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 练习(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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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 练习(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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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练习
一.选择题(共16小题)
1.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 10 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 5 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2.林女士和张先生于2024年诉讼离婚。离婚后,婆婆邓女士和张先生拿出两张借条要求林女士还钱。2018年邓女士给张先生转账20万,张先生用其中十余万买了辆汽车登记在林女士名下,2021年邓女士花60万买房,产权登记在林女士和张先生名下。两张借条分别载明“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与家庭花销”,“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6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交首付”。母子称借条2021年出具,林女士虽不在场但知晓借款,林女士否认并拒还,邓女士和张先生遂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张先生承认借款用于夫妻生活,林女士应偿还债务
B.若林女士无法证明自己对借款不知情,应承担还款责任
C.登记有名字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林女士须偿还债务
D.若张先生未能充分证明借款的用处且林女士对借条不知情,林女士可以不偿还债务
3.王某和妻子李某2015年结婚,婚前两人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王某投资股票,获利8万元,并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一部30万字的网络小说。后因感情破裂,两人于2019年离婚。今年,妻子李某偶然得知,王某婚后创作的小说于2021年出版发表,并获得稿酬30万元;2018年王某购买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妻子李某遂起诉王某,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有约定,故投资股票获利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②婚后创作的小说稿费,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③房产虽登记在王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三年,法院不予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4.男青年吴某的父亲和女青年赵某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表兄妹。两家相认后,吴某与赵某一见钟情并于2021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家的亲戚关系。同年12月赵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吴某深感负担沉重,将妻子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赵某父亲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吴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本案中(  )
①赵某和吴某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②赵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与吴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吴某对赵某的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赵某父亲的要求合理,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权利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5.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到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享有人格、身份、地位的平等权,但只有女孩可随母姓
③李芳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7.刘甲与王乙于2016年结婚,婚后王乙用婚前存款购买了股票。自2019年以来,被告人刘甲经常酒后殴打其妻子王乙。2020年9月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酒后再次殴打王乙,致其左眼失明。经鉴定为重伤。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刘甲的行为构成虐待
②刘甲属于酒后致人重伤,应减轻处罚
③刘甲的行为构成犯罪,王乙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股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
8.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前甲男为结婚买了一套房子,乙女有一叔父侨居国外,于同年8月得知乙女将结婚时,答应赠送两件高档家电作为乙女的结婚礼物,并于第二年2月将两件礼物带回交予乙女。2022年,甲乙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甲男要求分得上述两件高档家电的一件,乙女则要求平分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又无任何财产约定。针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都同意离婚,应适用协议离婚方式解决
②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家电是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④甲男婚前的房屋如果升值,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王某与韩某系合法夫妻。王某患有疾病,不能外出工作且需长期吃药。韩某每月工资5000多元,勉强可以承担起一家的日常开销。由于王某的医药费用过于高昂,长此以往,韩某难以承受如此大的压力,与王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王某置之不理。王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支付扶养费。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韩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B.夫妻间有相互赡养的义务,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
C.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权停止履行夫妻义务
D.王某和韩某的婚姻无效,法院会判定韩某无须支付扶养费
10.小花与小赵系夫妻关系。小美系某传媒公司的网络主播。小赵在该公司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小美。截止到小花发现时,小赵已向小美打赏10万元,线下向小美转账2万元,通过快递给小美邮寄价值5000元的礼物。小花认为小赵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合计12.5万元及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会支持小花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B.小赵向小花转账和寄送的礼物属于个人财产
C.小赵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D.小美应该归还小赵充值打赏的10万元
11.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未成年孩子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  )
①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育小职责大,未成年人的财产理应由监护人管理和处置
④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12.陈某与前妻生育陈甲,与祝某再婚后生育陈乙。陈某生病期间,陈甲照顾其生活起居。陈某去世后,留下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200万。陈某有遗嘱;自己的财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依据法律,陈甲和陈乙可以继承的财产分别是(  )
A.80万 20万 B.160万 40万
C.120万 30万 D.40万 10万
13.岳某与曹某经人介绍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2023年11月,岳某要求与曹某离婚,曹某认可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这起离婚案例(  )
