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十一课 远离违法犯罪第二框 犯罪与刑罚本课主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守法观念,规范个人行为。本框“犯罪与刑罚”主要探讨了刑法的性质、犯罪的特征、刑罚的内容以及面对犯罪我们应有的态度和做法。本框也对学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学会归纳,厘清线索,直面犯罪。这一阶段学生处于青春期,情绪波动较大,自控能力不强,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较差,容易产生不良行为。同时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犯罪等知识了解不多。因此青少年犯罪或者被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有必要让学生接受良好的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认清犯罪的本质,远离犯罪,珍惜美好生活。因此我们在教学活动中:一要强化对犯罪最本质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从道德责任角度强化守法观念;二要多从刑罚对犯罪人员的处罚的角度谈对犯罪当事人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树立敬畏法律、远离犯罪的意识。1.通过“什么是刑法”的课堂活动,根据“撬车门盗窃贵重物品、抢控公交车方向盘、出售贵重文物”教学情境设置,围绕议题“行为的性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刑法的地位。(法治观念、道德修养)2.通过“犯罪有哪些特征”的课堂活动,根据“探究与分享”里两个行为的辨别教学情境设置,围绕议题“性质有什么不同?”认识犯罪的三个特征。(法治观念)3.通过“刑罚的内容认识”的课堂活动,根据“15岁学生索要财物数额大、欺凌严重”教学情境设置,围绕议题“属于什么性质?应当如何处理?”学习刑罚内容,并通过“阅读感悟”材料引导青少年面对犯罪行为要敢于并善于斗争。(法治观念、责任意识)教学重点 犯罪的特征。教学难点 与违法犯罪作斗争。1.教法:情境分析、归纳强调、多媒体演示。2.学法:自学、归纳、小组合作、交流展示。一、创设情境 导入新课多媒体出示下列情境:情境一 王某在体育馆看球赛时,大声喧哗,不听劝阻。情境二 赵某捡到他人手机,拒不归还。情境三 闫某是自媒体主播,在直播中公然篡改国歌词谱,造成不良影响。情境四 钱某在路边摆摊卖水果,影响了交通。情境五 梁某与朋友晚上在家聚会,大声K歌,邻居几次提醒,他并未在意,邻居报警。情境六 因口角之争,李某纠集几个朋友,将孙某打成重伤。思考:上述情境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说出判断的依据及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学生抢答。教师导入:前五个情境中的违法行为与最后一个情境中的违法行为有什么不同?为理解这个问题,今天我们来学习《犯罪与刑罚》。二、师生互动 探究新知探究一 刑法的作用及内容1.多媒体出示教材P96“生活观察”: 情境一 齐某撬开他人小轿车车门,盗窃车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情境二 马某要求中途下车被拒绝后,抢控公交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情境三 汪某将一件禁止出口的青铜器出售给一个外国人。思考:根据刑法,分析情境中人物行为的性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学生讨论后回答。教师总结: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探究二 犯罪的含义和特征2.多媒体出示教材P97“探究与分享”。思考:为何两个行为类似,但性质不同?学生分小组讨论后回答。教师总结:(1)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相同点: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承担法律责任。(2)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危害性 触犯的法律 处罚程度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刑法以外的法律 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犯罪 违法情节很重,社会危害性很大 刑法 受到刑事处罚 教师讲述: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任何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当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就构成犯罪。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刑事违法是犯罪在法律上的表现,即犯罪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探究三 刑罚的含义和分类3.多媒体出示教材P97“探究与分享”。思考: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当如何处理?学生思考后回答。教师讲述:林某以人身侵害违法手段强行索要其他同学的财物,一年内共索得三千余元,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且其已年满14周岁,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属于犯罪。教师进一步提出问题:犯罪的后果是什么?会受到哪些刑罚?教师总结:刑罚,又叫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种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教师补充:(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基本刑罚,包括以下几种:①管制: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②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关押改造。③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④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⑤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2)附加刑:是对主刑的补充,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于主刑,包括以下几种:①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②剥夺政治权利: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③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地收归国有。④驱逐出境:专门针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三、畅所欲言 归纳总结1.学生:学习了本课后,你有哪些收获和感想?2.教师:带领学生回顾本框所学内容。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