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练习一、单选题1.某国学大师发现市场上有几十种打着自己的旗号出版的图书在销售。并且这些图书分别在封面、封底、切口、书腰等处使用了多张该国学大师的照片,均未征得本人的同意。对此他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就委托律师,开始集中打假行动。出版这些图书的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该国学大师的( )①生命权 ②姓名权 ③肖像权 ④隐私权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③2.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颁布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避开了“见义勇为”的字眼,改成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这一修订表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 重视和保护。( )A.隐私权 B.名誉权 C.生命健康权 D.受教育权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专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则和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全方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金钟罩”,彰显了党和国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这说明( )①隐私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个人信息理应受到法律保护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③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收集、使用、公开他人个人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4.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作为配音师的原告,其声音权益及于案涉AI声音,被告未经原告许可AI化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其侵权行为造成了原告声音权益受损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和财产权 B.声音作为一种身份权,具有人身专属性C.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D.科技发展意味着公民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5.“知情同意”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要求APP开发运营者从事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应当需要由用户作出知情、同意的意思表示,同时不得从事超出用户同意范围或者与服务场景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该原则( )①保护APP用户的人身利益 ②体现了民法原则中的自愿原则③若违反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④表明运营者不得收集用户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李某向王某借款后逾期不还,王某在索要钱款的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李某殴打王某致其重伤,王某之妻赵某目睹全过程,因受惊骇精神崩溃。王某儿子十分气愤,就此事在一自媒体上介绍李某的情况并对李某进行大肆辱骂。下列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身体权遭到王某的不法侵害②李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③李某的隐私权、名誉权遭到侵害④王某儿子应当承担排除妨碍的民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近年来,人脸识别争议频发:有地方强迫用户接受人脸识别,多地小区全面启用人脸识别门禁……为此,我国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从公私法混合的角度对个人信息进行全方位保护。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④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8.下列做法属于正确行使姓名权的是( )①在帮同事接收快递时签该同事姓名②在学校迟到登记表中签上同学姓名③在派出所把现在的姓名改为曾用名④为自家小孩取一个贬低他人的名字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谭某下班回家时被楼道里堆积的旧家具的玻璃割伤,经调查旧家具属于邻居杨某,谭某找到杨某说明情况要求赔偿,杨某反而指责谭某不小心,二人争论不休。邻居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案中( )①杨某侵犯了谭某的身体权②夏某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③夏某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④夏某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近日,有网络主播运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换脸直播,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多位“知名演员”,相应主播因此人气大涨,直播带货销量大增。从民法典的角度讲,换脸直播( )①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知名演员肖像③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④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骚扰电话不断……信息安全已成社会普遍焦虑。为此,我国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系统地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个人信息上了一道法律“安全锁”。这表明(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③我国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④我国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全方位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王某在网络平台上转发公安机关发布的有关张某的违法通报,引发网友讨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王某要承担民事责任③王某的转发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的行为影响了张某的名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村民赵某受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在一儿一女均达到法定上学年龄时,他只让儿子上学,而把女儿留在家中帮忙干活,并常年殴打女儿。事件披露后,警方对赵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赵某主要( )①侵害了女儿的人身权和受教育权②侵犯了女儿的生存权、名誉权③侵犯了女儿受教育的权利和人格尊严④侵害了女儿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14.近来,“AI换脸”深得年轻人喜爱,但换脸不是想换就换的。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经允许就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②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③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不侵权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雁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办理。对上述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A.江某夫妇有权决定自己孩子的姓名,公安机关的做法侵害了孩子的姓名权B.江某夫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孩子起名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干涉C.未成年人的姓名由父母决定,公安机关拒绝违背了自愿的基本原则D.刚出生的孩子起名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要遵守公序良俗16.