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1张PPT)道德与法治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第2课时 预防犯罪一 了解罪与罚一、了解罪与罚看新闻,答问题: 新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哪些新变化?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底线降12周岁,“高空抛物”、“抢夺方向盘”入刑等等。 结合视频想一想:什么是刑法?它有什么作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刑法的作用和内容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 法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违反属于触犯了?属于探究与分享对比分析上述行为?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试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刑罚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驱逐出境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主刑只能单独使用刑罚的含义和种类是什么?管制: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适用于贪利型犯罪,如走私、贩毒等。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整治活动的权利。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多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金融诈骗罪等。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国境。了解罪与罚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主刑只能单独使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附加刑可独立使用,也可以并用罚款 罚金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附加刑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适用的机关不同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拘留 拘役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主刑适用对象不同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适用的机关不同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02 加强自我防范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①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②陈某的行为哪些属于不良行为,哪些是严重不良行为?哪些是犯罪?③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小组活动:案例分析一起看绘制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结交损友经常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学校纪律处分)经常偷窃财物等(公安机关拘留)抢劫(多次)陈某的行为哪些属于不良行为,哪些是严重不良行为?哪些是犯罪?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违纪一般违法只有一步之遥,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探寻张某走上违法犯罪的原因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修订后于2021年6月1日执行不良行为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就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有的同学认为,上面漫画中的行为都是一些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看?假如让你参与,你会怎么办?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范于未然。对不良行为的矫治方法个人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对他们的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社会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珍惜美好生活杜绝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3)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4)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知法 尊法 守法 用法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行己有耻 止于至善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1.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表明( )A、小偷小摸没有关系,不会构成犯罪B、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应受法律制裁C、“偷针”与“偷金”是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本质差别D、一般违法较容易发展到犯罪C课堂练习2.虞城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借媒体记者身份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下列对李某某所受的刑罚的说法,认识不正确的有 ( )A.有主刑,也有附加刑B.有期徒刑属于主刑C.罚金属于附加刑D.李某某所受的刑罚都是附加刑D课堂练习3.漫画启示我们( )①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②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③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④一般违法必然会演变为犯罪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可能A犯罪课堂练习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