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练习一、单选题1.2024年7月20日,母亲王某久病医治无效逝世(父亲陈某两年前已去世,王某和陈某的父母早已过世)亲生女儿陈乙与养女陈甲二人就父母名下一套房产分割纠纷诉至雨花区法院。陈乙持有母亲王某的遗嘱,该遗嘱是2020年9月由陈乙根据母亲王某口述打印并签名捺手印的遗嘱,遗嘱写明房产全部归陈乙。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①有王某签名捺手印,遗嘱有效,房产应判给陈乙②打印遗嘱无效,房产应判给陈甲陈乙③父母名下的房产全部归母亲王某,房产由陈甲陈乙共同分割④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同等享有继承的权利,房产应由陈甲陈乙均分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2.刘某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其间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借机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未留遗嘱。据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①小女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刘某的遗产应由两个女儿均等继承③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④两个女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甲乙夫妻育有一儿一女。甲早年经营水产生意积攒了丰厚的家产,妻子乙前几年由于车祸意外去世。如今甲年过七旬,为了妥善处理财产,避免儿女因分割遗产发生矛盾,甲先后立有两份遗嘱,且均为有效遗嘱。2023年4月,甲突发疾病死亡。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如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②甲所立的遗嘱中如果有经过公证的,应以公证的遗嘱为准③如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④一儿一女分割遗产时,如果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张某的儿子小张常年在外地工作,未与张某共同生活。邻居王某一直照顾张某的生活起居,张某与王某签订协议,约定张某过世后,将名下房产赠与王某。2023年8月,张某去世,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张某的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张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张某房产理应由小张继承B.张某与王某签订协议有效,张某房产按协议应由王某获得C.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房产应由王某按遗嘱继承D.小张是张某的子女,张某房产应当保留小张的份额5.王某与妻子共育有一儿一女,2023年2月,王某病重,在两名医生和四名护士抢救时,留下口头遗嘱将其所有财产全部留给小女儿王小小。由于抢救及时,王某于2023年5月身体好转后出院休养。2023年6月,王某在外出买菜的路上意外被路人绊倒摔伤,不久后伤重身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依照王某在医院立的口头遗嘱处分遗产 ②口头遗嘱必须有亲属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因王某已出院,口头遗嘱随之失去效力 ④王某妻子及其子女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王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一女,王某共有兄弟姐妹四人,2021年7月,王某妻子及女儿因病相继去世,2023年3月,王某也因病去世。王某女儿去世前委托张林照顾自己的父亲,张林此后对老人进行了照料,并获得了王某自书的遗嘱,王某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给了张林。2023年8月,王某的兄弟姐妹四人将张林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的兄弟姐妹四人有权继承其房产 ②王某的兄弟姐妹四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③张林可依据王某自书遗嘱获得其房产 ④王某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则有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郭某与妻子刘某育有一女郭A,在郭A一岁时,夫妻二人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郭A十八岁时,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后郭某与吴某结婚并育有一子郭B。2023年9月,郭某在做生意的途中不幸因车祸离世,留下50万元银行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为郭某生育了郭A,理应继承郭某的存款 ②郭A作为郭某的长女,有权继承郭某的存款③吴某是郭某的法定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刘某是郭某的前妻,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林女士与李女士是发小,均未婚无子女,为了避免各自以后年老无人照料,就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年老失能失智时的监护人,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录音、录像,确认双方的意愿,明确意定监护的条款。针对上述情况,下列网友发表的观点正确的有( )①网友甲:林女士或李女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发生效力②网友乙:林女士或李女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代理对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③网友丙:林女士或李女士中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可继承对方名下所有财产④网友丁:林女士与李女士解决了遗产无人继承的窘状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小雄自幼体弱多病,父母去世后便随姑姑赵女士生活,赵女士不仅照顾其生活起居,还陪伴小雄四处就医。为小雄日后成家考虑,赵女士购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小雄名下。然而,小雄在30岁时突然因病离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某区民政局系小雄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故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小雄名下房屋的全部份额。本案中( )①小雄因没有法定继承人,其房产应全部归其遗产管理人所有②小雄生前未立遗嘱,赵女士并不能获得涉案房屋的全部份额③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分得遗产符合法律规定④赵女士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0.赵某有一儿一女,中年丧妻,女儿远嫁。2018年,赵某进城到儿子家养老,当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产由儿子继承。因儿媳不孝,赵某于2020年回老家居住,请侄子照顾自己。2022年,赵某认为侄子照顾自己细心尽力,又自书一份合法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赵某去世后,其子与侄子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侄子是赵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赵某留下两份遗嘱导致遗产无法分割C.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 D.赵某的存款和房产应由其子继承11.李甲的父亲老李去世了,其生前有过两段婚姻。李甲的母亲在生下女儿李乙和儿子李甲后不久因病离世。后老李与带着10岁女儿小洁的张女士再婚,共同生活多年后张女士去世。