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即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①某企业私自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广告 ②某公司利用他人艺名申请注册商标③某报社将模范人物肖像用于公益宣传报道 ④王女士未经允许在社交群频繁发布程女士肖像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7.2021年起,虞某为牟利,未经他人同意,在互联网公共空间非法获取众多人脸信息并利用“AI换脸”软件非法处理,合成虚假的换脸视频和图片,在诸多社交软件上进行传播并获利。上述“偷脸”行为( )①构成了对个人的信息权益的侵害②损害了相关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③理应受到科技伦理的强制力约束④侵犯了自然人的身体权和肖像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8.一张照片,一段声音,上百个定制文字,逝去的人就可以音容并茂,“开口”说话。有人利用AI技术“复活”了诸多已逝明星。对此,有的逝者家属称“不能接受,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这是在揭伤疤”。而有的人则认为“利用这个技术可以怀念亲人、抚慰生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既是相互对立也是相互联系的B.创新是第一动力,应完善法律大力支持AI“复活”技术的应用C.AI“复活”侵犯逝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D.创新过程中应寻求技术创新、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平衡19.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伤自尊”时,能要赔偿吗?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受到了侵害②贾某的行为,涉及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③贾某的行为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④贾某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0.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开道歉,消除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被称为“英烈条款”。这一条款( )①旨在用法律规范尊重和保护英雄的个人隐私权②是对英烈人格权、名誉权的保护③表明英雄的生命健康权神圣不可侵犯④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二、非选择题21.合作讨论李女士在看到某报刊登的一则一次性治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疗广告时,便慕名到成都某医院求治。治疗前,该院医生仅看了李女士带去的腰CT片及报告,在没有做任何体检及化验,更没有履行术前签字手续的情况下,便于当日上午10点30分,在手术室由医生给病人腰部注射了两针胶原酶;11点30分被扶回病房后,病人一直感到腰部很痛;到下午4点时,疼痛加剧,浑身颤抖,几分钟后其双腿膝关节以下失去知觉;当日下午7点,病人再次感到双腿剧痛,数分钟后,双腿髋关节以下失去知觉,以后痛情愈发严重,最后发展到胸部以下截瘫。探究:李女士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谈谈你对这一权利的认识。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装修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发展客户,用非法渠道收集消费者的“楼号、房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张某的房子刚交付,就接到该装修公司的多次电话和短信推销,张某对此烦恼不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装修公司侵害了张某的什么权利,并说明理由。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马某涛同志系某市一名派出所民警。2018年,马某涛同志在执行抓捕毒犯任务中牺牲,年仅30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马某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马某涛同志因公殉职次日,赵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对此发表侮辱性言论。某市人民检察院就赵某侵害马某涛烈士名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赵某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某涛烈士在缉毒工作中献出年轻的生命,他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弘扬、传承和捍卫。赵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不当言论亵渎英烈事迹和精神,贬损英烈名誉,伤害烈属情感,同时也给一线缉毒民警带来心理伤害,已经超出言论自由范畴,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人民法院据此判决赵某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该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及意义。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红与小兰均为某汉服交流平台的用户,小红发现小兰在汉服交流平台上多次发布信息,指责其设计的汉服抄袭他人作品。小兰不仅对小红进行语言侮辱,还将其名字挂在网上,引发其他网友对小红的围攻,小红因此精神抑郁。小红认为,小兰的言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隐私权、健康权。某汉服交流平台未及时删除侵权内容,构成共同侵权,故起诉小兰和某汉服交流平台,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小兰称,小红设计的汉服图样多次使用他人作品,小红本人已承认并道歉,为引起其他汉服爱好者关注和警惕,自己才在平台发帖,获取小红姓名的途径是公开的信息,并不构成侵权。某汉服交流平台称,其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小红未提交小兰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也未通知平台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自身无需担责。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红、小兰、平台的说法逐一进行评析。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B C C C A C C B D B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B D C A D B A D D C1.B【详解】②③:材料中在未经该大师授权的情况下,“打着自己的旗号出版的图书在销售”“使用了多张该国学大师的照片”表明侵犯了该国学大师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②③正确。①:材料中的行为,并没有涉及到生命权问题,①不选。④: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个人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材料中的行为没有侵犯隐私权,④不选。 故选B项。2.C【详解】C:分析材料可以看出,北京、上海等地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鼓励未成年人要从实际出发,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讲究策略,切实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保护,C正确。A: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对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材料不涉及该选项,排除A。B: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材料不涉及该选项,排除B。D: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材料未涉及受教育权,D不合题意。故本题选C。3.C【详解】②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专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则和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全方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金钟罩”。体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说明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体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②③符合题意。①: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不是隐私权,①错误。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公开他人个人信息,④排除。故本题选C。4.C【详解】C:材料强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AI化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C正确。