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一、选择题:本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温馨幸福的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下列有关家庭的观点不正确的是( )①小赵:父母不辞辛苦养育子女长大成人,子女应当报答他们②小钱: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无权惩戒③小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④小孙:所有人都能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于某与高某婚后生育一子高某某(未成年)。因感情不和,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付清全部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某所有。后于某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改为由法院依法分割房产,高某则坚决表示反对。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①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民法典诚信原则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割③于某与高某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于某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王大爷名下有两套房产,生前立下遗嘱,将其中一套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一套给大儿子和三儿子,并进行了公证。三儿子对此不满,对老人不管不问。王大爷生气后重新设立自书遗嘱,将两套房子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各一套。一年后王大爷因病逝世,三儿子要求继承王大爷的房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遗嘱继承真实合法,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②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少分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三儿子可继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邓某育有儿子甲且已成年,甲常因日常琐事与邓某争吵,双方感情长期不合。近期,邓某因患病致肢体残疾,日常生活起居均需要他人照料,多次协商未果,邓某将甲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赡养费,一审判决支持邓某的主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只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保障老年人权益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③成年子女要满足父母的各种需要④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向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之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轿车归张某所有,两个人的工资分别归各自所有。为了重新装修市区的房屋,陈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而妻子张某对此债务并不知情。本案中( )①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②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③房子是陈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④抵押房产需转移房产的占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刘老有两个子女,长子刘某有一个女儿刘小二。刘老于2023年去世,去世前留下录音遗嘱,把自己的两套房子一套留给孙女刘小二,另一套留给儿子和女儿。老人死后,女儿刘女士不认可老人的录音遗嘱,认为两套房子应该由自己和哥哥一人一套,刘小二没有资格直接继承老人的遗产。双方各执一词,最后闹上法庭,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录音遗嘱人的意愿是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首选②如果遗嘱有效,刘小二就获得了遗嘱继承权③录音遗嘱的有效性是影响法院审理判决的关键④刘小二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能取得继承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王某和杜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王某甲、一女王某乙。王某和杜某均于2018年去世。去世时立有遗嘱,将夫妻所有全部财产留给女儿王某乙所有。王某和杜某的遗产分配( )①若对遗嘱真实性无争议,全部遗产必须归王某乙继承②若王某甲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应继承适当遗产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乙的继承权不容置疑④继承权男女平等,最佳方案应由王某甲与王某乙均分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8.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后因感情不和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下财产:何某创作网络小说并发表,获得稿酬10万元。魏某获得父亲赠予的一处房产,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魏某所有;魏某欠牌友5万元债务;何某省吃俭用在银行存款6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魏某赌博所欠债务属于魏某个人债务 ②何某在银行存款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父亲赠予魏某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小说稿酬10万元属于魏某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康大爷与郝大娘育有一子康大强。康大强与张小芳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康,双方于2002年协议离婚,但未公开。康大强不幸于2003年早于老两口死亡,康大强去世后,张小芳主动照料二老,2023年郝大娘与康大爷也相继去世。关于康、郝二老的遗产继承认识正确的是( )①张小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部分遗产②张小芳尽主要赡养责任,应分配适当的遗产③小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④小康可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尹某(23岁)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两人一见如故。一个月后,两人就在亲朋好友见证下摆了酒席,宣布结婚,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结婚仪式是宣告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②双方不享有相互继承的权利③双方没有履行登记程序,不是婚姻关系 ④双方的结合是婚姻自由的体现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甲与妻子乙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甲婚前创作发表的网络小说获得稿酬11万元。甲喜欢赌博,并欠牌友9万元债务,因为赌博,两人经常争吵。最终,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乙发现甲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网络小说稿酬11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甲赌博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④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12.周某(女)与张某(男)育有一女小芙,现年12周岁。婚后两人经常吵闹,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最终两人离婚。小芙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小芙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应承担刑事责任②小芙和张某的父女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③继父的行为违法,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④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老王无儿无女,多年来一直由好友老张照顾。老王与老张签订了协议,约定由老张承担老王的生养死葬义务,并立下遗嘱,在老王去世后,老张获得其遗产。这里涉及的遗产转移方式有( )A.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C.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D.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14.黄某是某企业总经理,闫某是另一家企业的财务总监,2022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工作聚少离多,黄某颇为不悦,多次要求妻子闫某在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闫某拒绝。