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练习一、单选题1.小Z和小Y夫妇经营工程项目,资金出现问题,向老D借款。签写借条时,小Y身处外地,就让丈夫小Z写了一张50万元的借条。随后,老D将款项分批转入小Y的银行账户。借款到期后,小Z和小Y未能还款,老D将二人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Z写了借条,此借款应为小Z的个人债务B.小Y收了款项,此借款应为小Y的个人债务C.此借款未用于家庭开支,不属于小Z和小Y的夫妻共同债务D.若小Z和小Y约定由小Z负责还债,老D仍有权要求小Y偿还2.小马和女友小陈相恋多年,2010年登记结婚。小马一直收入殷实,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小马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房屋所有权因二人结婚而发生改变,是夫妻共同财产②小陈婚后购买的汽车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③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④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为小马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小马所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王某与刘某2017年6月结婚,婚前王某有住房一套,刘某有15万元存款。2020年7月,刘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21年12月,刘某遭遇工伤致残,获得60万元赔偿金。后王某与刘某离婚时,王某婚前房产增值10万,刘某继承的房屋每年获得租金4万元。刘某将自己婚前的15万投资购买股票,获利2万元。其中,属于个人财产的是( )①王某婚前的房产及增值部分②刘某因伤致残获得的赔偿金③刘某继承的房产与租金收益④刘某购买股票的本金及收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4.2020年王某和钱某登记结婚,2021年,钱某继承了其父亲留下的价值 100万的房产。2023年,钱某为扩大生意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获得经营收入40万元。而后钱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王某为由, 要求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遭到王某拒绝。后来, 王某和钱某感情破裂, 准备协议离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③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④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甲与乙2020年10月结婚。婚前甲有一套房屋,婚后甲为乙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衣服。2021年11月,乙生下一女。2022年11月,乙遇车祸致残,获得20万元赔偿金。2024年5月,甲乙离婚,甲婚前的房屋婚后增值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获得的20万元赔偿金是个人财产②乙价值5万元的衣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甲婚前的房屋婚后增值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④甲乙离婚,双方与其女的关系没有解除,依然对其有抚养义务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6.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两人结婚5年后离婚,该房产时价为200万元,陈某认为该房产系其父母出全款购买,与赵某没有关系。赵某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同时陈某须支付赵某房屋分割价款7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婚房为陈某与赵某二人结婚前陈某父母出资购置的,应该视为陈某的个人财产②父母出资购置的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法院最终的判决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需进行分割④法院最终的判决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陈某个人财产,出于道义给予赵某适当补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7.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甲不再偿还车贷。最终乙无力偿还车贷,遂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甲得知后要求丙返还轿车。该案中( )A.丙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B.丙不能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C.乙有权独自处分该轿车,丙依法取得轿车所有权D.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构成家事代理,丙取得轿车所有权8.崔某、曲某系夫妻。2020年6月17日,崔某向芮某借款,收到款项后,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芮某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于2020年8月16日前归还。借款人:崔某2020年6月17日”。2020年8月16日,崔某共计偿还芮某6600元,余款16400元未还,芮某碍于情面一直未主张崔某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2023年8月16日以后,芮某就不可能再收回崔某未还的余款②崔某的借款行为发生在其与曲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③若芮某于2024年4月1日就该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则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④若芮某能证明借款时曲某知情并默许,则应由崔某、曲某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该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3年3月,张某婚后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经妻子孙某同意,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30万用于房子装修,同年10月,孙某用婚前个人积蓄投资股票获利 5万元。2024年1月以来,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打算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和儿子抚养方面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所购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张某以个人名义贷款的30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离婚后,张某与孙某对儿子都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孙某婚前个人积蓄投资股票获利的5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周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合离婚,19岁儿子王甲随母亲周某生活。2013年,周某与倪某再婚,并诞下一女倪乙。2017年,倪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口头承诺归周某所有。2024年,周某因病去世,倪某生活困难,遂要求王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甲作为倪某的继子,有赡养继父的法定义务②倪某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王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三分之一的商品房④无论是否订立遗嘱,都应为倪乙保留必要份额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2023高三上·连云港·专题练习)梁某和前夫生有子女甲和乙,离异后梁某与秦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并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随梁某与秦某居住。梁某和秦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丙,另秦某有一私生子丁。后秦某、梁某同行遇车祸俱亡,留下秦父在秦某婚后送给秦某夫妻二人的房产一处,秦某与梁某的父母皆已亡故。据此分析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 )A.丙 B.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12.