A:该案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和财产权,A不选。B:声音是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B说法错误。D:科技发展确实增加了公民权益受到侵犯的风险,但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手段,所以科技发展并不必然意味着公民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5.A【详解】①②:“知情同意”的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保护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APP用户的人身利益,APP开发运营者从事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应当需要由用户作出知情、同意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法原则中的自愿原则,①②入选。③:违反了该原则,需要根据情况来看其应承担的责任,只有违反刑法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③不选。④:根据材料信息,APP开发运营者从事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应当需要由用户作出知情、同意的意思表示,并不是不得收入集户信息,④不选。故本题选A。6.C【详解】①: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赵某是“因受惊骇精神崩溃”,并非王某对赵某身体权的侵害,①不选。②③:本案中,李某打上王某,因此李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随后,王某儿子十分气愤,就此事在一自媒体上介绍李某的情况并对李某进行大肆辱骂,李某的隐私权、名誉权遭到侵害,②③入选。④:排除妨碍是指排除妨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本案中,王某儿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排除妨碍,④不选。故本题选C。7.C【详解】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①④符合题意。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材料体现的是隐私权而不是身体权,②错误。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③错误。故本题选C。8.B【详解】①:在帮同事接收快递时签该同事姓名,是得到了同事的许可,属于属于正确行使姓名权,①符合题意。②:在学校迟到登记表中签上同学姓名侵犯了该同学的姓名权,②不选。③: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在派出所把现在的姓名改为曾用名,属于正确行使姓名权,③符合题意。④:贬低他人的名字有违公序良俗,④不选。故本题选B。9.D【详解】①: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杨某作为旧家具的所有人,未妥善处理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导致谭某受伤,这构成了对谭某健康权的侵犯,而不是身体权,①错误。②:夏某将二人争吵的视频放到网上,公开了谭某的私人信息(争吵内容、形象等),这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②正确。③:虽然夏某公开了视频,但并未对杨某进行诋毁或损害其名誉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对杨某名誉权的侵犯,③错误。④:肖像权主要涉及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或损害其形象。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构成对杨某肖像权的侵犯,④正确。故本题选D。10.B【详解】①: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①正确;②:换脸直播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不只是因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知名演员肖像,更重要的是未经本人同意,②排除;③: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③正确;④: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演员的荣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B。11.B【详解】①③:我国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系统回应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表明我国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①③正确。②:对他人的个人信息应依法取得并合法使用,②错误。④: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④错误。故本题选B。12.D【详解】③④: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王某在网络平台上转发公安机关发布的有关张某的违法通报,王某的行为影响了张某的名誉,但是王某的转发不构成侵权,③④符合题意。①②:王某的转发虽然影响了张某的名誉,但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①②不选。故本题选D。13.C【详解】①④:赵某将女儿留在家中帮助干活,并常年殴打女儿,侵害了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及人身权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①④符合题意。②: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材料未体现名誉权,②不符合题意。③:公民基于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材料未体现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4.A【详解】①②: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知道,依据民法典,未经他人允许,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①②正确。③: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可能会构成侵权,营利与否不是构成侵权的要件,③不选。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A。15.D【详解】AC: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雁南飞”,违反了公序良俗,公安机关的做法没有侵犯孩子的姓名权,公安机关拒绝没有违背自愿的基本原则,AC不符合题意。B:本案中江某夫妇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被公安机关拒绝办理,B不符合题意。D:刚出生的孩子起名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要遵守公序良俗,D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16.B【详解】①:某企业私自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广告,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①正确。④:王女士未经允许在社交群频繁发布程女士肖像,构成对程女士肖像权的侵犯,④正确。②:某公司利用他人艺名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不是肖像权,②排除。③:某报社将模范人物肖像用于公益宣传报道,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③排除。故本题选B。17.A【详解】①②: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非法获取众多人脸信息并利用“AI换脸”软件非法处理,合成虚假的换脸视频和图片,在诸多社交软件上进行传播并获利,构成了对个人的信息权益的侵害,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损害了相关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①②正确。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科技伦理不具有强制力,③错误。④: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行动自由受保护的权利。“AI换脸”行为没有侵犯自然人的身体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18.D【详解】A:材料强调AI“复活”技术的应用要遵守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不体现权利与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故A不选。B:有的逝者家属称“不能接受,这是在揭伤疤”,这表明应完善法律规范、合理使用AI“复活”技术的应用,而不是盲目的“大力支持”,故B不选。C:未经逝者家属同意,AI“复活”侵犯逝者的肖像权,但材料不涉及侵犯隐私权,故C不选。