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教用)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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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教用)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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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2张PPT)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温故知新
义务在前 权利在后
责任比幸福重要,不要为了追求幸福忘了你的责任
罗翔语录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民事权利有限制
02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学习目标
1.政治认同:理解确定权利界限、防止权利滥用的意义,增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认同。
2.科学精神:结合生活实例,理解法律对名誉权、著作权的限制,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意识。
3.法治意识:阐述法律关于民事权利行使和防止权利滥用的规定,增强边界意识。
4.公共参与:阐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树立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观念。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对名誉权、著作权的限制★★
相邻关系的实质★★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重难点
思维导图 核心关注
一个关系:相邻关系
两个限制:名誉权、著作权
四个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探究与分享
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1——网购给差评网购能随意给差评吗?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可以如实进行批评、评论,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因此,不能随意给差评。云某的行为是否侵权?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本案中,云某作为消费者, 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的商业信誉的故意,因此,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环节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案例分析1——网购给差评恶意差评者若该差评存在侮辱、诋毁、诽谤等侵权事实,并造成商家社会评价、商业信誉降低,则构成侵权。网购后正常差评消费者在消费产品或接受服务之后,有权利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舆论监督行为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如揭露涉事商家的骗局和陷阱。虚假新闻捏造、歪曲实施;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不侵害名誉权不侵害名誉权侵犯名誉权行使民事权利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环节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思考:1.请你评价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行使民事权利要注意什么?
差评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
案例中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发表了评论并给出差评,仅是个人对商品质量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能对林某的名誉构成实质性伤害,因此不构成侵权。
探究与分享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我国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对商家的产品、服务进行评论,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但是,给评价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联网时代都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1.权利的含义: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权利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限制的内容(要求)::
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特别提醒:
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还必须坚持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在依法行使个人权利的同时,还要尊重他人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对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①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是为侵害名誉权,(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案例分析2——引用别人作品镜头1:小王同学在写一篇作文时,写道:“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望着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吟咏出了岑参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镜头2: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知网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镜头3: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说一说:你认为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一、民事权利有限制《法律与生活》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作品的合理使用不付费一、民事权利有限制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法律与生活》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付费环节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法律与生活》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合理使用
如正规网站下载,合理使用
如下载盗版,则侵权
法定许可使用
如该正版软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则构成侵权
如果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则不构成侵权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①生产商仿制软件光盘。②销售商在所售计算机中预装软件。③互联网在线软件盗版。④用户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软件。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⑤将只读光盘中的软件进行复制并销售。常见软件侵权行为一、民事权利有限制《法律与生活》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知识点总结: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提醒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法律与生活》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知识整合】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PART 02
互相帮助 温暖彼此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思考:1.小陆与公司的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2.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探究与分享
保护权益,和谐社会
1、相邻关系的含义与实质
(1)含义: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补充)
(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拓展】
(1)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
(2)所谓“相邻”,并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
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能感知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2、相邻关系的类型:(1)相邻用水、排水关系(2)相邻通行关系(3)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4)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5)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1.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了乙家的花瓶。
判一判:下列哪些情形适用于相邻关系?
