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练习(含解析)-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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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练习(含解析)-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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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
一、单选题
1.老何与妻子老陈分别于2020年和2022年去世。老何在过世前与林阿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何名下财产遗赠给林阿姨,林阿姨则承担老何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养女小何(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小何认为,自己系老何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养父母所有财产。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何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B.林阿姨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了遗嘱继承资格
C.小何未尽扶养丧葬义务,无权法定继承养父母遗产
D.林阿姨继承老何遗产前应先对遗产进行析产
2.甲早年丧偶,父母早逝,膝下有一儿一女,女儿远嫁。甲立遗嘱把唯一的房屋留给儿子,后因急需用钱,甲将房屋卖掉获得100万元。甲死后留有遗产80万,其子女对遗产继承产生分歧,对此下列观点分析正确的是( )
A.儿子认为,根据甲所立遗嘱,自己应继承全部遗产
B.女儿认为,甲立遗嘱房屋已失效,因此应平分遗产
C.邻居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权
D.亲属认为,甲真实意图是给儿子,其继承全部遗产
3.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常常提出三个疑问:老人有经济来源,儿女收入低,是否还需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偏心对待子女,子女能否拒绝赡养?父母离婚,子女跟随一方生活,是否还要对另一方履行赡养义务?对此下列回答符合民法典精神的是( )
①父母偏心对待子女,被忽视的子女可以少履行赡养义务,但不能不履行赡养义务
②父母即使有收入来源,收入低的子女也应该按照生活需要全额向父母支付赡养费
③赡养父母不只是经济供养,收入低的成年子女可以生活照顾等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④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马阿姨与继子小赵共同生活了数十年。2018年,马阿姨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小赵,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4年后,丧偶独居的马阿姨因病卧床不起,小赵照料她一段时间后就不再照顾。无奈之下,马阿姨一纸诉状将小赵告上法院。本案中( )
A.小赵通过血缘关系获得了房屋的继承权 B.该房屋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合同
C.小赵未充分履行生活上照料马阿姨的义务 D.小赵未完全履行对马阿姨的扶养义务
5.宋某亮于2022年10月因病去世(其父母均已去世),名下有房产、股票、存款等,生前未立遗嘱。宋某亮与迟某于2010年3月登记结婚,2014年7月迟某产下双胞胎女儿迟某甲和迟某乙。2014年3月双方协议离婚。宋某方系宋某亮唯一同胞姐姐。宋某亮离婚后与庄某霞系长期同居关系,在宋某亮去世后,庄某霞利用同住便利非法转移、非法侵占宋某亮的遗产。因宋某亮的遗产分割纠纷问题,宋某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作出的民事判决有( )
①庄某霞应该获得宋某亮的遗产
②宋某方不享有对宋某亮遗产的继承权
③迟某甲、迟某乙享有对宋某亮遗产的继承权
④迟某甲、迟某乙丧失对宋某亮遗产的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6.一生未婚育的老人高女士曾受到邻居曹某照料,并与曹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高女士按协议约定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手续。之后,高女士聘薛某为保姆并与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高女士去世后,曹某诉至法院,称自己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应继承老人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②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
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了曹某与高女士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高女士没有自主决定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无偿的民事法律关系,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小钱在挖矿时意外死亡,雇主向小钱家属一次性赔偿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408000元,该款项全部汇入小钱父母的银行账户。小钱父母以小钱夫妻正处于“离婚冷静期”为由,将死亡赔偿款占为己有,拒绝向小钱的妻子和儿子分配,小钱的妻子和儿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分得应有赔偿款。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死亡赔偿金是小钱的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②继承了死亡赔偿金的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③小钱夫妻并未解除夫妻关系,小钱妻子有权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
④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对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人、年老患病者予以适当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小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予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虽然没有尽赡养义务,但作为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部分财产
②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③戴某无权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④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曹某某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时突发疾病去世。贾某系曹某某妻子,婚后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李某某系被继承人曹某某母亲。曹某某去世后,遗留存款及单位工伤赔偿金、抚恤金若干。关于曹某某的财产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曹某某的遗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
