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安徽省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 2023-2024 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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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安徽省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 2023-2024 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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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 2023-2024 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1.(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浙江宁波镇海区某小区安装了“人脸识别”开门系统,业主余某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物业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保证单元安全出口畅通,并向其提供其他自由出入方式。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人脸识别”安全、便捷,法院应予以支持
B.个人信息采集应在技术创新和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
C.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物业未征得余某同意,应承担违约责任
D.余某无法证明人脸识别技术给自己造成了危害,无权要求物业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
【答案】B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A: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快速便捷,但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可能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安全”的说法错误,故A错误。
B: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采集应在技术创新和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故B正确。
C: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物业未征得余某同意,应承担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故C错误。
D:物业未征得余某同意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余某有权要求物业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故D错误。
故答案为: B。
【点评】此题考查侵权责任及其承担方式,考查学生调动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课本基础知识,并依据知识进行判断选项即可。
2.(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小华与李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了全部房款,并从李某那儿拿了钥匙,但一直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一个月后,小华准备进行房屋装修,却发现李某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且经房产部门登记,房子已经过户到王某名下。在这一案例中(  )
①小华与李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②小华不能要求王某退还这套商品房
③小华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④小华拥有对这套商品房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物权的类型及保护原则;合同与合同订立原则;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详解】小华与李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内容真实,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是有效合同,①错误;房屋属于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且经房产部门登记,房子已经过户到王某名下。王某属于善意第三人,拥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小华不能要求王某退还该商品房,②正确;
李某违反合同约定,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小华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本案中,小华虽然和李某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房款,但没有办理登记,因此,不拥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合同与合同订立原则;物权的类型及保护原则;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自亮相后就迅速成为焦点。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况,W商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一方面制作“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在电商平台上出售,另一方面,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但不涉及收费。W商家的做法(  )
A.没有侵权,只是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没有盈利
B.没有侵权,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C.构成侵权,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著作权
D.构成侵权,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发表权
【答案】C
【知识点】著作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详解】“冰墩墩”的卡通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W商家擅自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即使没有盈利,也构成了侵权,AB错误;
W商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制作“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在电商平台上出售的做法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著作权,C正确;
发表权属于一次性的,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因此,W商家没有侵犯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发表权,D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著作权及其法律规定,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4.(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 2015年10月,向某云与郑某离婚,约定儿子向某杉(未成年人)由郑某抚养。2016年初向某杉更名为“郑某文”,之后一直使用“郑某文”生活、学习、参赛。2022年6月,向某云私自向派出所申请将其子姓名变更回“向某杉”,对其子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2022年10月份,郑某和其儿子与向某云协商改回“郑某文”未果,只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配合将其姓名变更为“郑某文”。经过审理,法院对此诉求予以支持。下列选项对此案判断正确的是(  )
①郑某文的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
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向某云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③尊重公民姓名选择的自主权,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
④郑某文不随向某云生活,故向某云私改孩子姓名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郑某文为未成年人,其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①符合题意。
尊重公民姓名选择的自主权,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③符合题意。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向某云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应当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②④说法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此题考查姓名权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5.(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刘某与赵某在结婚10年后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议。下列哪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①结婚期间二人共同积攒的20万元家庭积蓄
②婚礼上朋友赠与赵某的一部摄像机
③结婚后赵某父母赠给刘某与赵某的一辆轿车
④赵某结婚前收藏的古董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详解】本题属于反向选择题,要求选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选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结婚期间二人共同积攒的20万元家庭积蓄和结婚后赵某父母赠给刘某与赵某的一辆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③不合题意;婚礼上朋友赠与赵某的摄像机、赵某结婚前收藏的古董,都应该归赵某个人所有,②④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属于反向型选择题,题干中一般有“不是、不属于、不正确、不包括、错误的、无关的、不具有”等提示语,要求从选项中把符合这种要求的选出来。由于考试中大多数题目要求选正确的选项,很多考生在思维惯性的作用下容易选错,故宜多加小心。