不属于。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花瓶是动产。
2.北京市高先生家将原厨房部分面积改造成卫生间并安放了马桶,让张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因协商未果,张先生将楼上住户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
属于。
3.张三主张李四在其阳台外的公共区域缓台处私自搭建彩钢房,影响了其房屋采光,
属于。
3、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必要性: 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2)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P38第一段)
思考:3.小陆与某公司的邻里纠纷案该如何处理?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③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请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还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探究与分享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例如:民法典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法律与生活》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小结: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含义 依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原因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要求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邻里关系我来调 作为法官,你怎样来调解上述案件中出现的邻里纠纷呢?邻里关系处理应该遵循什么原则?毛竹蔓延 影响邻居采光吕某与崔某系同村邻居,吕某居东,崔某居西。十几年前,崔某在其院中靠吕某房屋一侧空地栽下些许毛竹。开始几年因毛竹未长大,并无不良影响,邻里关系也算和睦。随着时间的推移,毛竹越长越高,根系也逐渐蔓延开来。近年来,毛竹已经长到吕某房屋的两层楼高,严重影响房屋的采光,吕某屋内逐渐变得阴暗潮湿。两家因毛竹之事多次起纠纷,积怨已久违规安装 空调外机排放噪声吴某与张某均系柯城区某新楼盘的业主,吴某的房屋位于7楼,张某位于8楼。2021年8月,吴某在装修新房时发现,张某将一空调外机安装在其主卧飘窗的上方外墙,距离飘窗不足1米处。考虑到空调外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热气、振动等会极大影响居住环境,且该楼盘建造时已预留空调外机间,吴某多次与张某沟通移除空调外机,其均拒绝。楼上房屋漏水 楼下财产损失叶某系柯城区某小区3栋308室业主,陈某系该小区3栋408室业主,双方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1年8月,叶某发现自家客厅的天花板有水渍,怀疑是楼上漏水所致,但因情况较为轻微,遂自行找人对天花板进行修复。没过多久,叶某发现其卧室天花板及地面均出现大块水渍,不时有水滴至地面,衣柜也开始出现发霉现象,故找楼上邻居陈某协商要求解决房屋漏水问题,陈某并未理会。后叶某相继向物业、社区寻求帮助,陈某均置之不理。因房屋漏水严重,已经影响正常居住,叶某无奈租房另住。应当拆除。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知识拓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邻地利用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行使自己的不动产权利而必须利用其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基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须选择给对方造成最小损失的方式并给对方以补偿。
(2)用水和排水关系
上流土地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行改变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得水流干涸,从而确保下游土地权利人能够依照习惯用水方式获得相应之水流的利用。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因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于自然流至之水,有义务进行承受,而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则有自然排水权。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人工排水,原则上无使用邻地的权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设置屋檐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相邻之不动产。
(3)妨害妨免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在行使自己之不动产权利时不得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造成不应由其忍受的妨害。
(4)越界关系
土地所有人在自己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越过边界而占了相邻土地,相邻之土地所有人不得要求其拆除,即不得行使其妨害排除请求权,但是可以要求其赔偿或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占用部分的土地。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自己土地上种植树木等其根系或者枝叶越界进入相邻之土地内,该相邻土地之权利人有权请求其铲除。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P37上)
探究与分享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提示: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理由是: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相邻关系的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徐某应该本着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原则妥善安置鸽舍。(楼下的邻居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解养鸽人对鸽子的情感,如果徐某调整鸽舍后能够排除妨碍,则应当理解接受。)
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P38中间)
探究与分享
题型特点
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原则,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解题指导
明确相关当事人 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
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 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 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处理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
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解题方法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课堂小结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的含义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民法对著作权(知识产权)设定的界限
相邻关系的含义及实质(是什么)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是什么)
必要性与意义(为什么)
原则、法律依据与要求(怎样做)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对相邻权设定的界限)
例题1: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首先要明确乙的财产权被侵害,有权提出赔偿。乙行使合法权利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索赔1万元”是滥用财产权的表现。排除判断错误的A、B,再排除判断正确但依据错误的D。故选C。
C
当堂达标
例题2:李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王某的一幅漫画,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
②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
③李老师引用王某的漫画,未经王某同意,构成侵权。
④李老师引用王某漫画未向王某付费,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③④
A
【解析】为课堂教学使用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引用时应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故选A。
例题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某些情形中,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
B.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D
【解析】D。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是合理使用,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是法定许可, A、B、C属于法定许可使用,D是合理使用,不属于法定许可
例题4: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不满,两村发生纠纷。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解析】B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B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例题5: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
①说明原因 ②停止侵害 
③排除妨碍 ④赔偿损失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D。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D
例题6:小红家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伸到了小明家的房顶上,致使房顶上的盖草比其他地方烂得快,每几年就要换一次。为此,小明家要求小红家将树枝砍去,但小红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应当如何处理两家的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答案】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小红家应砍去树枝,如小明家确有损失,还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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