杨某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后杨某父母的房屋被列入平改范围,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了三套房屋。一套房屋出售给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杨某父母不再允许杨某居住。杨某以自出生以来一直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从而对房屋享有居住权为由,将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对于本案,你的观点是( )①父母对有劳动能力的杨某已经没有法定抚养义务②涉案房屋为父母共同财产,父母有权决定如何使用③杨某作为成年子女负有照顾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④杨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房屋的居住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鲁某因癌症晚期无力回天,他立下自书遗嘱把婚前个人财产平分给妻子唐某和儿子鲁小某,但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儿子要赡养母亲,否则财产将归另一方所有。几年后,唐某遇到了令她心动的男子后结婚,结果鲁小某拿着遗嘱把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另一半财产。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鲁小某违反了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B.唐某违反遗嘱要求不能继承鲁某遗产C.唐某仍可按自书遗嘱继承鲁某一半遗产 D.唐某因遗嘱无效可按法定继承分得遗产14.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15.李某,50岁,男,因意外于2023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220万元),存款 3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20万元)。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④若王某想独占房车,需分别向其他应继承此遗产的继承人补偿40万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黄某有一女儿黄小某和80岁的老母亲。黄某早些年与前妻离异,2000年开始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2023年11月,6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黄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其去世后,黄小某因发现杨某擅自利用黄某的手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00余万元,便将其告到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与黄某存在共同经营,可适当分给遗产②杨某不是黄某法定继承人,其擅自转移黄某存款构成不当得利③黄某女儿、黄某母亲以及杨某共同成为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④杨某虽然与黄某共同生活,但二者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主观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邓琴和丈夫庄天成在2022年登记结婚,一直住在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子内,为了给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邓琴与庄天成共同创业,白手起家。随着生意日益火爆,庄天成为经营生意经常聚会、出差,引起邓琴不满,邓琴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双方为此经常吵架。2024年6月,邓琴提出和丈夫庄天成离婚,要求平分现在居住的商品房和5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庄天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邓琴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商品房和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1)根据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说本案中邓琴侵犯了庄天成的什么权利 (2)邓琴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请说明其法律依据。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20年3月,王某与徐某结婚。婚前,徐某在银行有个人储蓄存款100万元,婚后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2021年3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并获利11万元。同年5月,徐某将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并收取租金10万元。2022年王某与徐某夫妻关系紧张,王某为逃避不幸婚姻,埋头创作并出版了一部小说《昨天》。2023年3月两人离婚。离婚后第三天,王某收到该小说5万元的稿费,而另一部小说《明天》于同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结合材料分析,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08年,蔡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蔡某甲、蔡某乙。2021年4月和7月,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王某要求享有蔡某其中一处房产的50%共有份额。经法院调查:2007年,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2010年,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该如何判决财产分配并阐述其理由。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吴浩是一家企业的总经理,年薪88万元人民币。2016年5月,吴浩与陈女士登记结婚。2022年8月,吴浩用个人的薪资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二人共同居住。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吴浩个人所有。后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陈女士将吴浩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与吴浩离婚并要求将该商品房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来,该地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你认为法院是否会支持陈女士关于平均分割商品房的诉求?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简要说明原因。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D C A D C C A D A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答案 D A C D B A1.D【详解】AB:小Z和小Y夫妇经营工程项目,资金出现问题,向老D借款。签写借条时,小Y身处外地就让丈夫小Z写了一张 50万元的借条。随后,老D将款项分批转入小Y的银行账户。 由此可见,此借款应为小Z和小Y的夫妻共同债务,AB错误。C:此借款虽未用于家庭开支,但用于小Z和小Y夫妇经营工程项目,仍属于小Z和小Y的夫妻共同债务,C错误。D:若小Z和小Y约定由小Z负责还债,老D仍有权要求小Y偿还,D正确。故本题选D。2.C【详解】①:小马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0年结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产权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①错误。②: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③:婚姻存续期间,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③正确。④:婚后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3.A【详解】①: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王某婚前的房屋及增值10万是王某的个人财产,①正确。②:根据民法典可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刘某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②正确。③④: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与租金收益、投资股票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④不选。