6.(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丈夫去世后,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丽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丽上学,还经常对其打骂。马某为“保全婚姻”,对女儿的遭遇保持沉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小丽的受教育权
②小丽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靠其监护人来维权
③保护小丽是马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丽可寻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公安机关来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详解】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丽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丽上学,还经常对其打骂,侵犯了小丽的受教育权,①正确;
小丽年满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③错误;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小丽可寻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公安机关来维权,④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7.(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周每月工资为9800元,工种为会计,办公地点为酒店顶楼财务室,期限3年。入职以来,小周工作干得非常出色,账目清晰,从来没有出过错误,但其年终奖等福利减半发放,获得的企业年金也比其他工作1年以上的老员工少。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内容看(  )
①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
②工资福利及企业年金属于可备条款内容
③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④该合同没有规定要依法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合同与合同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
【解析】【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等属于必备条款内容。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①③符合题意。
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②错误
材料没有涉及是否规定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④排除。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8.(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甲某2023年9月入职M公司,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甲某发现自己怀孕,在告知公司该消息当日,甲某被公司辞退。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关系不成立
②M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某平等就业的权利
③甲某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M公司应向甲某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解析】【分析】尽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甲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成立,①错误。
甲某告知公司自己怀孕,却被公司辞退,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某平等就业的权利,②正确。
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
M公司侵犯了甲某的平等就业权,应向甲某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④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选出正确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9.(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M商场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挂出一条“‘五一’放假期间在本商场购买商品达500元者,本商场送一特大礼物”的横幅,结果特大礼物是一只大气球。对此,G商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M商场的这一行为(  )
A.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B.是违反商业道德的宣传,不违法
C.只是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D.是一种使人误认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A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详解】M商场指出消费满500元可得特大礼物,但其实却是一个气球,这表明M商场的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A正确;M商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违法行为,BC错误;
M商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不属于使人误认的混淆行为,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0.(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3年12月17日,一个名为“西方臻选”的直播间引发网友关注,因主播风格与董宇辉类似,被网友质疑主播在模仿董宇辉。此外,“西方甄选”“南方甄选”“北方甄选”“董宇辉”等商标也被多家公司申请注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②擅自将“董宇辉”的姓名申请商标注册,属于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③“西方臻选”直播的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西方臻选”直播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详解】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①错误;
能够将“董宇辉”的姓名申请商标注册,并成功注册,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宇辉”并不是只属于某一个人专有,不属于侵害姓名权,②错误;
“西方臻选”主播风格与董宇辉类似,这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③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1.(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2年3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仍然有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这种行为(  )
①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的侵犯
②不能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消费者只能通过仲裁和诉讼维权
④不利于平衡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
【解析】【详解】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平衡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①④正确;
材料未涉及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②不合题意;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后,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权,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③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题时需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要用排除法排除观点本身错误和不合题意的选项。
12.(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村民李某和王某两家宅基地房屋东西相邻。2023年8月,李某准备将房屋拆旧建新,并在原地基上往西拓宽0.5米,王某认为李某侵占了自家土地,阻止李某施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李某到乡镇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在核实事件相关情况后拟订了调解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疏导,李某和王某最终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王某经司法所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调解协议虽已达成,但若是王某反悔仍可向法院起诉
③以调解形式处理邻里矛盾有利于双方关系的修复和弥合
④诉讼调解是解决邻里纠纷、增进邻里感情最有效的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调解与人民调解
【解析】【分析】乡镇司法所属于司法行政机关,材料中的调解是在乡镇司法所调解员主持下进行的,属于行政调解,所以李某与王某经司法所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上述协议经过人民法院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①错误;
虽然李某和王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可以再提起诉讼,②正确;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疏导,李某和王某最终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这说明调解不仅能消除矛盾、解决纠纷,还有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和弥合,③正确;
