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4.9《知法守法 依法为权》教学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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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4.9《知法守法 依法为权》教学素材

资源简介

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为权》教学素材
一、文字和图片资源
  资源一
  【主题】未成年人成长的“陷阱”
  【内容及形式】
  通过情境图片展示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遇到了各方面的诱惑及伤害。
  

  五幅图对应的法律如下:
  图一: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明确提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图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图三:《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12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图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13条规定: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图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目的】
  通过解读图片信息,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白未成年人成长中比较容易误入歧途,需要家庭、社会、社区等各方力量的协同教育。
  【教学使用建议】
  可以用于课堂导入环节:出示图片,思考从图中你了解到了什么信息?教师小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
  资源二
  【主题】对校园欺凌说“不”
  【内容及形式】
  用数据分析的形式,了解校园欺凌现象带来的危害。
  数据资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7年《校园暴力和欺凌》中指出:校园欺凌是一种暴力。调查显示,全球每年2.46亿的儿童受到校园欺凌。
  “许多孩子的善意和恶意都是赤裸裸的,不加修饰,不计后果,他们从不考虑后果”。一些施暴者的恶意若是得不到及时的制止,那么在不计后果的行为模式下很快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这些施暴者可能会在悔恨中度过一生,也有可能在长大之后变成了不分善恶的真正的恶魔。
  有一项调查显示,小时候被人长期欺凌的,抑郁的概率是其他人的4.8倍,焦虑的概率是其他人的4.3倍,自杀的概率是其他人的18.5倍。我们都应该向校园暴力说不!校园暴力不只是孩子的问题,还是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是教育管理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请阅读上文中的数据资料,思考:数据揭示了未成年人成长的什么问题?你认为面对欺凌行为应采取什么方法呢?
  【目的】
  通过事实数据分析,引导学生认识到欺凌是一种违法行为,鼓励学生拒绝欺凌、抵制欺凌。
  【教学使用建议】
  在“活动园”学习后,作为补充资料呈现数据,让学生更加深刻地了解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危害。
  资源三
  【主题】火眼金睛辨坏人
  【内容及形式】
  以生活情景呈现的形式,让儿童辨别坏人的危险行为,加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性侵害。
  情景一: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医生听诊要触摸到我的胸部。
  情景二:有人要脱掉你的衣服,碰触你的隐私部位。
  情景三:医院拍胸片需脱下衣服。
  情景四:父母不在身边时,陌生人给你糖果、玩具,带你去没有人的地方。
  情景五:威胁孩子,如果不按自己说的做会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情景六:他人展露自己的隐私部位给你看,或者是触碰。
  情景七:在拥挤的泳池,有人触碰到你的身体。
  以上情景中,哪些行为存在着危险呢?遇到这样的情形,你会怎么做?
  【目的】
  借助解决现实生活场景中的事件,在思辨中明确危险的行为就在身边,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使用建议】
  1.在教材89页的“活动园”学习后,作为行为辨析的补充资料,对学生的现实生活进行指导。
  2.在学生探讨的过程中,教师要适时地给予帮助、引导。
  二、活动资源
  活动一
  【活动主题】认识我们身体的红线
  【活动形式及要求】
  每个小组发放一张图片,以小组探究学习的形式,让学生谈论找出我们身体的红线区域,懂得自我保护。
  【目的】
  通过自主探究,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隐私部分,学会保护自己。
  【教学使用建议】
  1.每个小组在拿到的图片中,分别用红笔画出我们身体的红线区域——我们的隐私部位。
  2.深入讨论:怎样保护我们的隐私部位呢?怎样区分善意的接触和恶意的接触?
  活动二
  【活动主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爱“少年的你”
  【活动形式及要求】
  阅读材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以下简称《白皮书》),据介绍,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上升,其中暴力化特点愈发凸显,居前六位分别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2.22%,全部为暴力性质犯罪。
  《白皮书》数据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上升。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33790人、40005人、47563人,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18.39%、18.89%,提起公诉47466人、50705人、62948人,同比分别增长6.82%、24.15%。
  从犯罪类型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特点愈发突显。《白皮书》显示,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前六位的罪名、人数分别是强奸7550人、盗窃6445人、故意伤害5010人、抢劫4918人、寻衅滋事4265人、交通肇事4014人,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7.84%。
  2019年盗窃、交通肇事犯罪人数明显下降,同期猥亵儿童、聚众斗殴犯罪人数大幅上升,居前六位分别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2.22%,全部为暴力性质犯罪。
  出示以上阅读资料,引导学生小组讨论思考:1.从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及图表中,你发现了什么?2.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又说明了什么?3.试着分析一下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原因是什么?4.对于这些失足少年你有什么想对他们说的呢?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资料阅读及思考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再进行班级交流。
  【目的】
  通过阅读资料,了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情况。再经过思考、讨论,达到深究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原因,在思辨中逐步意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意义。
  【教学使用建议】
  1.此活动可放在第一个“活动园”学习之后,作为拓展资料引导学生小组讨论交流。
  2.全班交流环节,可以让学生结合数据或者自己了解到的一些事例来分析。
  活动三
  【活动主题】解读“坏小孩”
  【活动形式及要求】
  通过资料、数据的分析,了解我国未成年犯罪的现状。
  阅读材料:网剧《隐秘的角落》引发关于“坏小孩”的讨论。数据显示,中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比近年来明显下降,由2014年的4.26%降至2018年的2.41%。值得注意的是,曾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再度被起诉,也即俗称的“二进宫”的现象却有抬头趋势。
  
【目的】
  通过真实的数据,认识到不遵守法律的违法犯罪违反了不侵害他人权利这一义务,需要承担责任,未成年人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未成年人矫正错误行为顺利回归社会,意义重大。
  【教学使用建议】
  1.阅读材料及图片,说说你发现了什么?
  2.谈谈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反复犯罪对未成年人会带来什么危害?
  3.对于未成年的反复犯罪,学生未必能够深刻意识到其危害,建议在解读图片信息时教师要适时地引导,让学生更加充分感受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利国利民的事,其意义深远。
  三、法律相关资源
  【法律参考条文】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规定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法律提出未成年人不得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时,要求全社会关注和关心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提出警示,使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明白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从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教学使用建议】
  课上讨论交流预防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时,可以适时地将这些法律条款作为拓展内容加以补充,让学生感受到法治社会建设中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接受相应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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