法,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说明其是有效条款部分。
关键词③:“暗刷流量”→可从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说明其是无效条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阐述当地法院作出“驳回小刘的诉讼请求,并作出收缴王某由虚假流量带来非法获利”判决的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提供网络暗刷服务,按照单价1元每千次UV每周单独结算;小刘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全部暗刷服务费及利息,当地人民法院驳回小刘的诉讼请求→可联系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关键词②:当地人民法院驳回小刘的诉讼请求,并作出收缴王某由虚假流量带来非法获利的判决书。→可联系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其他经营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关键词③:法院收缴王某由虚假流量带来非法获利→可联系判决有助于引导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某高中思想政治课上,同学们就此案展开讨论。张同学说:“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李某只是李某某的姐姐,不是李某某的监护人,对李某某没有监护义务。”刘同学说:“姐姐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未成年的李某某来溜冰,由于他们父母不在现场,因此姐姐李某有义务监护好李某某。”王同学说:“我不同意张同学的意见,也不同意刘同学的说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案】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亲自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出合理主张,收集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益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证据含义及其作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属于措施类试题,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后李某某受伤→可联系李某某的父母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并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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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专练20题
一、简答题
1.2024年8月5日,A婚庆公司为举行5周年店庆,向B养殖场订购螃蟹100千克,单价108元/千克,要求8月15日将螃蟹送到A婚庆公司。B养殖场当日回应A婚庆公司:单价变更为118元/千克,8月15日将螃蟹送达A婚庆公司。A婚庆公司未回复。
8月12日开始,连日暴雨,附近的C农药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B养殖场,导致养殖场螃蟹大量死亡,给养殖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A婚庆公司的店庆活动也受到影响,给A婚庆公司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A婚庆公司、B养殖场、C农药厂,相互之间争执不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A婚庆公司可否向B养殖场索赔损失,B养殖场可否向C农药厂索赔损失,并说明理由。
2.湖南长沙刘女士驾车回家时,发现自家停车位被人占用了,随后打电话让车主唐女士挪车。可唐女士不仅不愿意挪车,还爳骂刘女士并要求其拿出车位买卖合同来证明车位是属于她的。刘女士认为,如果唐女士质疑自己,可以到物业去核实,但其无权查看自己购买车位的合同。物业出示证据确认车位购买人是刘女士后,唐女士却仍然要求查看买卖合同,被物业拒绝。唐女士还是不愿意挪车,声称去旅游了,一共霸占了车位5天时间。对此,刘女士表示,如果唐女士当时第一时间挪车,这个事情就过去了,可对方态度太嚣张,必须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唐女士的行为。
3.某成年女子在乘坐地铁时,发现对面的成年男子蹲着玩手机,就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其手机相册。为了自证清白,男子同意女子检查,但手机里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女子蛮横地警告对方,并将整个过程拍成了视频上传到网上,且没有给男子打码,还附文打上“猥琐男”的标签。同时,该女子还发文声称:“难道我没有遭受侵害,就不可以维权了吗?”自媒体时代,动动手指发张图片或发段视频曝光某人某事很容易,但是,网络曝光很容易走向失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民事权利的界限,请评析该女子“难道我没有遭受侵害,就不可以维权了吗”的观点。
(2)假如“地铁偷拍案”中女子曝光引发该男子遭受谩骂、诽谤等网络暴力,男子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在某商场游戏厅玩游戏时,因玩得太尽兴,将手机落在了游戏机台面上,返回寻找时,却发现手机已经被人拿走了。小李报警后,警察调取游戏厅监控,发现手机被老王拿走了。经警察与老王联系,老王当晚将手机上交了公安机关。小李领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已经被“刷机”,恢复了出厂设置。小李因手机数据无法找回,要求老王赔偿遭到了老王的拒绝。老王:我又不是偷了你的手机,我是捡到了,还把手机交还给公安机关了。你的手机也没丢,我赔什么钱 两人协商无果后小李诉讼至法院,要求老王赔偿他4000余元(系购买手机原始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小李的诉求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简要说明理由。
5.阅读材料, 完成下列要求。
《老子》称“安其居,乐其俗”,安居乐业是百姓的一生追求,也是国家聚焦的重点。
案件事实 赵先生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在某地购买了一处房产,赵先生按照合同约定相继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了贷款,以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但由于楼盘烂尾,开发商没有按照法定日期也无法按照法定期限交付房屋。赵先生便与开发商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赵先生认为自然不再需要其继续还贷,后面竟然因此收到了被银行起诉的消息。银行要求赵先生继续偿还贷款。一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但二审法院判定赵先生应当继续还贷。赵先生表示不服,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争议焦点 赵先生是否可以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并停止向银行还贷
银行诉求,《借款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解除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返还其所欠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或委托售房人直接将上述款项归还贷款人。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563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结合材料,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 赵先生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 此案为什么启动再审程序 并分别说明理由。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为“小爱同学”的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小爱同学”唤醒词的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陈某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不同商品类别上共申请注册“小爱同学”等66枚商标,后又向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企业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犯其“小爱同学”商标权,并与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运动手表、闹钟等商品上使用“小爱同学”商标,共同发布产品宣传文章。