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共40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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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
P32 探究与分享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第一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知识拓展: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例题: 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D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P32-1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 物权(相邻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和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不存在赔钱 财产所有权
(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考法注意及解读
(2)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考法注意及解读
(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考法注意及解读
(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法注意及解读
易混易错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变形 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人身损害的情形
(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考法注意及解读
(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考法注意及解读
(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考法注意及解读
易混易错
特别提醒
9
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对财产权的侵害救济以及损害环境需恢复原状。
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仅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③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由侵权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
例题: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  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R公司可以请求Z公司恢复荣誉 ④Z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违约金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③④
A
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侵权责任
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C
当堂练习
姚某未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她不慎摔断了手镯,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19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3年1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情境探究】
君子报仇,十年真的不晚吗?
3.诉讼时效 P33-1
(1)主观标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
(2)客观标准: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13岁男孩小亚成功追讨10年的抚养费66.5万元)(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P33【探究与分享】
狗咬驴,驴踢豪车,狗逃逸……十万修车费找谁赔?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案例分析:
究竟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和狗主人共同赔偿?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据此减轻老李的责任。
第二目
侵权行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3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
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例题.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2.因小区内缺乏儿童游乐设施,业主张某与物业公司协商,将自费购置的滑梯放置在公共区域供小朋友免费玩耍,滑梯卫生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由物业负责。后刘某途经该区域时不慎踩到滑梯脚垫,脚垫下有水渍导致刘某摔倒骨折。经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对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不存在主观过错,但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不存在主观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物业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物业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
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某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刘某的受伤和张某无因果关系,张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②正确。
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
④:物业应承担侵权责任,是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不是过错推定原则,④错误。故本题选C。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P34-1
例如: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
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
判决要点:
吴某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吴某的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方某猝死是因其患有心脏疾病且未能控制自身情绪。
实践运用:过错责任的构成
游客赵某在某野生动物园游览时不听劝阻下车,以致于被动物咬伤,动物园要担责吗?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
属于过错推定的情形,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如果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不承担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P34-1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见P34相关 链接末段
思考:假如有些案子,能证明清白责任人无错,责任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呢?
探究分析:
于某在公园参加风筝比赛,将其饲养的宠物犬栓于公园防护栅栏上。比赛中,石某故意向该宠物犬投挪石块,并踢打宠物犬,被该宠物犬咬伤。石某诉至法院,要求于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分析:
属于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但法律在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中明确强调:如果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则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案例中石某被宠物犬咬伤,是其故意向宠物犬投挪石块、踢打宠物犬导致的,故宠物犬的饲养人于某可因此免除或减轻侵权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比较项 特点 举例
过错 责任 一般过错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
我就来说说你错哪儿了,你这儿错了那儿错了哪哪儿错了…
过错推定 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你说你没错?你哪儿没错?证据在哪儿说明你没错?
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别说了你,千错万错都是你的错,这锅你甩不掉了…
知识拓展: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题.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温馨提示:区分开两种动物伤人的情况: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工厂把废水排入河流,导致下游一鱼塘的鱼虾大量死亡,若工厂能够证明排放废水达到国家标准,则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以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由而免责
C.三岁的甲在幼儿园追逐中受伤,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D.甲被某小区高空坠物砸伤,法院以物业公司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为由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庭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B
C幼儿园在教育机构侵权纠纷中责任划分的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
D高空坠物类案件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⑴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⑵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⑶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承担民事责任已经获得物质补偿的就不能够要求获得精神补偿。(  )
【答案】×。提示: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既获得物质补偿又获得精神赔偿。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答案】×。提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3.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  )
【答案】×。提示: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4.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
【答案】×。提示: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断
1.(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D
2.N市一中学生李某从出生到2016年10月间一直居住在某石化炼油生活区。厂内的液化气罐装站经常漏气,炼油厂排放出的火炬气含有害物质。2020年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对该石化炼油厂的侵权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① 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② 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③ 该厂存在故意或过失,往往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④ 该厂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B
3.张女士携带小孩在小区散步,不幸被高空抛下的花盆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花盆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702~1602住户所为。于是,张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这10户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如702~1602的住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不论702~1602的住户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该案中居民楼702~1602的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①③符合题意,④排除。不论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而试题反映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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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4.(2024高考·浙江)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 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
(1)本案属于承担侵权责任的哪一种情形?
(2)本案中侵权的责任如何认定?
课堂练习:
【答案】(1)应是过错推定责任。
(2) ①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某装修队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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