①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解除夫妻关系
②告诉我们要坚持结婚自由,离婚要慎重
③双方应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达成协议
④双方应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小刘被判败诉可能是因为(  )
①子女的教育服务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②夫妻双方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实施单独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培训班已经确定一方具有代理权时,可以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④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侯某与刘某本是夫妻关系,共同经营一家民营企业,但因经营不善背负巨额债务,后侯某与刘某于2022年9月12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离婚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刘某于2023年2月25日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一套。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刘某所购房屋应属二人共同财产
②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时起,婚姻关系已解除
③刘某所购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侯某不具有所有权
④侯某与刘某的离婚意愿存在恶意,其离婚行为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刘某和汪某于202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刘某将婚前20万元购买的古董花瓶以35万元卖出。2024年2月,病中的刘父通过打印遗嘱(共三页)载明其名下30万元存款仅归刘某一人所有,并与见证人邻居李甲和村书记在遗嘱的最后一页签名、标注年月日。不久,刘父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35万元属于刘某个人财产
②刘某最终继承的遗产数额为65万
③刘父所立的打印遗嘱无效
④刘某和汪某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共2小题)
17.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与配偶王某关系不睦。一次张先生偶遇马某,不久,便不顾道德非法同居。同居后马某生下孩子小强,张先生甚是欢喜,将婚前自己购买的一栋别墅赠与马某,并完成产权登记。孩子出生后不久张先生因车祸去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马某提出小强享有遗产继承权,王某表示反对。同时,王某得知别墅已被马某占有,便向法院起诉,认为丈夫与马某是非法两性关系,赠与无效,要求马某返还别墅。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2)王某的请求权能否实现?请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材料二 张某与刘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甲。张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后刘某去世,张甲成年后在外地工作。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其侄女张乙经常过来照料。张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便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张某去世后,180万元房产赠与张乙。后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张甲、张乙就该房产的处分产生纠纷。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案例中180万房产应该如何处分,并说明理由。
6.2夫妻地位平等练习
参考答案与试题解析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答案 A D C C A B A C A C B
题号 12 13 14 15 16
答案 A D B C B
一.选择题(共16小题)
1.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 10 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 5 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A正确,王某在婚前向朋友借款3万元,属于婚前债务,由王某负责偿还;
B错误,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错误,赵某继承其父房子,但其父亲指定给她,属于赵某的私有财产;
D错误,离婚时财产分割不是简单的平分。
故选:A。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2.林女士和张先生于2024年诉讼离婚。离婚后,婆婆邓女士和张先生拿出两张借条要求林女士还钱。2018年邓女士给张先生转账20万,张先生用其中十余万买了辆汽车登记在林女士名下,2021年邓女士花60万买房,产权登记在林女士和张先生名下。两张借条分别载明“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与家庭花销”,“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6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交首付”。母子称借条2021年出具,林女士虽不在场但知晓借款,林女士否认并拒还,邓女士和张先生遂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张先生承认借款用于夫妻生活,林女士应偿还债务
B.若林女士无法证明自己对借款不知情,应承担还款责任
C.登记有名字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林女士须偿还债务
D.若张先生未能充分证明借款的用处且林女士对借条不知情,林女士可以不偿还债务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A错误,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张先生需要对借款用于夫妻生活进行举证,而不是张先生“承认”;
B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林女士对借款不知情不需自己举证,本案应由张先生对借款及其用途进行举证;
C错误,D正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张先生主张两笔款项为借款,但没有证据证明邓女士与林女士约定了该款项的性质,并且邓女士也未在儿子儿媳离婚前向二人主张过该款项系欠款并出示借条,林女士对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一事并不知情,故若张先生未能充分证明借款的用处且林女士对借条不知情,林女士可以不偿还债务。
故选:D。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3.王某和妻子李某2015年结婚,婚前两人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王某投资股票,获利8万元,并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一部30万字的网络小说。后因感情破裂,两人于2019年离婚。今年,妻子李某偶然得知,王某婚后创作的小说于2021年出版发表,并获得稿酬30万元;2018年王某购买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妻子李某遂起诉王某,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有约定,故投资股票获利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②婚后创作的小说稿费,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③房产虽登记在王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三年,法院不予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错误,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王某和妻子李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婚后王某投资股票的获利以及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的一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正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王某婚后创作的小说于2021年出版发表,并获得稿酬30万元是在离婚后,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是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③正确,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王某和妻子李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婚后王某投资股票的获利以及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的一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错误,离婚后,李某才发现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应予支持。
