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高中思想政治二轮复习:大单元九 课时2 家庭与婚姻(课件 学案 练习,3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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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中思想政治二轮复习:大单元九 课时2 家庭与婚姻(课件 学案 练习,3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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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2 家庭与婚姻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三年考题 备考建议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2024·湖南高考,19;2023·全国新课标卷,41 2023·湖南高考,13 1.本课时常考点有: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夫妻财产等。 2.考查形式: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主观题以辨析类、认识类试题为主,并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 3.2025备考,应关注:最新制定或修改的家庭与婚姻的一些法律,有关家庭与婚姻的典型法律生活案例。
财产继承 2024·湖北高考,9;2024·安徽高考,14 2024·甘肃高考,14;2023·江苏高考,6 2023·湖南高考,13;2022·山东高考,14
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2024·山东高考,14;2022·浙江6月选考,36
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典例1 (2023·全国新课标卷·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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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2 (2024·湖北高考·继承)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3 (2024·安徽高考·遗赠扶养协议)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家庭侵权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2.继承
(1)关于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类型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愿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提醒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澄清微点]
1.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某人从建筑工地高架摔下致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元,这是死者的遗产。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024·甘肃高考,14③)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024·甘肃高考,14④)李某作为儿子,在父亲去世后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法一 依托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2003年4月生的胡某某系胡某与姜某某非婚生女儿,因胡某与姜某某解除恋爱关系,且两人忙于工作,胡某某遂由胡某父母负责照顾、抚养、教育。2016年,经医院诊断,胡某患有抑郁症、分离转换性障碍。此时,胡某父母年老多病,已无力继续照顾胡某某。基于上述情况,下列解决胡某某抚养问题的正确做法是(  )
①胡某和姜某某应共同承担起胡某某的抚养义务
②胡某应与姜某某协商胡某某的抚养费承担责任
③人民法院应判决胡某父母、胡某和姜某某均摊胡某某的抚养费
④胡某某可以利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法二 结合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综合考查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
2.Z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Z。多年后,Z女士的丈夫和小Z不幸病逝,留下了小Z的妻子小W和女儿小小Z。又过了几年,Z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并没有设立遗嘱。已知Z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除了孙女小小Z外,就只有一个弟弟。关于Z女士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女士的弟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
②小W、小小Z和Z女士弟弟可以平均分配Z女士遗产
③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④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法三 依托遗嘱继承或遗赠的典型案例,考查遗嘱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3.杨某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与姐姐先于其去世。杨某生病住院期间,邻居顾某尽心照顾其饮食起居,处理住院费用,并在杨某死亡后操办了丧葬事宜。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代书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但杨某外甥于某则认为应由其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这里(  )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杨某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法四 结合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事例,考查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4.李某未婚配,没有子女,系小李的叔叔,原建有平房三间。李某与小李签订协议书并予以公证,约定:小李出资将平房翻建为楼房,建成后,留下一间给李某终生居住,李某去世后楼房全部归小李所有;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小李照料,尽子女义务。翻建后,小李拒绝让李某居住于楼房内。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因为未尽赡养义务,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二人所签署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赠和法定继承
③若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小李据协议成为李某的监护人
④若小李未妥善照顾李某居住,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典例1 (2022·浙江6月选考·夫妻约定财产)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典例2 (2024·山东高考·夫妻财产与债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提醒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澄清微点]
1.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020·浙江7月选考,35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020·浙江7月选考,35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法一 依托缔结婚姻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婚姻要件的理解
1.2022年11月,四川某县16岁女孩小甜在父母的安排下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同年12月30日订婚后,男方将26万元彩礼钱交付小甜父母。2023年1月,小甜独自前往广东打工,阿某得知后,组织3名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2月14日在途经广西时,小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报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②借婚姻收取彩礼,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③阿某及其家人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
④若小甜在订婚后随即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受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法二 结合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2.2022年张某与刘某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2024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某用12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刘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5万元。2023年6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另外刘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刘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
