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练习一.选择题(共16小题)1.在某档普法节目中,下面四位观众的说法,你认为正确的是( )①甲: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②乙: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暇参加,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③丙:民事诉讼中,应当由提起诉讼的一方承担全部举证责任④丁: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拓宽,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推进( )A.有利于扩大公民权利范围B.有利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C.旨在提高居民的诉讼能力D.完善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3.张三家菜园的树倒塌,树压在甲、乙通信公司的光缆线上。乙通信公司派人到现场后,未做处理。张三锯树枝,被光缆线弹起摔倒受伤,损伤鉴定为:截瘫伤残三级,肋骨骨折十级。法院认为,由甲、乙公司各承担10%的责任,张三承担80%的责任,张三和甲、乙公司不服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中( )①法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②甲、乙公司可以聘请辩护人为公司辩护③甲、乙公司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④张三和甲、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孙某驾驶的轿车与赵某逆行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赵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和赵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如赵某对认定不服,起诉至法院。以下有可能出现在开庭审理时的场景有( )①赵某提交起诉状、孙某提交答辩状②孙某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意见③赵某对判决不服,要求法院重新审理④赵某发现审判员是孙某的表哥,申请回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5.龙年春节期间,潜山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等专项根治欠薪维权行动。近日,在潜山市一建筑工地务工的9名六安籍农民,在该市法援中心律师的帮助下,耗时两周拿到被拖欠的10万余元工资。可见,法律援助( )①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②确保被援助者在司法活动中胜诉③强化了人权的司法保障④要求援助机构无条件地提供服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司法正义的重要内容就是程序正义,下列诉讼程序与谚语正确对应的是( )①“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只有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②“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刑事判决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④“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委托辩护人,自行辩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经济困难的张某从某县山区居民处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牟取利益,被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县林业局决定依法没收王锦蛇,并对张某给予罚款处罚。张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 )A.张某起诉的对象是林业局执法人员B.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C.法庭调查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D.张某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8.杨某幼时因病致智力发育受损,后经鉴定为二级智力残疾。2022年,杨某家庭面临拆迁安置,因杨某为智力残疾人,导致很多拆迁安置手续无法正常办理。对此,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①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相关财产权应该由亲属继承②杨某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可依法请求亲属作为监护人③杨某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对拆迁安置部门提起诉讼④杨某可申请法律援助,指定监护人代为实施民事行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张某与何某是邻居,2018年8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在本案中,张某失去了( )A.上诉的权利 B.申诉权C.申请回避的权利 D.委托代理人的权利10.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森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截至2020年3月18日,侦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查扣封存涉案鸟类等野生动物2.4万余只(头)。如果公诉机关要对这些被刑事拘留的涉案人员提起诉讼,应提起( )A.民事诉讼 B.行政诉讼 C.刑事诉讼 D.环保诉讼11.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下列属于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是( )①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②申请回避的权利③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④上诉的权利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施行。该法明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有: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 )①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降低公民的纠纷成本②是政府的责任,切实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③完善法治监督体系,保障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②上诉的权利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④赔偿损失的权利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14.家庭拮据的七旬老人孙某到市场赶集时,被地面凸出来的钢筋绊倒导致创伤性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支付医疗费用37166.45元。孙某伤愈后,其家属多次找负责市场经营管理的公司索要相关赔偿,均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孙某的家属来到居住地法律援助中心代其寻求帮助。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①孙某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能够获得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②法律援助中心应该为孙某委托辩护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与诉求③具体承办本案的人员应当遵守执业纪律,不得向孙某收取任何财物④负责市场经营管理的公司如无正当理由,需要对孙某进行国家赔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5.陈杰与李亮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因此走上了法庭。陈杰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亮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陈杰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 )A.