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PPT,共41页)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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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PPT,共41页)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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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张PPT)
复习巩固
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合同
客体
义务人一定的行为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客体是人身利益
客体是物
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标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
案例1: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思考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思考2: 小丁应该如何维权?理由?
案例1《一房两卖如何维权》
(1)小刘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2)小丁可以通过追究小王的违约责任 小王和小丁合同成立且有效,小王没有全面履行合同,所以小丁可以追究小王的违约责任。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
生活离不开合同
2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要约承诺订合同
3
立字有据更可靠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定义、类型与原则
2.订立合同的意义
(1)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1. 合同的定义及类型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债权关系。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2)合同的类型 :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超市购物
乘坐公交车
使用共享单车
房产赠与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设立:是指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订立合同的原则
(1)自愿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平等协商原则 P24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什么叫“意思表示”?
注意:
意思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等原则
3.订立合同的必要性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1)合同的必要性 p23第一段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订立合同的意义 p23第三段
因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探究与分享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P23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
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优点: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阶段
2.合同无效情形
3.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1.合同订立的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甲公司:“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乙公司:“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甲公司:“可以。”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2.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定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约束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1)要约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作任何增加、变更;(数量、质量、价格等)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④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受要约人
要约人
易混易错: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
广告一
广告二
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
广告一:不是要约。
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
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所以属于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
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
要约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
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案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镜头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探究与分享】
知识讲解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显然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镜头一 :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承诺
镜头二 :
【P24探究与分享】
2.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定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2)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
【知识拓展】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指要约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常见的承诺有:
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容+超时),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P25相关链接2: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形成新要约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店家:正宗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顾客:我想买烤鸭,多少钱一斤?
店家:正宗北京烤鸭,58元一只,38元半只。
顾客:有点贵,45元一只行不行?
店家:行!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案例
请你判断下列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注意】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从内容看是否合法、合理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意思表示真实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4.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
Q: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虽然双方形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案例分析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思考: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为什么王某能在诉讼中胜诉?说明什么问题?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探究与分享
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3.订立合同的要求
(1)合同订立的判断: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1.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P24镜头二:
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2.口头合同
(1)定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场合: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优点: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空口无凭”未必正确
3. 书面合同
(1)定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4)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订立合同的要求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3. 书面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及类型
2、订立合同的原则
3、订立合同的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承诺
2、“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2、口头合同
3、书面合同
本课小结
1.(2024·湖北·高考真题)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②: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合同,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③: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故③排除。
④: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故④正确。
【直击高考】
2.(2023·辽宁·T13)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直击高考】
3.(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D
【解析】A错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错误,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
C错误,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不具有所有权;
D正确,“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故选:D。
【直击高考】
4.(2022.浙江高考)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合同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 由以上分析可知,应选D。
【直击高考】
5.(2022·海南卷)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
②③: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
④: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错误。
【直击高考】
6.(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③: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故本题选C。
【直击高考】
7.(2018·浙江卷)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 )
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
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
④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不一定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算约定,也有口头约定,故①错误;
③错误,不是因为小伟和小惠不具完全有民事权利能力而认为约定无效,并且,认为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
小伟和小惠都是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以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故②④正确。
【直击高考】
8.(2017·浙江卷)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电函:“本人欲向贵公司定制景泰蓝瓷瓶1000只(标准见附件),单价800元,三个月内交货。”次日,F回电:“可以,但单价要998元。”N收到电函后,于8月11日向F复电:“同意。”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A.F和N之间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标的为998元 
C.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D.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
D
【解析】A: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但也有法律约束力,故A不选。
B:合同标的为瓷瓶的买卖关系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故B错误。
C: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日是11月11日,故C不选。
D:承诺一旦作出到达对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N电函是要约,F回电是新要约,N回电是承诺,所以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故D入选。
【直击高考】
9.(2020·浙江高考)作家甄某创作了儿童文学作品《小头娃娃》,并将该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创作了“小头娃娃”的卡通画,推出同名动画片,注册了“小头娃娃”商标。该动画片荣获众多奖项,“小头娃娃”的卡通形象和商标的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乙公司在其官方网站的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小头娃娃”近似的商标,并在其销售的商品上印制了“小头娃娃”的卡通画。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误导了公众,损害了作家和甲公司的利益,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乙公司以其使用的商标与“小头娃娃”并不相同为由提出反驳。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面问题:
(1)指出乙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谁的权利,并阐述理由。
(2)说明乙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具体方式。
【答案】①乙公司的行为损害了甲公司的权利。乙公司在其官方网站的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小头娃娃”近似的商标,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乙公司在销售商品上印制“小头娃娃”的卡通画,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
②乙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方式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解析】(1)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设问中明确,要作答好本题,必须仔细阅读材料,从材料中找出乙公司的做法,从而明确其行为损害了谁的权利:乙公司在其官方网站的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小头娃娃”近似的商标,并在其销售的商品上印制了“小头娃娃”的卡通画,从乙公司的做法中可得到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著作权。运用课本上相应的知识点结合材料组织答案即可。
(2)本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乙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具体方式”,本题设问直接,指向明确,承接第一题可知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权利,乙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有针对性地运用课本上相应知识点作答具体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
10.(2020·浙江·高考真题)白飞雪(14岁)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价格为3000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商厦邀请白飞雪担任该水晶项链的品牌形象大使拍摄广告宣传画,报酬为10万元。白飞雪欣然同意。回家后,白飞雪父母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项链,鉴定书写明该项链的材质是玻璃。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该如何做?
(2)白飞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
【答案】(1)因意思表示一致(或经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要追认。
(2)不可以。为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解析】第(1)问,本题要求考生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该如何做?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考生根据合同的相关知识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商厦和白飞雪已经就项链买卖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成立;第二步,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体资格上看,白飞雪为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订立的合同不是纯获利的、标的金额较大,需经法定代理人(白飞雪的父母)追认后,合同方可有效。
第(2)问,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白飞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考生作出判断白飞雪父母是否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不可以;第二步,说明判断的理由,考生根据合同的效力分析作答:本案中,白飞雪为商厦所宣传的项链属于假货,它的销售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为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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