④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和租金5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法三 结合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
3.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周就找上了刘女士。原来,在2019年老周欲与张先生共同投资开设公司,不料公司没开成,老周的投资款200万元却打了水漂,张先生因此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此后张先生无力偿还欠款,老周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女士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④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精析
核心考点一
典题精研
典例1 不当之处: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的说法不当。
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典例2 B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典例3 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不选。]
澄清微点
1.×。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2.×。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3.×。王某作为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4.×。李某作为儿子,在父亲去世后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命题猜想
1.A [爷爷奶奶没有赡养孙子孙女的法定义务,因此,胡某父母不需要均摊胡某某的抚养费,③错误。2016年胡某某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利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2.D [Z女士没有签订遗赠协议,Z女士的弟弟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①错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世,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Z女士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获得她的遗产,②错误。]
3.D [顾某与杨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继承权,①错误。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选择仲裁,③错误。]
4.C [本案中小李因为未尽赡养义务,可能会继承不到遗产,但不是因此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①错误。材料中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是成年意定监护,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小李照料,尽子女义务,而不是小李据协议成为李某的监护人,③错误。]
核心考点二
典题精研
典例1 D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典例2 B [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澄清微点
1.×。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2.×。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
4.×。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
命题猜想
1.A [在自愿和适度原则下收取一定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错误。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小甜未满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结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④错误。]
2.C [刘某是其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①错误。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租金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3.C [本案涉及的200万元欠款凭证仅有张先生一人签名,由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①错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老周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故③错误。](共51张PPT)
民事法律与社会和谐
大单元九
课时2
家庭与婚姻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三年考题 备考建议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2024·湖南高考,19;2023·全国新课标卷,41;2023·湖南高考,13 1.本课时常考点有: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夫妻财产等。
2.考查形式: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主观题以辨析类、认识类试题为主,并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
3.2025备考,应关注:最新制定或修改的家庭与婚姻的一些法律,有关家庭与婚姻的典型法律生活案例8。
财产继承 2024·湖北高考,9;2024·安徽高考,14;2024·甘肃高考,14;2023·江苏高考,6;2023·湖南高考,13;2022·山东高考,14
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2024·山东高考,14; 2022·浙江6月选考,36
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内容索引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核心考点一
典例1 (2023·全国新课标卷·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典题精研
答案 不当之处: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的说法不当。
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典例2 (2024·湖北高考·继承)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典例3 (2024·安徽高考·遗赠扶养协议)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不选。
核心整合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家庭侵权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提醒
2.继承
(1)关于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类型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愿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提醒
1.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纠正 ×。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2.某人从建筑工地高架摔下致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元,这是死者的遗产。
纠正 ×。
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纠正 ×。
3.(2024·甘肃高考,14③)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王某作为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纠正 ×。
4.(2024·甘肃高考,14④)李某作为儿子,在父亲去世后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李某作为儿子,在父亲去世后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考法一 依托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2003年4月生的胡某某系胡某与姜某某非婚生女儿,因胡某与姜某某解除恋爱关系,且两人忙于工作,胡某某遂由胡某父母负责照顾、抚养、教育。2016年,经医院诊断,胡某患有抑郁症、分离转换性障碍。此时,胡某父母年老多病,已无力继续照顾胡某某。基于上述情况,下列解决胡某某抚养问题的正确做法是
①胡某和姜某某应共同承担起胡某某的抚养义务
②胡某应与姜某某协商胡某某的抚养费承担责任
③人民法院应判决胡某父母、胡某和姜某某均摊胡某某的抚养费
④胡某某可以利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命题猜想
爷爷奶奶没有赡养孙子孙女的法定义务,因此,胡某父母不需要均摊胡某某的抚养费,③错误。
2016年胡某某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利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考法二 结合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综合考查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