故选:C。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4.男青年吴某的父亲和女青年赵某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表兄妹。两家相认后,吴某与赵某一见钟情并于2021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家的亲戚关系。同年12月赵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吴某深感负担沉重,将妻子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赵某父亲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吴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本案中(  )
①赵某和吴某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②赵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与吴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吴某对赵某的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赵某父亲的要求合理,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权利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1.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2.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1)必备条件
①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
【解答】①正确,男青年吴某的父亲和女青年赵某的母亲是表兄妹,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吴某和赵某属于第四代,可以结婚;
②错误,夫妻一方婚后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属于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
③正确,该案例中,吴某将生病妻子送往娘家,从此不闻不问,说明其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错误,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并非权利。
故选:C。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5.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正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利5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错误,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这说明余某是小雨的继父,而不是养父;
③正确,订金没有定金性质,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因小雨练琴需要而在朱某处订购钢琴,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故选: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6.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到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享有人格、身份、地位的平等权,但只有女孩可随母姓
③李芳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②错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女孩随母姓没有打乱直系血亲关系;
③④正确,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女孩随母姓没有打乱直系血亲关系,而且夫妻双方约定也可以更改。李芳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
故选:B。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7.刘甲与王乙于2016年结婚,婚后王乙用婚前存款购买了股票。自2019年以来,被告人刘甲经常酒后殴打其妻子王乙。2020年9月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酒后再次殴打王乙,致其左眼失明。经鉴定为重伤。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刘甲的行为构成虐待
②刘甲属于酒后致人重伤,应减轻处罚
③刘甲的行为构成犯罪,王乙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股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主要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4)婚姻法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解答】本题属于反向选择题,要求选出错误的选项。
①④不合题意,刘甲经常酒后殴打其妻子王乙,某次刘某酒后再次殴打王乙,致其左眼失明。经鉴定为重伤。刘甲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王乙用婚前存款购买了股票,因此股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两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
②符合题意,醉酒的人犯罪,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应该减轻处罚;
③符合题意,刘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不是王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故选:A。
【点评】本题属于反向选择题,要求选出错误的选项。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8.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前甲男为结婚买了一套房子,乙女有一叔父侨居国外,于同年8月得知乙女将结婚时,答应赠送两件高档家电作为乙女的结婚礼物,并于第二年2月将两件礼物带回交予乙女。2022年,甲乙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甲男要求分得上述两件高档家电的一件,乙女则要求平分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又无任何财产约定。针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都同意离婚,应适用协议离婚方式解决
②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家电是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④甲男婚前的房屋如果升值,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公民的诉讼权利
1、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2、公民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解答】①错误,本案中甲男与乙女都同意离婚,但对家电及房屋的分割争执不下。因此,当事人应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②正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不能达成协议的,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错误,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婚后才实际取得的财物,该赠与物的所有权在甲乙婚姻关系期间转移给甲乙双方,乙女的叔父的赠与是作为甲乙结婚的贺礼,并未指定只归乙女,不是乙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甲乙未作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家电应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甲男有权要求分割;
④正确,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因此甲男婚前的房屋如果升值,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故选:C。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9.王某与韩某系合法夫妻。王某患有疾病,不能外出工作且需长期吃药。韩某每月工资5000多元,勉强可以承担起一家的日常开销。由于王某的医药费用过于高昂,长此以往,韩某难以承受如此大的压力,与王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王某置之不理。王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支付扶养费。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韩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B.夫妻间有相互赡养的义务,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
