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3.1公民基本权利(41张ppt)【2025春新教材】2024-2025学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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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3.1公民基本权利(41张ppt)【2025春新教材】2024-2025学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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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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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权利
公民
义务
初中阶段法治教育的核心是宪法教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本单元重在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公民意识,这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特别是法治教育专册的重要追求。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是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本单元的内容对落实宪法教育、培养学生公民意识以及推动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基本义务
依法履行义务
依法行使权利
理解权利义务
单元目标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公民其他义务。
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要遵守的程序和方式。
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定义务须履行的原因和做法、违反义务须承担的后果与责任。
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又是一个新的春天。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分别于2025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今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关键节点,从内政外交的顶层设计到国计民生的部署安排,今年的中国两会将为外界观察中国发展蓝图提供重要窗口。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齐聚北京,共赴这场春天的盛会。习近平总书记将会同代表委员倾心交流、共商国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聚焦2025年全国两会
新课导入:
思考: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3.1 公民基本权利》
第三课 公民权利
3.1 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1.政治认同:感受宪法和个人的关系,懂得珍惜权利,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做负责任的公民。
2.道德修养: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明确权利的边界,树立法治观念。
3.责任意识: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了解基本权利的含义。
4.健全人格:懂得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以及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的重要性。
核心素养目标:
教学重点:知道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教学难点:政治权利和自由、人格尊严权等。
学习目标: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2.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和意义?
3.政治自由的内容和意义?
4.监督权的内容、注意事项、意义和途径?
二、人身自由
5.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重要性?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6.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权利
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受广泛的政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政治权利的内容
政治自由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监督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
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政治权利的内容:
1.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01
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03
监督权
02
政治自由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国籍:必须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②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
③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条件: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意义:
财产状况
不分
教育程度
宗教信仰
家庭出身
职 业
性 别
种 族
民 族
居住期限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2.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和意义?
公民基本权利
美籍在华留学生
维吾尔族的老爷爷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某官员
判断:以下人员是否具有行使选举权的资格?
14岁的初二学生
班主任老师
20岁的大学生
×


×
×

法治在线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四)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第九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①内容:
②意义:
政治自由
绝对自由
3.政治自由的内容和意义?
自由有边界
自由的界限:
法律
道德
注意: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探究分享
我会在网上用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
我把我写过的文章整理后出版了。
我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了一个协会,并在国家机关备案注册了。
以下说法,反映了公民拥有哪些政治自由?
言论
出版
结社
“两会你我他,总台帮你问”总台帮你问活动,点亮你最关心的两会话题,提出问题、说出观点,被采纳的留言将有机会登上央视新闻频道总台将邀请代表委员、相关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人民网2024年度“我给两会捎句话”建言征集活动正在进行,广大网友积极参与。部分中央部委领导,地方省委书记、省长陆续通过人民网致信网友,回应群众关切。
时政资讯
公民通过网络问政的方式参与两会,行使的是什么权利?有什么意义?
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思考: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监督呢?
写信、打电话、写电子邮件、向人大代表直接反映情况
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监督、参加听证会......
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违法失职行为:
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①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依法行使监督权,如实反映,实事求是
③不得张贴大字报、非法聚众闹事
④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①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有助于政府接受公民和社会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③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写信、打电话、写电子邮件、向人大代表直接反映情况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监督、参加听证会等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内容:
(2)注意事项(要求):
(3)重要性(意义):
(4)途径:
4.监督权的内容、注意事项、意义和途径?
归纳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主要规定规定 意 义(重要性)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利于激发公民参与热情,增强主人翁意识
政治权利和自由
二、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内容:
重要性: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人身自由的含义:
内容
人身
自由
含义
重要性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二、人身自由
5.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重要性?
二、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侵犯人身自由的三个表现: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非法拘禁
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二、人身自由
侵权表现: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包含三层含义:
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侵入;
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
公民的住宅不得任意查封。
二、人身自由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二、人身自由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对通信进行检查的条件:
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归纳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 主要内容 侵权行为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非法拘禁、非法逮捕、非法搜查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权
财产权
劳动权
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依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等。
其他权利: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7.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劳动权
文化权利
①占有权: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例如:拥有自己的房产;拥有自己的专利等。
②使用权: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如:把房屋用作居住、出租等。
③收益权: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如:租金、利息等。
④处分权: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如用掉、丢弃、赠与、卖与等。
(1)财产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处分。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2)劳动权
①含义: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③重要性: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人们通过劳动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④劳动权核心内容:平等就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
(3)物质帮助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措施:为了保障公民享受这些权利,国家发展相关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①内容: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②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③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4)受教育权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①内容: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②措施: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5)文化权利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6)其他权利
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具体权利 权利内容 提醒
财产权
劳动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劳动就业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尊重各种劳动
国家发展相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共享发展成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确保教育公平!
知识总结: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平等权
2.宗教信仰自由
3.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权
3.物质帮助权
4.受教育权
5.文化权利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其他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监督权
(基本政治权利)
(最基本最重要权利)
(是权利也是义务)
(是权利也是义务)
(合法取得,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公民基本权利
课堂小结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见,以下人士最有可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  )
A.正就读于八年级的李某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张某
C.在中国生活了二十年的俄罗斯友人王某
D.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正在军区服兵役的赵某
D
课堂练习
2.2024年全国两会,有10件来自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的提案。十年来,模拟政协活动已经有46件提案被带上全国两会。2024年青少年的提案涉及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等社会热点。这启示我们青少年要 ( )
A.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B.提高立法能力和参与意识
C.直接参与国家管理
D.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A
课堂练习
3.国家对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上述举措说明 (  )
①国家保障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③我国的义务教育领先世界 
④我国致力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D
课堂练习
4.2024年3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关举措的汇报。会议强调,要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前瞻研判义务教育需求变化,增强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加大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向薄弱环节倾斜力度,着力补齐义务教育发展的短板。国家之所以如此重视教育,是因为 (  )
①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②教育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教育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③教育能解决社会中的所有困难 ④国家制定了资助政策
A.②③ B.①② C.①③ D.③④
B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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