故本题选A。4.D【详解】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④: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④正确。故本题选D。5.C【详解】①: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乙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①说法正确。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个人用品都属于个人财产,衣服是乙的个人用品,不能当作共同财产瓜分,否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②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在婚后获得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婚前的房屋及增值20万元是甲的个人财产,③说法错误。④:根据民法典,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④正确。故本题选C。6.C【详解】①②:婚房为陈某与赵某二人结婚前陈某父母出资购置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②正确。③④: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同时陈某须支付赵某房屋分割价款78万元。这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陈某个人财产,所以夫妻离婚时需进行分割,③正确,④排除。故本题选C。7.A【详解】AB:乙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丙并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纠纷,属于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A正确,B错误。C: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因此该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乙无权独自处分该轿车,C错误。D:家事代理权的性质是对共同财产做一般的处理决定,如果丈夫或妻子在处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等作出涉及产权转让或放弃的决定时,则可能构成滥用代理权,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不构成家事代理,D错误。故本题选A。8.D【详解】①:2023年8月16日以后,超过了三年的民事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芮某就有可能收不回崔某未还的余款,①错误。②④: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崔某的借款行为虽发生在其与曲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若芮某能证明借款时曲某知情并默许,则应由崔某、曲某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该债务,②错误,④正确。③:若芮某于2024年4月1日就该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提起诉讼时效的抗辩,则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③正确。故本题选D。9.A【详解】①:张某婚后买的一套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说法错误。③: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张某与孙某对儿子都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符合题意;④:孙某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投资股票获利5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故本题选A。10.C【详解】①: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分两种情况确定,双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赡养义务。王甲作为倪某的继子,但倪某没有抚养王甲,所以王甲没有赡养继父的法定义务,①错误。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倪某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③: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王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六分之一的商品房,③错误。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无论是否订立遗嘱,都应为倪乙保留必要份额,④正确。故本题选C。11.D【详解】D:本题考查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知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皆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材料中的房产属于秦某和梁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的子女(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均有继承权,故D符合题意。ABC:不符合题意,排除。12.A【详解】①:杨某已经成年,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对有劳动能力的杨某已经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①正确。②④:上述房产为杨某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有权决定如何使用,杨某不得干涉,杨某父母健在,还没有涉及遗产问题,与杨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无关,②正确,④排除。③:材料没有涉及照顾和赡养父母,③排除。故本题选A。13.C【详解】A:根据材料信息,是鲁某在遗嘱中要求妻子继承其遗产的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而不是鲁小某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原则,A不选。BC:鲁某关于对唐某婚姻状况的约束违背了婚姻自由,属于无效内容,唐某仍可按自书遗嘱继承鲁某一半遗产,B不选,C入选。D:遗嘱中关于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是无效的,其他都是有效的,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D不选。故本题选C。14.D【详解】①: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②: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房产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万元,故③正确。④: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15.B【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遗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②: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②错误。③:在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属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对李某的个人财产平均分割,但李某的兄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的个人遗产,③错误。④: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存款 30 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存款 15 万元、车辆的一半。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若两套房屋和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评估价对应的价款分别向老李和李小某补偿 40 万元,存款 15 万元由王某、李小某、老李各分得5万元,④正确。故本题选B。16.A【详解】①: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与黄某存在共同经营,可适当分给遗产,①正确。②: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杨某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其擅自转移黄某存款构成不当得利,②正确。