②单位的工伤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③贾某可以委托辩护人解决其继承纠纷
④李某某可以继承房产的二分之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在某企业工作的李甲(男)与高某(女)婚后生育李乙,两年后离婚,随后李乙一直跟随李甲的父母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李甲的父母承担。五年后李甲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五年间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李甲与高某以“啃老”的方式不履行对子女法定的抚养教育责任
②李乙是李甲的父母的孙子女,李甲的父母对李乙有抚养教育义务
③李甲的父母出于亲情考虑代为抚养孙子女,可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与
④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李甲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70岁的张某,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担心自己将来无人照管,遂和外甥黄某签书面协议,约定将来在张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黄某担任他的监护人,张某之子小张认为自己愿意且完全有能力担任张某的监护人,但被张某无情拒绝。两年后,张某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出想去养老院住一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是监护人,可以成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虽然小张不是监护人,但其仍需给付赡养费
③张某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黄某不得干涉
④黄某需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获得张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独居老人阮大爷同邻居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照顾阮大爷并负责其生养死葬,阮大爷将房产留给刘某。协议签订后,刘某依然照顾阮大爷直至其去世,但此时阮大爷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了异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助于更好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B.阮大爷的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因未尽抚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房产
C.刘某依约对阮大爷履行了赡养义务,因此应该获得阮大爷的全部房产
D.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阮大爷留给刘某的房产受法律保护
13.王先生因父母过早离世,独自一人拉扯妹妹长大。后王先生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家三口住在出租屋内,日子虽不富裕,但也其乐融融。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体检中,王先生体检结果显示已是重症晚期。考虑到儿子虽年幼,但有妈妈照顾,王先生便在住院治疗期间,偷偷留下未注明日期的便条作为遗嘱,表明自己过世后将全部家庭财产都留给尚在上大学的妹妹。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家庭财产应由王先生的妻子、儿子与其妹妹共同继承,各分得三分之一
B.王先生手写的字条没有具体落款时间,因此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
C.王先生把全部家庭财产留给妹妹,应该属于遗赠,妹妹有权获得该财产
D.王先生擅自把全部财产留给妹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应该留部分给妻儿
14.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不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5.2023年3月,无子女的刘某丙与大哥刘某甲的儿子刘小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当刘小某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丙的二哥刘某乙认为自己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刘某丙的遗产。对于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刘某乙作为刘某丙的二哥,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B.法院可能会判决刘某乙继承刘某丙的部分遗产
C.法院可能会判决刘某丙的所有遗产归刘小某所有
D.刘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丙的遗产
16.高老太未婚未育,由同事女儿曹女士日常对其照料。2018年2月,双方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遗嘱,约定委托人可以声明公证形式单方撤回监护委托。高老太进入养老院后,聘薛女士为专职保姆。2020年3月,高老太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公证手续,并撤销了遗赠给曹女士遗产的遗嘱,之后与薛女士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曹女士因曾经照料高老太,有权继承其部分遗产
B.高老太去世后,曹女士对遗产不享有受遗赠权利
C.高老太撤销遗赠给曹女士遗产的遗嘱是不公平的
D.薛女士不能独自享有接受高老太遗产赠与的权利
二、主观题
17.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曾某彬患有矽肺,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曾某泉三兄弟主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李某军不具有上述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资格。孙某学主张死亡抚恤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后再进行遗产分配。几人因分配纠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说明李某军是否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院应如何处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7月,王某以其名下房屋作抵押,向某典当公司借款7万元,双方签订《商品房典当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到期后,王某未还款。典当公司多次联系王某未果,后得知王某已去世,6万元遗产已由王某的父母、妻子和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全部继承。典当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偿还当金7万元及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案的4名法定继承人对王某的债务是否负有清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19.解决老人赡养问题,有些子女会先把老人百年之后的遗产分配清楚,再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极易导致“少继承少赡养、不继承不赡养”现象的发生。子女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赡养协议,能否获得法律支持呢?
