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教学课件(共27张PPT+1个内嵌视频)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教学课件(共27张PPT+1个内嵌视频)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7张PPT)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与继承制度
(1)继承: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
(死者)
继承人
(权利与义务)



遗产
(2)继承制度的意义:保证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
4
3
2
1
被继承人:死者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 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继承关系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P46相关链接1
CFO
CEO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案例: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提示: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潘继承的遗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小潘无责任清偿债务。小潘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因此小潘的还债行为是讲诚信的表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P45 探究与分享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权的取得
⑴法定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P47第一段)
④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包括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注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案例分析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
不可以。
小丽:1/6+1/4+1/12=6/12 150万
小丽外祖母:1/4+1/12 100万
小丽奶奶:1/6 50万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P47相关链接
思考:分遗产时,怎么分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权的取得
⑵遗嘱继承:
含义: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权的丧失:P46相关链接2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6、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⑴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⑵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 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原因 意义 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法定继承
2、(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继承人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1.丁某和沈某育有一子一女,夫妻共同财产有120万元,沈某去世后,丁某立下遗嘱载明“将本人名下的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小丁所有”。若丁某过世,小丁可以依法继承的遗产是
A.60万 B.80万元 C.90万 D.120万
B
遗嘱继承重意愿
02
探究与分享
遗嘱继承重意愿!你了解遗嘱吗?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哪些形式?有何意义?
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
思考:生活中,遗产的处分除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吗?什么的遗嘱?通过遗嘱处分的遗产都是遗嘱继承吗?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
【探究与分享】P48页
思考:黄丙能够分得遗产么?
提示: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
黄丙是受遗赠人,属于遗赠。黄乙分得房屋,黄丙分得存款。
②设立遗嘱必须由本人独立进行,而不能代理。因此,必须由遗嘱人本
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
1.遗嘱
(1)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⑵特点:
①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自然人设立遗嘱不需征得继承人或遗赠受领人
的同意,只要本人通过一定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注意】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
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思考:遗嘱可不可变更?如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1、遗嘱的含义与形式
(2)形式:P48末段(6种形式遗嘱法律效力相同)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见证人)。
②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2、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
(2)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非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P48相关链接
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3、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意义
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
【注意】: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都通过遗嘱形式实现
注: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
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一位与妻子分居三十多年的男士,将位于深圳3套房遗赠给照顾自己近20年后来同居保姆”,一审法院认定这三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综合本案案情认定两套房子归妻子,另一套算男方个人财产依其遗嘱给保姆。
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判决中法院则认为,即便事出有因,保姆和男士长期同居的行为也违反了婚姻法。同时,男士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保姆明知男士有配偶而与其长期同居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与,显然也不能视为善意第三人。
综上,依照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之规定,男士作出的遗赠行为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保姆关于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及继承涉案三套房产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分享
◆◆◆相关链接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被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 效 遗 嘱
【易混易错观点辨析】
按照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
通过立遗嘱处理个人遗产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遗产继承( )
遗嘱/遗赠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先立的遗嘱为准( )
遗赠是有偿法律行为。( )
×
×
×
×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4、遗嘱的意义
2、遗嘱处理财产的方式
3、遗嘱的形式
1、继承和继承关系
遗嘱继承
2、继承权的取得
法定继承
含义
条件
顺序和范围
含义
条件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处理原则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