2024年1月,闫某怀孕,黄某再次提出让闫某辞职回家,二人因此经常争吵。2024年4月,黄某准备向法院诉讼离婚。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①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黄某要求闫某辞职居家的行为,侵害了闫某参加工作的自由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均等,闫某可自主决定是工作还是辞职④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5.侯某与刘某本是夫妻关系,共同经营一家民营企业,但因经营不善背负巨额债务,后侯某与刘某于2022年9月12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离婚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刘某于2023年2月25日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一套。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刘某所购房屋应属二人共同财产②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时起,婚姻关系已解除③刘某所购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侯某不具有所有权④侯某与刘某的离婚意愿存在恶意,其离婚行为无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针对漫画(下图)中老人的口头意思表示,理解正确的是( )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其子女若对遗产继承有纠纷,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遗产争议③两位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属于遗嘱继承④若老人出院后又自书遗嘱,内容与口头遗嘱有抵触,应以自书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7.常言道:“父爱则母敬,母敬则子安,子安则家和,家和万事兴。”家庭被视为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某校高二(12)班开展以“构建和睦家庭”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以下观点可以作为演讲内容的有( )①子女都要自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②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应尽监护职责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的义务④坚决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8.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年事已高且时有病痛。他在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养老送终并处理其动产及不动产。曹大爷去世时,却冒出4名子女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为妥善处理纠纷,居委会起诉至法院。据此,以下对应正确的是( )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见证人与曹大爷系亲属关系②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曹大爷的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曹大爷的子女继承遗产——居委会未对曹大爷尽到照料义务④居委会接受遗赠——曹大爷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居委会履行约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9.范某、丁某青梅竹马,自由恋爱,于1990年登记结婚。范某婚前有商品房和安置房各一套。婚后范某口头承诺安置房归丁某。二人与子女居住在安置房内,商品房由两人共同管理出租情况。2021年,二人矛盾重重,丁某起诉离婚,并主张二人曾经约定的安置房所有权及分割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商品房属于范某的婚前个人财产②法院应判定安置房按范某承诺归丁某③商品房租金收入是范某个人财产④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0.老李的亲人只有常年在外的儿子小宁和侄女小美,老李曾立遗嘱并公证,名下两套房产由小宁继承。后来老李病重期间,在主治医生王某和护士李某的见证下录像留下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经常照顾他的侄女小美。老李去世后,就遗产问题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宁和小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房产纠纷问题B.小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C.小美无权通过遗嘱继承方式取得老李的房产D.两份遗嘱内容有抵触,公证遗嘱应优于录像遗嘱21.张某经常瞒着妻子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欠下20万元债务,遂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10万元用于还债;并把自己婚前所有但口头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商品房卖给不知情的李某,签订了合同,收取李某10万元定金,后因妻子反对未完成过户。本案中( )①李某有权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 ②对10万元继承所得张某无权单独处理③因未经妻子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④张某所欠20万元外债属夫妻共同债务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22.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一女郑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8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③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④郑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23.爷爷老谭立下遗嘱,把自己珍藏的一幅名画让小谭继承了。婚后,妻子小徐想和父母分开住,小谭就把名画卖了780万,全款买了套大房子。几年后,两人离婚,在房产分割上两人相持不下、对簿公堂。本案中( )①名画是婚前继承的,房子是小谭的个人财产②房子是结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名画婚后变现,但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不变④名画在婚后变卖为现金,成为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4.王某夫妇有两个儿子,因大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小儿子承担起照顾父母的主要责任。王某有一个妹妹,和王某感情深厚。2023年3月,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有一处房产和十万元存款,未立遗嘱。关于本案例,说法正确的有( )①王某的遗产是其名下的房产和十万元存款②在分配王某遗产时,小儿子可以适当多分③王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王某妻子、两个儿子和妹妹④当事人能否取得王某遗产继承权需要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5.黄某与丈夫刘某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18年刘某去世,之后儿子刘小某被劳务派遣至非洲,体弱多病的黄女士生活面临困难。2021年,黄某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2022年黄某去世,年底,刘小某回国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其父生前找人代写的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及落款时间。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该协议有效,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内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B.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黄某的遗产应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处置C.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有效形式之一,虽然时隔多年,但是刘某的遗嘱仍然有效D.四间房屋属于刘某去世后的遗产,其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和刘某都可以对其进行继承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50分。2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基本案情】赵大娘与钱大爷系再婚夫妻,二人已结婚近20年且没有再生育子女,后钱大爷因病死亡。钱大爷名下有一套房产,现法定继承人赵大娘想继承这套房产。但是钱大爷与赵大娘再婚之前还有过一段婚姻,并生育了一女儿小钱。按照法律规定,小钱也应该是法定继承人。钱大爷去世后,小钱不同意赵大娘继承其父亲的房产并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赵大娘遂将小钱诉至河北区法院。