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10.2严格遵守诉讼程课件(共2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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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10.2严格遵守诉讼程课件(共2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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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今天就带你学习如何打官司。
⑴如何写诉状?
⑵去哪个法院递交诉状?
⑶对法院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⑷……
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遇到矛盾和纠纷,如果我们自己或朋友需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矛盾时,就会遇到以下问题:
探究与分享
沈某一家人在火锅店聚餐,当时下着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只同意给付2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
思考:
1、提起诉讼前,沈某应做哪些准备
2、请你根据上述事实,帮沈某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
沈某在提起诉讼前,需要搜集火锅店的相关信息,准备好在火锅店消费时的各种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消费清单、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准备好医院伤情鉴定结果、入院治疗的相关信息、医疗费用清单等医疗证据,并根据相应信息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与此同时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沈某,性别:×× 年龄:×× 民族:×× 家庭住址:×× 职业:××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火锅店 地址:(火锅店营业执照登记住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赔偿入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并向沈某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疏漏,在下雨天没有及时处理大厅雨水,地面湿滑,导致原告在火锅店走动时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出院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但被告以原告穿高跟鞋走路不稳为由拒绝赔偿,仅同意给付2000元代金券。
原告认为,原告在火锅店摔伤是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原告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造成原告人身损害的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 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火锅店大厅当天录像,医院诊断证明和缴费单
具状人:沈××
×年×月×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请你来排序:
诉 讼 的基 本 程 序






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诉讼是解决纠纷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注意:起诉是以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
(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3)原则:
(2)地位:
(1)含义: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起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起诉人:xxx
年 月 日
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提起诉讼,第一步应该怎么做?
②我国法院的分类: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主体部分),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4)管辖:
①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③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
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4)管辖制度P92二段
一、起诉与应诉
要起诉,去哪里起诉?什么样的法院起诉?
④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 原则 A.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入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 C.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D.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A.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B.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注意: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实行异地管辖。
一、起诉与应诉
(4)管辖:
法院对于诉讼案件同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提示:
(1)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本案涉及双方的债务问题,因此属于民事诉讼案件。
(2)民事诉讼的案件采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本案被告为广东东莞客商,应由广东东莞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9年7月,王先生从广东东莞的客商那里订购了20万元的货,双方约定先付10万元,其他货款在货到3个月后付清。但王先生付款10万元之后,对方一直没有发货,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2020年12月王先生决定起诉广东客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思考:(1)本案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2)本案应该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案例分析
2.登记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⑴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一定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⑵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P92相关链接2)
【拓展】起诉的必备条件:1.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
一律接收
不符合
符合
不立案/诉讼不成立
当场立案/诉讼成立
一、起诉与应诉
收到起诉状后,法院会怎么做?
3、应诉
原告
法院
被告
起诉状
起诉状副本
答辩状副本
答辩状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P92末段
一、起诉与应诉
学会撰写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南通市崇川区 社区超市
法定代表人姓名:田 职务:经理; 工作单位:南通市崇川区 社区超市;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 社区。
被答辩人:姓名:谷 ; 性别:男; 出生年月: ; 民族:汉;
文化程度:大专; 工作单位:南通市崇川区 单位; 职业: 职业。
住址:南通市崇川区 社区。
答辩人因老人超市偷鸡蛋猝死索赔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恢复超市名誉权。
事实和理由:上诉人在上诉书中所说不是事实。超市员工之所以拉着老人,是因为他偷拿了超市的物品,而制止这类行为并没有任何不合理之处,超市在制止其偷窃行为时,也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超市员工在制止违法行为时,没有超出合理合法的限度,超市方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对老人的猝死没有过错责任。
此致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社区超市
2020年7月8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相关链接
易混易错
1. 起诉可以向任何法院提出。
2. 对于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3.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会对审理带来不利影响。
×
×
×
4.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二、审理与判决
( 1 )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 2 )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1、开庭审理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和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名单,以及当事人回避等权利。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制作庭审笔录)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当事人陈诉——证人出庭作证——出示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审判长归纳总结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开庭审理的重心)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辩论终结—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1.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阶段
二、审理与判决
P93相关链接: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等)
提起公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③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
④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
⑤出示、辨认证据;
⑥调取新证据;
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注意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注意2:刑事案件中,对依法被逮捕的人称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人称罪犯。
探究与分享 P93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的意义:
①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监督案件的审理活动,使案件的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②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增强了透明度,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司法专横,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
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
④有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
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年犯罪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法庭宣告判决之后,诉讼是否就到此结束了呢?
探究与分享
1995年3月1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不服,提出上诉。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撤销对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本案。山东高院经复查认为,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该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2016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法院再审认定聂树斌案原判认定的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7年3月,聂树斌家属获268.13991万元国家赔偿。
思考:最高法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反映了我国哪种审理制度?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程序)
上一级人民法院
二、审理与判决
注意1:再审 二审。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注意2:二审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2、上诉与二审
拓展: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当事人
对已生效二审裁判,认为确有错误
向有关机关申诉
各级法院院长
对本院已生效二审裁判,发现确有错误
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法院
(上级法院)
对各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二审裁判,发现确有错误
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最高检察院
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二审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
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二审裁判确有错误
地方各级检察院
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
【判断】审判监督程序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
×
是为了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特殊保护。
少年法庭的审判方式上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少年法庭
相关链接 P94
1.张某在2019年8月到某市旅游时与家住A区的李某相识。202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在B区居住。张某在婚后对李某稍有不满即拳打脚踢,李某不堪忍受,欲以虐待罪起诉张某。李某应当向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 )
A.A区基层人民法院
B.B区基层人民法院
C.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D.可由李某选择A区或B区基层人民法院
B
【解析】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张某与李某婚后在B区居住,因此李某必须向B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B符合题意。
2.余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委托李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死刑。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一审法院存在误判,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省高院以证据不足宣判余某无罪释放。其后,余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重心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B
×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
在刑事诉讼中李律师是辩护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中李律师是诉讼代理人,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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