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二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共46页)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选必二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共46页)

资源简介

(共46张PPT)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统编版)思想政治
1
2
3
4
5
6
7
核心素养
新课导入
问题导引
讲授新课
本课小结
课堂练习
1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重合同、守信用是全社会的共识,增强合同意识与契约精神。
科学精神: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实际协商中合理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
2
新课导入
21世纪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经济高速发展的标志是商品交换数量的增加,人们在频繁地签订并履行各种合同。因此,也有人说财富的一半是合同。也许我们只是一个普通人,既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从事商业销售,只是一个普通的社会成员。合同似乎与我们无关。其实,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与不同的人订立着不同的合同,并且在不断履行合同,遵守合同的约束。
3
问题导引
1.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为什么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合同订立两个步骤的含义和法律责任是什么;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有效合同的订立要求有哪些?
3.合同的产生(订立、成立)、形式、启示
4.口头合同的含义、优点、适用条件、缺点
5.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点、适用条件、成立条件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2.合同的种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以下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民法典》中的几种典型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保证合同;
(6)租赁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
(8)合伙合同;
(9)承揽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运输合同;
(12)技术合同;
(13)保管合同;
(14)仓储合同;
(15)委托合同
(16)物业服务合同
(17)行纪合同
(18)中介合同
......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3. 订立合同的原则和特点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信用机制。
④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P22
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某物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一栋9层营业、办公两用楼的工程承包合同。物流公司作为发包方,以大包干方式(包工、包料)将工程承包给建筑公司。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建好的大楼经双方和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物流公司使用。
根据上述案例说明合同的特点。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某物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是法律地位平等的主体。本合同是某物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自愿签订的协议。本合同的客体是建设营业办公两用楼工程。承包人建筑公司的义务是进行工程建设,权利是收取价款;发包人物流公司的义务是支付价款,权利是验收楼房质量。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用工风波、重签劳动合同事件,一次又一次地成为企事业单位和其员工的热门话题。某电器厂2000名工人,因不满工厂管理人员“强迫”他们签订空白劳动合同,集体向厂方讨说法。工人说:“劳动合同上什么都没写,我们甚至连条文还没看清,厂方就逼着我们签字。”
  工人因不满工厂管理人员“强迫”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向厂方讨说法的根据是什么?
提示: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他们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一旦确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强迫2 000名工人签空白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规定。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相关链接: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过程和步骤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2.要约
(1)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3)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4)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内容含糊,缺少主要条款如质量,价格等。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镜头一 2024年3月 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 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显然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镜头一 :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承诺
镜头二 :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例子
内容
对象
效力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合作探究
点评: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3.承诺
(1)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效承诺的条件)
(2)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A.要约生效(达成一致)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B.要约失效(未达成一致)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甲于2019年6月4日向乙发出愿以1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10套某电视剧DVD光盘的电子邮件,乙复电提出购买20套,因电视剧热播,逾期一个月,乙未得到消息,与甲发生争议。
⑴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承诺?
⑵乙的复电构成承诺吗?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内容具体,符合要约的要件。
乙的复电不构成承诺。乙的复电改变了甲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10套变成20套,构成新的要约。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4.合同的生效(注意: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有效合同 无效(全部或者部分)合同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待定)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是否合法、合理 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情形 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情形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提醒】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2
讲授新课
典例1: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 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
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
提示: 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是合理合法的。
典例2: 14周岁的于某,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一天路过一家网吧,于某见里边正在处理电脑,每台只卖1700元。于某想将电脑买下来。他算了算自己手头的压岁钱,共有1000元,便和网吧老板商量,先交1000元把电脑取走,其余700元老板和他一道回家去取,两人还签订了一份合同书。将电脑运回家后,网吧老板和于某的父母说明情况,要求于某的父母支付剩下的700元钱。
于某的父母认为自己并不想买电脑,小孩子不懂事不能算数,要求网吧老板将电脑拉回,并返还已交的1000元钱。网吧老板认为,买电脑属于某自愿,且已经签了合同书,如果不买就属违约。这1000元属定金,买卖不成,定金也不能退还。双方争执不下,于某的父母起诉到了法院。
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
提示:本案中,于某与网吧老板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即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无效合同或者可撒销合同,是通过当事人采取必要的补救办法,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及能力限制】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也就是说,合同有效与否,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本案中,于某的法定代理人即他的父母对于其购买电脑一事持反对态度,即于某父母对这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拒绝追认的,那么于某与网吧老板所签订买卖电脑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网吧老板不能以定金形式扣押这1000元钱。
合作探究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2021年1月,在浙江工作的段女士夫妇春节回到老家后进行了自我隔离。为方便联系,她把手机留给了八岁的儿子。可隔离结束后她发现儿子竟刷爆了她的信用卡,刷了13000多元用于打游戏。据了解,她儿子花费最多的是网易旗下的《猫和老鼠》,其次是王者荣耀。
  段女士能否向游戏公司要回这些钱?为什么?