【法官调查】吴法官:在小钱不到两岁的时候,父亲就和小钱的生母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小钱跟钱大爷没有任何来往,也没有寻找过钱大爷,更谈不上赡养钱大爷。而钱大爷属于特殊人群,他患有轻度精神残疾,需要人长期照顾。近20年来,钱大爷的生活及多次精神疾病复发住院,均由赵大娘照顾和陪护,其对钱大爷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法庭上小钱辩称自己生活困难,无力赡养,但是她从主观上没有想过寻找父亲,客观上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法院判决】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原告赵大娘的诉讼请求判决钱大爷的所有遗产全部由赵大娘继承。你赞成法院的判决吗?请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明你的观点。2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江某1与唐某登记结婚,结婚时江某1的母亲方某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江某1和唐某名下。2024年,江某1意外死亡。江某1的家庭结构状况是:妻子唐某、儿子江某2、母亲方某,妻子唐某在江某1去世前已经怀孕。原告唐某主张上述房产是江某1与唐某夫妻共同财产,唐某、江某2及胎儿应该分得江某1遗产的四分之三。方某对此不认可,其认为,上述房产是江某1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是其全款购买,是其对江某1的赠与。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1)判断法院是否采纳方某的主张,为什么 (2)假如你是法官,如何明晰房产继承份额。2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5分)甲男和乙女为夫妻关系,二人共同生活在A小区,另外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了位于B小区的3号楼603室楼房一套,登记在乙的名下。2020年10月1日,乙将该房租给了丙,年租金3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乙与丙先后于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1日两次延续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延续到2023年10月31日。甲认为租金符合市场行情,提出自己与乙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夫妻感情濒临破裂,自己打算去B小区603室居住,要求丙搬走,但双方协商未果。为此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并要求丙腾房。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甲的做法。2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国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2021年9月,孙某儿子去其他城市工作,孙某的生活起居由其侄子照顾,孙某便让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由其侄子负责其生养死菲,死后房屋归其侄子所有。2022年7月,孙某与老张一同外出旅游,途中孙某因钱包被盗,向老张借款6000元并打了借条。旅游途中二人遭遇泥石流,孙某不幸被砸伤,住院期间得到其女儿的精心照顾。2022年9月孙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醒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给女儿。当日孙某过世。事后,老张拿着借条找到孙某的侄子要求还款。老张是否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如不能,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请分别说明理由。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试卷第1页,共3页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C A B C A D C A D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C D C C C B D D B C题号 21 22 23 24 25答案 A A B C B1.C【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子女长大成人,子女应当报答他们说法正确,①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②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③: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所有人都可以,④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A【详解】①③:双方基于离婚进行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诚信原则,①③正确。②:房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此时双方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正当理由,不能再重新分割,②不选。④:于某和高某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于某无正当理由,不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④排除。故本题选A。3.B【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若遗嘱继承真实合法,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王大爷的自书遗嘱(属于有效遗嘱),三儿子不能分得房产,且其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三儿子不能分到房产,②错误。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③正确。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此,本案中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三儿子不能继承房产,④错误。故本题选B。4.C【详解】①:我国对老年人的权益有多方面的保障,“只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保障老年人权益”说法过于绝对,①排除。②④:邓某育有儿子甲且已成年,而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因此邓某可以要求甲承担赡养费,甲应当自觉承担赡养义务,②④正确。③:成年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而不是各种需要,③排除。故本题选C。5.A【详解】①: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轿车归张某所有,所以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①正确。②: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贷款用于重新装修夫妻共有的房子,所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②正确。③: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④:用房产做抵押,债务人不需转移房产的占有,④排除。故本题选A。6.D【详解】①:根据本题来看,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首选的前提是录音遗嘱人的意愿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题中刘老去世前留下录音遗嘱,但材料并没有表明是否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其录音遗嘱是否有效无法断定;故录音遗嘱人的意愿是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首选的表述欠妥,①排除。②:孙女刘小二不是刘老的法定继承人,如果遗嘱有效,刘小二获得的遗产属于遗赠,而不是获得遗嘱继承权 ,②排除。③:如果录音遗嘱有效,根据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故法院即可依法判决刘女士败诉;反之,刘女士胜诉,因此录音遗嘱的有效性是影响法院审理判决的关键,③正确。④:刘小二是刘老的孙女,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刘小二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能取得继承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7.C【详解】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若王某甲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应继承适当遗产,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③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王某和杜某均于2018年去世。去世时立有遗嘱,将夫妻所有全部财产留给女儿王某乙所有。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乙的继承权不容置疑,③符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选C。8.A【详解】①:魏某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符合题意。②④: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无效。魏某的小说稿酬10万元以及何某在银行存款6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④排除。