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②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④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方芳在19周岁时,自愿与25岁的明泰通过谎报年龄的方式登记结婚,两年后生下女儿兰兰。婚后明泰赌博成性,两人经常争吵,方芳便离家出走并请求法院判决与明泰的婚姻无效。女儿兰兰则被丁渔夫妇通过合法程序收养。下列对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因登记结婚时方芳未满法定婚龄,法院应判决该婚姻为无效婚姻B.方芳与明泰结婚时违背了结婚应达到法定婚龄的基本原则C.兰兰成年以后,无须再承担对其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D.在兰兰读书期间,丁渔夫妇无须承担养女的教育费3.吴某与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年生育一子吴帅。后因吴某常年工作在外,对孩子不闻不问,双方不断发生争吵直至感情破裂。2021年3月,双方分居已超过一年,张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由其抚养婚生子吴帅。该案例中( )①人民法院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在离婚协议中须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③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④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夫妇和而后家道成。”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之间应当( )①互相忠实,相互尊重②敬老爱幼,相互赡养③互相关爱,相互扶养④互相谦让,相互抚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周甲和王乙于2022年5月自愿登记结婚。同年7月,周甲承认,对王乙隐瞒了自己患有医学上不适宜结婚的终身性疾病的事实。本案中( )A.若王乙不能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可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B.若王乙不能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撤销C.若王乙可以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则婚姻有效D.因为周甲患有疾病,所以与王乙的婚姻无效6.黄某有一女儿黄小某和80岁的老母亲。黄某早些年与前妻离异,2000年开始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2022年11月,6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黄某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其去世后,黄小某因发现杨某擅自利用黄某的手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00余万元,便将其告到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黄某女儿、黄某母亲以及杨某共同成为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②杨某不是黄某法定继承人,其擅自转移黄某存款构成不当得利 ③杨某虽然与黄某共同生活,但二者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 ④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与黄某存在共同经营,可适当分给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关于婚姻关系的建立,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①婚姻关系的建立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②男女双方只有经过法定登记,才能确立为夫妻关系③简单的婚礼仪式或双方口头约定即可构成法律上的婚姻④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婚组建家庭A.①④ B.①② C.①③ D.②④8.王栋和刘丽(女)二人生育一子。婚后王栋外面有情人,经常对刘丽家暴,刘丽报警8次。其中一次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王栋搬离共同住房,不得伤害刘丽”的协议。但此后王栋仍不知悔改,刘丽遂再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儿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存在家庭暴力,王栋行为已构成犯罪②因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两人离婚③根据案情,法院应判决儿子归刘丽抚养④作为无过错方,刘丽离婚时可多分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小李与小张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202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2022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小李还时常殴打小张。一次,小张在娘家再次遭到小李殴打,致使小张96岁的爷爷被吓病。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此,小张( )①可以协议离婚,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登记②必须请求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不轻率离婚③可以到民政局提请裁判离婚,并要求赔偿④在离婚后生效可以另行结婚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10.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前甲男为结婚买了一套房子,乙女有一叔父侨居国外,于同年8月得知乙女将结婚时,答应赠送两件高档家电作为乙女的结婚礼物,并于第二年2月将两件礼物带回交予乙女。2022年,甲乙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甲男要求分得上述两件高档家电的一件,乙女则要求平分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又无任何财产约定。针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因双方都同意离婚,应适用协议离婚方式解决②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③家电是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④甲男婚前的房屋如果升值,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殷某与王某系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较少,结婚较为仓促,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由于王某酗酒,对殷某有家庭暴力,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殷某拳脚相加。殷某不堪忍受,遂提起离婚诉讼。对此分析错误的是( )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②该案中的王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③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应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④父母对子女进行教育和抚养的义务是无条件的,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女儿承担抚养教育义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2.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元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指定给张某。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涨至200万元。在这个案例中(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刘某和汪某于2023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刘某将婚前80万元购买的房屋以100万元卖出。2023年10月,汪某因车祸获得赔偿30万元。2023年12月,汪某获得其父母赠送的房产一套,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汪某所有,刘某和汪某口头约定归两人共同所有。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卖出后增值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②汪某因车祸获得赔偿30万元属于汪某的个人财产③汪某获得其父母赠送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④汪某获得其父母赠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张某和李某婚前购买了一家画室,约定购买的画室为共同财产。婚后,两人共同经营画室盈利50万元,张某存下5万元私房钱;张某独自创作的一幅作品获大奖,并获10万元稿酬;张某自觉天赋异禀,以个人名义借款30万元出国学习。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①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②5万元的私房钱属张某个人财产③10万元稿酬为张某所得,属个人财产 ④李某不应共同承担30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是无效的,要求培训班退费,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驳回其请求。法院判决( )①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②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③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确保夫妻双方积极承担扶养义务④旨在引导夫妻分摊教育责任,共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6.