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大单元教学设计)(含答案)(共4份打包)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大单元教学设计)(含答案)(共4份打包)

资源简介

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教材选择性选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大单元教学设计
目 录
一、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1
(一)指导思想 1
(二)时代背景 1
(三)单元地位 2
(四)单元目标 2
二、本单元的内容结构 3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3
(一)目标与素养 3
教学重难点 3
四、 课时教学设计 5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时) 5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第二课时) 12
2.1《保障各类物权》(第三课时) 17
2.2《尊重知识产权》(第四课时) 21
3.1《订立合同学问大》(第五课时) 25
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第六课时) 29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第七课时) 32
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第八课时) 35
单元教学评价 38
六、活动资源链接 40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一)指导思想
本单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介绍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的成就,解析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阐述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等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探究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关系,帮助学生全面理解民法典对于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和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领会我国民法规范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时代背景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编纂历时5年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单元地位
本单元是本册教材的起点。本单元的主题是“民事权利与义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法典共七编,除总则编和侵权责任编外,其余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五编,分别规定了物权、债权、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等主要的民事权利种类。本单元阐述的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侵权责任等,与第二单元阐述的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继承权一起,共同构成我国的民事权利体系。学习本单元内容,有利于学生理解民法典的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本单元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这一主题,探讨日常生活中与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首先,介绍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理解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是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基础。其次,着重阐述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最后,说明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与明确权利界限的意义。这样的内容安排,有助于学生用一个单元的篇幅初步了解民法的基础知识,认识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也为后面三个单元的学习作铺垫。
单元目标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引导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制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知道民法典的基本结构和主要的民事权利的基本内容,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明确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关系,理性看待生活中的民事纠纷,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民法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树立有权利必有义务、享有民事权利必须履行民事义务的观念,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二、单元内容结构
本单元紧紧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在介绍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阐述民法基本原则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的含义和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深刻理解民法典对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认识民法典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增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本单元设计了四课和一个综合探究。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一)单元教育教学目标
结合生活中的事例,阐述民法对每个人生活的作用与影响,理解法治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理解民法的含义以及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体系与基本构成。
结合民事主体制度,了解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含义,区分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结合生活中的事例,阐述民事权利的种类与体系,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结合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理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探讨未成年人在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明确全社会共同解决学生欺凌问题的措施。
结合身边的事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了解姓名权、肖像权的含义与具体内容,明确保护姓名权、肖像权对于民事主体的重要意义。
阐述财产权的种类、物权的类型,理解物权法定原则。
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阐述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
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识别生活中的作品,阐述著作权的主要内容、保护期限等。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及实际案例,阐明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懂得作出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意义。
结合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承担的典型案例,梳理民法典关于诚信的相关规定,理解诚信原则在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
结合案例,分析侵权行为损害哪些民事权利,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理解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分析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单元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学生应当认同我国民事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到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和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培养国家意识:通过学习民事权利与义务,学生应增强国家认同感,理解个人权利的实现与国家的繁荣稳定密切相关。
2.科学精神:学生应运用科学的方法,理性分析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理解法律背后的逻辑和原则。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民事法律规定的批判性思考,能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3.法治意识: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认识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学生应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尊重民事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
4.公共参与:在学习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能够在公共生活中积极参与、乐于奉献,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学生应学会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维护自身权益等,表现出良好的公民素养。
(三)单元重难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3.民法基本原则
4.姓名肖像受保护
5.法律保护个人隐私
6.财产制度的重要性、意义
7.财产权取得的方式
8.他物权的意义
9.著作权的表现、规定
10.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
11.要约承诺订合同的程序
12.立字据的重要性
13.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4.民事权利的限制
课时教学设计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时)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 通过学习民事权利与义务,学生能够深刻理解我国民事法律的重要性,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科学精神: 学生学会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提高辩证思维能力。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探究兴趣,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参与:学生具备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常识,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教学难点】民法基本原则。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本书思维导图:
议题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议学情境:观看《民法典》视频并阅读材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议学问题:结合上述情境,思考民法典的地位。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议题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典地位及作用
(1)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P3一段
(3)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2.民法的调整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名词点击:
3.当堂检测:分别属于什么关系?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民事主体: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②类型: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议学情境二:某短视频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中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10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议学问题:小明的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为什么?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知识小结:
议学情境三: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议学问题: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提示并总结:《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议学情境四:
议学材料:孟菜、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议学问题: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提示并总结:《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议题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必要性)是什么?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课堂总结
课堂练习
1.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B )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
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2023年7月,李某到长沙参加工作。为了减轻出行负担,他将相关物品打包,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然而,在运输过程中有重要物品的包裹丢失,快递公司只答应赔偿20倍运输费用。双方由此引起纠纷,李某诉诸法律。在这起民事法律关系中( C )
①主体是李某,客体是快递公司 ②李某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
③快递公司是义务人,李某是权利人 ④快递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主观题: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位集邮爱好者,去世时留给李某几本邮票,但李某对邮票不感兴趣。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家里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购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欣然同意。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个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每张都价值不菲;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取回邮票,并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
思考:运用解析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行为的效力如何
答案:提示: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在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是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买卖标的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应该知道此邮票的价值,但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公平、诚信等原则。李某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李某的主张。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第二课时)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 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 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3.公共参与: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教学重点】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学难点】名誉隐私不可侵。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展示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分别涉及刑事责任年龄、故意伤害罪的定义和量刑,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以下是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
1.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定义、量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议学情境一: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
(1)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格利益。
(2)内容: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要求: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原因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要求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特别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4.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意义)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权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议题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议学情境二:情景剧:《面目全非》
姓名权:
(1)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肖像权和肖像
(1)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AI换脸)
议学情境三:
议学问题: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议题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与荣誉权
(1)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隐私的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规定: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侵权表现: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 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④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A.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B.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2.1《保障各类物权》(第三课时)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 认同我国的财产制度。
2.科学精神:分析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认识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的类型。(重点)掌握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析抵押和质押的区别。(难点)
3.公共参与: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保护个人合法私有财产,尊重他人物权。
【教学重点】财产权的意义,认识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的类型
【教学难点】掌握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析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定分止争——所有权
议学情境一:
议学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议学问题: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重要性: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②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4)财产权的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1)含义与分类: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2)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取得方式: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4、共有财产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议题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③如何维护: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易混易错
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要语必备:
1.法律保护财产权的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促进财产金的流通使用;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甘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已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形成共有财产。
3.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2《尊重知识产权》(第四课时)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 认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科学精神:正确辨识各种知识产权;体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
3.公共参与:正确运用专利保护与商标注册,打造与现代化经济相适应的市场主体。
【教学重点】保护著作权
【教学难点】激励创新专利权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保护创作——著作权
议学情境一:
议学材料:
◆某中学对校园进行整体改造,需要重新设计学校门口的牌匾。学校决定由学生来题写牌匾上的校名,并通过学生自愿报名、班级海选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最终,小河的书法作品在比赛中胜出,被使用在学校门口的牌匾上。大家对这种题写校名的方式纷纷点赞。
◆老洪多年来一直从事传统蜡染艺术的设计创作,曾被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他创作的一幅作品,色彩以靛蓝为主,描绘了花鸟共生的和谐图景。某公司在生产销售当地土特产的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一幅蜡染花鸟图案。该图案与老洪的作品在花鸟图形的结构造型、线条排列等方面高度一致,只在图案的底色和线条的颜色方面存在差别.
