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期末复习-(含解析)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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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期末复习-(含解析)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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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期末复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张父去世后为张父遗产
B.父亲去世后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即平房2间半
C.继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
D.如果继母几年后病故,张某对其遗产不能享有继承权
2.曹某与H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H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负责曹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将移交H居委会。此后,H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对曹某的照看。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其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②曹某与H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③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H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刘某海、刘某起系刘某与张某的子女。张某和刘某分别于2010年与2018年死亡。刘某起持有遗嘱一份,为打印件,加盖有立遗嘱人张某人名章和手印,另见证人处有律师祁某、陈某的署名文字。刘某起称该遗嘱系见证人根据张某意思在外打印。刘某起还提供视频录像对上述遗嘱订立过程予以佐证,但录像内容显示张某仅在一名见证人见证下宣读遗嘱内容后,在该见证人协助下加盖人名章、按手印。可见( )
①刘某起提交的遗嘱加盖有立遗嘱人张某人名章和手印,为自书遗嘱
②刘某起提供录像视频仅显示一名见证人,不能证实遗嘱的真实性
③刘某起提交的遗嘱见证人处有律师祁某、陈某的署名文字,遗嘱有效
④刘某起提交的遗嘱无效,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刘某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丧偶长媳与婆家次子约定,共同为婆婆养老送终,并且丧偶长媳按约定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老人遗嘱里却将遗产都给了次子。为此,丧偶长媳将次子告上法庭,要求按照约定继承遗产。T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所立涉案遗嘱及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次子据此取得老人财产合法处分权;而次子与丧偶长媳约定内容亦合法有效,且丧偶长媳已按约定为老人养老送终,有权均等继承老人遗产。T法院的主张( )
①尊重了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②证明遗嘱继承存在效力待定的缺陷
③体现了法定继承的亲疏有别
④保障了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11年王某去世,其子拿出王某于2008年所立的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王某死后将全部遗产留给儿子,三个女儿不享受遗产份额。三个女儿质疑遗嘱的真实性,遂向法院申诉,认为王某从2007年开始就经常精神恍惚,出现了阿尔茨海默病的症状,并于2008年突发脑梗住院。最终,法院判定该份遗嘱无效。法院如此判定的原因可能是( )
①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突发脑梗住院治疗期间的王某不具有立遗嘱能力
②遗嘱内容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王某之子可能利用王某精神恍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
③自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某所立遗嘱无其他见证人
④该自书遗嘱是打印而成,仅有签名,没有具体年、月、日,不符合法律对遗嘱的相关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邱某光与董某峰婚后未生育子女,董某军系董某峰之弟。董某峰去世前写下遗嘱:我名下婚前的房子遗赠给我弟弟董某军,我丈夫邱某光再婚前拥有居住权,此房是我毕生心血,不许分割、不许转让、不许卖出 董某峰离世后,董某军与邱某光发生就此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
②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
③董某军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案涉房屋
④邱某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案涉房屋有一半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尚某与何某于202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尚某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经妻子何某同意,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0万元用于装修,何某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国债获利3万元。婚后,尚某母亲指定赠予儿媳何某价值1万元的黄金手镯。2023年1月以来,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打算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尚某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属于尚某个人财产
②何某以个人名义贷款的2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尚某母亲指定赠予何某的黄金手镯属于何某个人财产
④何某购买国债获利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苏某与王某相恋一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苏某父母认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威胁苏某与王某断绝关系,苏某被迫与王某离婚。苏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
A.结婚自由
B.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C.进行结婚登记
D.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
9.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父母和子女( )
A.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C.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D.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10.邓某育有儿子甲且已成年,甲常因日常琐事与邓某争吵,双方感情长期不合。近期,邓某因患病致肢体残疾,日常生活起居均需要他人照料,多次协商未果,邓某将甲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赡养费,一审判决支持邓某的主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保障老年人权益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
③成年子女要满足父母的各种需要
④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王华是一位农民,中年丧妻,独自抚养三个儿女长大成人,成家立业。长子王甲、长女王乙长期在外地工作,回老家的时间很少,王华一直与次子王丙一起生活,王丙尽心尽力照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三个子女都有赡养义务,可以协商赡养的方式