如今李乙已外嫁多年,李甲欲独自继承父亲的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继承权男女平等,李乙并不因为外嫁就丧失继承权②如果小洁长大成年,不能作为继承人获得老李的遗产③如果小洁和老李有扶养关系,可以继承老李的遗产④如果发生继承纠纷,老李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仲裁解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无子女。2011年,在村委会主持下他和同村的刘先生签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先生给老人养老送终,老人将所有财产遗赠给刘先生。2023年阮大爷病世,阮大爷妹妹质疑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刘先生将阮大爷的妹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法院经审判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 )①说明刘先生对阮大爷遗产的继承属于合法的遗产继承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具体生动体现③表明未尽扶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财产继承权④表明自然人可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 月去世。在该事例中( )①赵小华享有继承江某全部遗产的权利②小赵放弃继承权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③江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④供养协议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条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A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为王某某和其独生女儿高某共有。之后,周某独自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的配偶及父母均早于房屋产权登记获得时死亡)。后来,周某与高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②周某能够通过公证遗嘱合法继承A房屋的50%份额③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因而丧失继承权④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甲唯一的儿子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无法照顾甲,甲于是约定由其侄儿丙照料自己,并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生前由丙照料,甲死后遗产全部赠与丙。后来甲又立下公证遗嘱,将全部遗产均分给乙和丙。甲生前由丙照料,甲去世后,乙和丙对遗产分配有异议,后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人民法院有可能判决( )①丙获遗产属于遗嘱继承②乙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③乙获得必要的遗产份额④丙可以获得全部的遗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王五今年85岁,老伴早年去世,膝下有一子王小五,王小五常年在国外生活,王小五与其父王五很少联系,王五的其他亲属也对其不闻不问。王五意识清楚,但长期疾病缠身,行动不便。10年来,王五平时生活起居、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楼下水果摊主小游在帮忙、照顾。为了感谢他的精心照顾,王五想在自己过世后将位于上海宝山区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小游。下列选项中,王五可选的正确做法有( )①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小游②与小游协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小游为自己意定监护人,剥夺王小五的继承权③与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公证,小游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其个人合法遗产④在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见证下,指定小游为遗嘱继承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7.吴老只生育一子,儿子定居在法国。吴老与孙子吴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孙子吴小承担吴老的生养死葬,约定吴老身故后将其房产和存款赠与孙子吴小。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②按法定继承顺序,吴小基于血缘关系应继承吴老遗产③吴老儿子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会丧失继承权④吴老儿子若对遗产继承有争议,不可以仲裁解决纠纷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8.程某与郝某结婚,婚后育有子女程某甲和程某乙,后程某和郝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子女皆由郝某抚养。多年后郝某与张某结婚,当时程某甲已结婚,程某乙上小学六年级。婚后,张某和郝某共同出资购买住房,二人与程某乙以及张某与前妻所生的张某丁共同居住。张某三年后因病去世,临终前当着郝某、程某乙和张某丁的面,立下口头遗嘱,房产和家庭全部存款由郝某和张某丁共同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所立的遗产由郝某和张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②程某乙和张某丁对张某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③张某的两个继子女都应享有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④郝某作为张某的配偶,应当继承张某一半的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9.刘某甲与刘某乙系亲姐弟, 其父刘某丙与赵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 登记在赵某名下, 弟弟刘某甲婚后常年在外地工作, 对赵某不闻不问。刘某丙去世后, 刘某乙一直照顾赵某, 赵某遂立下一份遗嘱, 遗嘱中赵某表示其名下的房产由刘某乙继承。两年后, 赵某因病去世, 刘某甲前来争夺房产, 后因上述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据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由刘某乙取得B.该遗嘱为无效遗嘱,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C.刘某甲对赵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可能会丧失继承权D.刘某甲和刘某乙可通过仲裁解决遗产继承纠纷问题20.老王与妻子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收养),老王因病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元,曾在离世前跟大王小王说,我走后房子归小王,存款给大王。两个儿子为了照顾老王情绪,没有提出异议,老王死后,大王提出要平分所有遗产,包括房产。关于上述老王的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根据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原则,老王的遗产应遵照遗嘱进行分配②老王的口头遗嘱无效,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分配财产③因小王是收养的,老王的遗产只能由王婆和大王继承④王婆、大王、小王都是老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二、非选择题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陈某自2009年3月起一直在沈女士经营的农资店中赊购化肥、种子等,约定待粮食出售后支付欠款。截至2023年5月,双方经核算,陈某还欠沈女士的化肥、种子费用共计231240元。两个月后,陈某因病死亡。沈女士向其子出具了欠条。沈女士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要求陈某儿子偿还债务。