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B.申请回避的权利C.上诉的权利D.政治自由的权利16.金英与王力于2009年9月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于2010年10月生下儿子王同心,由二人共同抚养。2013年以后,金英与王力产生矛盾后分居,王同心与母金英共同生活,其间父亲王力未支付抚养费。2016年3月,儿子王同心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②因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③因儿子王同心不是由王力直接抚养,因此王力应该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二.材料题(共2小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近期S市警方侦破一起特大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肖某,女,14岁,在校初中生,属于追星一 族。被告人张三使用某影视明星名字作为自己的昵称,用该明星的照片作为自己的QQ头像,添加被害人肖某为好友。后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以给其网上投票为由,向肖某发送投票二维码,(实为收 款二维码),诱骗肖某使用其母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输入“投票编码”后完成所谓的“投票”,实则是转账诈骗1万余元。肖某母亲发现女儿上当,于是报警。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张三有哪些侵权行为,被告张三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年来,网络暴力现象屡见不鲜,若网民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网“曝”的方式泄愤、报复吗?“人民说法”提醒,以“曝”制“暴”不可取,请选择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王某是微博平台上法律类“大V”博主。微博用户小阳因与王某观点不同,便通过微博私信向王某发送侮辱性言辞。王某为泄愤,在微博上使用侮辱性言论予以反击,并配以小阳微博中个人照片、小阳私信辱骂王某的言论截图及小阳微博个人账号信息截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评论、转发。后小阳通过微博私信多次向王某表达歉意,但王某均未接受,并将小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阳在个人微博和其就读大学官网发布道歉信并向王某支付精神损失费。小阳见状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王某删除涉案侵权内容,在微博发布道歉信,并支付精神损失费。请问:如果你是法官,将如何判决此案并说明其法律依据。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练习参考答案与试题解析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答案 A B D D A C D C A C B题号 12 13 14 15 16答案 C B B B B一.选择题(共16小题)1.在某档普法节目中,下面四位观众的说法,你认为正确的是( )①甲: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②乙: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暇参加,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③丙:民事诉讼中,应当由提起诉讼的一方承担全部举证责任④丁: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上诉的权利。【解答】①②正确,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暇参加,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③错误,根据教材知识可知,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但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④错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可以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选:A。【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2.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拓宽,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推进( )A.有利于扩大公民权利范围B.有利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C.旨在提高居民的诉讼能力D.完善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分析】本题考查:寻求法律援助;1.寻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2)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3)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建设法治社会(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解答】A错误,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扩大;B正确,各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拓宽,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有利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C错误,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推进,主要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而不是为了提高居民的诉讼能力;D错误,法律援助属于国家的法律服务,材料未涉及完善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故选:B。【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3.张三家菜园的树倒塌,树压在甲、乙通信公司的光缆线上。乙通信公司派人到现场后,未做处理。张三锯树枝,被光缆线弹起摔倒受伤,损伤鉴定为:截瘫伤残三级,肋骨骨折十级。法院认为,由甲、乙公司各承担10%的责任,张三承担80%的责任,张三和甲、乙公司不服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中( )①法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②甲、乙公司可以聘请辩护人为公司辩护③甲、乙公司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④张三和甲、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上诉的权利。【解答】①错误,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②错误,甲、乙公司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为公司辩护;③正确,甲、乙公司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④正确,民事主体有上诉的权利,张三和甲、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故选:D。【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在选择过程一定要注意选项与题干主旨的相关性。4.孙某驾驶的轿车与赵某逆行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赵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和赵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如赵某对认定不服,起诉至法院。以下有可能出现在开庭审理时的场景有( )①赵某提交起诉状、孙某提交答辩状②孙某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意见③赵某对判决不服,要求法院重新审理④赵某发现审判员是孙某的表哥,申请回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上诉的权利。【解答】①错误,原告提交起诉状、被告提交答辩状,是在开庭审理之前;②正确,在开庭审理的法庭辩论阶段,孙某可以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意见;③错误,赵某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不能要求法院重新审理;④正确,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赵某发现审判员是孙某的表哥,可以申请回避。