③: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杨某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③排除。④:婚姻是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本案中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④排除。故本题选A。17.(1)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本案中邓琴去强制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是对庄天成人身权益(人格独立)的限制和干涉。(2)①对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现居住房子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依据:现居住房子是庄天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分析】背景素材:婚姻家庭纠纷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邓琴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双方为此经常吵架。→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本案中邓琴去强制要求庄天成不准外出,不准和外人聚会,是对庄天成人身权益的限制和干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邓琴提出和丈夫庄天成离婚,要求平分5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对5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词②:邓琴和丈夫庄天成在2022年登记结婚,一直住在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子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现居住房子是庄天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18.个人积蓄10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婚后理财获利的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的租金1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离婚前写作出版的小说《昨天》的稿费,属于已经明确可以获利的知识产权收益,尽管5万元稿费是离婚后收到的,但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明天》于2023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属于个人财产。(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婚姻财产纠纷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婚前,徐某在银行有个人储蓄存款100万元,离婚后,小说《明天》于同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个人积蓄10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明天》于2023年5月发表并收到稿费3万元,属于个人财产。关键词②:婚后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2021年3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并获利11万元。同年5月,徐某将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并收取租金10万元。2022年王某与徐某夫妻关系紧张,王某为逃避不幸婚姻,埋头创作并出版了一部小说《昨天》。2023年3月两人离婚。离婚后第三天,王某收到该小说5万元的稿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王某获得银行利息8万元,婚后理财获利的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的租金1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离婚前写作出版的小说《昨天》的稿费,属于已经明确可以获利的知识产权收益,尽管5万元稿费是离婚后收到的,但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19.①对于案涉房产,蔡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虽然不动产权证是在王某与蔡某结婚后办理的,但案涉房产并未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而是登记为蔡某单独所有,蔡某婚后将案涉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其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是对蔡某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确认。综上,案涉房产是蔡某婚前个人财产,不应确认为蔡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对王某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②蔡某关于“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的主张,并不符合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方未能举证证实将手镯交给女方持有时双方约定为保管关系,应视为财产赠与,为女方的个人物品。因此法院对蔡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分析】背景素材:蔡某和王某的婚姻关系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该如何判决财产分配并阐述其理由。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珍惜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婚前,蔡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蔡某的父亲支付给张某购房款32万元。婚后蔡某的父亲又付给张某剩余的购房款。同年,蔡某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案涉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蔡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可知对于案涉房产,蔡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虽然不动产权证是在王某与蔡某结婚后办理的,但案涉房产并未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而是登记为蔡某单独所有,蔡某婚后将案涉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是其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是对蔡某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确认。关键词②:蔡某还主张“彩礼中的婚戒和手镯仅是交给女方保管,并非赠与女方”,要求王某将一直佩戴的饰品返还→可联系此主张并不符合通常的民间习俗,且男方未能举证证实将手镯交给女方持有时双方约定为保管关系,应视为财产赠与,为女方的个人物品。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0.法院会支持陈女士关于平均分割商品房的诉求。原因如下: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财产关系,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②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按照民法典规定,上述案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属于吴浩与陈女士的共同财产,双方的口头约定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应支持李女士平均分割房产的诉求。【分析】背景素材:夫妻离婚并要求将婚后所购商品房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对法院是否会支持陈女士关于平均分割商品房的诉求作出判断,并简要阐明作出这一判断的法理依据。可调用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吴浩是一家企业的总经理,年薪88万元人民币。2016年5月,吴浩与陈女士登记结婚。2022年8月,吴浩用个人的薪资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二人共同居住→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关键词②: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吴浩个人所有→可联系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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