②王甲和王乙长期在外地工作,不具有赡养义务
③三个子女协商确定王丙为意定监护人
④王甲和王乙可以从经济上、精神上慰藉王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李某与前夫张某离婚,婚生子小张由李某抚养。后来李某与王某结婚,两人共同将小张养大成人,小张大学毕业后顺利参加工作,收入稳定。2018年,小张的母亲李某因病去世。从此之后,小张很少回家看望继父王某。王某由于年事已高,且没有生活来源,生活较为困难。小张认为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亡,自己已经与王某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将小张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张对自己进行赡养。本案中( )
①小张接受了王某的抚养教育,与王某形成继父子关系
②小张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所以对王某没有赡养义务
③小张具有赡养能力,依法应当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
④小张母亲的死亡造成小张和王某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张强(化名)和李红(化名)登记结婚后不久,张强发现李红偷偷服用药物,经了解才得知李红患有精神性疾病,一直依靠药物控制病情。张强对此非常苦恼。对此案例,应这样解读( )
①李红违背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要求 ②李红违背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结婚
③张强可寻求法律途径处理面临的问题 ④张强不得在李红病发期间提出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2年王某和张某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专著拿到稿费1万元;张某炒股获得收益10万元。2024年王某车祸重伤,获得20万元赔偿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②炒股收益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王某的个人财产是20万元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15.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照看曹某,为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至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子女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作为意定监护人,具有继承权
②居委会优先于曹某的四个子女取得其遗产
③居委会在签订协议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寿终,其房产完成产权移交仍需登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钱大爷患有轻度精神残疾,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钱,在小钱两岁的时候,钱大爷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小钱跟钱大爷没有任何来往。钱大爷与赵大娘再婚后,长期由赵大娘照顾,没有再生育子女。20年后,钱大爷因病死亡,赵大娘想继承钱大爷的所有遗产,但遭到了小钱的反对并要求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赵大娘遂将小钱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大娘对钱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遗产时可以多分
②小钱和赵大娘都是法定继承人,应当均分赵大爷的遗产
③小钱未尽到赡养亲生父亲的义务,分遗产应少分或不分
④小钱和钱大爷的继承关系因钱大爷与前妻已离婚而消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主观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思思与小杰(均为化名)就读于某中学初一年级,为同班同学。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离开,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
之后数日内,思思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思思父母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
(1)小杰的父母认为,类似的恶作剧并不鲜见,小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上并非故意伤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观点能否得到法官支持 说明理由。
(2)校方认为自己对于思思的受伤没有责任,校方应如何维权 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夫妇与聂某的父亲是邻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双方经常往来,相处友好,李某夫妇在生活上对聂某父亲经常予以照顾。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直至2020年11月才恢复联系,并回家探望了父亲。后来,聂某父亲生病住院期间,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2022年9月,聂某父亲去世。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此后,李某夫妇与聂某因聂某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聂某认为自己是父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父亲的所有遗产。
假如你是本案的法官,你会作出怎样的判决?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判断的依据。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代先生与妻子吴女士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双方约定:“7岁的儿子小代由代先生抚养,婚后购买的登记在吴女士名下的一处房产归吴女士和儿子小代共同所有,待儿子年满18岁后,该房屋则归儿子小代所有,女方应配合儿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女方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2023年2月,吴女士擅自将上述房屋出售,获款34万元。代先生知晓后,将吴女士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将卖房款34万元返还给儿子小代。吴女士辩称,案涉房屋属于对儿子小代的赠与,赠与行为并未实际履行,现女方撤回对儿子的赠与并无不妥。吴女士还称,自己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出售并无过错,房款不应返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吴女士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小代支付卖房款34万元。
资料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规定:离婚分割财产时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提出撤销。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苗某和郑某原是一对夫妻,两人育有一个孩子。苗某以做零工为业,有赌博和酗酒的不良嗜好,对家庭事务不够关心,两人因琐事多次争吵,感情逐渐淡化。2021年9月,因苗某酒后对郑某家暴,郑某决定与苗某协议离婚,但苗某不同意。为此,郑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苗某和郑某离婚后,两人的孩子跟随郑某一起生活。苗某表示想探望孩子,郑某以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由予以拒绝。
(1)结合材料和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应如何处理两人的婚姻案件。