材料没有涉及诉讼调解,且诉讼调解不一定是解决邻里纠纷、增进邻里感情的最有效途径,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遵循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学生的命题原则,紧密结合社会生活实际,着眼于考生发展需要,将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解答时需要有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3.(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2年9月,杨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对杨某的房屋进行装修。其间,杨某按合同约定先后向该装修公司支付前四期共95%的工程款。2023年4月,该装修公司要求杨某在2023年5月1日前支付剩余尾款,杨某以装修多处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返修。但该装修公司认为工程质量无问题,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以选择人民调解,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调解费用
②双方可以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③双方可以选择调解,调解协议一经确定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双方可以寻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知识点】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析】【详解】人民调解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①错误;
双方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寻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②④正确;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解决纠纷的方式,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辨别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把握教材基础知识,结合题干做出选择即可。
14.(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张某过生日时,闺蜜王某赠送她一把负离子电吹风,使用两年后,某一天张某洗过头发拿着电吹风吹头发,快要吹干时,电吹风在耳边“爆炸”了,吓得张某赶紧将电吹风扔到地上,但张某的面部、手部均被烫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作为赠与人的王某无需对张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②若张某合理使用电吹风,则可向厂家要求违约赔偿
③若电吹风有质量问题,厂家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张某可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诉讼权利;诉讼程序
【解析】【详解】我国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与 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将负离子吹风机赠送给张某时,并未附义务,只是将吹风机作为生日礼物赠送张某;吹风机使用两年后出现故障导致张某受伤,王某并不知道该吹风机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作为赠与人的王某无需对张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
若张某合理使用电吹风,则可向厂家要求侵权赔偿,②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若电吹风有质量问题,厂家作为生产者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正确;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此案尚未进行起诉和一审判决,张某不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某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权利;诉讼程序;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5.(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刘某某向人社部门反映被某公司拖欠工资,并提交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出具的欠条等材料。某区人社局经初查发现存在多名农民工欠薪情况,遂予以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刘某某等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0余万元。该公司不服,遂将该人社局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过程中,某区人社局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②关于与某区人社局的争议,某公司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处理
③若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刘某某也可以把欠条作为证据直接起诉某公司
④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过程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
【解析】【分析】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某区人社局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①符合题意;
《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②说法错误;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所以,若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刘某某也可以把欠条作为证据直接起诉某公司,③符合题意;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④说法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以生活中的案例为素材,考查学生对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的理解,要注意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16.(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3年10月10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从他人处非法购买同住信息、房产、婚姻状况等公民个人信息,后将获取到的信息以更高价格向他人出售获利。经过庭审,对被告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②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③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诉讼的主要类型;诉讼权利;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
【解析】【详解】公权性特点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①正确;
在刑事案件诉讼审理中,公诉案件由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承担。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正确;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15日,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10日,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③错误;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的主要类型;诉讼权利;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17.(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北京某胡同的李某摊上了一件烦心事。邻居吴某一家喜欢将挡板等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里,使本就狭窄的胡同更加拥堵,给李某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而且吴某一家还违规搭建小厨房,也影响到了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虽然李某多次上门与吴某一家协商,但吴某一方拒绝沟通,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李某一气之下便将双方对峙现场的视频截图发布在了个人抖音号上,画面中是吴某一家,并配文“这两个人的低素质,违法逃不出法律的制裁”,以发泄自己的不满。吴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吴某认为,画面系李某偷拍,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侵害了自身的肖像权。同时这条视频内容也使自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李某认为,自己发布的照片及文案均是对事实的客观描述,并没有恶意侮辱、丑化和诋毁吴某的意图,其发布的目的仅仅是在与吴某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想要借助公共平台解决问题,自己并未侵权。
(1)假如你是法官,你是否支持吴某的主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理由。
(2)分析该案对我们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启示。
【答案】(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李某擅自拍摄并在网络上公开发布含有吴某肖像的视频内容,构成了肖像权侵权;吴某家的违建属于既定事实,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虽然李某发布的文案具有主观色彩,但其是基于客观存在的事实形成,不足以构成对吴某的诽谤和侮辱,未侵害吴某的名誉权。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一方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知识点】人身权利的内容与地位;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民事权利的界限
【解析】【分析】 (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法官是否支持吴某的主张并阐述理由。“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可联系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然人的肖像;“违规搭建,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可联系基于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足以构成诽谤和侮辱,未侵害名誉权。
