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一、单选题1.任某系李某之母。202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任某将其存款存入李某账户,该款仅用于任某养老;任某生养死葬由李某负责。协议签订后,任某将13万元存款转入李某账户,李某从该存款中为任某支付医疗费800余元。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绝。任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并由李某立即返还剩余款项。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任某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②李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财产保管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③子女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④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下列与漫画有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漫画来源: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所编图书)①通过遗嘱取得遗嘱人合法财产的属于遗嘱继承②口头遗嘱生效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③若对遗产划分不满,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④遗嘱人在危急解除后另立遗嘱的,以最后有效的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90后小伙赵某陪伴患“渐冻症”的妈妈旅行,用多年如一日的孝顺铺就妈妈的幸福余生,生动诠释了“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若为该事件写一篇新闻报道,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有( )①子女应该尽力满足父母的各种需要②子女不应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③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④子女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王爷爷丧偶多年,儿子王大常年在外地工作,只有春节假期才能回家探望王爷爷。王爷爷的侄子王小某经常照顾其生活。后来,王爷爷生病住院,在主治医生李某和一名护士孙某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称自己名下的存款和房屋归王小某所有。几天后,王爷爷去世。王大知道后,要求分割王爷爷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王小某根据口头遗嘱,可以继承王爷爷的遗产③王大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④口头遗嘱有效,王大不能按法定继承获得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基本案情: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同城居住,约定未成年儿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每周末探望接走并送回。2020年初,王某因工作调动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携小王迁居至外埠生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处理过程及结果:法院征询了小王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事人情感需求及孩子心理状态基础上,坚持柔性司法,通过诚挚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协商意见:双方分段利用时间、异地共同抚养、双方共尽义务、共担探视成本、递进抚养费用。对于法院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未与小王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④通过父母异地共同抚养,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小张系成年人,2021年6月,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目前借款已到期。下列做法或说法认识正确的是( )①因为小张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必向老张归还借款②老张目前负有抚养小张的义务,小张负有赡养老张的义务③若老张执意要小张归还借款,小张也不可以放弃赡养义务④小张和老张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张理应按约归还借款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胡某和陈某协议离婚,约定8周岁的胡小某由其母陈某抚养,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后因陈某再婚,胡某为胡小某找来全托保姆单独居住。胡某认为陈某离婚后,未能按约定履行抚养胡小某的义务,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将胡小某的抚养权变更给原告。经法庭询问,胡小某表示更愿意和陈某在一起生活。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胡某和陈某未履行为人父母的责任,为胡小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②胡小某表达更愿意和其母亲一起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应得到尊重③陈某再婚后怠于履行教育责任,法院应判将胡小某的抚养权变更给胡某④胡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后,双方仍对胡小某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曾子母亲年老时因眼疾时常感觉不适,曾子为人至孝,于寒露上候单日单时,采阳面菊花若干,晾干后用山泉水冲泡,帮助其母眼疾治愈。此后,当地人以采药菊奉献给双亲饮茶或作枕用,表达对父母之恩的感谢。在我国,成年子女履行敬老孝亲责任( )①属于法定义务的范畴而非道德层面的要求②对创建和睦家庭、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③是基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④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抚慰等法定内容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9.王大爷的大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甲一直与王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王大爷继子乙虽然与其没有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王大爷还有一个丧失劳动力的养子丙。不久前王大爷病故,留下100万元的存款。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②丙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③100万元应由王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④乙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老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0.张某(11周岁)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母亲的手机登录某直播平台,在主播诱导下通过母亲支付宝账户支付给某游戏公司5949.87元,用于购买游戏充值点卡。对上述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①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游戏公司侵犯了张某母亲的财产权②游戏公司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违背了诚信、自愿和平等的基本原则③张某的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④张某父母有权对其行为进行合理惩戒,并有权要求游戏公司返还充值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11.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这一规定( )①限制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②要求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④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了道德约束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2.