C.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权停止履行夫妻义务
D.王某和韩某的婚姻无效,法院会判定韩某无须支付扶养费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A正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韩某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韩某支付其扶养费;
B错误,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C错误,婚姻关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双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义务;
D错误,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王某与韩某的婚姻不存在上述情形,双方的婚姻关系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
故选:A。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0.小花与小赵系夫妻关系。小美系某传媒公司的网络主播。小赵在该公司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小美。截止到小花发现时,小赵已向小美打赏10万元,线下向小美转账2万元,通过快递给小美邮寄价值5000元的礼物。小花认为小赵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合计12.5万元及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会支持小花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B.小赵向小花转账和寄送的礼物属于个人财产
C.小赵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D.小美应该归还小赵充值打赏的10万元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AD错误,小赵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充值并向主播打赏的行为是自主行为,且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公司是打赏的直接收款人,故打赏不直接产生向小美赠与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对小花要求小美归还小赵充值打赏的1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B错误,小赵向小美转账2万元以及赠与小美的价值5000元的礼物,产生在与小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正确,小赵在传媒公司网络平台注册充值成为平台会员,即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故选:C。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1.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未成年孩子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  )
①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育小职责大,未成年人的财产理应由监护人管理和处置
④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错误,夫妻财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④正确,法院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说明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③错误,未成年人身份不影响他的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由监护人随意处置。
故选:B。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2.陈某与前妻生育陈甲,与祝某再婚后生育陈乙。陈某生病期间,陈甲照顾其生活起居。陈某去世后,留下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200万。陈某有遗嘱;自己的财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依据法律,陈甲和陈乙可以继承的财产分别是(  )
A.80万 20万 B.160万 40万
C.120万 30万 D.40万 10万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法定继承
1、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解答】A正确,BCD错误,继承财产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陈某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为200万,如陈某与祝某无特殊约定,应从中析出100万为陈某的个人财产;又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留有有效的遗嘱,故根据“自己的财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这一遗嘱,陈甲应继承80万,陈乙应继承20万,祝某不继承陈某的个人财产。
故选: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书本知识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
13.岳某与曹某经人介绍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2023年11月,岳某要求与曹某离婚,曹某认可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这起离婚案例(  )
①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解除夫妻关系
②告诉我们要坚持结婚自由,离婚要慎重
③双方应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达成协议
④双方应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不符合题意,法院裁判离婚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解除夫妻关系,而不是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材料是协议离婚,不涉及法院裁判离婚;
②不符合题意,题干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不体现坚持结婚自由,离婚要慎重;
③④正确,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故选:D。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4.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小刘被判败诉可能是因为(  )
①子女的教育服务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②夫妻双方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实施单独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培训班已经确定一方具有代理权时,可以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④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④符合题意,本案中,小刘可能被判败诉可能是因为子女的教育服务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②不合题意,夫妻双方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实施单独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题干没有因果关系;
③不合题意,培训机构属于善意相对人,第三人无法确认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应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故选:B。
【点评】本题属于原因类选择题,试题注重基础知识的理解,考查学生根据书本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的能力。做此类题目考生一定要注意选肢与题干有没有构成因果关系。
15.侯某与刘某本是夫妻关系,共同经营一家民营企业,但因经营不善背负巨额债务,后侯某与刘某于2022年9月12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离婚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刘某于2023年2月25日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一套。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刘某所购房屋应属二人共同财产
②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时起,婚姻关系已解除