(2)本题要求分析该案对我们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启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可联系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点评】(1)材料分析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解答本题需运用人身权利的内容与地位;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
(2)本题属于启示类题目,解答该题首先应该能够捕捉到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其次要联系材料,简要列举课本上的相关观点,即所列课本上的观点必须紧扣材料中心,语言简练,简明扼要,避免疏漏,无需展开。再次,有些简答题,如案例式还必须回答“怎么做”。第四,整理答案,要点分明,格式规范。
18.(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父母离婚后再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而在重组家庭中,原来没有关系的两家子女成为拟制血亲下的兄妹关系。
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两人从开始互不说话、交流到后来学习上互相帮助,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几年中,两人相恋领证结婚并告知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对两人由十几年的兄妹关系变成夫妻关系从开始的反对到后来的理解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周某与杨某的婚姻。
【答案】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周某与杨某由相恋到结婚,符合一夫一妻的要求;大学毕业工作几年后,此时登记结婚符合民法典对结婚年龄的要求;两人属于拟制兄妹关系,本身并不是血亲关系,符合法律对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限制性要求。所以说周某与杨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原试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结婚与婚姻制度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周某与杨某的婚姻。“两人相恋领证结婚并告知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可联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符合一夫一妻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几年中”,可联系结婚年龄的条件;“父母离婚后再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而在重组家庭中,原来没有关系的两家子女成为拟制血亲下的兄妹关系。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可联系符合法律对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限制性要求。
【点评】本题考查结婚与婚姻制度,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运用能力。解答此题要准确把握基础知识,分析说明。
19.(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6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A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核发“小龙坎”商标注册证(“小龙坎”已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同年9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成都B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简称B公司)核发“巴人小龙坎”商标注册证。
C小龙坎火锅店(简称C火锅店)于2023年底成立,经B公司授权,允许本店使用“巴人小龙坎”标识。但在经营过程中,C火锅店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的却是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同时,C火锅店将A公司“小龙坎火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曾获荣誉等商业宣传直接用于自己的火锅产品宣传。A公司就此诉至法院,要求C火锅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本案中C火锅店的做法。
【答案】民法典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构成侵权。本案中的C火锅店未经“小龙坎”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C火锅店的产品宣传具有明显的“搭便车”、虚假宣传的恶意,损害了A公司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其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的损失。
【知识点】商标权及其法律规定;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
【解析】【分析】此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本案中C火锅店的做法。围绕“经B公司授权,允许 C火锅店使用‘巴人小龙坎’标识。但在经营过程中,C火锅店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的却是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等信息,联系商标权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的C火锅店构成商标侵权。围绕“C火锅店将A公司‘小龙坎火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曾获荣誉等商业宣传直接用于自己的火锅产品宣传”等,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本案中C火锅店的产品宣传具有明显的“搭便车”、虚假宣传的恶意,损害了A公司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其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的损失。
【点评】此题考查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完整把握材料内容,联系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加以论述,要注意表达的规范性。
20.(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于2022年3月1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美容业务工作。入职后,该公司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拖欠工资。5月25日,张某提出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等款项。协商未果后张某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机构支持了张某的申请。该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向张某支付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张某提交的与该公司人事主管的聊天记录,张某与该公司之间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因该公司未举证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故应向张某支付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该公司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张某入职的次月起每月向其支付二倍工资。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A公司败诉的原因。
【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回答“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替代)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某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A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未举证证明其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拖欠工资,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利。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
【解析】【分析】此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A公司败诉的原因。此题为原因类问题,解答此题应完整把握材料内容,围绕“根据张某提交的与该公司人事主管的聊天记录,张某与该公司之间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因该公司未举证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故应向张某支付工资”等信息,联系举证责任、证据的知识,说明A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未举证证明其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围绕“根据劳动合同法,该公司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张某入职的次月起每月向其支付二倍工资”等,联系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等知识,说明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拖欠工资,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利。
【点评】此题考查举证责任、证据、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解答此类法律问题,应完整把握材料内容,明晰法律事实,恰当运用所学法律知识。