王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李某,李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但在过户登记前王某去世。王某儿子王甲作为遗产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张某并完成过户登记。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甲取得房屋所有权在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②李某最终取得了房屋所有权③王甲若放弃继承该房屋,也应该向李某承担责任 ④李某无权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损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小芙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父亲的探望,并要求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其父母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①离婚后的父亲已经不是小芙的监护人②父亲探望孩子被拒可以不支付抚养费③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④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4.从2017年开始,单身独居的老人吴某(无儿女)一直由水果摊摊主小游照顾,因此老人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小游,老人与小游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2021年老人去世,留下价值300万的房产以及抚恤金共6万元。小游处理完老人的后事,老人的妹妹对房产、抚恤金等分配提出异议,双方产生纠纷。该案中( )①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小游可继承吴某的房产②小游全面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③抚恤金在法律上并不属于遗产,小游因此无权参与分配④吴某妹妹与小游之间的纠纷,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被继承人苏某于2014年3月29日死亡,无子女,其配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苏某大姐已先于其死亡,苏某甲系大姐的养女。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与二姐苏某乙一起生活,住院期间的看望照顾、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均由苏某乙负责。苏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一套房屋登记在苏某、苏某乙名下。本案中( )①苏某甲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苏某遗产②苏某乙可以获得该房屋3/4以上产权份额③苏某甲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参与分配遗产④苏某甲、苏某乙获得遗产不属于遗产继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李大爷有一双儿女,名下有两套房产,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名下房产儿女各继承一套。后其女病故,李大爷一直由女婿照顾,与儿子鲜有联系。去世前李大爷在两位医生面前立下口头遗嘱,名下房产均由女婿继承。李大爷去世后其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儿子因未尽赡养义务而失去继承权②儿子和女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④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一套房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7.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8.2011年,在村委会的见证下,父母早亡、终身未婚、没有子女的阮大爷与同村的刘某军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军扶养阮大爷,阮大爷将其全部财产赠与刘某军。2023年,阮大爷因病去世,与阮大爷很少来往的妹妹就房屋的继承问题提出质疑。2024年3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房屋的所有权益由刘某军继承。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是( )A.遗赠扶养协议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遗嘱人死亡后即可发生法律效力B.双方所签遗赠抚养协议符合公序良俗且合法有效,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刘某军可按照遗嘱继承获得房屋继承权D.阮大爷的妹妹虽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未尽扶养义务,无权继承房产19.曾某与曾甲、曾乙系父子关系,孙某与李丙系母子关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有( )①李丙对曾某尽了扶养义务,可以分得一次性死亡抚恤金②死亡抚恤金是曾某孙某夫妻共同财产,要先析产再分配③曾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李丙可通过遗赠获得曾某的遗产④遗孀孙某年老患病且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更多分配份额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0.余老伯和王阿婆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早逝,留下女儿余某。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的一半份额给女儿余某继承。2024年2月,余老伯因病离世。处理余老伯的遗产时,儿媳代表孙女小余(尚未成年)提出异议,理由是该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在此案中( )①小余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亦是法定继承人②余老伯的遗产含有原属于王阿婆的财产部分③小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适用“必留份制度”④余某可以继承余老伯在遗嘱中处分的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二、主观题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需要接送、看护和照顾,但高小某也未出现。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高某甲的骨灰落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睬,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起诉至法院,认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甲的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均认可高小某应丧失继承权,并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假如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材料一 张某与郭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取名为张某甲,未进行户籍登记。2008年5月9日,张某与郭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子张某甲由郭某抚养。张某与郭某离婚后又各自成立了家庭。郭某与周某结婚,并为其子张某甲落户时,在户籍上登记为周某某。张某认为郭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双方的婚生子女的名字改为周某某,侵害了其权利,诉诸法院,请求判令郭某将其婚生子姓名由周某某恢复为张某甲。法庭上,郭某辩称,为孩子的成长考虑,不能更改孩子的姓名。还辩称其子离婚时候已经协议约定为自己抚养,张某已经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权干涉改名。材料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假如你是法官,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刘某与余某于1980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刘甲,并共同购买了2套房产,总价值200万元。刘某利用婚前的30万元存款进行投资经营,截至2013年余某去世(其父母已去世),共获利40万元。余某去世后,刘某与李某再婚,李某携带10岁的女儿李乙一直跟随刘某生活。刘甲一直在外地工作、居住,很少回家。刘某身体多病,婚后一直由李某照顾。