2.Z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Z。多年后,Z女士的丈夫和小Z不幸病逝,留下了小Z的妻子小W和女儿小小Z。又过了几年,Z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并没有设立遗嘱。已知Z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除了孙女小小Z外,就只有一个弟弟。关于Z女士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Z女士的弟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
②小W、小小Z和Z女士弟弟可以平均分配Z女士遗产
③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④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Z女士没有签订遗赠协议,Z女士的弟弟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①错误。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世,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Z女士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获得她的遗产,②错误。
考法三 依托遗嘱继承或遗赠的典型案例,考查遗嘱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3.杨某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与姐姐先于其去世。杨某生病住院期间,邻居顾某尽心照顾其饮食起居,处理住院费用,并在杨某死亡后操办了丧葬事宜。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代书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但杨某外甥于某则认为应由其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这里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杨某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顾某与杨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继承权,①错误。
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不能选择仲裁,③错误。
考法四 结合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事例,考查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4.李某未婚配,没有子女,系小李的叔叔,原建有平房三间。李某与小李签订协议书并予以公证,约定:小李出资将平房翻建为楼房,建成后,留下一间给李某终生居住,李某去世后楼房全部归小李所有;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小李照料,尽子女义务。翻建后,小李拒绝让李某居住于楼房内。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李因为未尽赡养义务,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二人所签署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赠和法定继承
③若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小李据协议成为李某的监护人
④若小李未妥善照顾李某居住,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本案中小李因为未尽赡养义务,可能会继承不到遗产,但不是因此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①错误。
材料中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是成年意定监护,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小李照料,尽子女义务,而不是小李据协议成为李某的监护人,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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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二
典例1 (2022·浙江6月选考·夫妻约定财产)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典题精研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
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典例2 (2024·山东高考·夫妻财产与债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核心整合
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 方式 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提醒
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1.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
纠正 ×。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纠正 ×。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纠正 ×。
3.(2020·浙江7月选考,35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
提示 ×。
4.(2020·浙江7月选考,35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
考法一 依托缔结婚姻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婚姻要件的理解
1.2022年11月,四川某县16岁女孩小甜在父母的安排下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同年12月30日订婚后,男方将26万元彩礼钱交付小甜父母。2023年1月,小甜独自前往广东打工,阿某得知后,组织3名家人前往广东强行将小甜带回,2月14日在途经广西时,小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报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②借婚姻收取彩礼,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③阿某及其家人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
④若小甜在订婚后随即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受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命题猜想
在自愿和适度原则下收取一定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错误。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小甜未满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结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④错误。
考法二 结合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2.2022年张某与刘某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2024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某用12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刘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5万元。2023年6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另外刘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刘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
④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和租金5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刘某是其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①错误。
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租金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考法三 结合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
3.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周就找上了刘女士。原来,在2019年老周欲与张先生共同投资开设公司,不料公司没开成,老周的投资款200万元却打了水漂,张先生因此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此后张先生无力偿还欠款,老周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女士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④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本案涉及的200万元欠款凭证仅有张先生一人签名,由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①错误。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老周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故③错误。
