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新课导入 5.1 家和万事兴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任务一:育小责任大——子女年幼时,父母应该怎么办? 1.亲属关系:(内容、体现、处理)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父母的权利 思考:从小敏家主要人物关系图中,我们能够发现哪些亲属关系?你认为哪对关系最为密切? 王素敏 小捷 小敏 金家骏 金波 母 亲 前夫 儿 子 亲属关系: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图1:小敏家主要人物关系图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2)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3)处理:①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一)育小职责大 【议学情境】小敏和金波在儿子金家骏6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在金波获得家骏的抚养权后,小敏便独自一人来到北京工作。家骏原本一直与父亲在九江生活,高考前为了复读便跟随小敏的母亲王素敏一起来到北京,与小敏同住。 【议学活动1】请同学们根据情境,回答以下问题: 1.小敏和丈夫离婚后,谁有义务抚养孩子? 2.除了抚养义务,还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虐待子女、不让上学属于违法行为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教育子女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链接】关于监护的其他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等。 思考: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议学情境2】家骏为了帮因欠债来北京避难的父亲金波还债,决定做游戏陪练。一天,小敏起夜,听到儿子房间有声响…… 【议学活动2】请同学们观看视频,回答问题: 小敏有没有权利对儿子家骏进行批评和教育?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注意: 民法典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第1072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1111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任务二:敬老是义务——父母年老时,子女应该怎么办? 1.成年子女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含义、要求、意义、必要性、缺点和意见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在习总书记的办公室里,常年摆放着这样一张照片:他紧紧握着母亲的手,两人一起悠闲地在公园里散步。这定格的温情瞬间,直抵无数人的内心。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思考:查阅“常回家看看”条款,思考赡养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探究与分享 【议学情境4】王素敏是小敏和小捷的母亲,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两个女儿长大。而女儿们在年过三十后,都先后离婚。如今,王素敏带着外孙来到北京,继续照顾着一家子的生活。 【议学活动4】请同学们根据情境,回答以下问题: 小敏小捷应如何回报母亲的辛勤付出? ①瞻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思考:未成年子女需要监护。那么,老人需不需要别人的监护呢?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 (1)父母没履行好抚养义务,子女可以拒绝赡养老人吗? 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2)履行赡养义务只需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就行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3)除了经济生活上照料更要在精神慰藉上赡养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一名88岁老头儿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受到小游颇多照料。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价值300万元的房产都托付给他。 思考:什么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防止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缺陷: 意义: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特别提醒: ①意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签署监护协议后履行监护职责。 ②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难点区分:抚养、扶助、扶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一般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 “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议学情境5】小敏的妹妹小捷与徐正是夫妻。一天,徐正误会小捷与别人暧昧,情绪激动把小捷推倒在地,小捷很害怕想逃出家,徐正却抓起放在桌上的匕首,要求小捷原谅他。小捷被徐正吓得魂不附体,只好表示原谅徐正,但徐正却把小捷软禁在家。 【议学活动5】请同学们根据情境,回答以下问题: 1.徐正的行为对家庭关系有何不良影响? 2.小捷应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失和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虐待: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基本特征是持续性和经常性。 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 育小职责大 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家和万事兴 家和万事兴 人生多风雨,家庭是暖窝。 楼高需基础,业兴仗家和。 父母怜儿女,儿媳孝公婆。 夫妻相互敬,兄弟帮助多。 论事凭法理,待人讲道德。 钱财身外物,幸福是感觉。 有国才有家,家和好爱国。 和谐生祥气,亲情结硕果。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2024高考·安徽)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D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