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李某,2023年刘某弥留之际,在李某、李乙和邻居丙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明确其另一套房产由李乙继承,其他财产由儿子刘甲继承。刘某去世后(其父母早已去世),刘甲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所有财产,李某则要求按照协议和遗嘱由自己和女儿李乙继承刘某的2套价值200万元房产,双方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说明:本题数字为做题需要,不考虑多年中房子升值等其他变动情况)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刘某的遗产具体该如何分割,并分别说明理由,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7 岁的小张是某高中寄宿学生,学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寄宿学生平时晚上不得无故外出。小张某天和朋友约好翻墙出学校玩耍,当天深夜准备离开宿舍楼时撞见了宿管员,宿管员将其拦下不许外出。小张回宿舍后仍不甘心,遂从宿舍所在的二楼阳台跳下离开,不料跳下时受伤骨折,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小张父母认为孩子交由学校,教育管理好孩子完全是学校的责任,现小张在校内受伤,学校应承担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 20 万元。法院是否支持小张父母的诉讼请求,请阐明理由。《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B C D D C D C C A D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C B D C A C D B C D1.B【详解】①③④: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不得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子女不能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①④正确,③错误。②:在此案中,任某将个人财产交由李某保管并签订协议,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李某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财产保管义务,应该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②错误。故本题选B。2.C【详解】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故①表述错误。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②符合题意。③: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遗产划分可能涉及继承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恰当,故③表述错误。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有效的遗嘱为准,故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3.D【详解】③④:90后小伙赵某陪伴患“渐冻症”的妈妈旅行,用多年如一日的孝顺铺就妈妈的幸福余生,这表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③④符合题意。①:子女应该尽力满足父母的合理需要,不是各种需要,①错误。②:材料强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未涉及不应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问题,②排除。故本题选D。4.D【详解】①②: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侄子王小某不是法定继承人,王爷爷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②错误。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一内容,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丧失继承权,③正确。④: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王爷爷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和房屋归王小某所有,口头遗嘱有效,王大不能按法定继承获得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5.C【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之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父母离婚与孩子的关系还是没有变化的。因此,李某未与小王共同生活,但仍要承担监护职责,①说法错误。②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协商意见:双方分段利用时间、异地共同抚养、双方共尽义务、共担探视成本、递进抚养费用。可知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通过父母异地共同抚养,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②④说法正确。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者可能将面临刑事责任,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6.D【详解】①:小张和老张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不会因为小张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而不履行合同,因此小张须向老张归还借款,①说法错误。②: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系成年人,因此老张没有抚养小张的义务,而小张负有赡养老张的义务,②说法错误。③:若老张执意要小张归还借款,是因为双方的合同关系,但小张也不可以放弃赡养义务,③说法正确。④:小张和老张都是成年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因此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张理应按约归还借款,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7.C【详解】①:胡某为胡小某找来全托保姆单独居住,陈某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由胡某委托保姆单独照护胡小某,均属于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但并非完全未履行为人父母的责任,①排除。②③:陈某和胡某协议离婚后都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胡某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但是胡小某表示更愿意和陈某在一起生活的主观意愿应该得到尊重,因此,法院不应变更抚养权,②正确,③排除。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C。8.C【详解】①:在我国,成年子女履行敬老孝亲责任既是法定义务,又属于道德层面的要求,①错误。②④:在我国,成年子女履行敬老孝亲责任,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抚慰等法定内容,对创建和睦家庭、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②④符合题意。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非是基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③错误。故本题选C。9.A【详解】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 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①正确。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正确。③:100万元的存款应分割,其中50万元为王大爷老伴个人所有,剩余50万元是王大爷的遗产,由王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③错误。④: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乙作为继子,与王大爷无抚养关系,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故本题选A。10.D【详解】①: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②:游戏公司在从事民事活动存在诱导行为,违背了诚信基本原则,没有违背自愿和平等原则,②错误。③④: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张某的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张某父母有权要求游戏公司返还充值。另外,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也是权利。