李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无效死亡,生前留下的遗物中,有一张存有80万元的储蓄卡,李某父母、哥哥、妹妹和妻子赵某(腹中胎儿5个月)因80万元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要通过析产来确定李某遗产的范围②李某父母、兄妹和妻子应当继承该遗产③本案中胎儿应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④8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被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7.刘某和雷某是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在财产分割上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他们现在的财产主要有:共同居住的一套住房是刘某在她们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是他们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积蓄购买的,全套家用电器则是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嫁妆,此外还有结婚数年来的家庭存款6万元,由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一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轿车②积蓄6万元③住房④嫁妆和文学作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8.2023年1月9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该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的是(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②女方在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嫁妆③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④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9.李某,50岁,男,因他外于2022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一兄一姐。李某去世时,有婚后的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②如果李某的父亲老李要求分割李某的遗产,王某及女儿李小某可以拒绝③李某的个人财产可由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④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该案中李某的一兄一姐有李某个人财产的继承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0.2023年3月1日,张女士与徐某感情破裂离婚,协议分割财产。6月1日,张女士发现徐某隐藏了婚后投资收益80万元,且徐某平时喜好赌博,打牌欠款30万元。现张女士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徐某主张应分担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徐某隐藏婚后投资收益的行为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②因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生效,张女士无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③徐某因打牌而产生的30万元欠款应当认定为其个人债务④如果重新分割财产,张女士还须承担15万元的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40分。21.魏某婚后与姜某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权。一年后魏某因无端限制妻子王某人身自由,并辱骂、殴打王某,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随后,魏某擅自将其持有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股权作价10万元转让给李某。李某在明知魏某和王某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王某获悉后,将魏某和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魏某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属于何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2)运用夫妻间财产关系及相关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林与小美于2021年五一期间在农村老家举办了婚礼,后二人回到城市打工并同居,同年8月,小美的父亲去世,小美继承了父亲的一间房屋,10月,小林与小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22年4月,小美生下一女,为抚养孩子,小美没有工作,二人生活拮据,小林向朋友借款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后来又瞒着妻子借了1万元帮助弟弟购房,同年10月,因家庭矛盾升级,小林提出离婚。双方之前对财产未作出任何约定,在分割财产时,小林认为,小美继承父亲的一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借的15000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小林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2)小林对本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原告孙某与被告彭某原系夫妻,2013年生育一子彭小某。后来夫妻关系恶化,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了。因协商不成,2024年4月,原告孙某起诉离婚。孙某主张孩子彭小某的抚养权,但是彭某表示,他不会支付抚养费。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处房产登记在孙某名下,一辆轿车登记在彭某名下;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但彭某提交一份转账记录,证明一年前曾向朋友借款5万元,用于父亲住院的医疗费。如果你是该离婚案件的主审法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该离婚案件。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王某是某大学退休教师,20世纪50年代留学苏联,获得博士学位。20世纪50年代初,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王某虽然不满意,但出于对父母的孝心接受了这桩婚姻。婚后双方共同语言甚少,在家庭生活中总是王某一人说了算,比如王某将每月工资的一大半寄给农村的父母,交给妻子一小半工资,却要维持王某夫妇及三个小孩的生活。当妻子提出异议时,王某却说:“首先不能饿着父母。”为此,夫妻之间常常发生矛盾,王某的武断行为使他在家庭生活中十分孤立,得不到妻子及子女应有的尊重,加之退休在家,整日无人说话,成为心理疾病患者。请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评析上述材料中王某及其父母的行为。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试卷第1页,共3页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A C B B C C B C D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B D C B A B A B A B1.A【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包办儿女婚事,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说法正确。②: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②说法正确。③: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③不符合题意。④: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2.C【详解】A:2年后小芳已满21周岁,婚姻双方当事人已达到法定婚姻年龄,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消失,故A不选。B:小芳与小明结婚时违背了结婚应达到法定婚龄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基本原则,故B不选。C:兰兰被丁某夫妇通过合法程序收养,亲身父母未对兰兰付到应尽的义务,所以兰兰无需对亲生父母进行赡养,故C正确。D:如果兰兰成年了,完成了义务教育,兰兰读书的教育费,丁某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故D不选。故本题选C。3.B【详解】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①符合题意。②:张某与吴某属于法院裁判离婚,不是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②不符合题意。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③符合题意。④: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和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这份《民事调解书》就是双方离婚的证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4.B【详解】①③:互相忠实,相互尊重;互相关爱,相互扶养属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①③正确。②④: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赡养、抚养不属于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②④排除。故本题选B。5.C【详解】A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若王乙不能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不是随时提出,AB说法错误。C:根据所学知识可知,若王乙可以接受周甲患病的事实,则婚姻有效,C说法正确。D:材料中“周甲和王乙于2021年5月自愿登记结婚。