盛老太和老伴共生育三个孩子,分别是哥霍甲、弟霍乙、妹霍丙,老伴已过世。2021年5月,霍甲、霍乙签订分家赡养协议,约定霍甲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老太的4间房屋,盛老太由霍乙赡养。
后来,霍乙拒不履行协议,导致盛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丙一起生活。霍甲认为:“只有继承遗产,才要赡养母亲。霍乙继承了遗产,应当赡养母亲。”
近日,霍甲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有效。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霍甲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不支持子女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赡养协议有效的原因。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马生有独子,妻子于2011年去世,独子未留有子女,也于2017年2月去世。老马亲属中有姐姐和妹妹多人,其中2位已去世,留有子女。2017年8月,年过八旬的老马和水果摊主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将老马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小游,个人财产包括不动产、存款及其他财物;小游负责老马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签署后,小游夫妇等与老马共同生活直至2021年老马去世。此时老马的妹妹等亲属表示要继承老人的遗产,并且否定了老人在此之前订下的协议与遗嘱。老马的亲属认为,2021年5月老马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老人在录音录像中有多处逻辑混乱、与事实不符的表达。小游是在明知老马精神存在问题、行为能力受限的情况下,与其签署《遗赠扶养协议》,试图侵占系争房屋,存在明显恶意,协议应属于无效,遂将小游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老人的房屋、财物及资金归小游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B D C B A D C A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D B D C B
1.A
【详解】A:老何可以处置个人的合法财产,个人合法财产不等于个人名下财产。老何与林阿姨签订的协议里面林阿姨负责夫妻两人的扶养丧葬事宜,推知老何名下的财产应有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所以老何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A正确。
B:林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资格,林阿姨是通过遗赠获得遗产,不是遗嘱继承,B不选。
C: 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享有遗产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C错误。
D: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林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林阿姨获得老何遗产前应先对遗产进行析产,D错误。
故本题选A。
2.B
【详解】A:甲所立的遗嘱是关于房屋的,但房屋后来已被卖掉,遗嘱中的标的物已不存在。在遗嘱标的物灭失或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原遗嘱通常被视为失效或部分失效。因此,儿子不能仅凭原遗嘱主张继承全部遗产,A排除。
B:由于房屋已被卖掉,原遗嘱失效,甲去世后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子女通常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女儿有权要求平分遗产,B正确。
C:在法律上,嫁出去的女儿仍然享有与儿子平等的继承权。这种“嫁出去的女儿没有继承权”的说法是封建社会的观念,与现代法律不符,C排除。
D:虽然甲曾立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但遗嘱中的标的物已不存在,原遗嘱失效。在没有其他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此,不能仅凭甲的“真实意图”来判定继承权,D排除。
故本题选B。
3.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得随意免除 。所以,父母偏心对待子女,被忽视的子女不能少履行赡养义务,也不能不履行赡养义务,①说法错误。
②:父母有收入来源不影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可以相应减少子女对父母的物质赡养。赡养费的标准:如果子女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无劳动能力,视为无赡养能力,无需支付赡养费。 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其应支付的赡养费需按照其收入以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来计算,②排除。
③: 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所以,赡养父母不只是经济供养,收入低的成年子女可以通过生活照顾等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③符合题意。
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母关系改变而改变,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C
【详解】A:小赵与马阿姨之间是收养关系,不是血缘关系,A错误。
B: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该房屋赠与合同是可撤销合同,B错误。
C:由材料可知,本案中,小赵未充分履行生活上照料马阿姨的义务,C正确。
D:扶养义务主要是指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材料未涉及扶养义务,小赵对马阿姨应该是赡养,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5.B
【详解】①:庄某霞与宋某亮是同居关系,并非法律上的配偶关系,同居关系不产生法定继承的权利,所以庄某霞不应该获得宋某亮的遗产,①错误。
②:宋某亮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宋某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对宋某亮遗产的继承权,②正确。
③④:迟某甲和迟某乙是宋某亮的子女,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且不因父母离婚而丧失对生父或生母遗产的继承权。所以迟某甲、迟某乙享有对宋某亮遗产的继承权,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A
【详解】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主张分得遗产是法定继承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情况,①说法正确。
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高女士与薛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高女士生前的真实意愿,受到法律保护,②符合题意。
③:高女士意定监护协议的自主决定权并未丧失。相反,法律通过规定意定监护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决定未来监护人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7.D
【详解】③④: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所受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应当归死者近亲属共有,分割应对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人、年老患病者予以适当照顾,而小钱夫妻并未解除夫妻关系,因此小钱妻子有权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③④正确。
①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也不能被继承,也不需要承担被分割人未偿还的债务,①②错误。
故本题选D。
8.C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因戴某与蔡某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蔡某依约履行义务,依约戴某去世之后其名下房屋应归蔡某所有,庞小某不能继承戴某的房产,①表述错误;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蔡某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蔡某,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②符合题意;
③:戴某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③表述错误;
④:本案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9.A
【详解】①:曹某某生前没有立遗嘱,其合法财产适用法定继承,①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不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③错误。
④:案例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再继承,李某某不能继承该房产的二分之一,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B
【详解】①:李乙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李甲的父母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李甲的父母承担。李甲和高某作为李乙的父母,以“啃老”的方式不履行对子女法定的抚养教育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法定的抚养义务。本案中,李甲与高某二人有抚养能力,其父母对李乙并无抚养教育义务,②说法错误。
③④:本案中,李甲的父母对李乙并无抚养教育义务,出于亲情考虑代为抚养孙子女,不能当然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④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1.C
【详解】①: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黄某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①错误。
②:小张作为成年子女对老张给付赡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即便小张不再是监护人,也不影响其法定义务的履行,②正确。
③: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张某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对于其有能力独立决定是否去养老院一事,张某有独立处理能力,黄某不得干涉,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产无关,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是遗赠扶养协议的要求,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D