张某父母有权对张某行为进行合理惩戒,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1.C【详解】①:规定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是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而不是限制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①排除。②③:规定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说明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②③符合题意。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了法律约束,而不是道德约束,④排除。故本题选C。12.B【详解】①:王甲是王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是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①正确。②: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登记即取得,所以房屋所有权最终归张某所有,②错误。③:王甲若放弃继承该房屋,则不具有房产所有权,无须向李某承担责任,③错误。④:张某通过法定程序取得房屋所有权。李某无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而应该向王甲提出赔偿请求,④正确。故本题选B。13.D【详解】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教育、监护的权利与义务,①错误。②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但即使被拒,父亲也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②错误,④正确。③:小芙的父母离异,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③正确。故本题选D。14.C【详解】①: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小游不是继承吴某的房产,而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获得吴某的遗产,①错误。②: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小游与老人依法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承担了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正确。③:一次性抚恤金是因死者死亡给死者生前供养的近亲属造成生活困难,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慰问金和生活补助费,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近亲属的民事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此小游不能参与分配,③正确。④: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④错误。故本题选C。15.A【详解】①④:材料中苏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去世,苏某甲和苏某乙未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苏某甲、苏某乙获得遗产属于遗产继承,①正确,④不选。②:苏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房屋登记在苏某、苏某乙名下,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与二姐苏某乙一起生活,住院期间的看望照顾、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均由苏某乙负责,苏某乙对苏某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苏某乙可以获得该房屋 3/4 以上产权份额,②正确。③:苏某甲不属于不尽扶养义务,③错误。故本题选A。16.C【详解】①: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习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儿子并不会因未尽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但按李大爷的口头遗嘱,他无权继承李大爷名下的两套房产,①错误。②: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也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大爷女儿病故,李大爷一直由女婿照顾,所以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③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纠纷中,李大爷的口头遗嘱有效,儿子不能继承李大爷的房产,③正确,④错误。故本题选C。17.D【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18.B【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是遗嘱人和受遗赠人签署的双方法律行为,不是遗嘱人单方面意思表示,A不选。B:阮大爷与同村的刘某军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军扶养阮大爷,阮大爷将其全部财产赠与刘某军,该协议符合公序良俗且合法有效,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B入选。C:刘某军可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获得房屋继承权,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选取继承人,C不选。D:阮大爷的妹妹之所以不能继承,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未尽到扶养义务不是丧失继承权的原因,D不选。故本题选B。19.C【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①:一 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应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曾某与李丙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可以分得一次性死亡抚恤金,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②: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用析产,②错误,但符合题意。③:曾某在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两名护士)的见证下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李丙为曾某的继子,且曾某与孙某结婚后开始在李丙家与其共同生活,期间,李丙一直照顾曾某,李丙与曾某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因此李丙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获得曾某的遗产,而非遗赠,③错误,但符合题意。④: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在死者的近亲属中,如果有属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一方的,还可以要求多分。孙某年老患病且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更多分配份额,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0.D【详解】①③:代位继承人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小余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必留份制度”适用的对象是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不适用于代位继承,①不符合题意,③符合题意。②: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的一半份额给女儿余某继承。房产的一半份额已经析产了,不包含原属于王阿婆的财产部分,②不符合题意。④: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的一半份额给女儿余某继承,因此余某可以继承余老伯在遗嘱中处分的遗产,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21.判决: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归高某乙继承所有,高小某应于判决生效之后返还。理由:①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依法应丧失继承权。高小某未履行义务,对高某甲已经构成遗弃,故丧失继承权。②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出具声明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故遗产归高某乙继承。