1 / 1安徽省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 2023-2024 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1.(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浙江宁波镇海区某小区安装了“人脸识别”开门系统,业主余某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物业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保证单元安全出口畅通,并向其提供其他自由出入方式。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人脸识别”安全、便捷,法院应予以支持
B.个人信息采集应在技术创新和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
C.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物业未征得余某同意,应承担违约责任
D.余某无法证明人脸识别技术给自己造成了危害,无权要求物业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
2.(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小华与李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了全部房款,并从李某那儿拿了钥匙,但一直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一个月后,小华准备进行房屋装修,却发现李某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且经房产部门登记,房子已经过户到王某名下。在这一案例中(  )
①小华与李某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②小华不能要求王某退还这套商品房
③小华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④小华拥有对这套商品房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自亮相后就迅速成为焦点。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况,W商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一方面制作“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在电商平台上出售,另一方面,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但不涉及收费。W商家的做法(  )
A.没有侵权,只是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没有盈利
B.没有侵权,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C.构成侵权,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著作权
D.构成侵权,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发表权
4.(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 2015年10月,向某云与郑某离婚,约定儿子向某杉(未成年人)由郑某抚养。2016年初向某杉更名为“郑某文”,之后一直使用“郑某文”生活、学习、参赛。2022年6月,向某云私自向派出所申请将其子姓名变更回“向某杉”,对其子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2022年10月份,郑某和其儿子与向某云协商改回“郑某文”未果,只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配合将其姓名变更为“郑某文”。经过审理,法院对此诉求予以支持。下列选项对此案判断正确的是(  )
①郑某文的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
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向某云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③尊重公民姓名选择的自主权,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
④郑某文不随向某云生活,故向某云私改孩子姓名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刘某与赵某在结婚10年后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议。下列哪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①结婚期间二人共同积攒的20万元家庭积蓄
②婚礼上朋友赠与赵某的一部摄像机
③结婚后赵某父母赠给刘某与赵某的一辆轿车
④赵某结婚前收藏的古董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6.(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丈夫去世后,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丽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丽上学,还经常对其打骂。马某为“保全婚姻”,对女儿的遭遇保持沉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小丽的受教育权
②小丽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靠其监护人来维权
③保护小丽是马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丽可寻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公安机关来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周每月工资为9800元,工种为会计,办公地点为酒店顶楼财务室,期限3年。入职以来,小周工作干得非常出色,账目清晰,从来没有出过错误,但其年终奖等福利减半发放,获得的企业年金也比其他工作1年以上的老员工少。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内容看(  )
①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
②工资福利及企业年金属于可备条款内容
③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④该合同没有规定要依法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甲某2023年9月入职M公司,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甲某发现自己怀孕,在告知公司该消息当日,甲某被公司辞退。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关系不成立
②M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某平等就业的权利
③甲某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M公司应向甲某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M商场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挂出一条“‘五一’放假期间在本商场购买商品达500元者,本商场送一特大礼物”的横幅,结果特大礼物是一只大气球。对此,G商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M商场的这一行为(  )
A.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B.是违反商业道德的宣传,不违法
C.只是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D.是一种使人误认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10.(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3年12月17日,一个名为“西方臻选”的直播间引发网友关注,因主播风格与董宇辉类似,被网友质疑主播在模仿董宇辉。此外,“西方甄选”“南方甄选”“北方甄选”“董宇辉”等商标也被多家公司申请注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②擅自将“董宇辉”的姓名申请商标注册,属于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③“西方臻选”直播的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西方臻选”直播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1.(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2年3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仍然有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这种行为(  )
①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的侵犯
②不能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消费者只能通过仲裁和诉讼维权
④不利于平衡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村民李某和王某两家宅基地房屋东西相邻。2023年8月,李某准备将房屋拆旧建新,并在原地基上往西拓宽0.5米,王某认为李某侵占了自家土地,阻止李某施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李某到乡镇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在核实事件相关情况后拟订了调解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疏导,李某和王某最终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王某经司法所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调解协议虽已达成,但若是王某反悔仍可向法院起诉
③以调解形式处理邻里矛盾有利于双方关系的修复和弥合
④诉讼调解是解决邻里纠纷、增进邻里感情最有效的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2年9月,杨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对杨某的房屋进行装修。其间,杨某按合同约定先后向该装修公司支付前四期共95%的工程款。2023年4月,该装修公司要求杨某在2023年5月1日前支付剩余尾款,杨某以装修多处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返修。但该装修公司认为工程质量无问题,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以选择人民调解,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调解费用
②双方可以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
③双方可以选择调解,调解协议一经确定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双方可以寻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张某过生日时,闺蜜王某赠送她一把负离子电吹风,使用两年后,某一天张某洗过头发拿着电吹风吹头发,快要吹干时,电吹风在耳边“爆炸”了,吓得张某赶紧将电吹风扔到地上,但张某的面部、手部均被烫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作为赠与人的王某无需对张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②若张某合理使用电吹风,则可向厂家要求违约赔偿