故选:D。【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在选择过程一定要注意选项与题干主旨的相关性。5.龙年春节期间,潜山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等专项根治欠薪维权行动。近日,在潜山市一建筑工地务工的9名六安籍农民,在该市法援中心律师的帮助下,耗时两周拿到被拖欠的10万余元工资。可见,法律援助( )①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②确保被援助者在司法活动中胜诉③强化了人权的司法保障④要求援助机构无条件地提供服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寻求法律援助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2、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解答】①③正确,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潜山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工”春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等专项根治欠薪维权行动,帮助农民拿到被拖欠的10万工资,这表明法律援助能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了人权的司法保障;②错误,法律援助可以免费为被援助者通过法律服务,但不能确保被援助者在司法活动中胜诉;④错误,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可见,法律援助机构不是无条件地提供服务;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故选:A。【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6.“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司法正义的重要内容就是程序正义,下列诉讼程序与谚语正确对应的是( )①“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只有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②“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刑事判决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④“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委托辩护人,自行辩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叫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叫辩护人。(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解答】①错误,“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说明的是我国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民事诉讼遵循的说法错误;②正确,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说明的是公民诉讼权利中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正确,“刑事判决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这说明的是罪疑从无原则,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④错误,“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这说明的是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那些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怠于主张的人,说明公民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没有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问题,并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能自己委托辩护人,也不能自行辩护,应该由其监护人委托辩护人,或由监护人申请法律援助,或由监护人为其辩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选:C。【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时要注意,明确设问指向,从题干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并与教材知识相结合,选出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7.经济困难的张某从某县山区居民处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牟取利益,被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县林业局决定依法没收王锦蛇,并对张某给予罚款处罚。张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 )A.张某起诉的对象是林业局执法人员B.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C.法庭调查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D.张某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分析】本题考查:寻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2)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3)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中。【解答】A错误,从案例信息得知,该起诉讼是行政诉讼,张某起诉的对象是林业局;B错误,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C错误,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D正确,从案例信息得知,张某家庭经济困难,该起诉讼是行政诉讼,因此,张某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故选:D。【点评】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是高考考核目标与要求之一,我们应学会从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和核心信息,对其进行分析整合,得到正确的答案。8.杨某幼时因病致智力发育受损,后经鉴定为二级智力残疾。2022年,杨某家庭面临拆迁安置,因杨某为智力残疾人,导致很多拆迁安置手续无法正常办理。对此,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①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相关财产权应该由亲属继承②杨某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可依法请求亲属作为监护人③杨某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对拆迁安置部门提起诉讼④杨某可申请法律援助,指定监护人代为实施民事行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民事权利的行使与限制1、公民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上诉的权利。2、民事权利的行使与限制(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解答】①错误,本案没有涉及杨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且其相关财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②④符合题意,经鉴定,杨某为二级智力残疾,属于严重的智力障碍,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可依法请求亲属作为监护人,也可申请法律援助,指定监护人代为实施民事行为;③不合题意,本案中,因杨某为智力残疾人,导致很多拆迁安置手续无法正常办理,没有涉及到“诉讼“问题。故选:C。【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9.张某与何某是邻居,2018年8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在本案中,张某失去了( )A.上诉的权利 B.