同年7月,周甲承认,对王乙隐瞒了自己患有医学上不适宜结婚的终身性疾病的事实”王乙可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而不是因为周甲患有疾病,所以与王乙的婚姻无效,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6.C【详解】①②④: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杨某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其擅自转移黄某存款构成不当得利;但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杨某与黄某存在共同经营,可适当分给遗产,②④符合题意,①不选。③:婚姻是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本案中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③错误。故本题选C。7.B【详解】①②: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男女双方只有经过法定登记,才能确立为夫妻关系,①②正确。③:以一定的方式举行婚礼或双方口头约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③错误。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合法婚姻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只是法定条件之一,④说法绝对。故本题选B。8.C【详解】①:存在家庭暴力不一定构成犯罪,究竟是否犯罪应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①排除。②:婚后王栋外面有情人,经常对刘丽家暴,经调解后王栋仍不知悔改,可见,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两人离婚,②符合题意。③: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要根据年龄、孩子意愿等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因素角度考量,③排除。④:家庭破裂主要是王栋过错导致的,因此刘丽可以多分财产,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9.D【详解】①:小李和小张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所以小李和小张可以协议离婚,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登记,①符合题意。②:小李和小张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不是必须请求调解,②错误。③:提请裁判离婚要到人民法院,③错误。④:在离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另行结婚,④正确。故本题选D。10.C【详解】①:本案中甲男与乙女都同意离婚,但对家电及房屋的分割争执不下。因此,当事人应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①错误。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不能达成协议的,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②正确。③: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婚后才实际取得的财物,该赠与物的所有权在甲乙婚姻关系期间转移给甲乙双方,乙女的叔父的赠与是作为甲乙结婚的贺礼,并未指定只归乙女,不是乙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甲乙未作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家电应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甲男有权要求分割,③错误。④:房子为甲男婚前所买,且甲乙双方无任何财产规定,因此甲男婚前的房屋如果升值,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C。11.B【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①错误,入选。②: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正确,排除。③: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需要夫妻双方精心维护,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③正确,排除。④:子女在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也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的义务,④错误,入选。故本题选B。12.D【详解】①:学区房是张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指定给张某,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不是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①错误。②④:婚房是张某婚前购买的,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应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②④正确。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自然增值,仍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非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③错误。故本题选D。13.C【详解】①: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刘某将婚前80万元购买的房屋以100万元卖出,20万元是刘某婚前财产的增值,属于刘某个人财产,①错误。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②符合题意。③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汪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获赠的房产,因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汪某,而且夫妻约定财产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因此应为汪某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④错误。故本题选C。14.B【详解】①:张某和李某婚前购买了一家画室,约定购买的画室为共同财产,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①正确。②:5万元的私房钱是婚后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③: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张某获得的10万元稿酬,属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④: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30万元出国学习,该笔借款属于张某的个人债务,李某不应共同承担30万元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15.A【详解】①: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法院判决维护了夫妻双方平等地位,体现了民法公平正义理念,①正确。②:妻子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肯定了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彰显了民法诚信原则,②正确。③: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义务,但扶养义务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③不符合题意。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而不是分摊教育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16.B【详解】①:遗产继承前通常需要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和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①正确。②:该案例中李某的妻子赵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存在,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李某兄妹无特殊情况不能继承李某遗产,②排除。③:民法典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③正确。④:李某储蓄卡里的80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材料没有指明,④排除。故本题选B。17.A【详解】①②:材料中,轿车是夫妻二人用结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红包外加婚后三年的积蓄购买的,家庭存款6万元是二人结婚数年来的积蓄,这两项均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②符合题意。③:住房是刘某在婚前购买的,属于刘某的婚前财产,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不符合题意。④:嫁妆是雷某从娘家带来的,属于雷某的婚前财产,归雷某个人所有;婚后未发表的作品不存在稿费问题,也不属于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所以在婚后创作的作品尚未发表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雷某创作但未定稿的长篇文学作品属于其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8.B【详解】①③: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③符合题意。②:女方在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嫁妆,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②不符合题意。④: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9.A【详解】①:婚后的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李某的父亲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某及女儿李小某不可以拒绝,②排除。③: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李某的个人财产可由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③符合题意。