③若电吹风有质量问题,厂家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张某可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刘某某向人社部门反映被某公司拖欠工资,并提交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出具的欠条等材料。某区人社局经初查发现存在多名农民工欠薪情况,遂予以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刘某某等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0余万元。该公司不服,遂将该人社局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过程中,某区人社局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②关于与某区人社局的争议,某公司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处理
③若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刘某某也可以把欠条作为证据直接起诉某公司
④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过程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2023年10月10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从他人处非法购买同住信息、房产、婚姻状况等公民个人信息,后将获取到的信息以更高价格向他人出售获利。经过庭审,对被告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②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③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北京某胡同的李某摊上了一件烦心事。邻居吴某一家喜欢将挡板等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里,使本就狭窄的胡同更加拥堵,给李某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而且吴某一家还违规搭建小厨房,也影响到了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虽然李某多次上门与吴某一家协商,但吴某一方拒绝沟通,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李某一气之下便将双方对峙现场的视频截图发布在了个人抖音号上,画面中是吴某一家,并配文“这两个人的低素质,违法逃不出法律的制裁”,以发泄自己的不满。吴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吴某认为,画面系李某偷拍,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侵害了自身的肖像权。同时这条视频内容也使自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李某认为,自己发布的照片及文案均是对事实的客观描述,并没有恶意侮辱、丑化和诋毁吴某的意图,其发布的目的仅仅是在与吴某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想要借助公共平台解决问题,自己并未侵权。
(1)假如你是法官,你是否支持吴某的主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理由。
(2)分析该案对我们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启示。
18.(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父母离婚后再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而在重组家庭中,原来没有关系的两家子女成为拟制血亲下的兄妹关系。
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两人从开始互不说话、交流到后来学习上互相帮助,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几年中,两人相恋领证结婚并告知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对两人由十几年的兄妹关系变成夫妻关系从开始的反对到后来的理解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周某与杨某的婚姻。
19.(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6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A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核发“小龙坎”商标注册证(“小龙坎”已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同年9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成都B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简称B公司)核发“巴人小龙坎”商标注册证。
C小龙坎火锅店(简称C火锅店)于2023年底成立,经B公司授权,允许本店使用“巴人小龙坎”标识。但在经营过程中,C火锅店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的却是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同时,C火锅店将A公司“小龙坎火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曾获荣誉等商业宣传直接用于自己的火锅产品宣传。A公司就此诉至法院,要求C火锅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本案中C火锅店的做法。
20.(2024高二下·马鞍山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于2022年3月1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美容业务工作。入职后,该公司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拖欠工资。5月25日,张某提出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等款项。协商未果后张某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机构支持了张某的申请。该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向张某支付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张某提交的与该公司人事主管的聊天记录,张某与该公司之间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因该公司未举证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故应向张某支付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该公司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张某入职的次月起每月向其支付二倍工资。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A公司败诉的原因。
答案解析部分
1.【答案】B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
【解析】【分析】A: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快速便捷,但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可能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安全”的说法错误,故A错误。
B: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采集应在技术创新和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故B正确。
C: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物业未征得余某同意,应承担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故C错误。
D:物业未征得余某同意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余某有权要求物业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故D错误。
故答案为: B。
【点评】此题考查侵权责任及其承担方式,考查学生调动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课本基础知识,并依据知识进行判断选项即可。
2.【答案】C
【知识点】物权的类型及保护原则;合同与合同订立原则;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详解】小华与李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内容真实,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是有效合同,①错误;房屋属于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且经房产部门登记,房子已经过户到王某名下。王某属于善意第三人,拥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小华不能要求王某退还该商品房,②正确;
李某违反合同约定,把房子又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小华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本案中,小华虽然和李某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房款,但没有办理登记,因此,不拥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合同与合同订立原则;物权的类型及保护原则;违约与承担违约责任,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答案】C
【知识点】著作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详解】“冰墩墩”的卡通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W商家擅自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表情包,即使没有盈利,也构成了侵权,AB错误;
W商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制作“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在电商平台上出售的做法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著作权,C正确;
发表权属于一次性的,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因此,W商家没有侵犯北京冬奥组委对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发表权,D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著作权及其法律规定,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4.【答案】B