③: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获赠的房产,因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魏某,而且夫妻约定财产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因此应为魏某其个人财产,③不选。故本题选A。9.D【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和女婿通常不享有继承权。然而,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他们将被视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张小芳是在与康大强解除婚姻关系、康大强去世后主动照料二老的,张小芳已经失去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但她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按照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应该分配适当的财产,故①不选,②正确。③:根据民法典可知,法定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小康不是康、郝二老的法定继承人,更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③错误。④:康大强属于康、郝二老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康大强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小康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10.C【详解】①:结婚仪式不是法律规定的宣告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①表述错误。②③: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是夫妻关系,自然不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②③符合题意。④: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则婚姻关系不成立,双方的结合更不是婚姻自由的体现,④排除。故本题选C。11.C【详解】①:网络小说稿酬11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不符合题意。③:离婚5年后,乙发现甲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分割房产。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支持,③说法错误。④: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2.D【详解】①: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但张某的行为不一定构成虐待,若周某达到法律规定的伤情标准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①说法错误。②:周某(女)与张某(男)育有一女小芙,系血缘关系,因此小芙和张某的父女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②说法正确。③:继父的行为违法,但本案中涉及的是父母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非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不符合题意。④:小芙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13.C【详解】ABD:遗赠的受让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是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在该案例中,老王没有子女,不存在法定继承人,所以不涉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A、B、D三项排除。C: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老张,属于遗赠;老王与老张签订协议,约定由老张承担老王生养死葬的义务,在老王去世后获得其遗产,属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C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项。14.C【详解】①: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024年1月闫某怀孕,女方仍在怀孕期间,故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①错误。②:黄某多次要求妻子闫某辞职,侵害了闫某参加工作的自由,②正确。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④:材料中黄某和闫某因为辞职居家问题多次争吵,说明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④正确。故本题选C。15.C【详解】①③:侯某与刘某已登记离婚,离婚后刘某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侯某不具有所有权,故①不选,③正确。②:材料中指出侯某与刘某于2022年9月12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时起,婚姻关系已解除,故②正确。④:侯某与刘某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其离婚行为有效,故④不选。故本题选C。16.B【详解】①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老人出院后又自书遗嘱,内容与口头遗嘱有抵触,应以自书遗嘱为准,①④正确。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恰当,②错误。③: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③错误。故本题选B。17.D【详解】①:成年子女都要自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故①不选。②:未成年子女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是都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故②不选。③④:材料中指出适合构建和谐家庭的演讲内容的有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坚决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故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8.D【详解】①②:根据材料和民法典的相关法条,曹大爷生前与居委会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其签订不需要见证人,且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故①②说法错误。③:若居委会对曹大爷没有尽到照料义务,则居委会没有接受遗赠的权利,那曹大爷的子女继承遗产,③正确。④:曹大爷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居委会履行约定,那么居委会接受遗赠,④正确。故本题选D。19.B【详解】①:范某婚前有商品房和安置房各一套。可见商品房是范某拥有的,属于范某婚前个人财产,故①正确。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后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变动不发生效力,该安置房是范某的婚前财产,虽口头承诺归丁某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该安置房仍属于范某,故②排除。③: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商品房租金收入是范某和丁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故③排除。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故④正确。故本题选B。20.C【详解】A: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故A不选。B: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小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小美不是法定继承人,故B不选。C:小美作为老李的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其无权通过遗嘱继承方式取得老李的房产,但其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李的房产,故C正确。D:根据民法典,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此规定反映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遗嘱自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D不选。故本题选C。21.A【详解】①:受要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出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本案中,李某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属于新的要约,①正确。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10万元继承所得张某无权单独处理。有公正或遗嘱指明受赠财产只专属个人的例外,②正确。③: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张某把自己婚前所有但口头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商品房卖给不知情的李某,签订了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③错误。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所欠20万元外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故本题选A。