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保护人身权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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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保护人身权 教学设计

资源简介

第二框 保护人身权
  一、课标引领
2022年版 课标要求 1.法治观念:了解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理解法律是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 2.法治教育: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
目标导航 1.借助生活观察、法典诵读,理解民法典保护人身权的内容及意义,增强法治观念。 2.结合具体案例,了解在现实生活中如何维护自身的人身权和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3.逐步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重点难点
1.重点: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的意义。
2.难点:如何维护自身的人身权和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课堂设计】
  一、情境导入
生活观察
情境一:学校为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情境二:快递电子运单上隐去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的一部分。
结合漫画,师生谈话交流:
(1)以上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
(2)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如何维护
教师点拨:上述情境主要反映了人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和隐私权,这些都是我们的人身权。在生活中,民法典是如何保护人身权的 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继续民法典学习之旅。
  二、教学建议
探究活动一:认识人身权
多媒体展示,师生共同诵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师生交流:
(1)从上述法律条文中,你获取了哪些法律知识
(2)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假如没有这些权利,我们的生活会怎么样。
(3)在生活中,我们应如何对待人身权
教师点拨: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探究活动二: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多媒体展示案例:
案例一:周某和宋某经常参加业余足球比赛,一次跳起争抢头球时发生身体碰撞,宋某不慎摔倒,导致锁骨骨折。宋某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1万余元,被法院……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案例二:老杨7岁的女儿就读小学一年级,某日上体育课,被同一场地上练习足球的六年级学生王某踢出的球绊倒,导致受伤。学校和王某家长互相推诿,都拒绝赔偿。老杨便将学校诉至法院,法院判决……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探究与分享
(1)交流:上述两则案例都涉及了公民的哪一项权利
(2)分享: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遭遇过类似的事情
(3)思考:假如你是法官,请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对上述案例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4)导行: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我们应如何做
学生活动、交流,教师适时点拨。
活动小结: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探究活动三:法律保护肖像权
多媒体展示生活情境:
生活中,很多中学生热衷于使用表情包来表情达意,但有的同学未经本人允许,将其他同学的头像进行“加工”后发到社交平台进行恶搞。针对这种现象,小倩认为,这种恶搞侵犯了其他同学的肖像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小强觉得小倩小题大做,认为自己将其他同学的头像制成表情包,使用范围仅局限在群聊中,并不侵犯其他同学的肖像权。
探究分享:
(1)面对两位同学的观点,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请说明理由。
(2)在生活中,你有没有遇到类似的事情,你做出了怎样的选择
(3)在今后的生活中,你打算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这种权利
师生交流,教师点拨:法律保护肖像权。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教师追问: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一律不能使用肖像人的肖像吗
活动:法典诵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教师点拨: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使用和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肖像权。
探究活动四:法律保护隐私权
多媒体展示如下内容:
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师生交流:(1)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 为什么
(2)在现实生活中,你有没有遇到类似的事情 你是怎样做的
(3)假如你是一名民法典普法志愿者,针对上述案例,你打算向周围的人说些什么
重点讲解:什么是隐私
多媒体展示: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活动小结:法律保护隐私权。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三、课堂小结
同学们,通过本节课学习,我们重点学习了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四种人身权,但人身权的内容绝不仅仅如此,还需要我们继续研读民法典,进一步增强我们的法律储备。在生活中,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为此,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共享美好生活。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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