申诉权C.申请回避的权利 D.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解答】A符合题意,BCD不符合题意,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在本案中,张某失去了上诉的权利。故选:A。【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运用排除法去除不符合题意的选项。10.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森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截至2020年3月18日,侦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查扣封存涉案鸟类等野生动物2.4万余只(头)。如果公诉机关要对这些被刑事拘留的涉案人员提起诉讼,应提起( )A.民事诉讼 B.行政诉讼 C.刑事诉讼 D.环保诉讼【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依法告诉(起诉),申诉、控告或司法机关依职责依追究他人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诉,是指告诉、申诉、控告的意思和行为。讼,是法律行为,讼是指要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就是“打官事”。诉不是指辩论和辩护,它是诉的表现形式。2、诉讼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①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②刑事诉讼: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③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解答】A不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B不符合题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C符合题意,我国的诉讼类型有三种,分别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其中刑事诉讼主要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材料中涉及“刑罚犯罪”等信息,故应为刑事诉讼;D不符合题意,该项不属于我国诉讼类型。故选:C。【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11.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下列属于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是( )①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②申请回避的权利③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④上诉的权利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解答】①②④符合题意,“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是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③不符合题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三大诉讼法体现的重要原则,不是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故选:B。【点评】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施行。该法明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有: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 )①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降低公民的纠纷成本②是政府的责任,切实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③完善法治监督体系,保障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寻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④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⑦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⑧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⑨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解答】①错误,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并不是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②正确,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③错误,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与完善法治监督体系,保障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没有关系;④正确,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体现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故选:C。【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13.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②上诉的权利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④赔偿损失的权利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解答】①②符合题意,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③不符合题意,在此案中,小孙是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④不符合题意,选项不是诉讼权利且与题意不符。故选:B。【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运用排除法去除不符合题意的选项。14.家庭拮据的七旬老人孙某到市场赶集时,被地面凸出来的钢筋绊倒导致创伤性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支付医疗费用37166.45元。孙某伤愈后,其家属多次找负责市场经营管理的公司索要相关赔偿,均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孙某的家属来到居住地法律援助中心代其寻求帮助。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①孙某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能够获得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②法律援助中心应该为孙某委托辩护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与诉求③具体承办本案的人员应当遵守执业纪律,不得向孙某收取任何财物④负责市场经营管理的公司如无正当理由,需要对孙某进行国家赔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解答】①③符合题意,孙某就被钢筋绊倒导致粉碎性骨折,向有关公司索要相关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孙某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能够获得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具体承办本案的人员应当遵守执业纪律,不得向孙某收取任何财物;②说法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该为孙某诉讼代理人;④说法错误,本案需要相关的诉讼证据,证明市场经营管理的公司有过错,才需要对孙某进行国家赔偿。故选:B。【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题时需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运用对基础知识的准确把握去除观点本身错误的选项。15.陈杰与李亮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因此走上了法庭。陈杰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亮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陈杰行使的是哪一种诉讼权利( )A.