(2)结合材料和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郑某的做法是否合法。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期末复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C D B A A D A A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B B A D C A
1.C
【详解】A:并非五间房都是张父遗产,该房为共有财产,因此只有一部分是张父的遗产,A排除。
B:父亲去世后,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的一半,且五间房是共有财产,只有一部分是张父的遗产,B排除。
C:继母是张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C正确。
D:如果张某对继母有扶养关系,则张某对其遗产可能享有继承权,D排除。
故本题选C。
2.C
【详解】①:曹某的四个子女未丧失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但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曹某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曹某的四个子女不可以继承其遗产,①错误。
②:曹大爷与居委会是根据各自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故其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正确。
③: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
④:被居委会照料多年后,曹大爷去世,居委会尽到了照料曹大爷日常生活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D
【详解】②③④: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才能证实遗嘱的真实性,刘某起提供的视频录像仅显示一名见证人,该遗嘱无效,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刘某遗产,②④入选,③不选。
①: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刘某起提交的遗嘱属于打印遗嘱,①不选。
故本题选D。
4.B
【详解】①④: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所立涉案遗嘱及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次子据此取得老人财产合法处分权,可见该主张尊重了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而次子与丧偶长媳约定内容亦合法有效,且丧偶长媳已按约定为老人养老送终,有权均等继承老人遗产。该主张保障了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①④正确。
②③:材料没有体现遗嘱继承效力待定的缺陷,也没有体现法定继承的亲疏有别,②③不选。
故本题选B。
5.A
【详解】①②:法院之所以判定该份遗嘱无效,原因可能是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此案中突发脑梗住院治疗期间的王某不具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王某之子可能利用王某精神恍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①②符合题意。
③: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自书遗嘱则不必,③不选。
④:打印后本人签名的遗嘱不属于自书遗嘱,④不选。
故本题选A。
6.A
【详解】①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董某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继承问题应按其遗嘱进行,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①②正确。
③: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③错误。
④:婚姻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排除④。
故本题选A。
7.D
【详解】①:尚某婚后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何某虽以个人名义贷款,但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装修,这笔贷款属于共同债务,②错误。
③:尚某母亲指定赠予何某的黄金手镯属于赠与,所以属于何某个人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某购买国债获利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8.A
【详解】ABCD: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苏某父母威胁苏某与王某断绝关系,苏某被迫与王某离婚,违背了这一原则,A正确,BC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9.A
【详解】ABCD:依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A正确,BCD排除。
故本题选A。
10.C
【详解】①:我国对老年人的权益有多方面的保障,“只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保障老年人权益”说法过于绝对,①排除。
②④:邓某育有儿子甲且已成年,而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因此邓某可以要求甲承担赡养费,甲应当自觉承担赡养义务,②④正确。
③:成年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而不是各种需要,③排除。
故本题选C。
11.B
【详解】①④:材料中指出王华独自抚养三个儿女成年,并帮助他们成家,三个子女均应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协商赡养的方式,鉴于王甲和王乙长期在外地工作,回老家的时间很少,可多从经济上供养、精神上慰藉老人,①④正确。
②: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虽然王甲和王乙长期在外地工作,但也有赡养义务,②不选。
③:意定监护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因此,王华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王丙为意定监护人,而不是由三个子女来协商来确定王丙为意定监护人,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2.B
【详解】①②③: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李某与王某结婚,两人共同将小张养成大人,小张大学毕业后顺利参加工作,可见小张接受了王某的抚养教育,与王某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小张具有赡养能力,依法应当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①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
④:小张母亲的死亡不会造成小张和王某之间权利义务的消灭,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3.A
【详解】①:李红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违背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要求,①正确。
②: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年龄、一夫一妻制等。李红的行为不涉及上述条件,②排除。
③:李红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对此,张强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③正确。
④: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张强(化名)和李红(化名)登记结婚后不久,张强得知李红患有精神性疾病,可撤销婚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4.D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指定一方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获得的稿费1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张某炒股获得收益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错误,②正确。
