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课件(共26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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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课件(共26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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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法律与生活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01
迈出创业第一步
【思考·自由发言】结合上述信息,说一说你是否支持创业?如果要创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情境1】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的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2024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79万人,同比增加21万人。根据会议要求,要支持自主就业创业,强化灵活就业保障,大力支持创业创新,为毕业生自主就业创业赋能增效。
【情境2】随着时代的演进,我们已逐步迈入数字化时代,创业在这一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和备受关注。许多人纷纷投身创业,因为创业不仅能改变
【思考·自由发言】结合上述信息,说一说你是否支持创业?如果要创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他们的生活,而且在数字化时代,创业的门槛相对较低,更易于实现和推广。2023年选择创业的人数大幅增加。
课堂探究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创办企业的程序
(1)采取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2)区别: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1、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 P70-1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组织结构简单
(2)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组织结构严格
(2)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拓展提升: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不具有组织性。没有设立过程,不存在出资行为,经营形式仅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自然人本身须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和自然人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人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在名称中出现“有限公司”字样。
上市公司:在信息公开、透明度方面,有更严格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提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出资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2.经营主体与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须是同一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3.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变更: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不可变更,只能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
5.法律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拓展提升: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不 同 点 公 司 的 资 本 资本的划分 资本可以是货币、技术、实物等作价出资,公司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资本必须是货币,公司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加以表现。
股份的转让 转让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自由转让
发起人数量 50人以下(也可1人) 2—200人
股东表决权 按出资比例行使 认购股份、一股一票
募股集资及 公司财务 不能向社会募股集资,财务不必向全社会公开 可依法募股集资,上市公司须向社会公开财务
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10万 最低500万
股东承担的责任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提升:
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通过关键词判断:提到发行、买卖股票、炒股、上市等,均是股份有限公司; 若提到股金不能随意转让,则是有限责任公司。
(2)从股份的划分上看: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要划分为等额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3)通过股东表决权判断: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股一票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者主要区别:是否向社会募股集资(发行股票)
二者共同点:有限(股东承担有限清偿责任)和合股(共同出资)
注意:这两种公司是股东负有限责任,公司均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探究与分享
一般来说,创业者如果只是自己一人或者以家庭财产进行投资创业,可以考虑采用个体工商户形式,也可以采用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如果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一起创业,创业者则可以考虑采用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成成和小峰要进行“车库创业”,人数少,规模不大,根据他们的条件,他们可以采取合伙企业形式,但前提是他们两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成和小峰都喜欢新奇事物,盼望着长大之后能够自己创业,成为发明家和企业家。他们阅读有关书籍后,发现当今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领域名列前茅的大公司,有好几家都是在自家车库里“捣鼓”起来的,他们也想着从学生时代就开始“车库创业”,但不知道该采取哪种企业形式。
结合生活实际,议一议哪种经营主体更适合他俩的“车库创业”。
知识链接——必修二《经济与社会》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
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长
财务部门
行政部门
生产经营部门
总经理
权责明确,互相制衡,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执行机构
决策机构
聘用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创办企业的程序
(1)内容: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
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准备相应的文件 P71-1
订立投资人协议
制定公司章程
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
组织机构等
(2)意义:
这些文件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辨析:
所有的公司都应该在公司章程中确立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人有限公司不需要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创办企业的程序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3.办理企业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P7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创办企业的程序
(1)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4.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P72-2
相关链接:网上开店是否需要营业执照和信息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息公示作出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创办企业的程序
5.具备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 P72-3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因此,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企业成功的因素(必修二)
(1)企业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3)企业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小结:自主创业五步走
1、选择经营主体
2、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02
市场竞争讲公平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 P73-1
(1)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
(1)含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突出特点:就是通过躲避法律或直接违反法律的方式,采取弄虚作假、欺诈和其他损人利己的手段以谋取高额的利润。
以案说法
《新华字典》是同学们常用的工具书。可是当你购买《新华字典》时,你能确定没有买错吗?实际上,出版社之间还曾因为《新华字典》发生过诉讼。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认为自己出版《新华字典》长达50多年,销售数亿册,并且最新一版在封面与装帧设计上风格独特,而被告出版的《实用新华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故被告侵犯其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则否认指控,认为原告的《新华字典》并不是注册商标,大家都可以使用该名称,而且两者在外观上并不完全相同,读者可以区分。
1.你买过《新华字典》吗?它是哪家出版社出版的?
2.原告的主张你认可吗?原告的权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3.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你是如何理解的?
4.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其他类似的现象?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1)“搭便车”行为(混淆行为)P73-2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法律链接——《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2)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行为P74-1
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自己宣传)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他人宣传)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3)禁止实施的行为 P74-2
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知识拓展】: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以案说法
1.案件中原告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被告的土张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扣帽子】
2.案例中的原告所出版的《新华字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虽未注册但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是给予法律保护的。【保护】
3.被告所出版的字典在名称和外观上与《新华字典》相似,这种仿冒手段容易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禁止】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支持原告的主张,被告的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 【结论】
以案说法
1.药品公司给用药医生回扣不入账。
2.2020年贵港市破获特大制售假冒LV、GUCCI等名牌包案件,涉案金额达4亿元
3.某公司在网络视频上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广告宣传语。
4.2023年2月16日,厦门一公司天猫网店因刷单炒信誉吃到20万元罚单。
5.各大电商平台“618”促期间,江苏某公司在其淘宝店铺的多场直播中,将北京某公司的新风机产品与他们的新风机产品进行比较,并使用“不安全”等词语对北京某公司的产品进行评价。
6.某房地产公司举行有奖促销活动,姚某便购买了一套房,并参加抽奖抽得洗衣机一台,但该公司以买的房子太小为由拒绝兑现奖品。
商业贿赂
混淆行为
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
商业诋毁
不当有奖销售
课堂小结
迈出创业第一步
市场竞争讲公平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混淆行为”行为
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经营主体的选择
利用广告虚假宣传的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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