③刘某所购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侯某不具有所有权
④侯某与刘某的离婚意愿存在恶意,其离婚行为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错误,刘某所购房屋属于刘某自己的财产,因为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时起,婚姻关系已解除;
②③正确,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时起,婚姻关系已解除,刘某所购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侯某不具有所有权;
④错误,从材料中看不出侯某与刘某的离婚意愿存在恶意。
故选:C。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6.刘某和汪某于202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刘某将婚前20万元购买的古董花瓶以35万元卖出。2024年2月,病中的刘父通过打印遗嘱(共三页)载明其名下30万元存款仅归刘某一人所有,并与见证人邻居李甲和村书记在遗嘱的最后一页签名、标注年月日。不久,刘父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35万元属于刘某个人财产
②刘某最终继承的遗产数额为65万
③刘父所立的打印遗嘱无效
④刘某和汪某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正确,依据题意,刘某将婚前20万元购买的古董花瓶以35万元卖出,35万元是自然增值,属于刘某个人财产;
②错误,材料并未表明刘父还有没有其它遗产,因此,刘某最终继承的遗产数额不一定为65万元;
③正确,依据题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病中的刘父通过打印遗嘱(共三页),只有邻居李甲和村主任两个见证人,并且刘父和两个见证人只在最后一页签名、标注年月日。故第三刘父所立的打印遗嘱无效;
④错误,刘某和汪某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二.材料题(共2小题)
17.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与配偶王某关系不睦。一次张先生偶遇马某,不久,便不顾道德非法同居。同居后马某生下孩子小强,张先生甚是欢喜,将婚前自己购买的一栋别墅赠与马某,并完成产权登记。孩子出生后不久张先生因车祸去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马某提出小强享有遗产继承权,王某表示反对。同时,王某得知别墅已被马某占有,便向法院起诉,认为丈夫与马某是非法两性关系,赠与无效,要求马某返还别墅。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2)王某的请求权能否实现?请说明理由。
【分析】(1)本题要求回答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并请说明理由。属原因类主观题。《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说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不可侵害的。材料信息“同居后马某生下孩子小强”,说明小强是张某与马某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能够继承父亲张先生的遗产。
(2)本题要求分析王某的请求权能否实现并说明理由。属原因类主观题。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材料信息“张先生甚是欢喜,将婚前自己购买的一栋别墅赠与马某”,说明别墅是张先生婚前财产,张先生享有处置权,同时张先生与马某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分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信息“并完成产权登记”,说明张先生的婚前别墅已经完成产权登记,由马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要求马某返还别墅。
【解答】(1)
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小强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能够继承父亲张先生的遗产。
(2)
不能实现。
①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别墅是张先生婚前财产,张先生享有处置权,同时张先生与马某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②物权法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分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张先生的婚前别墅已经完成产权登记,由马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要求马某返还别墅。
【点评】(1)本题属原因类主观题。考查婚姻法关于非婚生子女权利的规定的相关知识。根据婚姻法相关知识作答即可。
(2)本题属原因类主观题。考查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权的知识以及物权法关于不动产权转让的知识。根据相关内容分析作答即可。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材料二 张某与刘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甲。张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后刘某去世,张甲成年后在外地工作。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其侄女张乙经常过来照料。张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便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张某去世后,180万元房产赠与张乙。后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张甲、张乙就该房产的处分产生纠纷。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案例中180万房产应该如何处分,并说明理由。
【分析】(1)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属于判断说明题。题中,“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可联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可联系“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2)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案例中180万房产应该如何处分,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说明题。题中,“张某与刘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张甲。张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80万元的房产。后刘某去世,张甲成年后在外地工作”,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刘某90万的房产由张某、张甲均分;“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其侄女张乙经常过来照料。张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便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张某去世后,180万元房产赠与张乙。后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可联系“遗赠抚养协议”的知识,说明135万房产归张乙所有。
【解答】(1)
李某的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李某可要求王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
(2)
张甲分房产的45万,张乙分房产的135万。理由:刘某去世后,刘某的90万房产由张某和张甲各分45万,刘某与张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张乙按照协议履行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则张某135万的房产归张乙所得。
【点评】(1)本题属于判断说明题,一般既要作出判断,又要说明具体理由。要求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并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运用能力。
(2)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理解题意和掌握教材知识。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限定范围、设问角度、主题、主体等;第二步,审材料:分层次,找关键句子、词语,可根据标点符号划分层次,根据关键句子、词语准确把握材料信息;第三步,组答案:根据关键句子、词语,分析其体现的教材知识,理论与材料相结合加以分析说明。
声明:试题解析著作权属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发布日期:2025/2/22 17:32:08;用户:吉林省抚松县第五中学;邮箱:fsd5z@;学号:439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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