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沈女士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1年,年事已高、生活无依靠的阮某在村委会的协调、主持下,与本村的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照顾阮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阮某则将其位于该村的房屋等财产遗赠给刘某。自2011年11月起,阮某开始与刘某一家共同生活,刘某的网络视频账号记录了平日里一家人温馨的生活片段:刘某与阮某切磋棋技、一家人为阮某过生日、刘某的孙子孙女向老人磕头拜年……。2017年8月,阮某的宅基地房屋被拆迁,老人因此获得5套回迁房。2023年3月,阮某与刘某在两位律师见证下重新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照顾阮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阮某将其取得的5套回迁房等在内的全部财产遗赠给刘某。当年10月,阮某因病去世,刘某为阮某办理了丧葬事宜。但此时阮某的妹妹认为,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阮某的财产。为了能接受遗赠,2023年11月,刘某将阮某的妹妹等亲属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涉案5套回迁房归其所有。经过证据交换、走访调查等环节,法院判决涉诉5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应由刘某继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原因。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郭某和妻子张某婚后购买了一套婚房,并育有两儿一女。妻子因病已去世。其妻子死后不久,郭某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长子郭甲继承。但由于郭某生病期间郭甲从未看过自己,郭某一气之下便宣布把自己的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次子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中两个遗嘱以哪一份为准,其遗嘱效力如何,请分别回答并说明理由。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C D B B D D C A D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B D D B C B C A C D1.C【详解】①②: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打印遗嘱无效,房产由法定继承人陈甲、陈乙共同继承,①排除,②正确。③:父母名下的房产在父亲陈某去世时,陈某的遗产份额应由王某、陈甲、陈乙共同继承,并非全部归母亲王某,母亲王某去世后,房产应由陈甲、陈乙继承,③排除。④:法律规定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同等享有继承的权利,故房产应由陈甲陈乙均分,④正确。故本题选C。2.D【详解】①: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②: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但由于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错误。③: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③正确。④: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因此,在神志不清状态下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本案中,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在刘某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时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因此,两个女儿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④正确。故本题选D。3.B【详解】①:如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说法正确。②: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而不是以公证的遗嘱为准,②说法错误。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甲所立遗嘱均为有效遗嘱,应按最后的遗嘱继承,而不是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③说法错误。④:一儿一女分割遗产时,如果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4.B【详解】A:张某和王某签订协议,约定了张某房产赠与王某,小张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也不能继承张某的房产,A不选。B:邻居王某一直照顾张某的生活起居,张某与王某签订协议,约定张某过世后,将名下房产赠与王某。该协议有效,张某房产按协议应由王某获得,B正确。C:张某和王某签订协议是遗赠抚养协议,不是遗嘱,C错误。D:法律规定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小张在外地工作,不符合这一条件,D不选。故本题选B。5.D【详解】①③: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王某出院休养后,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①不选,③入选。②: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错误。④:由于王某出院后未再立遗嘱,所以伤重身亡后,王某妻子及其子女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6.D【详解】①③: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遗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林可依据王某自书遗嘱继承其名下房产。本案例中,王某已经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将其名下房产赠给了张林,张林可依据王某自书遗嘱获得其房产,王某的兄弟姐妹四人不能继承其房产,①不选,③入选。②:王某的兄弟姐妹四人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②错误。④:张林对老人进行了照料,并获得了王某自书的遗嘱,王某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给了张林,王某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则有效,④正确。故本题选D。7.C【详解】②③:被继承人郭某因车祸离世,未立遗嘱,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本案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吴某、郭A与郭B继承郭某的遗产,②③正确。①④:刘某作为郭某的前妻,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尽管生育了郭A,但无权继承其遗产,①④不选。故本题选C。8.A【详解】①②: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并与之订立书面协议,赋予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照顾和管理,代理自己行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因此林女士或李女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发生效力。林女士或李女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代理对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①②正确。③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不等同于遗嘱继承,意定监护人并非被监护人的继承人,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9.D【详解】①:本案中赵女士对小雄尽了抚养义务,同时该房屋为赵女士为其购买的,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赵女士有权要求分配小雄的遗产,①不符合题意。