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陈某、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相关知识,判断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虎公司系某搜索引擎运营商,旗下拥有搜索广告业务。甲公司为宣传企业购买了上述服务,并在3年内间断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对甲公司进行商业推广。通过案涉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而乙公司的官网词条却相对靠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网络推广时,擅自使用乙公司名称进行客户引流,侵犯其名称权,某虎公司明知上述行为构成侵权仍施以帮助,故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某虎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
8.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2022年5月19日,王某在闲鱼平台购买陈某两台芯动al0服务器(实为“矿机”),准备挖“比特币”。王某向陈某支付货款3.9万元。双方约定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据平台显示,货物于2022年5月19日发出后,王某拒收;该货物于2022年6月14日退回陈某处。王某要求陈某退款,陈某不理。
2023年4月15日,王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3.9万元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返还王某货款3.9万元,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9.张某(父母均已去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共同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生前在保姆和张乙的见证下立有录像遗嘱,自己的财产由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共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李甲、李乙和张丙。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李乙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二儿子李乙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李老和张老二人在养老院与老大李甲的妻子顾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主要内容是顾某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某。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张老本人所签,另外有两名到场证人见证。此后顾某一直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去世后,顾某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二儿子李乙认为顾某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没有受遗赠的主体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李乙便起诉至法院,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11.王某与崔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8年崔某意外死亡。崔某未婚未育,其母亲也早于崔某死亡,该房屋最后由其父亲老崔一人继承。王某多次联系老崔,希望办理过户手续,但老崔不愿配合。无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并配合房屋过户。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老崔协助王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是否支持王某的全部诉求?请说明理由。
(2)分析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化情况,并说明理由。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许某与被告郭某因家庭纠纷起诉离婚。在审理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许某要求郭某分期付给其十万元,郭某拒绝给付,双方此产生争议。
经法院查实,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家庭房产处理及家庭经济协议》,其中对房屋产权分割部分约定为:房屋及附带车位、储藏室归郭某所有,并由其负责偿还贷款,同时为补偿许某已还房贷的部分,郭某同意分四次共给付许某10万元。现许某要求郭某支付该款项,郭某却不愿给付该款项。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郭某是否需要给付该款项,并说明理由。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儿子周某甲和女儿周某乙,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对周某乙宠爱有加,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周某素来爱买彩票,没想到是,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次日,周某突发心脏病去世。周某甲和周某乙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诉至法院。周某乙主张按代书遗嘱继承其父所有财产,周某甲主张自己、林某和周某乙均分房屋、存款90万元和中奖所得30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 请说明理由。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大爷妻子早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儿子张甲和张乙。张大爷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养大并盖了房屋,可长子张甲长大成家后,便对父亲不再理会。次子张乙则一直与张大爷一同生活,照顾张大爷的起居。现在张大爷因为次子张乙对自己孝顺有加,遂立下自书遗嘱将房屋和存款留给次子张乙,遗嘱交由次子张乙保管。谁知次子张乙拿到遗嘱后就变了一个人,也开始不愿意照顾年迈的父亲,把老人视为累赘,只是偶尔看看老人。现在张大爷自己独居,无人照顾,但是邻居王某倒是个热心肠,经常照顾他。张大爷非常感动,后悔自己将财产留给次子张乙。随后张大爷与王某协商后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留给邻居王某,王某承担老人的生养死葬,而且经过了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大爷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曹某系某钻探公司员工,入职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曹某自愿放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某钻探公司每月向曹某支付社保补偿500元。曹某在职期间,公司未给曹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2024年4月30日,曹某与某钻探公司解除合同。2024年5月13日,曹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某区仲裁委接到申请后,引导双方到所在园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5月21日,经该调解中心主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为:一、钻探公司向曹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万元;二、曹某按照约定放弃缴纳社会保险。5月25日,曹某、某钻探公司共同向某区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出具调解书。仲裁委审查后,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