【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考点考查:法定继承、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法官会如何判决以上案件,可运用遗产的法定继承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知识进行分析说明。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高小某在父母高某甲夫妇年老身患重病时,对他们不管不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可从高小某对父母未尽到相应义务等角度进行分析,证明高小某对高某甲夫妇已经构成遗弃,故丧失继承权。有效信息②: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另外三个在高某甲去世后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可从遗产法定继承的角度进行分析,证明高某乙属于高某甲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对高某甲夫妇尽到了照料义务,且其他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理应获得高某甲的遗产。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22.判决:责令被告恢复儿子原姓氏。理由: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母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原被告离婚时候,双方协议其子由被告直接抚养,但张某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②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郭某未经张某同意,单方面更改其子姓名,侵犯了张某作为父亲决定其子女姓名的权利。③因为双方都未对张某甲进行户籍登记,其子张某甲在户籍登记时候根据双方的意见可以为张姓姓名,也可以为郭姓姓名,但不能随他姓。④郭某擅自变更其子张某甲的姓名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予以纠正。【分析】背景素材:子女姓氏问题考点考查:姓名肖像受保护、育小职责大等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分析该案如何判决。具体可运用姓名肖像受保护、育小职责大等有关知识来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郭某辩称其子离婚时候已经协议约定为自己抚养,张某已经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关键词②:擅自将双方的婚生子女的名字改为周某某→可联系教材知识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关键词③:郭某与周某结婚,并为其子张某甲落户时,在户籍上登记为周某某→可联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说明张某甲在户籍登记时候根据双方的意见可以为张姓姓名,也可以为郭姓姓名,但不能随他姓,因此,郭某擅自变更其子张某甲的姓名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予以纠正。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图表信息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3.能否得到支持:李某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①遗赠抚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李某属于刘某的妻子,不适用于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无效。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刘某立遗嘱时见证人只有无利害关系的邻居丙一人,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遗产如何分割:刘某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和40万元的经营收入,属于刘某与余某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中进行财产分割,刘某与余某每人120万元。对余某的遗产,其子刘甲可以继承60万元,刘某可以继承60万元,所以刘某遗留的遗产有120万+60万+30万即210万元,其配偶李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女李乙和婚生子刘甲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者都拥有继承权,进行平等继承,每人70万元,对与刘某共同生活并一直照顾他的李某,可以适当考虑多分。【分析】背景素材: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案例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可联系教材知识遗赠抚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李某属于刘某的妻子,不适用于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无效;关键词②:2023年刘某弥留之际,在李某、李乙和邻居丙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明确其另一套房产由李乙继承,其他财产由儿子刘甲继承→可联系教材知识口头遗嘱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关键词③:刘某去世后(其父母早已去世),刘甲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所有财产,李某则要求按照协议和遗嘱由自己和女儿李乙继承刘某的2套价值200万元房产,双方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可联系教材知识刘某遗留的遗产有120万+60万+30万即210万元,其配偶李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女李乙和婚生子刘甲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者都拥有继承权,进行平等继承,每人70万元,对与刘某共同生活并一直照顾他的李某,可以适当考虑多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4.不支持。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学校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已充分履行教育、管理义务,并不存在过错。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父母要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不能因为孩子在学校就认为父母没有管教的义务。作为未成年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符合自身认知范围的事物和行为应具有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切忌冲动行事,否则酿成的不利后果将由自己承担。【分析】背景素材:寄宿学生私自外出受伤引起的纠纷案例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核心素养:公共参与、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寄宿学生私自外出受伤引起的纠纷案例,需要调用法律知识,回答本题可从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等角度来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学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寄宿学生平时晚上不得无故外出。小张在未请假的情况下私自导致受伤骨折从宿舍所在的二楼阳台跳下离开→可联系法院不支持小张父母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学校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已充分履行教育、管理义务,并不存在过错。有效信息②:小张父母认为孩子交由学校,教育管理好孩子完全是学校的责任→可联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父母要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不能因为孩子在学校就认为父母没有管教的义务。有效信息③:小张未经学校请假批准私自外出导致受伤→可联系为未成年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符合自身认知范围的事物和行为应具有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切忌冲动行事,否则酿成的不利后果将由自己承担。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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