议学问题:上述情形中的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小河的书法作品、老洪的蜡染作品均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刻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书法属于为表现个性与美感而创造的纯美术作品,蜡染图案属于在表现个性与美感的基础上,以满足生活实际或生产需要为目的的实用美术作品。
1、知识产权
2、著作权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又称“版权”。(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享有,无需发表和登记)
(2)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提醒】: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客体)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①独创性(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
②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录制、摄影、绘画、表演等。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表现:
(1)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3)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没有期限限制)。
议题二:激励创新——专利权
1、专利权
(1)含义:
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享有的专有权。
(2)意义:
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专利权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的类型
议题三:点石成金——商标权
议学情境二:
议学材料:观察右边2022年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2022年北京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会徽,请注意“2022”右上角的“TM”符号。
商标与注册商标
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
A: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1.某电视剧播完后,有网友使用人工智能"换脸术”将主演王某饰演的蓝某换成了罗某。无独有偶,2024年初,位网名为真“ 换脸哥”的网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某武侠剧中朱某的脸换成了杨某的脸。对上述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①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到②未经本人同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③造成不利于当事人的评价,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④擅自改变人物头像 ,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准予注册,这是我国获准注册的首例声音商标。关于QQ提示音的声音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B.该注册商标期满后,腾讯公司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续展
C.他人未经腾讯许可,不得自行使用该商标,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D.他人非经腾讯授权,将该商标用于商业用途,腾讯可以将其诉诸法律
3.正在上初三的张同学为参加某科技大赛,自己制作完成了一项可变形智能插座发明,成功获得大赛一等奖,并与D公司签订发明转让协议。同学们在夸赞之余也对保护发明专利展开了讨论。你赞同以下哪种观点( D )
①张同学可以向市场监管局申请专利
②张同学发明的可变形智能插座,只要保密得当就能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③张同学如取得专利,需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
④张同学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与D公司签订作品转让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第五课时)
【教学重点】合同的制定和程序
【教学难点】字距有据更可靠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生活中离不开合同
1、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3)订立合同的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交易者角度)
②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
③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社会角度)
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1)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
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2)限制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
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议题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议学情境二:
议学材料:
◆镜头一:2018年3月1日,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议学问题: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学生讨论并分享:
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主体: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要求: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2)承诺 ——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
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③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④“承诺”转化为“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内容)
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合同主体)
议题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3.2《 订立合同学问大》(第六课时)
【教学重点】履行合同的重要性及意义
【教学难点】合同履行的条件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履行合同的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恪守信用,言行一致。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议题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违约责任:
(1)含义: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违约行为的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
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七课时)
【教学重点】情理法
【教学难点】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议学情境一:上海剧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拥有电视剧《宸汐缘》及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发现喜马拉雅平台上有未经许可的朗读小说《宸汐缘》的音频专辑,使用了该剧海报和截屏。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1、承担侵权责任
(1)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注: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议题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情理法
(1)含义:情理法是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强调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还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社会伦理道德、民俗习惯等因素,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下是关于情理法的几个方面:
①情:指的是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情感、动机、过错程度、受害情况等。
②理:指的是道理、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等,是社会上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③法:指的是法律条文、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2)运用:
①司法裁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情理法原则,综合考虑法律、事实和社会伦理道德,作出合理的判决。
②调解和和解:在民事纠纷中,情理法常被用来指导调解和和解,促使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③法律解释:在解释法律条文时,法官可能会参考情理法原则,使法律解释更符合社会实际和伦理道德
(3)情理法与法律的关系:
情理法不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一种法则,而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补充和调节手段。它要求法官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基础上,适当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社
侵权责任
(1)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构成要件:
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八课时)
【教学重点】民事权利有限制
【教学难点】作品合理使用、法定许可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议学情境一:
关于权利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对名誉权设定的界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同意、不必付费)
A、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
A、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议题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必要性: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例如: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课堂练习
1. (2023.南宁高二期末)“轻煮时光慢煮茶”,闲暇之余,刷短视频成为人们当下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5 分钟带你看一部电影”“盘点影视剧中的穿帮镜头”等影视短视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中。近年来,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表示,将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的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对此,下列认识不正确的是( A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刘某是一位知名网络主播,在一次直播中,他演唱了一首歌曲,被歌曲著作人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理由是刘某直播有营利性行为,属于非合理使用他人作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 )
①刘某直播唱歌使用他人作品不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权②刘某直播 是娱乐行为,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③我们要 尊重和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音乐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④刘某直播唱歌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并未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单元教学评价
评价结果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调整教学策略:根据评价结果,教师可以了解学生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点的掌握情况,针对性地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例如,如果发现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理解不足,教师可以增加相关案例讨论或实践活动。
2.个性化教学:通过评价结果,教师可以识别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实施个性化教学。对于理解能力较强的学生,可以提供更深入的资料和挑战性的问题;对于理解能力较弱的学生,则可以提供更多的辅导和支持。
3.优化教学内容:评价结果可以帮助教师判断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是否适宜,是否需要增减或更新教材内容,以确保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相匹配。
4.反馈与指导:教师可以利用评价结果向学生提供具体、针对性的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进步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指导学生更有效地学习。
5.教学反思:教师可以通过评价结果进行教学反思,思考自己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之间的关系,不断改进教学实践。
活动资源链接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充分表明,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完善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产权制度是覆盖各类财产以及财产权利界定、运营、交易、保护的一系列体制和制度,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作为财产权利简称的产权,体现了主体对客体拥有的法定的、排他专属的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可以说,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制度。一是保障市场秩序的基础。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激励和约束,减少不确定性,将外部性内部化。完善产权制度,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各种类型的产权得到清晰界定、顺畅流转和严格保护,这是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形成良好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前提。进一步巩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也要求健全覆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体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推动产权公平交易流转,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二是保障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追求和拥有产权及其收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动力所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实践都有力证明,建立健全产权制度可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节选)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
(一)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激励。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修订反垄断法,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农业、财政税收、金融、涉外经贸等方面法律法规。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推进新经济领域立法。健全重大改革特别授权机制,对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改革,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和实践创新。
(三)健全执法司法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对市场主体之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完善涉及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公民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教材选择性选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大单元教学设计
目 录
一、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1
(一)指导思想 1
(二)时代背景 1
(三)单元地位 2
(四)单元目标 2
二、本单元的内容结构 3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3
(一)目标与素养 3
教学重难点 3
四、 课时教学设计 5
5.1《家和万事兴》(第一课时) 5
5.2《薪火相传有继承》(第二课时) 12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第三课时) 17
6.2《夫妻地位平等》(第四课时) 21
单元教学评价 38
六、活动资源链接 40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一)指导思想
本单元以习近平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介绍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继承制度,解析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阐明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阐述家庭文明建设的法律和道德要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增强家庭责任意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法定义务。