【知识点】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
【解析】【分析】郑某文为未成年人,其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①符合题意。
尊重公民姓名选择的自主权,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③符合题意。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向某云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应当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②④说法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此题考查姓名权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5.【答案】D
【知识点】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详解】本题属于反向选择题,要求选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选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结婚期间二人共同积攒的20万元家庭积蓄和结婚后赵某父母赠给刘某与赵某的一辆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③不合题意;婚礼上朋友赠与赵某的摄像机、赵某结婚前收藏的古董,都应该归赵某个人所有,②④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属于反向型选择题,题干中一般有“不是、不属于、不正确、不包括、错误的、无关的、不具有”等提示语,要求从选项中把符合这种要求的选出来。由于考试中大多数题目要求选正确的选项,很多考生在思维惯性的作用下容易选错,故宜多加小心。
6.【答案】B
【知识点】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详解】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丽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丽上学,还经常对其打骂,侵犯了小丽的受教育权,①正确;
小丽年满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③错误;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小丽可寻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公安机关来维权,④正确。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7.【答案】B
【知识点】合同与合同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
【解析】【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等属于必备条款内容。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①③符合题意。
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②错误
材料没有涉及是否规定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④排除。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干扰题肢,选出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8.【答案】C
【知识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解析】【分析】尽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甲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成立,①错误。
甲某告知公司自己怀孕,却被公司辞退,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某平等就业的权利,②正确。
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
M公司侵犯了甲某的平等就业权,应向甲某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④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相关知识,解答本题可利用基础知识分析材料信息排除错误题肢,选出正确切题题肢。试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9.【答案】A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详解】M商场指出消费满500元可得特大礼物,但其实却是一个气球,这表明M商场的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A正确;M商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违法行为,BC错误;
M商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不属于使人误认的混淆行为,D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0.【答案】D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详解】如果构成侵权,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①错误;
能够将“董宇辉”的姓名申请商标注册,并成功注册,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宇辉”并不是只属于某一个人专有,不属于侵害姓名权,②错误;
“西方臻选”主播风格与董宇辉类似,这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③④正确。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1.【答案】B
【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
【解析】【详解】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平衡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①④正确;
材料未涉及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②不合题意;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后,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权,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③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题时需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要用排除法排除观点本身错误和不合题意的选项。
12.【答案】C
【知识点】调解与人民调解
【解析】【分析】乡镇司法所属于司法行政机关,材料中的调解是在乡镇司法所调解员主持下进行的,属于行政调解,所以李某与王某经司法所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上述协议经过人民法院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①错误;
虽然李某和王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可以再提起诉讼,②正确;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疏导,李某和王某最终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这说明调解不仅能消除矛盾、解决纠纷,还有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和弥合,③正确;
材料没有涉及诉讼调解,且诉讼调解不一定是解决邻里纠纷、增进邻里感情的最有效途径,④错误。
故答案为:C。
【点评】本题考查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遵循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学生的命题原则,紧密结合社会生活实际,着眼于考生发展需要,将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解答时需要有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3.【答案】D
【知识点】解决纠纷的方式
【解析】【详解】人民调解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①错误;
双方争议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寻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②④正确;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故答案为:D。
【点评】本题考查解决纠纷的方式,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辨别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把握教材基础知识,结合题干做出选择即可。
14.【答案】B
【知识点】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诉讼权利;诉讼程序
【解析】【详解】我国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与 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将负离子吹风机赠送给张某时,并未附义务,只是将吹风机作为生日礼物赠送张某;吹风机使用两年后出现故障导致张某受伤,王某并不知道该吹风机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作为赠与人的王某无需对张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
若张某合理使用电吹风,则可向厂家要求侵权赔偿,②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若电吹风有质量问题,厂家作为生产者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正确;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此案尚未进行起诉和一审判决,张某不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某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权利;诉讼程序;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材料分析型选择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5.【答案】B
【知识点】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
【解析】【分析】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某区人社局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①符合题意;