D:AI“复活”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对逝者家属造成伤害,若未经逝者家属同意会侵犯逝者的肖像权、触犯法律,这表明创新过程中应寻求技术创新、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平衡,故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9.D【详解】①②: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没有侵害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贾某的行为,没有涉及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②排除。③: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③符合题意。④:微信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故本题选D。20.C【详解】①: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对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英烈条款”未涉及到尊重和保护英雄的个人隐私权,①排除。②④: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英烈条款”有助于保护英烈的人格权和名誉权,也有利于全社会传承与弘扬英烈精神,②④正确。③: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英烈条款”未涉及到英雄的生命健康权,③排除。故本题选C。21.提示:侵害权利:成都某医院侵害了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认识: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②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③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④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分析】背景素材:医疗纠纷的具体案例考点考查:人身权利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认识类主观题,结合材料中具体纠纷内容说明李女士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并回答对这种权利的认识。需要调用生命健康权的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成都某医院的不当操作导致李女士胸部以下截瘫→可知成都某医院侵害了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认识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角度作答,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地位;生命的重要性;如何维护自身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2.该装修公司侵害了张某的个人信息权益。理由: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使用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②该装修公司通过非法渠道收集张某的“楼号、房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多次电话和短信推销装修业务,给张某带来烦恼,侵害了张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的法律案件考点考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知识,先分析该装修公司侵害了张某的什么权利,再对理由进行具体陈述。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某装修公司用非法渠道收集消费者的“楼号、房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多次电话和短信推销→可联系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以此说明该装修公司侵害了张某的个人信息权益。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23.依据: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②赵某超出言论自由范围,在公共领域发表不当言论,其侵害英雄、烈士人格的行为,侵犯了马某涛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伤害了烈属、民警及社会公众的情感,践踏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判决赵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意义:③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英烈条款”保护英烈人格,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和弘扬英烈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彰显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导向作用。【分析】背景素材:涉嫌侮辱因公殉职民警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意义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意义。运用名誉权和隐私权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马某涛同志因公殉职次日,赵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对此发表侮辱性言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影响他人名誉的,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赵某超出言论自由范围,在公共领域发表不当言论,其侵害英雄、烈士人格的行为,侵犯了马某涛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伤害了烈属、民警及社会公众的情感,践踏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的判断,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4.①小兰在平台指责小红抄袭他人汉服作品,系以作品之间客观对比为依据,且小红在和小兰交流过程中亦承认部分事实,但是,小兰对小红进行语言侮辱已超出正常揭露、批评的范畴,导致小红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小红的名誉权。②此外,自然人的姓名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本案中,小兰擅自将小红的姓名在互联网上披露,侵扰到了小红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小红的隐私权。尽管小红的姓名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但并不当然引起在汉服交流平台的匿名信息被实名化的结果,小兰以披露小红自行公开的姓名作为免责事由,不能成立。③在小红对网络言论攻击的恐惧,甚至已精神抑郁,上述言论造成小红精神疾病加重,引发严重后果,侵害了小红的健康权。④另外,小兰在平台所发表的侵权言论,并非属于某汉服交流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范畴,平台不具有主动审查的能力和责任。此外,小红在发现小兰利用平台发表侵权言论后,并未通知平台采取措施,而是径行提起诉讼,因此,某汉服交流平台对损害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因汉服爱好引发的网络侵权案件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设问指向是对小红、小兰、平台的说法逐一进行评析。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与侵权责任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小红与小兰均为某汉服交流平台的用户,小红设计的汉服图样多次使用他人作品小兰不仅对小红进行语言侮辱,还将其名字挂在网上,引发其他网友对小红的围攻,小红因此精神抑郁→可联系小兰对小红进行语言侮辱已超出正常揭露、批评的范畴,导致小红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小红的名誉权。小兰擅自将小红的姓名在互联网上披露,侵扰到了小红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小红的隐私权,其言论造成小红精神疾病加重,引发严重后果,侵害了小红的健康权。关键词②:某汉服交流平台称,其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小红未提交小兰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也未通知平台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自身无需担责→可联系小兰在平台所发表的侵权言论,并非属于某汉服交流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范畴,小红在发现小兰利用平台发表侵权言论后,并未通知平台采取措施,因此,某汉服交流平台对损害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