④:李某的一兄一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题中对李某个人财产没有继承权,④排除。故本题选A。20.B【详解】①③④:徐某婚后投资收益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某隐藏婚后投资收益的行为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 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徐某打牌欠款3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张女士无须承担15万元的赌债,①③符合题意,④排除。②:徐某隐藏了婚后投资收益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生效,但张女士仍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②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21.(1)魏某对妻子王某辱骂、殴打是对妻子身体和精神上的暴力侵犯属于家庭暴力;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属于虐待行为,两者都破坏了家庭和睦。(2)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李某明知魏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且两人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要件。所以法院会依法认定该协议无效。【分析】本题以家庭矛盾和财产分割为背景材料,考查婚姻法的相关知识。第(1)问可根据魏某对妻子王某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说明魏某的行为是对妻子身体和精神上的暴力侵犯属于家庭暴力,而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属于虐待行为。两者都破坏了家庭和睦。第(2)问可结合材料,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在本案中,李某明知魏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且两人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要件。所以法院会依法认定该协议无效,进而支持王某的诉求。【详解】(1)本题要求回答魏某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属于何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从材料可以看出,魏某对妻子王某辱骂、殴打是对妻子身体和精神上的暴力侵犯,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属于虐待行为。两者都破坏了家庭和睦。可从家庭暴力、虐待行为等方面加以回答。(2)本题要求运用夫妻间财产关系及相关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从材料可以看出,李某明知魏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且两人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要件。所以法院会根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法律依据,支持王某的诉求,依法认定该协议无效。【点睛】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夫妻财政主要包括:夫妻间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约定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处置方法:夫妻有平等的处置权。(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医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有了约定,就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婚姻法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2.(1)不应受理。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不正确。小美继承父亲房产时,并没有与小林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小美继承父亲的一间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林向朋友借款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销,且该借款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小林瞒着妻子借款1万元帮弟弟购房,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销,属于小林个人行为,因此属于小林的个人债务。【分析】背景素材:小林与小美的离婚案件考点考查:离婚条件、夫妻共同财产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分析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小林的诉讼请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离婚的条件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2022年4月,小美生下一女,为抚养孩子,小美没有工作,二人生活拮据,小林向朋友借款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后来又瞒着妻子借了1万元帮助弟弟购房,同年10月,因家庭矛盾升级,小林提出离婚→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分析小林对本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关键词①:小林与小美于2021年五一期间在农村老家举办了婚礼,同年8月,小美的父亲去世,小美继承了父亲的一间房屋,10月,小林与小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联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与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由此分析,小美继承父亲的一间房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词②:小林向朋友借款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后来又瞒着妻子借了1万元帮助弟弟购房→可联系借款如果用于日常生活开销,且该借款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销,属于个人债务。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3.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该案中原被告夫妻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应判决离婚。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应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孙某所有,彭某应付抚养费。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中的房产和轿车都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判决原被告平均分割。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案中的借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应判决原被告共同承担。【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案件考点考查:育小责任大、珍惜婚姻关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该离婚案件,需要运用珍惜婚姻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夫妻关系恶化,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可联系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有效信息②:孙某主张孩子彭小某的抚养权,但是彭某表示,他不会支付抚养费→可联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信息③: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处房产登记在孙某名下,一辆轿车登记在彭某名下→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效信息④:彭某提交一份转账记录,证明一年前曾向朋友借款5万元,用于父亲住院的医疗费→可联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4.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平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王某的言行违反了夫妻平等的原则。王某留学苏联,获得博士学位,在文化程度上比其妻高出很多,没有平等地对待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处理一个人说了算。③王某在履行义务方面违反了民法典。王某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然而他对子女没有很好地尽到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分析】背景素材:婚姻家庭关系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评析上述材料中王某及其父母的行为。解答此题要注意知识范围,把握材料关键信息,然后结合材料中各主体的行为加以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王某虽然不满意,但出于对父母的孝心接受了这桩婚姻→可联系婚姻自由的原则。关键词②:婚后双方共同语言甚少,在家庭生活中总是王某一人说了算→可联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关键词③:王某将每月工资的一大半寄给农村的父母,交给妻子一小半工资,却要维持王某夫妇及三个小孩的生活→可联系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答案第1页,共2页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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