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制作调解书: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仲裁委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并终止仲裁审查程序的原因。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
材料一 周某为外卖平台配送员,提供配送服务并接受考核。甲公司为该平台运营方。某天,周某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诊断证明书上传至平台请假。几天后,周某发现平台以未完成考核任务为由扣除周某工资。周某不服,要求甲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并返还所扣工资。甲公司以周某自愿提供劳务服务,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未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周某一气之下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诋毁甲公司的视频,点击量达上万次。
材料二 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一是新业态用工模式还没有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社会保障覆盖不到位,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利用法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普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缺乏协商、调解等问题。
材料三 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也导致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限制竞争、赢者通吃、价格歧视、泄露个人隐私、损害消费者权益、风险隐患积累等一系列问题,存在监管滞后甚至监管空白。一些平台一家独大的市场地位和垄断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和社会公众利益。为此,我国高度重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工作,从建章立制到机构建设、从行政指导到监管执法,多管齐下整顿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1)结合材料一,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周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恰当?周某应如何维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应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结合材料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我国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背景】
“五星金榜”“上榜好店”……你是否也被点评类平台上的这些词汇所吸引?2023年3月,某地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刷评”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揭露了“五星好评”背后的灰色产业。
【案例】
A公司为某文化传媒公司,主营剧本杀服务,B公司为某技术推广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线上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经营的剧本杀店铺提供网上推广服务,双方约定“做人气榜前三,首付10000元,到五星金牌给尾款”。经一段时间的合作,B公司表示协议约定“五星金牌”标准已达到,但A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尾款,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
审理过程中,法院注意到,所谓的“线上推广”除了正常的视频拍摄剪辑、网页设计等服务外,还有一项“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确保做到“好评60个,笔记20条,访客20000个”。经过法庭进一步询问,双方承认其具体的运行模式为“免费玩家”,即由B公司组织招募玩家来店体验并撰写好评,结束后由A公司退回其费用。双方承认在合同履行期间,某点评App上展示的评价中,除了差评剩下的好评均是由B公司组织大V评写的。B公司停止服务后,该店铺的评分出现了下滑。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组织大V体验然后写点评”部分是否有效,并说明法律禁止虚假宣传的原因。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和张某是同村村民,两家相距约5米。王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盖了一排小房子,专门养狗,还在家里的屋顶上盖了鸽房养鸽子。王某家的狗每到夜里听到一点声音就叫个不停,扰得张某家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王某家的鸽子飞出去直接把粪便拉在张某家的屋顶,张某家只要一开窗就全是鸽子粪便的臭味。张某就此问题多次联系王某,希望王某能把狗房和鸽房建到其他没有人居住的地方,但王某不仅置之不理还辱骂张某,说这事是他自己家的事,张某管不着,张某没办法只能向村委会反映。村委会也协助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王某应当整改,但王某态度蛮横,一直故意拖延拒不整改。
因王某态度蛮横,故意拖延拒不整改,有人认为,张某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加以评析。
19.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消费已成为大众生活的常态。流量是影响用户选择网络产品的重要因素,某些不法经营者采用购买网络暗刷服务的方式提高点击量,误导消费者,引发社会关注。
【案情事实】
网络经营者王某与小刘签订了《线上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由小刘为王某代理的一款游戏产品提供网络推广服务,包括视频拍摄剪辑、网页设计、日常操作运营维护等内容,按月结算服务费用。
另外,双方在协议中还约定小刘为王某的游戏产品提供网络暗刷服务,按照单价1元每千次UV每周单独结算。一段时间后,小刘催促王某结算“暗刷流量”服务费,王某推托,并单方面提出变更条款,改变结算依据,只同意付部分款额。小刘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全部暗刷服务费及利息。当地人民法院驳回小刘的诉讼请求,并作出收缴王某由虚假流量带来非法获利的判决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判断王某与小刘订立的《线上推广服务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阐述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某(13岁)随姐姐李某(23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某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某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某高中思想政治课上,同学们就此案展开讨论。张同学说:“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李某只是李某某的姐姐,不是李某某的监护人,对李某某没有监护义务。”刘同学说:“姐姐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未成年的李某某来溜冰,由于他们父母不在现场,因此姐姐李某有义务监护好李某某。”王同学说:“我不同意张同学的意见,也不同意刘同学的说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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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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