③④:根据民法典可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王某因车祸获得的20万元赔偿金属于王某个人财产,故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C
【详解】①: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居委会作为意定监护人,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①说法错误。
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照看曹某,为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至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因此居委会优先于曹某的四个子女取得其遗产,②符合题意。
③: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居委会要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不是签订协议后,③说法错误。
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曹某寿终,其房产完成产权移交仍需登记,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16.A
【详解】①: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赵大娘对钱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遗产时可以多分,①正确。
②③:根据法律,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个案例中,大妈作为配偶,小钱作为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抚养能力的继承人,如果不履行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不选,③入选。
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双方离婚而消除,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1)小杰父母的观点不会得到法官支持。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致使思思受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人具有教育、监管的义务,小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侵权应该有其监护人进行赔偿。(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2)学校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学校若能证明尽到了监管责任,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义务、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义务、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思思与小杰(均为化名)就读于某中学初一年级→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义务,无过错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可联系教材知识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法院会依法判决聂某的父亲的房屋归李某夫妇所有,存款由聂某继承。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李某夫妇获得房产,既符合遗赠的法律规定,又彰显尊老爱老、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父亲的10万元存款。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李某夫妇与聂某得遗产继承纠纷,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聂某外出务工,其父亲由邻居李某夫妇经常予以照顾;聂某父亲生病住院期间,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可联系口头遗嘱、遗赠;彰显尊老爱老、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的知识,说明法院会依法判决聂某的父亲的房屋归李某夫妇所有。
有效信息②: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法院会依法判决聂某的父亲的存款由聂某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9.①代先生与吴女士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对原、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吴女士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②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归吴女士和儿子小代共同所有,吴女士不可单独行使处分权,不可擅自出售该房屋。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才允许变更或撤销离婚财产协议。因此,吴女士无权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小代的房产。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房产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类试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要求分析人民法院作出“被告吴女士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小代支付卖房款34万元”这一判决的合理性。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代先生与妻子吴女士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作出关于房屋的约定,但后来吴女士擅自处理案涉房屋→可联系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履行原则的角度分析吴女士的行为的违反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关键词②: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归吴女士和儿子小代共同所有→可联系吴女士不可单独行使处分权,不可擅自出售该房屋。
关键词③:吴女士辩称,案涉房屋属于对儿子小代的赠与,赠与行为并未实际履行,现女方撤回对儿子的赠与并无不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才允许变更或撤销离婚财产协议。因此,吴女士无权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小代的房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2)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因苗某存在赌博和酗酒的不良嗜好。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法院可中止苗某的探视权;若苗某改正了不良嗜好,郑某应当允许苗某探望孩子。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望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本题属于简答题,依据教材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回答即可,详解略。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和万事兴、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苗某和郑某离婚后,两人的孩子跟随郑某一起生活。苗某表示想探望孩子,郑某以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由予以拒绝。→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本案中因苗某存在赌博和酗酒的不良嗜好。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法院可中止苗某的探视权;若苗某改正了不良嗜好,郑某应当允许苗某探望孩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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