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5张PPT+2个内嵌视频)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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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5张PPT+2个内嵌视频)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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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可转让、继承、放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目 生命健康俱可贵
第二目 姓名肖像受保护
第三目 名誉隐私不可侵
课标:1.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法律小课堂——生命权不可承诺
1.优先保护人身权利的原因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③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身体层面(如非法绑架)
精神层面(如造谣中伤)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特别注意】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如非法绑架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如造谣中伤、辱骂
【注意】
1.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权行为由其侵权程度、后果不同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人身权利的分类(p7)
人身权利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人格权
身份权
1生命权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2身体权 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3健康权 生理和心理上(致病)
4姓名权(干涉、盗用、冒用)
5肖像权(丑化、污损、伪造)
6名誉权(侮辱、诽谤)
7荣誉权(诋毁、贬损)
8隐私权(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侵权
承担侵权责任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
(8种)
侵权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权利行使的界限
(第四课)
其他权利
最基础
的权利
注意: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
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重要性
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承担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除了第一条列举的费用,还需要另外赔偿其他费用。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 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思考: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探究与分享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此外,夏某、林某和张某殴打他人触犯了刑法,高二学生达到了法定年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p7)
小试牛刀
案例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1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2 理发师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3 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
4 打一耳光,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
5 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死亡







全国首例!涉“人脸识别”民事公益诉讼案
郑某4人利用通信软件组建群组,并在群内发布可提供"查头"业务的广告。所谓的"查头"就是根据买家需要,只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就可以获取到查找对象含有人脸信息的身份证高清照片、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思考: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高清照片、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侵害了他人的哪些人格权?
未经允许: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
热点链接
(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是名称权)
(2)重要性: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表现: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特别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一)姓名权(P8-9)
★有关姓名权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相关链接 P9
案例分析
李强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张丽生活。李强年满18周岁后,征得张丽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李山闻知后,坚决不同意,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其改回姓李。并通过朋友圈发布李强的照片,控诉其不孝行为,并带有侮辱性语言,为此李强非常烦恼。
思考: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李山的行为。
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李强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改名为张强),李山将张强的姓名改回李强,属于干涉张强的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张强的姓名权。
干涉 指无正当理由干涉他人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只用姓名,不用身份。(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擅自将某影视明星的名字作为店名;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冒名 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既用姓名又用身份。(例如:冒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孙山;拿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
侵权责任: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名词点击
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干涉、盗用、假冒
思考:拍摄不文明行为是否会侵犯他人肖像权?
摄影风波
(二)肖像权(P9)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法律规定: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AI换脸)
注意:肖像应具有较强的可识别性,如果通过载体呈现出来的外部形象无法指向或者识别特定自然人,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注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①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 ② 以营利为目的。
③ 恶意丑化、污损。 ④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恶意P图、换脸)
2016年,“葛优躺”表情包在网络上走红。近几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院,截至2023年3月22日,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涉及544起案件,案由均是葛优起诉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权。
544起案件中,葛优胜诉率达99.6%,仅有两起案件一审因取证程序瑕疵未判定企业侵权,另有一份判决仅判企业道歉无需赔偿。542家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4392万元。
思考: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营利,不刻意丑化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拓展: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结合案例,说一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 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探究与分享P9
含义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意义 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③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p10)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是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名誉权和荣誉权(P10)
名誉 荣誉
不同 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社会评价,可好可坏,人皆有之 组织评价,一定正面,人或有之
例子 脸面、泼脏水、造谣他人整容 ···荣誉称号、···劳动模范
相同 都属于一种社会评价
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2.法律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名誉权和荣誉权(P10)
以下案例中体现的是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还是荣誉权?
1.张三造谣李四爱偷邻居家鸡蛋,导致李四声誉受损。
2.小李科研工作取得突出成就,获得“优秀科学家”称号。
3.某公司在市场上有良好口碑,积攒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获得了政府颁发的“年度诚信企业”称号。
名誉权
荣誉权
名誉权、荣誉权
镜头一: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还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条线避免了以往大家挤在一起争抢位置的做法,也成了个人隐私的保护线。但有人认为:“我不偷不抢,干吗要隔这么远 ”
镜头二:有时,我们的老师或者父母会说:“小孩子有什么隐私啊 ”有时,我们的信件、日记或者手机上的信息被人擅自翻看。也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可是,老师或者父母可以这样做吗
镜头三:某服装店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雨偷了店里的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网络上求“人肉搜索”。众多网民参与“人肉搜索”。小雨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同学、朋友对其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小雨几乎因此精神崩溃。
思考:
1.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2.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3.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探究与分享
“一米线”有利于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有利于防止疫情传染。
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法律规定: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二)隐私权(P10)
注意: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微信QQ)、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1)含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2)法律规定: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3)原则: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4)意义: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个人信息(P10—11)
个人信息都是隐私吗?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应纳入隐私权予以保护,例如: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私人活动等信息,而自然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码等属于个人信息,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姓名、性别等属于可以公开的“非隐私信息”。
个人信息≠隐私,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才属于隐私
1.甲给同学乙取侮辱性的绰号
2.甲将同学乙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3.甲上学迟到,在门卫登记册上签了同学乙的名字
4.甲未经乙的同意就用乙的照片用以招揽顾客
5.某网络自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梅的同意,发布了一篇文章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小梅再次遭到舆论的非议
6.张某在自己的朋友圈用一些粗俗的语言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7.“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8.某校高一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以下案例中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人身权利?
名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名誉权
注意: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属于公开信息,张某没有侵犯孙某隐私权
生命权
姓名权、名誉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归纳总结
1、(2023·辽宁)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未侵犯身体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侵权行为发生时小孙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错误。如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属于民事诉讼一般情形,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④错误。
课堂练习
2、(2023·新课标)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④正确。故本题选D。
课堂练习
3、(2023·海南)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昊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隐私,即使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也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都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课堂练习
(2023·辽宁高考)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
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可提出哪些理由。
(1)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理由: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试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的答题方法
解题方法:
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
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
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
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题要点: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或监护权等身份权。
(2)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试题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 的权利 侵犯了哪些权利 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2022·山东高考,节选)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
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
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
俱可贵
姓名肖像
受保护
名誉隐私
不可侵
维护人身权的原因
人身权利的内容、要求
保障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原因、要求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重要性(原因)
保护要求(体现)
含义
行使与保护(要求)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名誉的含义
保护(要求)
隐私的含义
要求、意义
原因(必要+意义)、要求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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