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共36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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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共36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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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合同
客体
义务人一定的行为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客体是
人身利益
客体是物
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著作权: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权
温故知新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定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自主预习
1、什么是合同?(含义、种类、原则、意义、态度)
2、如何订立合同?(阶段、要约、要约邀请、承诺、新要约)
3、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4、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的含义、优缺点、适用情况)
新课导入
超市购物
房产赠与
乘坐公交车
使用共享单车
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以上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第一目
生活离不开合同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等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债权关系。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①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②平等协商原则(补充)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
名词点击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订立合同的原则
1.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2.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例如:汇款、直接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等……都属于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例如:儿子如果考上大学请吃饭)
注意:
以案说法
“南珠一号”香芋是一种深受市场欢迎的新品种。2020年7月
27日,广西福成安农公司与北海市银海区的千余村民签订了该香芋的购销合同,促进实现双赢。公司负责人说:“这样我们就有了稳定的货源,满足市场的需求!”村民们也高兴地说:“这家公司重合同,守信用,我们可以放心地改种南珠一号香芋啦!”
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结合上述报道,谈谈订立合同有何意义?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信用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1)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
(2)限制: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格式条款★ P23相关链接
含义: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优点: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不足: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法律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不要搞成“霸王条款”!
注意:以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如“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最低充值限额”、“商品离店,概不三包”,在法律上是无效甚至违法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第二目
要约承诺订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订立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甲公司:“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乙公司:“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甲公司:“可以。”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1)要约
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价格等)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④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
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相关链接】
要约邀请
要约
BY YUSHEN
相关链接P25: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明码标价,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
含糊、不明确
一般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BY YUSHEN
判断下列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例1】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暗沉。咨询订购热线66668888,免费送货。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这是一个要约邀请,目的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例4】戴尔电脑型号XX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999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这是一个要约。意味着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例3】戴尔电脑型号XX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999元,欲购从速,数量有限。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这是一个要约邀请,有可能来了也买不到,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2】政府或企业发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邀请有资质的潜在公司投标。这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这是一个要约邀请。目的是希望他人看到公告后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
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
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点评: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点评: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案例分析
(2)承诺(要约生效(达成一致))
①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承诺生效时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立即生效
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要约失效(未达成一致))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阶段
新要约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对原来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总结】
店家:正宗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顾客:我想买烤鸭,多少钱一斤?
店家:正宗北京烤鸭,58元一只,38元半只。
顾客:有点贵,45元一只行不行?
店家:行!
判断:要约、要约邀请、承诺、新要约?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2021年12月6号,某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于是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称: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如果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说明,我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购买事宜。于是有几家毛巾厂都回电,称自己满足该超市的要求并且附上了图样与说明。其中一家毛巾厂甲厂寄送了图样和说明后,又寄了100条毛巾到该超市,超市看货后不满意,于是决定不购买甲厂的毛巾。甲厂认为超市发出的是要约,他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超市拒绝购买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超市认为他的发出电报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超市不受该行为约束。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根据以上我们的分析判断,超市发出的电报到底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呢  
提示:  根据这份电报的内容,是不具备一个合同应该具备的主要条款的。没有标的数量,价款,也没有履行的期限。因此不是一份要约,而是一项要约邀请。超市是不受该行为的约束的。超市和甲厂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甲厂受到的损失应该自己承担。
案例分析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
Q: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虽然双方形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案例分析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
区别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行为人角度
外在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
是否 合法合理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除外,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4.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
案例一: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案例二:李某夫妻俩委托一女子代孕,签下合同约定事成后付给该女子50万元酬劳。
案例三:9岁的小伟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一台3万元的游戏机。
思考:以下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吗?
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无效,违反我国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行为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B.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没有确认之前是无效的。
C.可撤销的合同在没有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知识拓展
第三目
立字有据更可靠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思考: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比较两种合同的优缺点?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探究与分享
(1)合同订立的判断: P27一段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P27一段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1、合同订立的形式与意义 P27一段
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2、口头合同 P27二段
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适用场合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优点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P27第二个相关链接
3、 书面合同 P27末段
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优点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P27第一个相关链接
缺点: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订立合同的要求 p28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拓展】:《民法典》合同成立时间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淘宝网购)
3.1
订立合同
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
2.合同的种类
3.订立合同的原则
4.订立合同的意义
要约承诺
订合同
立字有据
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及影响
2.口头合同
3.书面合同
4.订立合同的要求
1.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2.“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本框小结
1.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向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
【答案】×。提示:签订合同的平等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市政府与商店也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市政府购买办公用品也构成了合同关系。
2.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
【答案】×。提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
3.订立了合同就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
【答案】×。提示: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4. 一般来说,“空口无凭”,口头合同不必遵守。(  )
【答案】×。提示: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就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易混易错
[
课后作业
1.整理课堂笔记
2.完成练习册习题
3.熟记必背的知识
4.预习下节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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