返回大单元九 训练2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2024·沧州高三期中)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庭,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去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4·海南模拟预测)年逾六旬、体弱多病的胡某(育有三女一子,子女均已成家)偶尔为他人看鱼塘,每月有农村养老金和承包地转包收入。2023年6月,胡某因生活困难要求子女赡养。子女们认为胡某有一定收入,生活并不困难,不需要他们赡养,且女儿们认为,按农村习俗,出嫁女不应再承担赡养义务。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可免除其赡养义务
②基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女儿们的诉求有合理性
③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与胡某共同协商赡养的具体方案
④虽然胡某有收入,但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4·娄底模拟预测)原告李某与被告桂某系养母女关系,桂某出生后被其家人寄放在李某家门口,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年满60周岁后,失去了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直由她的其他两名子女赡养照顾,桂某没有尽赡养义务,故李某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桂某给付自她年满60周岁起至今共计五年的赡养费24 000元,以及今后给付每月赡养费500元。在这一案件中(  )
①李某的诉讼请求没有法理依据,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李某和桂某不是母女关系,不应承担其赡养义务
③桂某家人的行为属于遗弃,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④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4·黑龙江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间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产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5.(2024·河南模拟预测)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曹大爷生活、养老至寿终,曹大爷的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在被居委会照料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名曹大爷的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曹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
③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居委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茂名三模)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
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
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
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7.(2024·济南三模)1923年,芮老太与朱老伯结婚,婚后生有两子朱大、朱二。1974年朱老伯去世后,两个儿子对其母亲态度恶劣粗暴,朱大把床铺扔出不让住,朱二将母亲赶出家门。后芮老太被陈老伯收留并于1989年二人登记结婚,当时陈老伯有一个13岁的儿子小陈。婚后,芮老太与陈老伯共同建造和购买房产两套。陈老伯去世后,小陈为芮老太养老送终。芮老太去世后,没有其他更多遗产。朱大、朱二就这两套房产的继承问题与小陈产生纠纷,协商不成遂诉至人民法院。此案中(  )
①对于芮老太的遗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朱大朱二没有继承份额
②两套房屋作为芮老太遗产小陈可以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③芮老太生前可以立遗嘱规定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小陈继承
④双方也可以就该纠纷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基础上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4·烟台二模)81岁的残疾人徐某独自生活,一生未婚未育,是村里的“五保户”,身边除住在同村的远房表侄严某外,没有其他亲人。严某时常探望并照料徐某的日常起居。后来,徐某意外落水溺亡,严某为徐某料理了后事并自行承担了1.8万元丧葬费。丧事办完不久,严某从村委会得知,当地残联曾为徐某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险,尚有5万元赔偿金。严某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绝,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严某对徐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徐某的遗产
②保险公司和严某是合同当事人,故保险公司理应对严某理赔
③严某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司法裁判应褒奖其仁爱之举
④本案中可以参与徐某遗产分配的主体分别是该村村委会和严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潍坊一模)凌大爷、凌二爷(凌先生之父)和凌老太系姐弟关系。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在其父母去世后,由凌二爷照顾。凌二爷去世后,凌老太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凌大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人民法院判决后,凌老太作为监护人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凌大爷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凌老太。合同签订当日,房屋就被过户至凌老太名下。凌大爷去世后,其侄子凌先生认为凌老太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发生争议。此案中(  )
①凌老太虽是凌大爷的意定监护人,但不能任意处分凌大爷的财产
②凌大爷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凌老太的赠与合同无效
③凌先生作为凌大爷的侄子有权继承凌大爷房产的部分份额
④凌先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0.(2024·衡阳模拟预测)男青年小武与女青年小英在同一单位相识相爱,后双方到小武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结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小英要求离婚。对此,双方(  )
①可以独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应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裁判离婚
③要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
④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4·秦皇岛二模)张某(男)与赵某(女)于201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20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1年6月生育一子。2022年1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收到张某彩礼款16万元。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23年8月终止同居关系。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彩礼,共计12.8万元。下列对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和赵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某应返还张某12.8万元彩礼
②索要高价彩礼有悖公序良俗,应该支持张某要求赵某返还彩礼的诉求
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赵某无须返还彩礼
④进行家庭财产的分割时,要优先考虑赵某及儿子的生活保障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4·海南一模)小张与丈夫小李结婚多年,二人与小翠均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一天,小张发现,丈夫小李竟然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小李在与小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登记至小翠名下。小张一怒之下便将小翠、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房屋登记在小翠名下,小翠合法有效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小李购买该套房屋赠与小翠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
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不进行调解
④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07年,蔡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年先后生育长子蔡某甲、次子蔡某乙。2020年年初,两人因教育方式和观念不同发生激烈争执,后因感情破裂,蔡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共计26万余元,该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人民法院如何判决,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②蔡某甲、蔡某乙名下26万余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蔡某甲、蔡某乙享有26万余元存款的所有权,驳回蔡某和王某分割其存款的请求