(二)时代背景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习近平指出,要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好,千千万万个家庭才会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新形势下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思想力量。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婚姻家庭的和谐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生活秩序的安宁与稳定。协调利益冲突,既需要先进思想文化的引领,也需要道德规范的约束,更需要法律的规制。民法典首次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法律条文中,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导向,也是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价值追求。家庭文明关乎家庭和谐,家庭和谐又与家庭稳定相辅相成。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的和谐需要建立在家庭文明和法治的基础上,民法典为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规范。
和谐的家庭关系是建立在国家保障基础上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首次明确规定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并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中,加大了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力度。
单元地位
本册教材第一单元侧重介绍了人身权利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及主要的财产权利。本单元结合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着重阐述人身权利中的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介绍自然人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阐述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可以说,本单元与第一单元共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体系,引导学生全面了解自然人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了解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法律要求,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单元目标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引导学生了解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认识我国的继承制度,加深对亲情和爱情的理解,孝敬父母,弘扬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破坏家庭婚姻和睦的行为作斗争,做好家庭中的一员,使自己的家庭更加和睦美好。
二、单元内容结构
本单元围绕“家庭与婚姻”展开,在介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家庭生活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要求;在介绍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含义及法律要求等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明确自然人的继承权的主要内容;在介绍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的法律限制等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全面认识我国的婚姻制度。据此,本单元设计了两课和一个综合探究。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一)单元教育教学目标
结合生活中的事例,阐述民法对每个人生活的作用与影响,理解法治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理解民法的含义以及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体系与基本构成。
结合民事主体制度,了解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含义,区分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结合生活中的事例,阐述民事权利的种类与体系,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结合继承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遗产的含义,加深对析产的理解。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案例,理解并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内涵和适用条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案例,阐述遗嘱继承的条件,分析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理解和辨析遗赠扶养协议等相关概念。
观察生活中的婚礼程序,了解婚姻登记的程序,知道结婚登记对夫妻双方的影响,理解婚姻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分析“离婚冷静期”制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结合婚姻自由原则,分析反对轻率离婚的合理性,了解法律对婚姻自由作相应限制的必要性,理解离婚制度的重要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了解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的内涵和程序,探究两种离婚方式的区别。
访谈父母或其他家庭的夫妻,了解夫妻在家庭中的关系,理解夫妻平等的内涵,懂得夫妻平等在维系婚姻、构建和睦家庭中的重要性。
根据婚姻法律制度的变迁,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了解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分析婚姻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知道确定夫妻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意义,理解夫妻财产关系平等的重要性。
结合实际案例,知道夫妻约定财产的主要内容,明确约定财产制中约定的条件、方式、内容以及该制度的意义。
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现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建设和睦家庭、构建和谐婚姻关系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单元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学生能够理解和认同国家关于家庭和婚姻的法律法规,认识到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活中的体现,如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谐等,这些都是政治认同在家庭与婚姻单元中的具体表现。通过学习,学生应能理解并支持国家关于家庭和婚姻的各项政策,如婚姻登记制度、计划生育政策等,以及这些政策背后的政治意义和社会目标。
2.科学精神:学生需要掌握关于家庭和婚姻的基本科学知识,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关系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批判性思维分析家庭与婚姻中的问题,如性别角色的科学理解、婚姻选择的影响因素等。通过学习,学生应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如家庭冲突的处理、婚姻关系的维护等。
3.公共参与: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家庭、社区活动,培养对家庭和社区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公民意识:通过讨论和参与,学生应能认识到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以及这些角色对社会的影响。参与能力:培养学生参与公共讨论和决策的能力,例如在家庭和婚姻相关的社会议题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参与相关政策的讨论和制定。
(三)单元重难点
1.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就是抚养和教育
2.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4.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5.非婚生等同婚生
6.侵犯家庭成员的行为
7.结婚的条件
8.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两种条件
9.结婚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10.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1.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课时教学设计
5.1《家和万事兴》(第一课时)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 通过“家和万事兴”的主题,强调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使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家庭美德,如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等。让学生理解家庭是国家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和谐对国家的和谐有着重要影响,从而增强国家认同感和归属感。引导学生理解国家关于家庭建设的政策,如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认识到这些政策对于维护家庭和谐的作用。
科学精神: 培养学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理性的态度分析家庭问题,如家庭冲突的成因、解决家庭矛盾的方法等。鼓励学生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收集和分析家庭和谐与不和谐的具体案例,从而理解家庭和谐的重要性。培养学生对传统家庭观念进行批判性思考,区分哪些是有利于家庭和谐的优良传统,哪些是陈旧需要改变的观念。
公共参与:教育学生认识到每个家庭成员都有维护家庭和谐的责任,鼓励他们在家庭中扮演积极角色,为家庭和谐做出贡献。引导学生参与社区活动,如家庭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通过实际行动促进家庭与社区之间的和谐。培养学生参与公共讨论的能力,让他们在讨论家庭问题时能够表达自己的观点,参与到家庭政策的社会讨论中。
【教学重点】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就是抚养和教育
【教学难点】敬老是义务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本书思维导图:
议题一:育小职责大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探究与分析并阅读材料: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议学问题: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案例一:父母拒绝赔偿的理由无法成立,原因有以下两点。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二:小芙的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无法成立。原因如下。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父母作为监护人理应支付抚养费,不因探望权等而发生变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育小职责大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这些关系体现着浓浓的亲情、爱情,但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共五章七十九条,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下是婚姻家庭编的体系结构概述:
1.一般规定:这部分包括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如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以及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2.结婚:这部分涉及结婚的条件、程序以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例如,规定了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禁止近亲结婚、结婚登记程序等。
3.家庭关系:这部分规定了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涵盖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责任、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方面。
4.离婚:这部分包含了离婚的条件、程序和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它详细规定了离婚的法律程序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5.收养:这部分涉及收养的条件、程序以及收养的法律后果。它包括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收养的法定程序。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 教育义务
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 监护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
法律规定: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议学情境二
议学活动:
议学问题:家长能不能干预孩子玩手机?为什么?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议题二:敬老是义务
议学情境三:观看视频——苏大强和他的三个子女
议学问题:《都挺好》《人世间》的父母,谈谈子女如何尽孝?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必要性: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②要求:(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2)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意义: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防止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4)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5)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P45一段
(1)失和表现: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错混淆】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纠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朱某让上八年级的女儿辍学回家照料3周岁的弟弟,这一行为违背了父母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纠正: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朱某的行为违背了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指父母要对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权益进行保护;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纠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父母无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无权对其进行惩戒。
纠正: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5.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纠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词点击】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课堂练习】
1.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B )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剂事责任
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
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A.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③④
2.(2023·全国·二模)甲已经年过五旬,资产丰厚但一直未婚,因多年职场打拼累出了一身疾病。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甲开始担心自己在突然患病或者老去之后无人照顾,因而在与亲弟弟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写了一份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决定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照料自己的后半生。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C )
A.签订协议后,将由乙代理甲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B.甲不能选择乙为监护人,乙本就对甲有扶养义务
C.甲也可以与同事协商,书面确定其为监护人
D.签订该协议使甲的晚年生活有稳定的物质保障
3.王大妈今年60多岁,生有三子,最小的儿子张某,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去世,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王大妈得过脑梗,生活难以自理,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
B.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C.王大妈对小张不存在抚养义务,故小张对王大妈也不存在赡养义务
D.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不存在赡养义务
5.2《薪火相传有继承》(第二课时)
【教学重点】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
【教学难点】遗嘱的类型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议题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导入新课: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