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小雄生前未立遗嘱,但一直由赵女士抚养,并不排除具体情形下酌情给予抚养人全部遗产,②不符合题意。③④: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分得遗产也符合法律规定,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0.C【详解】A: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赵某的侄子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A错误。B: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该自书遗嘱有效,以被继承人最后所立遗嘱为准,B错误。C: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赵某的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只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该房产,C正确。D: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该自书遗嘱有效,以被继承人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D错误。故本题选C。11.B【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李乙并不因为外嫁就丧失继承权,①正确。②③: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老李与带着10岁女儿小洁的张女士再婚共同生活,如果小洁和老李有扶养关系,可以继承老李的遗产,即使小洁长大成年,也可以作为继承人获得老李的遗产,③正确,②错误。④: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④错误。故本题选B。12.D【详解】②:阮大爷妹妹质疑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刘先生将阮大爷的妹妹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判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可见,法院的判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具体生动体现,②符合题意。④:阮大爷在村委会主持下他和同村的刘先生签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先生给老人养老送终,老人将所有财产遗赠给刘先生,这表明自然人可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财产,④符合题意。①:阮大爷与刘先生签下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刘先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不是遗产继承,①说法错误。③:阮大爷的妹妹之所以不能继承,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未尽到扶养义务不是丧失继承权的原因,③排除。故本题选D。13.D【详解】①:依据供养协议约定,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获得,且赵小华不是江某的法定继承人,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获得其遗产,可以获得遗赠,①错误。②:小赵放弃继承权的约定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②错误。③④: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中约定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这份协议中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条款,使江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4.B【详解】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①正确。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而周某作为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周某可以通过王某某的遗赠获得A房屋的部分份额,而不是合法继承,②错误。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③错误。④: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④正确。故本题选B。15.C【详解】①:丙不是法定继承人,丙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属于遗嘱继承,而是遗赠,故①表述错误。②:乙是甲唯一的儿子,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有法定继承权,故②符合题意。③④:根据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③符合题意,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16.B【详解】①: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小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王五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小游,这属于遗赠,①符合题意。②:意定监护人的职责是照顾和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而不是剥夺其亲属或其他有继承权的人的权利。 因此“剥夺王小五的继承权”的说法错误,②排除。③: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因此,王五可以与小游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公证,小游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其个人合法遗产,③符合题意。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游不属于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17.C【详解】①:裁决争议时,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①不符合题意。④: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说法正确,④不符合题意。②:按照遗嘱继承规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继承人,吴老孙子不是吴老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吴老儿子健在,吴老孙子也不能代位继承,说法错误,②入选。③:吴老儿子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只是不分和少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说法错误,③入选。故本题选C。18.A【详解】①②: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应该是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才能有效,因此张某所立遗嘱无效,因为张某和郝某与程某乙以及张某与前妻所生的张某丁共同居住,且此时程某乙未成年,二者存在抚养关系,因此程某乙和张某丁对张某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①②入选。③:多年后郝某与张某结婚,当时程某甲已结婚,因此程某甲与张某之间并不存在抚养关系,不是其法定继承人,③不选。④:由于张某所立遗嘱无效,因此应该杂析产后由郝某、张某丁和程某乙平均分配,而不是郝某继承张某一半的遗产,④不选。故本题选A。19.C【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题中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 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而刘某乙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该遗嘱不是遗赠扶养协议,A错误。 B:李某丙的遗嘱部分无效,房产中不属于李某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B错误。 