《猫和老鼠》游戏页面提示“点击查看家长关爱平台”,第八条就注明如果孩子在游戏过程中产生了未经您同意的消费,可以进行申诉。审核资料包括孩子的真实信息,游戏账号的使用信息,转账信息等等,如果审核通过,游戏网站将退还费用。
《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合作探究
镜头二: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影响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立字有据的意义
(1)合同的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影响)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2.口头合同
(1)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优点: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3)适用条件: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4)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合作探究
 李大爷经熟人介绍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居,碍于情面没有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装修的项目、材料、价格、质量等内容。装修结束验收时,李大爷发现装修公司漏了好几个项目,要求重做,但装修公司认为李大爷空口无凭,因而拒绝重做。
   你认为李大爷与装修公司的口头协议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提示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因为没有相应的凭证,容易产生纠纷。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3.书面合同
(1)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4)合同成立条件:
①特别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如书面形式甚至须经批准才能成立。
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③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④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合作探究
小王在淘宝网上看上一款连衣裙,价格230元,非常喜欢,就立即下单拍下,当天下午该网店发货,三天后小王收到了连衣裙。
该案例属于哪种合同形式?该合同何时成立?
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4
本课小结
合同
订立
含义
自愿原则
限制
意义
承诺
要约
生效
形式
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直接履行的行为
4
课堂练习
1.甲公司传真告知乙公司:到货进口红酒20箱,每箱1200元其他条款如旧例,欲购请于5日内答复我方。乙公司当日即发出信函:完全同意你方提出的条件。后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对此评价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传真为要约邀请,不具备法律效力
B.乙公司发函为新要约,邀请甲公司正式签订合同
C.乙公司承诺已生效,合同成立
D.该合同不是书面合同
C
4
课堂练习
2.2023年11月15日,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5日。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此,M公司没有答复。12月1日,N商场再次致电M公司,表示完全接受11月15日的条件,乐意订购,对方沉默没有答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为承诺,合同已经成立
B.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为新要约,合同没有成立
C.11月18日N商场的回复视为对M公司的承诺,合同成立
D.11月18日N商场的回复视为对M公司的新要约,合同成立
B
4
课堂练习
3.张某与宋某签订买卖协议,将一套家具转让给宋某,约定两天后取货。第二天,张某以更高价格将该套家具卖与陆某,陆某当即付了部分货款并取走了货物。第三天,宋某到张某家中提货,知道实情后与张某发生争执。本案中
A.张某与陆某间的家具买卖合同未能生效
B.张某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
C.宋某和陆某两人都没有取得家具的所有权
D.陆某因付清全款与张某共享家具所有权
B
4
课堂练习
4.甲乙系邻居,乙每周末都要在家练钢琴,因甲的孩子6月要参加高考,为此甲与乙订立了一份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乙周末去某琴行弹钢琴、甲负责付费的口头合同。对此说法错误的是( )
A. 订立该合同需要甲乙双方平等协商
B.该合同中乙的权利是5月至6月高考结束前周末不在家弹钢琴
C.负责乙去某琴行弹钢琴的费用是合同中约定的甲的义务
D.该合同应该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订立
B
4
课堂练习
5.钱某邀请孙某在酒店商谈合建影院事宜,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并希望孙某马上表态。孙某经过深思熟虑,第二天作出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有效,合同尚未成立
B.承诺无效,合同成立
C.承诺无效,合同尚未成立
D.承诺有效,合同成立
C
4
课堂练习
6.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王某要求退还该车遭李某拒绝,遂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李某的合同已经成立
②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有效
③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没有成立
④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4
课堂练习
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追认,合同有效
B.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C.追认,合同无效
D.拒绝追认,合同有效
B
4
课堂练习
8.甲公司在得知某办公大楼消防工程招标信息后,与乙公司合作并以乙公司名义中标承接上述工程。中标后,由乙公司将消防工程当中的部分转给甲公司施工。因双方关系较好,未订立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拒不支付甲公司的工程款,故甲公司起诉至法院。对于甲公司而言,诉讼中最为不利的因素是(  )
A.和乙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
B.甲公司没有实际履行义务
C.和乙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合同
D.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保留证据
C
4
课堂练习
9.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批上等绸缎礼服,鉴于双方此前多次合作均未出现任何问题,又恰逢乙方正值改制,其生产的绸缎礼服急需出手,于是在还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径直将礼服送往甲方工厂,通过交涉甲方愿意接受。但由于此种礼服供过于求,甲方存货无法正常销售出去,于是甲方希望向乙方退货,乙方一直忙于改制事宜,并没有答应甲方的要求。不得已甲方以低价销售,致使损失100万元。在多次向乙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甲方向法院起诉称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主张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1)甲乙双方是否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如果双方已经拟定了书面合同,但乙方未来得及在合同上签字便送货且甲方接受,则合同是否成立?
提示:(1)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
课堂练习
10.购买二手房时,不少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由于是别人赠送、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对于房东承诺赠送的物品,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说明。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形式与性质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课堂练习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形式与性质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性质为赠与合同。
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fine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