议学问题:互联网时代,网络账号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人不在了,留下的QQ账号等能不能继承?花呗债务怎么办?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微信、QQ、支付宝账号本身无法继承,用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使用花呗购物后,如果借款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该债务直接消灭。如果有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优先偿还花呗的欠款。如果债务大于被继承的财产可以选择不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2.继承的要求(先析产 后继承)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自愿偿还是讲诚信的表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继承权的⑴法定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取得: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4、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⑵遗嘱继承:
含义: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⑴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⑵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议学情境二:
议学活动:2017年甲的姥姥姥爷给甲写了一份遗嘱,说甲对他们照顾的比较多,名下1千多万的房产要留给甲。后来甲的姥姥姥爷分别于2019年2020年去世,到2024年,甲拿着遗嘱去办理房产过户,被告知只拿遗嘱不行,需要有判决书或继承公证书,或是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签放弃继承的法律文书。甲有一个姨,两个舅舅,都表示不放弃继承,起诉到法院。(法律小贴士: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应当在60日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议学问题:甲能否凭遗嘱继承到房产?请简单说明理由。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提示并补充:
解析:不能。取得继承权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甲不是法定继承人,手拿的遗嘱属于遗赠。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应当在60日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甲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接受遗赠,故,甲无法凭遗嘱继承到房产。
议题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1)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六种遗嘱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3.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课堂练习】
1.李某为退休人员,其妻已去世。独生子李小明于2015年结婚。2018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刘甲登记结婚。刘甲只有妹妹刘乙一个亲人,刘乙与其二人共住。2020年2月刘乙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甲也终因抢救无效死于翌日凌晨。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 000元。对这笔遗产( B )
A.李小明继承18 750元,刘乙继承11 250元
B.李小明继承7 500元,刘乙继承22 500元
C.李小明继承15 000元,刘乙继承15 000元
D.李小明继承22 500元,刘乙继承7 500元
2.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B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第三课时)
【教学重点】珍惜婚姻关系、离婚的方式
【教学难点】结婚登记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议题一:珍惜婚姻
导入新课: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正确对待婚姻
(1)对婚姻的要求:(p50-51)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对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结婚自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也不允许第三方加以包办和干涉。
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有共同做出离婚的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议学情境二:
案例1: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2: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3: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议学问题:以上案例,他们的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5、结婚登记
(1)进行结婚登记的原因(意义)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结婚登记程序
① 申请: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 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议题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课堂练习】
1.结婚之前,张某是一个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各方面相对出色,近乎完美,然而婚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张某对妻子陈女士不管不顾,别说承担家务活,就是让他买一些日常用品都会引发争吵,只要跟经济搭边两人必然吵架,张某甚至会问陈女士要钱花,陈女士打算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①陈女士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②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③陈女士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如张某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董某和申某大学毕业后结婚并生育一女。但董某染上吸毒恶习并对妻女不管不顾,申某忍无可忍,在女儿11个月大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①双方应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是裁判离婚
③申某分娩未满一年,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④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李某和赵某2020年结婚,2023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①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
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
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夫妻地位平等》(第三课时)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科学精神: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也要秉承科学精神。
3.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教学重点】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财产关系
【教学难点】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债务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的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夫妻关系的内容(重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的表现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人格独立的表现: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人格独立的重要体现)
②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议题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议学情境二: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议学问题: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提示: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则取消了相关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沿用了婚姻法的规则。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议题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制度: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平等处理权)
2.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课堂练习】
1.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元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夫妇考虑到孩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登记在张某名下。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已涨至200万元。在这里( D )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增值的130万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2.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 B )
①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算开始②夫妻关系应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③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④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2年10月,甲乙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此约定 ( B )
A.可以,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自愿约定
B.可以,民法典规定了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
C.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D.不可以,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就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
4.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 D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26万家庭积蓄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单位分发的住房
C.婚后朋友赠予的1台摄像机
D.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药补助费
单元教学评价
家庭与婚姻这一单元的教学评价应当是多维度、全面的,旨在衡量学生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成果。以下是对这一单元教学评价的几个方面:
1. 知识掌握评价测试与考试:通过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评估学生对家庭与婚姻相关法律、文化、社会知识的掌握程度。
课堂参与:观察学生在课堂讨论、问答环节中的表现,了解他们对家庭结构与功能的理解。
2.技能应用评价案例分析:让学生分析具体的家庭与婚姻案例,评价他们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角色扮演:通过模拟家庭情境,评估学生在实际情境中运用沟通技巧、解决冲突的能力。
3. 情感态度评价:通过日记、作文、口头表达等方式,了解学生对家庭与婚姻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同学之间相互评价在小组讨论中的态度和参与度
4. 价值观与政治认同评价价值陈述:要求学生撰写关于家庭与婚姻价值观的陈述,评价其是否认同并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学生分析国家有关家庭与婚姻的政策,评价其政治认同和对国家政策的理解。
5. 公共参与评价社区服务:评估学生在家庭与婚姻相关的社区服务中的参与度和贡献。通过学生完成的社会调查报告,评价其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公共议题的能力。
活动资源链接
《习近平谈家庭》
习近平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团聚最喜悦,团员最幸福,团结最有力。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和万事兴。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我们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用我们4亿多家庭、13亿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2018年11月,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引导妇女既要爱小家,也要爱国家,带领家庭成员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在促进家庭和睦、亲人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等方面发挥优势、担起责任。要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发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要引导妇女发扬爱国奉献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在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实现自身发展,在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中赢得出彩人生。
习近平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家国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倡爱家爱国相统一,让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古人讲,“夫孝,德之本也”。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2023年10月,习近平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子女才能健康成长,社会才能健康发展。做好妇女工作,不仅关系妇女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发展、民族进步。要讲好家风故事,引导广大妇女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要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促进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提高人口发展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教材选择性选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大单元教学设计
目 录
一、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1
(一)指导思想 1
(二)时代背景 1
(三)单元地位 2
(四)单元目标 2
二、本单元的内容结构 3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3
(一)目标与素养 3
教学重难点 3
四、 课时教学设计 5
7.1《立足职场有法宝》(第一课时) 6
7.2《心中有数上职场》(第二课时) 14
8.1《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第三课时) 22
\h 28
单元教学评价 33
六、活动资源链接 34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指导思想
本单元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文件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讲述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和市场经营法律制度,解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市场主体的类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者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规则以及依法纳税的义务,引导学生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正确的劳动观与就业创业观。
时代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只有竞争是公平的,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来协调相关政策。为此,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针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这一老大难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这是改善消费环境、倒逼供给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举措。
单元地位
劳动就业与创业经营是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的两种主要方式。本单元以就业与创业为主题,阐述就业与创业中的法律制度,既承接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又与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相联系。本单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劳动法律制度,二是市场经营法律制度。教材根据这两个主要内容,分两课进行介绍。第七课阐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第八课阐述创办企业的要求、市场竞争的规则、经营者诚信经营的要求以及依法纳税的义务,按照创业经营过程的一般顺序依次展开说明,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
单元目标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知道与创业有关的市场主体种类以及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市场竞争、税收征缴等基本法律制度;明确通过法律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认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对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改善营商环境、增进社会整体福祉的重要意义;增强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治意识;提升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劳动者、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感。
单元内容结构