《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②说法错误;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所以,若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刘某某也可以把欠条作为证据直接起诉某公司,③符合题意;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某公司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④说法错误。
故答案为:B。
【点评】本题以生活中的案例为素材,考查学生对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方式的理解,要注意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对某区人社局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16.【答案】A
【知识点】诉讼的主要类型;诉讼权利;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
【解析】【详解】公权性特点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①正确;
在刑事案件诉讼审理中,公诉案件由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承担。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正确;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15日,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10日,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③错误;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④错误。
故答案为:A。
【点评】本题考查诉讼的主要类型;诉讼权利;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17.【答案】(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李某擅自拍摄并在网络上公开发布含有吴某肖像的视频内容,构成了肖像权侵权;吴某家的违建属于既定事实,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虽然李某发布的文案具有主观色彩,但其是基于客观存在的事实形成,不足以构成对吴某的诽谤和侮辱,未侵害吴某的名誉权。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一方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知识点】人身权利的内容与地位;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民事权利的界限
【解析】【分析】 (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法官是否支持吴某的主张并阐述理由。“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可联系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然人的肖像;“违规搭建,且未履行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公告所明确的拆除义务”,可联系基于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足以构成诽谤和侮辱,未侵害名誉权。
(2)本题要求分析该案对我们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启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可联系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点评】(1)材料分析题是高考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即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为背景而设置的材料,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解答本题需运用人身权利的内容与地位;姓名权与肖像权及其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
(2)本题属于启示类题目,解答该题首先应该能够捕捉到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其次要联系材料,简要列举课本上的相关观点,即所列课本上的观点必须紧扣材料中心,语言简练,简明扼要,避免疏漏,无需展开。再次,有些简答题,如案例式还必须回答“怎么做”。第四,整理答案,要点分明,格式规范。
18.【答案】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周某与杨某由相恋到结婚,符合一夫一妻的要求;大学毕业工作几年后,此时登记结婚符合民法典对结婚年龄的要求;两人属于拟制兄妹关系,本身并不是血亲关系,符合法律对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限制性要求。所以说周某与杨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原试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知识点】结婚与婚姻制度
【解析】【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周某与杨某的婚姻。“两人相恋领证结婚并告知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可联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符合一夫一妻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几年中”,可联系结婚年龄的条件;“父母离婚后再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而在重组家庭中,原来没有关系的两家子女成为拟制血亲下的兄妹关系。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可联系符合法律对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限制性要求。
【点评】本题考查结婚与婚姻制度,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和运用能力。解答此题要准确把握基础知识,分析说明。
19.【答案】民法典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构成侵权。本案中的C火锅店未经“小龙坎”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C火锅店的产品宣传具有明显的“搭便车”、虚假宣传的恶意,损害了A公司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其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的损失。
【知识点】商标权及其法律规定;侵权的法律责任与承担方式;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
【解析】【分析】此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本案中C火锅店的做法。围绕“经B公司授权,允许 C火锅店使用‘巴人小龙坎’标识。但在经营过程中,C火锅店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的却是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等信息,联系商标权的知识,说明,本案中的C火锅店构成商标侵权。围绕“C火锅店将A公司‘小龙坎火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曾获荣誉等商业宣传直接用于自己的火锅产品宣传”等,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本案中C火锅店的产品宣传具有明显的“搭便车”、虚假宣传的恶意,损害了A公司的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其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的损失。
【点评】此题考查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完整把握材料内容,联系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加以论述,要注意表达的规范性。
20.【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回答“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替代)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某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A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未举证证明其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拖欠工资,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利。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内容、订立及法律效力;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证据的种类及收集与保存;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
【解析】【分析】此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A公司败诉的原因。此题为原因类问题,解答此题应完整把握材料内容,围绕“根据张某提交的与该公司人事主管的聊天记录,张某与该公司之间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因该公司未举证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故应向张某支付工资”等信息,联系举证责任、证据的知识,说明A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与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未举证证明其已向张某发放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围绕“根据劳动合同法,该公司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张某入职的次月起每月向其支付二倍工资”等,联系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等知识,说明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拖欠工资,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利。
【点评】此题考查举证责任、证据、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的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解答此类法律问题,应完整把握材料内容,明晰法律事实,恰当运用所学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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