22.A【详解】①③④:材料中,郑燕是郑某的亲生女儿,姜某是郑某的合法妻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可见,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①③正确,④错误。②: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但未进行结婚登记,袁某不是其合法妻子,因此,没有遗产继承权,同时,袁某与郑某生有一女这并不能成为袁某有权继承遗产的理由,②错误。故本题选B。23.B【详解】①:名画是小谭婚前继承的,属于小谭的婚前财产,因为卖画的钱买的房子,房子还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①分析正确。②:房子虽然是结婚后购买的,但买房子的钱,是小谭继承爷爷的名画变卖所得,房产属于小谭的婚前财产,②分析错误。③:小谭婚前继承的名画,即使婚后变现,财产的存在形态变了,但还属于他婚前财产的性质是不会发生改变的,③分析正确。④:名画虽然在婚后变卖为现金,但仍属于小谭的婚前财产,④分析错误。故本题选B。24.C【详解】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有一处房产和十万元存款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把王某妻子的析出,①说法错误。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因大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小儿子承担起照顾父母的主要责任。因此在分配王某遗产时,小儿子可以适当多分,②说法正确。③: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王某的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③说法错误。④: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本案中没有立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C。25.B【详解】A: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A说法错误。B: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B符合题意。C: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刘某的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王某的签名,故遗嘱无效,C不符合题意。D: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四间房屋黄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属于刘某的是两间,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26.赞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子女对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成年后同样应当尽赡养义务。小钱对亲生父亲主观上没有尽赡养义务的愿望,客观上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虽然小钱称其生活困难,但赡养不止体现在经济上帮助,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和陪伴、劳务付出等,都是尽赡养义务的体现。小钱作为亲生子女,在钱大爷患有轻度精神残疾,需要人长期照顾的情况下,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故法官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百善孝当先。孝敬父母天经地义,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法官的判决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背景素材:分配遗产纠纷考点考查:继承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明观点。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关键词①:钱大爷有过一段婚姻,生育了女儿小钱→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离婚,成年后同样应当尽赡养义务。关键词②:小钱跟钱大爷没有任何来往,也没有寻找过钱大爷,更谈不上赡养钱大爷→可联系教材知识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关键词③:钱大爷患有轻度精神残疾,但小钱从主观上没有想过,客观上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赡养→可联系遗产全部由赵大娘继承。法官的判决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图表信息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7.(1)法院不会采纳方某的主张。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为结婚时江某1的母亲方某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江某1和唐某名下,所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2)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妻子唐某、儿子江某2及胎儿、母亲方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二分之一属于妻子唐某,剩下的二分之一房产作为江某1的遗产由妻子唐某、儿子江某2及胎儿、母亲方某共同继承。(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例考点考查: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判断法院是否采纳方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江某1与唐某登记结婚,结婚时江某1的母亲方某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江某1和唐某名下→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为结婚时江某1的母亲方某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江某1和唐某名下,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予,所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会采纳方某的主张。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作为法官,如何明晰房产继承份额,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遗产继承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原告唐某主张上述房产是江某1与唐某夫妻共同财产,唐某、江某2及胎儿应该分得江某1遗产的四分之三→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关于胎儿继承遗产的规定。关键词②:江某1的家庭结构状况是:妻子唐某、儿子江某2、母亲方某,妻子唐某在江某1去世前已经怀孕→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定继承有顺序的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8.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乙丙延长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符合市场行情,可以认定乙的行为是出于家庭共同利益考虑。而丈夫甲以夫妻感情濒临破裂,让丙腾房后由自己居住,其意义对夫妻感情来说是消极的。在夫妻双方维持夫妻身份关系的前提下法律介入二人对财产的如何使用是不适当的,该理由于法无据。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则可能导致司法陷入繁琐的家庭事务当中,有违立法初衷。(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共同财产案例分析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结合材料判断甲的做法是否得当。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一套楼房→可联系楼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有效信息②:乙丙两次延长租赁期限,租金符合市场行情→可联系乙的行为是出于家庭共同利益考虑。甲以夫妻感情濒临破裂为由,要求确认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提前结束租房合同是于法无据的。所以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诉求。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9.本案中的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分析】背景素材:孙某的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考点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的问题并说明理由,需要调动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可联系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关键词②: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可联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答案第1页,共2页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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