本单元围绕“就业与创业”展开,分别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经营者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经营者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介绍在劳动就业、创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引导学生认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明确经营者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能够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本单元设计了两课和一个综合探究。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一)单元教育教学目标
结合法律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全面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按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的意识。
结合生活实例,知道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及其重要意义,认识生活中的无效劳动合同,理解劳动合同生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义。
结合生活情境和法律规定,知道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权利,明确维护劳动者权利对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性,辩证看待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积极履行相应义务。
结合具体案例,了解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主要救济途径,明确解决劳动争议的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的要求和特点,学会用合适的方式维护劳动权益。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创办企业所需的手续与材料,学会查看营业执照和查询企业登记信息,理解企业登记的法律意义。
查看电商平台上网络店铺的公开信息,明确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内涵,理解企业信息公示的重要意义。
调查本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探究市场主体在商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理解公平竞争的意义。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解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类型,理解不正当竞争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探究网络环境下产生的新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搜集经营者“搭便车”的案例,明确混淆行为给市场竞争秩序带来的危害,理解法律禁止实施混淆行为的意义。
观察生活中的各种广告现象,探究广告的作用,理解经营者依法实施广告行为的必要性。
从经营者与消费者关系的角度,了解“信息不对称”的内涵,明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内容,理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长的重要性。
单元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市场规律,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关注国家就业与创业政策,理解政策意图,把握政策导向,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助力个人就业与创业成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认同国家的发展道路、发展战略,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科学精神:具备就业与创业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如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等,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市场趋势、把握行业动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如计算机操作、外语沟通、商务谈判等,提高自身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同时,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创业过程中不断尝试、总结、完善。学会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以便在就业与创业过程中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公共参与: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改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同事、客户、合作伙伴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个人和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单元重难点
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4.劳动合同的内容
5.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6.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
7.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课时教学设计
7.1《立足职场有法宝》(第一课时)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宪法及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
2、科学精神:科学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认识劳动合同的意义。
3、公共参与: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法律守护劳动者、劳动也要签合同
【教学难点】法律守护劳动者、劳动也要签合同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本书思维导图:
议题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探究与分析并阅读材料:
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烹饪学校以“仅招男性”的招聘条件拒绝对其进行面试。邱某以平等就业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烹饪学校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未对邱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就以职位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对其进行面试,这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业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议学问题:解析结合材料,谈谈你是怎样看待平等就业的。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本题具有开放性,学生可以通过分析情境,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维度正确认识平等就业。首先,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其次,现实生活中的就业歧视现象有多种表现,如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相貌歧视、传染病歧视、地域或方言歧视、学历和经验歧视等,甚至还有姓氏歧视、血型歧视等。最后,反对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我国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议题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法律保障)
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国家保障)
劳动法调整对象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3、劳动者的含义与要求
①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②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劳动法的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①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③内容: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5.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①内涵:
a.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b.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②要求:
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6.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①体现: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议学情境二:
议学问题:请对上述的观点进行评析。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议题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1、劳动合同:
(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要求: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 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4.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课堂练习】
1.大四即将毕业的张同学看到某公司在同城网站上发布招聘文职信息,随即投去求职简历,公司却因张同学是女性就不予以考虑。对此,张同学可以( B )
A.以侵犯平等就业权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B.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以违反特殊劳动保护为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D.要求该公司赔礼道歉、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责任
2.李某大学毕业后被某网络公司聘用,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对此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①李某获得社会保险的条款必须写入此合同之中②该网络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单方面解除合同③李某与网络公司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确立了劳动关系④劳动报酬可以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也可以以实物形式支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小丽是甲公司员工,业余时间受雇于乙直播平台做主播,但未与乙签订劳动合同。小丽在一次直播时无意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严重影响了乙的效益,乙决定不再聘用小丽做主播,甲公司知道此事后以私自兼职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决定对小丽予以辞退。本事件中的小丽( D )
A.没有与乙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公司辞退她属于违约
B.在直播时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并非主观故意,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C.如果对甲和乙公司的处理不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仲裁申请
D.若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小王大学毕业后到东南沿海某城市的一个企业求职,该企业与小王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企业不为小王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劳动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条款是否有效 你的理由是( A )
A.无效,该用人单位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
B.无效,社会保险费用应该全部由企业承担,与个人无关
C.有效,社会保险费用应该全部由职工个人负担,与企业无关
D.有效,签订合同只需双方同意,他人无权干涉
7.2《心中有数上职场》(第二课时)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宪法及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
2、科学精神:科学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认识劳动合同的意义。
3、公共参与: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学重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争议的多元解决方式
【教学难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争议的多元解决方式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明明白白工作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阅读材料并回答问题
阿秀所在的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一天,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加班4小时,否则扣发当日工资。坚持几天后,阿秀觉得身体不适,有一天只加班2小时就回家了,月底发工资时发现······竟然被扣了一天的工资。
议学问题:请评析材料中公司的做法;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材料中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它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最后,虽然该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但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公司必须向阿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议题一:明明白白工作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①含义:劳动报酬—工资,它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②必要性: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③种类: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相关链接)
④发放要求:
a.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b.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发工资)
c.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1)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①原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②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制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①原因(必要性):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②要求: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这就是社会保险。(强制性)
(5)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者要履行的义务
1、原因: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要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议题二:清清楚楚维权
议学情境二:
议学活动:观看视频并思考问题
二、清清楚楚维权
【课堂练习】
1.2022年1月20日,交通运输部对多家货运平台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各平台公司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司机群体切身利益的计价竞价规则等经营策略时,要公开征求司机意见建议,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持续优化派单机制,科学确定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上述要求基于 ( A )
①畅通司机群体表达渠道,及时回应合理诉求 ②保障司机群体合理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保障司机群体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司机群体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3·广东·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3福建,14,3分)郑某入职某游戏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口头约定:郑某从事游戏测试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戏币支付;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入职后,郑某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贵任。本案中( D )
①公司与郑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公司支付郑某工资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
④郑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开除郑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某些企业盛行“996工作制”的加班文化。“996工作制”是指员工每天上午9点上班,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据此,下列对“996工作制”的认识,正确的是 ( A )
①如果企业强制推行此制度,则违反我国劳动法 ②实行“996工作制”的企业侵犯了员工的健康权、休息休假权
③企业以此引导员工崇尚奋斗、高效工作,无可厚非
④企业实施此制度必将大幅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1《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第三课时)
【教学重点】市场竞争讲公平
【教学难点】创业应具备相应的文件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大学毕业后,你的梦想是什么?