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B.申请回避的权利C.上诉的权利D.政治自由的权利【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1)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2)对一审判决不服,进行上诉的权利,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申诉的权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权利。【解答】AC不合题意,本案中,陈杰行使的诉讼权利是申请回避的权利,不是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也不是上诉的权利;B符合题意,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陈杰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亮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陈杰行使的是申请回避的权利;D不合题意,政治自由权利不是诉讼权利。故选:B。【点评】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6.金英与王力于2009年9月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于2010年10月生下儿子王同心,由二人共同抚养。2013年以后,金英与王力产生矛盾后分居,王同心与母金英共同生活,其间父亲王力未支付抚养费。2016年3月,儿子王同心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②因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③因儿子王同心不是由王力直接抚养,因此王力应该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解答】①④符合题意,由材料可知,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②错误,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但其父王力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③错误,王力应该负担儿子部分抚养费。故选:B。【点评】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的知识点,让学生具有感性认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知识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还要运用排除法去除错误的选项。选项与材料主旨的一致性是单项选择题的根本原则。二.材料题(共2小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近期S市警方侦破一起特大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肖某,女,14岁,在校初中生,属于追星一 族。被告人张三使用某影视明星名字作为自己的昵称,用该明星的照片作为自己的QQ头像,添加被害人肖某为好友。后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以给其网上投票为由,向肖某发送投票二维码,(实为收 款二维码),诱骗肖某使用其母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输入“投票编码”后完成所谓的“投票”,实则是转账诈骗1万余元。肖某母亲发现女儿上当,于是报警。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张三有哪些侵权行为,被告张三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张三有哪些侵权行为,被告张三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材料“被告人张三使用某影视明星名字作为自己的昵称”,侵犯了明星的人身权中姓名权;材料“诱骗肖某使用其母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侵犯了肖某母亲的财产权;结合法律基础内容,明确张三诉讼权利即可。【解答】①张三使用某影视明星名字作为自己的昵称,侵犯了明星的人身权中的姓名权。张某诱骗肖某使用其母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转账,侵犯了肖某母亲的财产权。②张三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帮助其进行诉讼;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点评】本题属于说明类题目,注意三个逻辑,即材料逻辑、知识逻辑、整合逻辑。材料逻辑就是对材料进行解读,一般是提取关键信息或者对材料进行意思上的分层;知识逻辑就是搜寻解答问题所需的相关联的知识点;整合逻辑就是将知识点和材料的解读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好这三步,问题也就基本迎刃而解。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年来,网络暴力现象屡见不鲜,若网民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网“曝”的方式泄愤、报复吗?“人民说法”提醒,以“曝”制“暴”不可取,请选择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王某是微博平台上法律类“大V”博主。微博用户小阳因与王某观点不同,便通过微博私信向王某发送侮辱性言辞。王某为泄愤,在微博上使用侮辱性言论予以反击,并配以小阳微博中个人照片、小阳私信辱骂王某的言论截图及小阳微博个人账号信息截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评论、转发。后小阳通过微博私信多次向王某表达歉意,但王某均未接受,并将小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阳在个人微博和其就读大学官网发布道歉信并向王某支付精神损失费。小阳见状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王某删除涉案侵权内容,在微博发布道歉信,并支付精神损失费。请问:如果你是法官,将如何判决此案并说明其法律依据。【分析】本题要求说明将如何判决此案并说明其法律依据。“微博用户小阳因与王某观点不同,便通过微博私信向王某发送侮辱性言辞”,可联系自然人享有人格权。小阳损害了王某的人格尊严。“王某为泄愤,在微博上使用侮辱性言论予以反击”,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王某在微博公开发布极具侮辱性言论,降低了公众对小阳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小阳的名誉权。“王某为泄愤,在微博上使用侮辱性言论予以反击”,可联系自然人享有人格权,王某通过微博辱骂小凡,侮辱性强损害了小阳的人格尊严。“并配以小阳微博中个人照片、小阳私信辱骂王某的言论截图及小阳微博个人账号信息截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评论、转发”,可联系自然人享有肖像权,王某未经小阳同意,在微博配图中使用小凡的肖像照片,已构成对小阳肖像权的侵害。【解答】小阳损害了王某的人格尊严,需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王某损害了小阳的人格尊严,侵害了小阳的名誉权;侵害小阳肖像权,需向小阳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法律依据:①自然人享有人格权。王某通过微博辱骂小凡,侮辱性强,损害了小阳的人格尊严。小阳通过微博私信向王某发送侮辱性言辞,也损害王某的人格尊严。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王某在微博公开发布极具侮辱性言论,降低了公众对小阳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小阳的名誉权。③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王某未经小阳同意,在微博配图中使用小凡的肖像照片,已构成对小阳肖像权的侵害。【点评】第一小问为分析说明类问题,主要按以下思路进行:第一步,精析材料,把握主题。这是解题的基础,可有效避免“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的现象。第二步,围绕主题,回归教材。以试题反映出的问题为中心与教材联系,找出材料与教材的“结合点”。第三步,紧扣题意,合理作答。通常,我们只要将教材中的基本原理与材料一一对应,用理论分析材料即可。第二小问为原因类试题,解答原因类试题一般做到“两审读,一发散,一结合”。所谓“两审读”,第一是审读主干材料,依据主干材料抽取主体信息和主旨信息;第二是审读设问,通过设问明确指示的指向范围,或者主体指向。“一发散”就是依据设问或者主干信息,明确问题核心,以问题核心为中心,发散相关有效知识点。“一结合”,结合发散指向与设问核心,正确作答。声明:试题解析著作权属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发布日期:2025/2/23 11:15:54;用户:吉林省抚松县第五中学;邮箱:fsd5z@;学号:43913045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