④蔡某甲、蔡某乙均未成年,蔡某和王某应以监护人的身份分割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4·临沂一模)盛老太生育甲、乙两兄弟和女儿丙,老伴已过世。就盛老太的赡养问题,兄弟二人签订分家赡养协议。双方约定,甲自愿放弃未来继承母亲名下的三间房,乙将自建的两间房转归甲,母亲自此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盛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只能随外嫁女儿丙一起生活。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其诉求。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乙的两间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转移需要经妻子同意
②母亲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女儿的继承权
③分家赡养协议因侵犯他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权利与“赡养老人”的义务构成充要条件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4·北京西城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二、非选择题
17.(12分)(2024·北京海淀二模)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宣判。
案情简介 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某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每月给予曹某基本生活费,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曹某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此后,某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某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2)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协议符合法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某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判决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某居委会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判决的社会价值。
18.(10分)(2024·重庆高三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最近,王强和李娟结婚了。王强的父母对两人说:“现在国家政策允许生三个孩子,你们将来也生三个,我们帮忙带孩子。”
王强说:“现在带孩子很麻烦,压力很大的,最多生两个。”
李娟说:“好,就生两个,不过我还有自己的事业。王强你在工作之余,要一起做家务,还要一起辅导孩子的作业。”李娟又说:“生两个孩子的话,老大姓王,老二姓李。”
王强表示同意,但王强的父母有意见,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并认为家里条件较好,希望李娟辞去工作,专心在家带孩子。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家庭讨论话题发表你的看法,注意观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答案精析
1.C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错误。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
2.D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经济困难与否只影响赡养费的数额,而不能决定赡养义务的有无。即使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也不可免除其赡养义务,①错误。女儿不论出嫁与否,都与父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不会因出嫁而免除,②错误。]
3.D [在本案中,李某与桂某是养母女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也要尽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①②错误。]
4.C [根据材料所给信息,公寓为张某的私有财产,存款和沿街门面为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产,得张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195万元的公寓,沿街门面中价值120万元的份额以及存款96万元,共411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逝世,故由其子张丙代位继承。所以张某的财产共由三人(李某、张乙、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②错误。公寓属于张某的婚前财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析产就能进入继承程序,④错误。]
5.C [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大爷的子女不应当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居委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居委会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遗产,④错误。]
6.B [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聂某父亲留下的房屋,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的口头遗嘱有效,C错误。李某夫妇因遗赠而不是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D错误。]
7.A [两套房屋为芮老太与陈老伯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都是芮老太的遗产,②说法错误。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④说法错误。]
8.D [严某是徐某的远房表侄,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徐某的遗产,①错误。保险公司和徐某是合同当事人,而不是严某,②错误。]
9.B [材料中凌老太不是凌大爷的意定监护人,是监护人,但不能任意处分凌大爷的财产,①错误。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凌先生不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可以提起诉讼,④错误。]
10.D [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排除。如果起诉离婚,不要求双方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②排除。]
11.D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在处理涉彩礼返还纠纷时,应当着重考虑共同生活以及孕育子女的事实。本案中,两人共同生活三年多,并生育一子,返还彩礼的诉求不合理,赵某无须返还彩礼,故①②不选。]
12.C [小李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一套房屋,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小李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①错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必经程序,③错误。]
13.B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双方感情已破裂,针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①应选。该存款所有权属于蔡某甲、蔡某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被分割,③应选,②④不选。]
14.D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
15.A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母亲不能同女儿签订,也不能通过这种方式保障女儿继承权,②错误。“法定继承”的权利与“赡养老人”的义务之间不是充要条件关系,可以放弃继承遗产但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④错误。]
16.A [王某炒股本金10万元以及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指定房子只归赵某,因此,房子是赵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17.(1)在本案判决中,人民法院确认居委会提供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认定居委会的赡养行为成立,充分肯定居委会对老人养老送终所起的作用。
(2)本案判决不仅实现了个案上的公平正义,更倡导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促进“不尽孝者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3)判决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18.(1)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有教育和抚养子女的义务,不是夫妻单方的义务。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也有自由选择是否工作的权利。
(3)夫妻双方所生孩子可以跟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4)在生育问题上要遵从国家政策,在家庭中要尊老爱幼,保持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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