议题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百万梦想启动》
角色: A(主角,创业者) B(A的好友,潜在合伙人) C(投资者) D(市场分析师) E(A的家人)
场景一:意外的投资机会
A在家中接到C的电话。C:你好,A。我听说你有一些很有创意的创业想法。我这边有100万的资金,想要投资一个有潜力的项目。A:真的吗?那太棒了!我确实有几个想法,我们可以见面详细谈谈。
场景二:创业想法的讨论
A和B在咖啡馆讨论创业计划。A:C愿意投资100万,我觉得我们可以开一家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家居公司。B:智能家居?这个市场很有前景,但是竞争也很激烈。我们有什么独特的卖点?A:我想我们可以专注于老年人市场,开发一套易于操作、能够远程监控健康的智能家居系统。
场景三:市场分析
A和D在办公室讨论市场前景。D:根据我的分析,老年人市场确实是一个增长迅速的细分市场。你们的想法很有潜力。A:那太好了。我们需要确保我们的产品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并且操作简便。
场景四:向家人征求意见
A:我打算开一家智能家居公司,专注于老年人市场。你们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E:听起来很有意义。现在很多家庭都有老人,这样的产品确实能解决很多问题。
场景五:确定创业计划
A和B在办公室,最终确定创业计划。A: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商业计划和市场策略。我相信我们的产品能够帮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生活。B:我也很有信心。让我们开始组建团队,正式启动这个项目吧!
场景六:公司成立:感谢大家的努力,我们的公司终于成立了。接下来,我们要全力以赴,将我们的产品推向市场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2.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业的第2步)
(1)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2)意义: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创办企业的行政程序(创业的第3步)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②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创业第4步)
①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A.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
B.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5.创业之路,法律相伴 (创业第5步)
(1)原因:在实践中,创业项目虽然很多,但创业成功并不容易。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
(2)要求: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议题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议学情境三:《新华字典》是同学们常用的工具书。可是当你购买《新华字典》时,你能确定买对了吗?实际上,出版社之间还曾因为《新华字典》发生过诉讼。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认为自己出版《新华字典》长达50多年,销售数亿册,并且最新一版在封面与装帧设计上风格独特,而被告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被告的行为侵犯其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则否认指控,认为原告的《新华字典》并不是注册商标,大家都可以使用该名称,而且两者在外观上并不完全相同,读者可以区分。
议学问题:你如何看待案件中的双方主张?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
(1)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否则就可能受到黄牌警告,甚至被红牌罚下。
议学情境四: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2)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自己宣传)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他人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①商业诋毁行为
②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③商业贿赂行为
④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课堂练习】
1.“信用炒作”、“刷钻”是指在网购平台中店家通过注册多个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或通过和别人协议交换购买等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等不当利益。该行为( D )
①是商业诋毁,应禁止实施 ②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③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④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②④
2.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他们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C)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人代表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D.规定四人认缴的详细出资份额
3.(2023·重庆渝中·高二校考期末)为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大学生创业已逐渐成为社会的关注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D )
①甲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在任何情况下,甲只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②乙和同学创办合伙企业,乙需要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③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④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可以上市筹集资金
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②③
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B )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第四课时)
【教学重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依法纳税
【教学难点】消费者权利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观看视频《盘点3.15事件》
议题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1)必要性:
① 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例如:商家利用“大数据杀熟”)
(2)意义: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3)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我选择)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议题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1、依法纳税的原因
① 国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 个人: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 企业: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
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②征税对象:增值额——新创造的价值。
③作用: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营业税是对企业在其营业活动中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原有的营业税已经基本被增值税所取代。
征税对象: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在其营业活动中取得的营业收入。
税率:营业税的税率通常根据不同的行业会有所不同,有的采用比例税率,有的采用定额税率。
计算方式:营业税通常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中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课堂练习】
1.小王在饭店消费时,收到的有奖发票刮出了2000元大奖。他到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领取了奖金,并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推行有奖发票 ( B )
①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 ②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③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监督商家纳税的积极性 ④主要目的是促进消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作为税收改革重点的个人所得税,我国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子女教育、房贷等家庭负担也纳入抵扣范围。这一改革 ( B )
①有助于降低纳税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公平 ②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偷漏税行为 ③将会减少财政总收入,影响国家职能的实现 ④可增加家庭可支配收入,提高消费水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薛某经营一家公司,经常以各种借口克扣工人工资,不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甚至偷税漏税。最终,企业被查处,不仅要补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还被列入黑名单,银行不给贷款,其生意伙伴也因此终止与其合作。由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薛某只好申请企业破产。根据材料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D)
A.诚信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
B.市场主体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C.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有利于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D.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利益经济,利益重于诚信
五、单元教学评价
《就业与创业》这一单元的评价应当注重内容与实践的结合,方法与效果的匹配,以及资源与评价的多元化。通过这样的评价,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对就业与创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为他们的未来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一单元的评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教学内容
全面性:该单元是否全面覆盖了就业与创业的基本概念、政策、法律以及实际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实用性:教学内容是否与学生的实际需求和社会现实紧密相关,是否能够指导学生未来的职业规划。
2. 教学方法
互动性:教师是否采用了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创新性:教学方法是否有创新,比如引入模拟创业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3. 学生学习成果
知识掌握:学生是否能够理解和掌握就业与创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应用能力:学生能否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例如制定创业计划书。
4. 教学资源
多样性:是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如课外阅读材料、网络资源、专家讲座等。
更新性:教学资源是否及时更新,以反映就业市场的最新动态
六、活动资源链接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节选)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融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为本、高端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实现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引导创新创业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增强产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向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针对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关键群体的特点精准发力,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生产、管理、分配和创新模式的深刻变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动能的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人才优先、主体联动。以人才支撑为第一要素,改革人才引进、激励、发展和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造潜能,鼓励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才、农民工、退役士兵等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体更多投身创新创业。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城镇与农村创新创业同步发展,形成创新创业多元主体合力汇聚、活力迸发的良性格局。
——市场主导、资源聚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实现优化配置。
-价值创造、共享发展。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涵,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创业成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创新创业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教材选择性选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大单元教学设计
目 录
一、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1
(一)指导思想 1
(二)时代背景 1
(三)单元地位 2
(四)单元目标 2
二、本单元的内容结构 3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3
(一)目标与素养 3
教学重难点 3
四、 课时教学设计 5
9.1《认识调解与仲裁》(第一课时) 6
9.2《解析三大诉讼》(第二课时) 14
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第三课时) 20
\h 30
\h 38
单元教学评价 47
六、活动资源链接 48
本单元的内容分析
指导思想
习近平指出:“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综合作用,做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本单元贯彻落实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理性看待争议、解决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严守道德底线,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时代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单元地位