【详解】D:阮大爷同邻居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刘某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阮大爷留给刘某的房产受法律保护,D正确。
A:遗赠扶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属于遗产继承,A错误。
B:阮大爷的妹妹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继承房产,其原因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B排除。
C:刘某履行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C排除。
故本题选D。
13.B
【详解】A: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妻子、儿子与其妹妹并不是同一顺位继承人,A错误。
B: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对于遗嘱的形式,民法典有具体要求。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王先生手写的字条没有具体落款时间,因此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B正确。
C:王先生的妹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属于遗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C错误。
D:民法典赋予夫妻任何一方对非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财产处理的知情权和共同处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若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D错误。
故本题选B。
14.D
【详解】①: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相同的,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效力,故①表述错误。
②: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也为了简化子女将来继承遗产的手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表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故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不属于自书遗嘱,故③表述错误。
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5.C
【详解】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刘某乙作为刘某丙的二哥,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A错误。
B:刘某乙并未尽到对其弟弟刘某丙的扶养义务,且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法院不会判决刘某乙继承刘某丙的部分遗产,B说法错误。
C:无子女的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法院可能会判决刘某丙的所有遗产归刘小某所有,C正确。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刘小某是刘某丙的大哥刘某甲的儿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D错误。
故本题选C。
16.B
【详解】A:曹女士虽然曾经照料高老太,但是高老太已经在2020年3月办理了解除意定监护人的公证手续,并且撤销了遗赠给曹女士遗产的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曹女士失去了受遗赠的依据,所以曹女士无权继承高老太的遗产,A错误。
B:由于高老太已经依法撤销了遗赠给曹女士遗产的遗嘱,所以在高老太去世后,曹女士对遗产不享有受遗赠权利,B正确。
C:高老太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她撤销遗嘱是在行使自己合法的财产处分权,不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C错误。
D:高老太与薛女士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薛女士履行了扶养义务后,有权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接受高老太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可以独自享有接受遗产赠与的权利,D 错误。
故本题选B。
17.①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某军虽已成年,但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长达十余年,根据案件事实可以认定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是针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恤,应参照继承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处理。本案应由曾某彬的配偶、子女参与分配,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虑到孙某学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遂判决孙某学享有曾某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0%的份额,李某军与曾某泉三兄弟各享有15%的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为什么、怎么做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生活,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可运用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1)4名法定继承人对王某的一部分债务负有清偿责任。(2)理由:①典当公司与王某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典当公司依约已向王某出借当金,王某未按期足额偿还,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②因王某死亡,其父母、妻子和儿子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4人均未放弃继承,依法应在清偿王某的债务后分割遗产。③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债务纠纷
考点考查:遗产、债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是分析该案的4名法定继承人对王某的债务是否负有清偿责任,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遗产、债务的相关知识,从是什么、为什么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以其名下房屋作抵押,向某典当公司借款7万元,双方签订《商品房典当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到期后,王某未还款。→可联系履行合同的原则,论述王某的违约责任。
关键词②:典当公司多次联系王某未果,后得知王某已去世,6万元遗产已由王某的父母、妻子和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全部继承。→可联系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论述王某的继承人负有清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本案中霍甲、霍乙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分家赡养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考生说明法院不支持子女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赡养协议有效的原因。考生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可以从敬老是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霍甲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老太的4间房屋,盛老太由霍乙赡养→可联系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关键词②:霍甲认为:“只有继承遗产,才要赡养母亲”→可联系以约定未来继承权利为前提达成的分家赡养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老马在2021年5月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7年8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小游夫妇等与老马共同生活直至2021年老马去世,履行了法定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所以遗赠扶养协议有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老马的妹妹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遗产。所以,老人的房屋、财物及资金归小游所有。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17年8月,年过八旬的老马和水果摊主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将老马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小游,《遗赠扶养协议》签署后,小游夫妇等与老马共同生活直至2021年老马去世。2021年5月老马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说明本案中老马在2021年5月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7年8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小游夫妇等与老马共同生活直至2021年老马去世,履行了法定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所以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关键词②:老马亲属中有姐姐和妹妹多人,其中2位已去世,留有子女。老马的妹妹等亲属表示要继承老人的遗产,并且否定了老人在此之前订下的协议与遗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说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因此老马的妹妹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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