C:材料中刘某甲作为赵某的孩子,但对赵某未尽到赡养义务,赵某立下一份遗嘱,遗嘱中赵某表示其名下的房产由刘某乙继承,因此这可能导致刘某甲丧失属于赵某财产的继承权,C正确。 D:遗产继承纠纷问题不适用仲裁,D错误。故本题选C。20.D【详解】①②:公民可以通过口头遗嘱继承财产,但口头遗嘱须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并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不符合口头遗嘱生效条件,故不能按照遗嘱继承财产,①不符合题意,②符合题意。③④: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作为养子的小王对老王的遗产有继承权,③说法错误,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21.①法律规定,继承人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对父母债务不承担偿还义务。如果陈某儿子没有继承陈某的遗产,则陈某儿子对陈某债务没有偿还义务。此时沈女士的主张是不合理的②继承父母遗产的继承人,法律规定其依法偿还债务后才能依法继承财产。陈某儿子如果继承陈某遗产,应优先偿还陈某的债务。此时沈女士的主张具有合理性。应继承遗产部分少于应偿还债务的,继承人陈某儿子可以放弃继承,不用承担父母债务,但可自愿偿还债务。【分析】背景素材:应不应“父债子偿”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沈女士的主张是否合理,需要运用遗产继承与债务偿还的知识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两个月后,陈某因病死亡。沈女士向其子出具了欠条。沈女士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要求陈某儿子偿还债务→可联系法律规定,继承人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对父母债务不承担偿还义务;继承父母遗产的继承人,法律规定其依法偿还债务后才能依法继承财产。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2.①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处理可以采用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自然人可以跟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该组织和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享有获得遗赠的权利。②刘某在村委会的见证下,阮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且刘某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具有获得五套房的权利。③法院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维护了公平正义,也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背景素材:阮某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薪火相传有继承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阮某在村委会的协调、主持下,与本村的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照顾阮某并负责其生养死葬,阮某则将其位于该村的房屋等财产遗赠给刘某→可联系遗产处理可以采用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有效信息②:阮某与刘某在两位律师见证下重新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联系阮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涉诉5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应由刘某继承→可联系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维护了公平正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3.以书面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郭某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只有护士是无利害关系的人,故该口头遗嘱无效,应按照之前的书面遗嘱继承。该书面遗嘱部分有效。①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是被继承人郭某夫妻共同财产,郭某只能把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继承给长子。②民法典规定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该书面遗嘱应为郭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分析】背景素材:遗嘱纠纷案例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材料中两个遗嘱以哪一份为准、其遗嘱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类试题,考生结合遗嘱、遗嘱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即可。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郭某一气之下便宣布把自己的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次子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可联系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关键词②:郭某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长子郭甲继承→可联系书面遗嘱、析产。关键词③: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可联系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4.①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顾氏三兄弟虽然没有赡养杨某某的法定义务,但对杨某某进行生活上的照顾,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承担医疗费用,使杨某某得以安享晚年,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②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这样分割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为后续其因善意付出而分得遗产提供了法律保障,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分析】背景素材:残疾孤寡老人遗产管理及分配的具体案例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财产及其意义。属于法律与生活中多角度问题,既有原因类的,也有意义类的。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断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可回答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关键词②: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1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可联系“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说明顾氏三兄弟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关键词③:因杨某某去世后财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可联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说明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案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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