本册教材前三个单元介绍了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学生提供了婚姻家庭、创业就业等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常识。当相关主体因权利受侵害、义务未履行而在这些领域产生争议、引发纠纷时,学生还应该进一步掌握如何依法妥善处理纠纷,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可以说,本单元有关程序法的内容是前三个单元的延伸与拓展,为权利遭受损害的主体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为遭到破坏的法律关系提供了通过法定程序重回正常轨道的机会,是确保前三个单元所涉实体权利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
单元目标
通过本单元教学,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了解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及其作用,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正当程序原则,掌握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树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进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学生强化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单元内容结构
本单元紧紧围绕依法解决社会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这一主题展开,核心是理性看待矛盾纠纷,牢固树立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社会争议、实现公平正义。本单元设计了两课和一个综合探究,先阐明可以通过多元方式解决纠纷,后着重介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法,再通过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民事诉讼程序。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本课讲述了人类社会已逐渐形成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介绍了调解与仲裁两种较为常用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内涵、特点、程序与作用;阐明了作为纠纷解决最终途径-诉讼的内涵、特点、类型,以及不同诉讼类型在诉讼目的、提起主体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学习本课有利于学生理性看待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找到合适途径与方式有效化解遇到的矛盾纠纷。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本课围绕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类型,介绍了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广泛诉讼权利以及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具体方式,讲述了寻求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诉讼权利实现的途径与程序;阐明了诉讼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介绍了诉讼过程的主要环节以及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与要求;阐明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介绍了证据的法定种类,讲述了收集、保存证据的具体方法,阐释了举证的基本规则。学习本课有利于学生知晓自身享有的诉讼权利,掌握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
三、单元目标与素养
(一)单元教育教学目标
结合具体事例,了解调解的内涵、特点、类型,理解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结合生活事例,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不同调解方式,了解它们在主持机构、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差异。
结合人民调解的成功经验,了解人民调解的特点、原则,理解调解协议的效力,了解“枫桥经验”的基本做法与现实意义,自觉践行和谐、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结合具体案例,了解仲裁的特征、类型,理解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结合仲裁案例与法律规定,了解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和商事仲裁基本制度,提高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结合具体案例,了解诉讼的内涵、特点、类型,理解诉讼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结合司法案例与法律规定,了解不同诉讼类型的诉讼目的、提起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法律,自觉践行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结合法律规定,明确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适用范围与申请程序,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特别规定。
结合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理解公民在享有广泛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树立不滥用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的意识。
结合程序正义理念,了解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程序;理解在诉讼过程中,所有诉讼主体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结合具体案例,知道起诉的内涵、条件与原则,明确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解起诉引起的法律效果。
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背景与目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障当事人诉权的重要意义。
结合宪法与三大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制度的具体规定,理解公开审判的重要意义。
结合模拟法庭活动,知道开庭审理的主要阶段及其具体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体会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与实现路径。
单元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学生在学习社会争议解决的过程中,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生应认识到我国社会争议解决制度的优越性,坚定对我国政治制度的信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要树立国家观念,关注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科学素养:学生应掌握社会争议的定义、类型、产生原因和影响,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争议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调解、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途径,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社会争议,提高科学素养。在分析社会争议时,要具备独立思考、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不盲从、不偏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争议问题。
公共参与:学生应主动关注社会争议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共参与意识。在解决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社会争议的过程中,要善于与他人合作,掌握沟通技巧,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三)单元重难点
1.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
2.人民调解
3.仲裁的类型
4.仲裁的基本程序
5.诉讼的类型
6.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区别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8.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课时教学设计
9.1《认识调解与仲裁》(第一课时)
【核心素养】
1.科学精神:了解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了解调解、仲裁的主要特点和程序。
2.法治意识:通过学习,树立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
3.公共参与:通过学习,在生活中提高合理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
【教学重点】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途径、人民调解
【教学难点】仲裁的类型、基本程序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议题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探究与分析并阅读材料
小冯租住小贾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小冯欲根据租房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贾修好水管、支付维修费用并赔偿因水管破裂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邻居王大妈觉得为这点小事就去诉讼耗时费力,便耐心开导说服二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由小贾在三天内请人修好水管并支付维修费用,小冯则不再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议学问题:事例中的哪种纠纷解决方式更好?为什么?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事例表明,对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相关主体应该在综合考虑纠纷性质、造成的实际损失、解决难易程度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尽量采用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不应因一时冲动采取成本与效益不相匹配的纠纷处理方式。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① 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 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注意:以上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原因:省时、省力、省钱),优先选择≠最佳选择
3、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效力: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议题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议学情境三:
议学活动:阅读材料并分析
①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②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③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议学问题:下面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小何与开发商的纠纷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小郭与小慧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人身权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属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1、仲裁的原则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需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课堂练习】
1.(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在进行伤情、护理依赖程度等司法鉴定后,如果起诉则需要走咨询、代书、立案等流程。为及时化解此类矛盾,某省探索出“鉴调一体”模式,即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同步进行,使受害方不必通过“打官司”就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这一纠纷化解模式( D)
①保障了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②促进了程序公正,提升了法律服务质量 ③发挥了人民调解的法律援助作用④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提高了纠纷处置效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某街道一位68周岁的清洁工李某因在零下20℃的环境中工作而突发脑出血。用工单位以李某已68周岁,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按照工伤予以赔偿。李某及其家属对此不服。如果他们请你做人民调解员,要调解成功需要 ( A)
①用人单位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②尊重用人单位和李某的正当权益 ③阻止双方把纠纷诉诸人民法院④收取比人民法院更低的调解费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甲厂与乙厂签订了1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机构仲裁。后来甲厂违约,乙厂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仲裁机构接受了申请并立案,向甲厂送交了通知书。甲厂拒绝接受仲裁,并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则该合同纠纷应由谁解决 ( A )
A.仲裁机构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双方协商解决
9.2《解析三大诉讼》(第二课时)
【教学重点】诉讼的三大类型、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教学难点】诉讼的三大类型的区别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观看视频——《李子柒归来仍是顶流》并阅读材料
李子柒停更三年的原因涉及多个方面。首先,2021年7月,在发布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之盐”的视频后,李子柒便停止了更新。这一停更行为与她和其MCN机构微念之间的矛盾有关。同年8月29日,李子柒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资本的好手段”的动态,从而公开了她与微念之间的冲突。在停更期间,李子柒经历了一段重要的个人和职业转变。她将自己的本名从李佳佳改为李子柒,实现了本人身份与IP符号的统一。2022年12月27日,在与微念达成和解后,李子柒获得了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9%的股权,从而完全控制了她的品牌和IP。2024年11月12日,李子柒以发布两条新视频的方式正式回归,宣告她的复出。她的归来依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欢迎,显示了她在停更期间依然保持着极高的人气和影响力。
议学问题:李子柒如此受众喜爱,为何停更3年?李子柒与微念机构涉及的案件是什么类型?
