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3.1《公民基本权利》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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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3.1《公民基本权利》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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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1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教案
一、素养目标
1、知道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它的重要性。
2、理解并学会依法行使权利,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3、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养成守法用法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教学重难点
1.公民基本权利和监督权和受教育权。
2.对政治权利和自由、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的认识和理解。
三、教学流程
(一)、导入
小云家收入中等水平,爷爷奶奶每月有养老金,爸爸今年当选为人大代表,妈妈在银行上班。叔叔是一名自由工作者。从这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到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让我们走进他们的生活,学习--公民基本权利
(二)新授课
(1) 政治权利
情景: 有一天,小云问爸爸:“你选举票投给谁了“,爸爸说:“参加选举是我们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我把票投给了能为人民着想、替人民说话、认真为人民服务的人。”小云心想长大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又问”那你上班怎样?“,爸爸回答:”忙,今天接到群众举报,某国家机关刘某违法犯罪可把我忙惨了,一个好消息告诉你,我的工作心得整理成册,出版了“回答问题:
1.公民享有选举权需要什么条件?
2.公民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举报时注意什么?
3.出版是公民的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老师点评)略
带着问题,去学习以下三方面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1)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33页最下面的“探究与分享”,回答问题: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教师总结:(1)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注意问题: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3)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的意义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2)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
情景二:同一天,小云妈妈去上班途中,电动车被抓小偷的警察征用,还得到了一笔补偿。爷爷领到养老金后去看了奶奶参加的剑舞表演。小云在某校初二年级认真学习。
回答问题:他们享有了哪些权利?
(学生回答老师点评)提示:劳动权、财产权、物质帮助权、文化权、受教育权
教师指导学生把握以下几项权利:
1.财产权
(1)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2)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劳动权
(1)内容: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意义: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3.物质帮助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4.受教育权
(1)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教育的重要性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3)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政策或措施: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5.文化权利
(1)内容: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教师安排学生完成教材第39页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回答:国家为什么要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以鼓励和帮助?
教师小结:活动经费由政府承担或买单,活动场地政府出面解决免费使用,有专门人员协助维护秩序等,都是国家或政府提供支持和帮助的表现;国家或政府给予的这些支持和帮助,可以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培训人才,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等。
(3)人身自由
情景三: 还是这一天,小云叔叔昨天在网络举报当地工厂违法排放工业污水。一大早,被某厂长指示的员工破门而入,带到该工厂办公室“教育”了一整天,手机被强行解锁,私人聊天信息,邮件内容均被随意翻阅等。
回答问题:你认为小云叔叔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学生回答老师讲评)提示:住宅不受侵犯(破门而入处可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被“教育”);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被带走教育一整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手机信息被翻看)
教师指导学生把握以下要点:
1.人身自由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人身自由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人身自由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表现:
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学生阅读教材第37~38页内容。
幻灯片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幻灯片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幻灯片三:住宅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幻灯片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其他权利
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四、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作为我们人权的一部分,宪法都有明确的保护规定。我们要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到底该怎样依法行使这些权利,是我们下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五、板书设计
六、教学反思
本课内容从四个方面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公民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其他权(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特殊人群特殊保障);学生学习本课的兴趣很大,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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