生:民事诉讼
师:同学们还知道其他的诉讼类型吗?让我们进去今天新课的学习《 解析三大诉讼》
议题一:诉讼及其特点
议学情境一
诉讼
(1) 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 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议学情境二:李某因携带零食进入某儿童乐园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她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儿童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并赔偿其损失。几经周折,在李某的坚持不懈与社会各方以及舆论的持续关注下,该儿童乐园最终作出改变,允许游客自带食物进入乐园,并划定专门的野餐区域,同时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安检流程,尽可能降低安全检查对游客体验的影响。
议学问题:结合上述案例,谈谈你对诉讼这种解决纠纷方式的认识。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提示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的特点。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是定分止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民要学会使用诉讼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为依法治国作出自己的贡献。就像李某一样,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议题二:诉讼的类型
议学情境三:
陈某在小区散步时见一条狗很可爱,便去逗引,结果被狗咬伤。陈某要求狗的主人石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元。但石某认为,如果陈某不主动逗狗,狗是不会咬她的,因此不同意赔偿。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石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张某从某县山区的居民处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牟取利益,被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县林业局以王锦蛇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张某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为由,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依法没收王锦蛇,并对张某给予罚款处罚。张某认为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证据不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某日下午,华某携水果刀窜至某中学附近小巷,将学生常某拦住,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常某的手机和运动手表抢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抢劫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华某的刑事责任。
议学问题:上述案例中提到的诉讼有什么区别?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课堂练习】
1.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关于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B )
A.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均可以进行仲裁
B.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C.仲裁审理一般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D.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2.甲在某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滑不慎滑倒而将热汤洒在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D )
A.甲起诉该酒店,乙不是被告
B.甲起诉乙,该酒店不是被告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该酒店为被告
D.甲起诉该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3.有关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的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B )
A.调解行为如有违法,人民法院有权予以纠正
B.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4.下列关于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①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经 ②诉讼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进行 ③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④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第三课时)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科学精神: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
3、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教学重点】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寻求法律援助
【教学难点】法律援助制度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思考:如果你被指控犯罪,你认为由谁来审判你会是最公正的?为什么?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模拟法庭 提升认知
议题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探究与分析并阅读材料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议学问题:“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法律谚语的理解。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意思是说:任何案件的当事人都不可以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否则,他作为裁判者,就不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裁决案件的法官、审判机构应当是一个独立、无偏私的中立机构,在控辩双方之间不偏不倚,并且与案件本身没有利益牵扯。如果在诉讼程序上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使最后的实体结果是公正的,当事人仍然会对裁判结果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议题二:寻求法律援助
议学活动:探究与分析
议学问题: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刘某有何意义?你还听过哪些法律援助的实例?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根据许律师的调查,刘某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恶性不大,且是初犯,这些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缓刑的规定。许律师运用其法律专业知识,在庭审辩护中为16岁的刘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结果。许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给刘某的父母减轻了经济负担,保证刘某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同时,判决结果让刘某拥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刘某从过往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3.法律援助适用情形
(1)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①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穷人)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课堂练习】
1.2023年入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B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王某因家庭财产纠纷问题将李某告上法庭。在开庭审理期间,王某发现审判员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诉讼权益,王某应该采用的方式是 ( A )
A.申请回避
B.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C.撤销诉讼请求
D.提起上诉
3.被告人的近亲属提出上诉,需要先征得同意的主体是( C )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被告人 D.被害人
4.王陈两家因承包农村土地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若王家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 ( C )
A.经诉讼代理人同意后上诉
B.要求撤诉,改为仲裁
C.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D.经一审人民法院同意后上诉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第四课时)
【教学重点】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
【教学难点】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周杰伦诉网易案件
2022年7月6日,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同日,《天下3》上线新游戏资料片,并举办了转发抽奖活动,奖品包括周杰伦的新数字专辑和演唱会门票。
周杰伦方面认为,网易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周杰伦的知名度和新专辑的热度来推广其游戏,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周杰伦与《天下3》存在授权、代言等特定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易则反驳称,其活动并非盈利性质,且在活动中使用周杰伦的名字和作品标题是常见的社交媒体做法,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做出了以下判决: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了周杰伦方面的所有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周杰伦作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应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法院还指出,周杰伦新专辑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且《天下3》的微博抽奖活动无盈利性质,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不足以让公众误认为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关系。
最终,法院认定《天下3》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并驳回了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要求的205万元赔偿。
议学情境一:
议学活动议题一:起诉与应诉
议题二:审理和判决
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 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课堂练习】
1.婚后严某多次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这一要求遭拒绝后夫妻生隙。温某产下一女后,严某经常情绪失控,三天两头殴打、辱骂产后体弱的温某,生病了也不带她去看病,温某备受摧残。此时,温某婚前创作婚后出版的某小说热卖,收获一定数额稿酬。本案中( D )
①双方有权拒绝履行家庭义务 ②征得严某同意后,温某可以申请仲裁 ③温某无权单方面处置稿酬 ④温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某律师事务所受张某等11位作家的委托,就某电视剧涉嫌抄袭11部小说原著事宜起诉维权,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①双方就著作权发生纠纷 ②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③双方就名誉权发生纠纷 ④人民法院立案是维护权益的核心环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吴先生认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决定状告县人民政府。吴先生应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 C )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法院
4.吴先生认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此时吴某( A )
①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可以向该县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③应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④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3《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第四课时)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结合实例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树立证据意识。
2、科学精神:了解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理解收集和保持证据的要求。
3、公共参与: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教学重点】处处留心皆证据、主张权利靠举证
【教学难点】处处留心皆证据、主张权利靠举证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游戏名称《探案小能手——证据收集大挑战》
议题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的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议学情境二: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
议学问题: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郑某的录音能作为证据被法庭采纳吗?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议题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议学情境三:某通信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梁某支付拖欠的话费。通信公司提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有梁某签名的移动电话开户申请表。但梁某提出,开户申请表上的“申请人”签名并非其本人书写。经查实,该签名确系他人所为,且通信公司手头只有梁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没有任何的委托手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梁某是否办理过该移动电话的开户申请,双方意见截然相反。
议学问题:假如你是本案的当事人,你会提出什么主张?你可以提供哪些证据?
学生讨论并回答:
教师总结:
(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2)行政诉讼: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
①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课堂练习】
1.万某与某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就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协议,并向该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张某账户转入定金1万元,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该公司先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约定。万某看买房无望要求退还定金,该公司各种搪塞推诿,万某遂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一审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②万某可以提供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加以证明
③若张某与审判长有亲戚关系,万某可以申请审判长回避
④万某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双倍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导演钱人豪以“电影《周处除三害》核心创意、部分情节、主角姓名都与自己的原创剧本《无法无天》接近,甚至片中部分金句都是来自他的原创剧本”为由,起诉《周处除三害》的导演与制片人。如果法院受理此案( D )
①《周处除三害》的导演与制片人都必须到庭
②导演钱人豪起诉的是对方侵犯自己的著作权
③判决的关键是确认被告是否实施了混淆行为
④导演钱人豪必须向法院提供对方抄袭的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李某见一处菜园经常无人看管,于是在某日傍晚前去偷菜,不料被菜园主人张某当场发现,便慌忙逃走。张某追了一段路程后未发现李某的踪迹,只好报警。但由于天色已晚,李某逃走时路过一偏僻处,不幸滑入野池塘溺亡。李某的子女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对李某的死亡进行民事赔偿。在本案中( B )
①张某追赶李某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之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②若张某不能举证自己对李某的溺亡没有过错,则需承担责任
③李某偷菜有错在先,故张某不应对李某的溺亡承担责任
④李某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的环境有必要的认知,过错在其自身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单元教学评价
《社会争议解决》这一单元的单元评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知识掌握程度
学生是否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社会争议的基本概念、类型和解决途径。
学生是否了解社会争议产生的根源和影响,以及解决争议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具体的社会争议案例,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能力提升
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社会争议,提高依法解决争议的能力。
学生是否掌握了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技巧,能够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共同解决争议。
学生是否能够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对他人的观点进行合理的评价和反馈。
三、价值观塑造
学生是否能够通过学习认识到社会争议解决对于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参与意识。
学生是否能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精神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学生是否能够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展现出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维护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学习过程与方法
学生是否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学习,表现出对社会争议解决知识的兴趣。
学生是否能够通过案例研究、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理解和体验社会争议解决的过程。
学生是否能够有效地利用学习资源,如教材、网络、图书馆等,进行自主学习。
五、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学生是否表现出对社会争议解决工作的尊重和热情,对争议当事人的同理心。
学生是否能够在面对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处理问题。
学生是否能够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体现出对法律的尊重和对社会公正的追求。
六、活动资源链接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习近平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