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练习一、单选题1.人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权益。这说明( )A.我们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B.我们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C.我们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不能侵害别人的权益D.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2.赵某偶然发现一款手机软件,用户可以在该软件里挑选众多网红及明星的肖像视频,点击即可实现“换脸”,购买软件会员后还可以无水印导出该“换脸”视频。更让她惊讶的是,这款软件里竟然有她自己的古风视频(可清晰辨认为赵某),可她从未授权给这家公司使用。由此可知( )①该公司未经赵某同意利用技术手段使用赵某照片制作模板,侵犯了赵某的肖像权②软件运营者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进行深度合成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AI换脸”等应用软件广泛兴起,公民需提高防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的风险④肖像权作为公民身份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向具有可识别性的自然人的外部形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伤自尊”时,能要赔偿吗 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受到了侵害②贾某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的名誉权③贾某的行为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④贾某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某电商平台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某明星的肖像和姓名合成到自家产品广告中,导致公众误认为该明星代言该商品,引发法律纠纷。从民法典角度,该商家的行为( )①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因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进行营利活动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家与明星之间的侵权责任关系③侵犯明星的姓名权,因盗用他人姓名进行虚假商业宣传④侵犯明星的隐私权,因非法获取其肖像和姓名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3年1月,云南公安机关发现,昆明某网络科技公司以“免费”帮助地方医保部门推广“电子医保卡”的名义骗取医保部门授权文件,再层层转包给各地市“地推”团伙,诱骗乡镇居民注册“电子医保卡”,同时,骗取手机号、验证码和公民身份证信息,批量注册各平台网络账号,再贩卖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团伙用于下游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侵犯了涉案群众的名誉权,应当赔礼道歉②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当地群众有权追究该公司的法律责任③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④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公司的侵权行为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6.乒乓球运动员王某因身体不适到长沙某医院就医,就医后,该医院某医生在社交媒体上曝光了向王某索要的签名照、签名球拍以及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事发后,医院积极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医护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医院和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隐私权②该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的人格权③王某可到涉案医生所在地法院起诉④医院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4年11月,小区保安王某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女童不慎落水,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将女童救起。女童的父母为了感谢王某,制作了一面写有“英勇无畏,救人于危难”的锦旗送到保安室,还送了一些现金和生活用品以表谢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接受现金酬谢违背了见义勇为的道德要求②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利于弘扬社会正气③在酬谢过程中,女童父母与王某是平等的民事主体④女童父母赠送的锦旗是王某取得名誉权的体现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8.王某因涉嫌犯罪而被警方逮捕,某电视台对此案件进行了新闻报道,公布了王某的照片,案件曝光后,该电视台对王某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详细报道,包括家庭情况、工作单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王某对此感到极度困扰和伤害,遂对该电视台提起诉讼。本案中( )①该电视台公开了王某的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②因王某涉嫌犯罪而被逮捕,媒体可以公开王某的个人信息③该电视台发布王某照片,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④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该电视台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安全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9.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颁布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避开了“见义勇为”的字眼,改成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这一修订表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______的重视和保护。( )A.隐私权 B.名誉权C.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D.受教育权10.民法典扩大了对名誉权保护的期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对于名誉权,下列选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①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他人不能评价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③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④新闻媒体曝光组织和个人的违法消息侵犯了名誉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出现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A.人身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C.隐私权 D.肖像权12.“尊重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之所以要倡导“尊重”,是因为( )①尊重他人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 ②我们要积极关注、重视他人③尊重是维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 ④尊重使社会生活和谐融洽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13.随着科技发展,智能家居设备走进千家万户。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破解软件或IP地址等方式,入侵并控制这些智能家居设备的摄像头,窥探个人隐私。对此,我们应( )①可在合法收集信息的基础上,自主加工、过度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②可在合法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向其他组织出售他人个人信息③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④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马某和另外五名村民救助了落水者,当地镇政府举行表彰大会,对参加救助工作的村民给予表彰。在表彰大会上,一名记者单独给马某拍摄了接受见义勇为表彰的镜头,并且在新闻中报道了马某的事迹。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记者维护了马某的名誉权②记者维护了马某的合法权益③马某的荣誉权得到了维护④马某的身份权得到了保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李先生在逛街时发现,在一商店的宣传海报上竟出现了自己3岁女儿小兰的照片。他想起前段时间在照相馆给女儿拍过一组写真照,随即找到商店老板交涉,但商店老板认为,自己已经向照相馆支付过照片的使用费,不属于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照相馆侵犯了小兰的名誉权②商店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③照相馆侵犯了小兰的肖像权④商店侵犯了小兰的肖像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专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则和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全方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金钟罩”,彰显了党和国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这说明( )①隐私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个人信息理应受到法律保护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③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收集、使用、公开他人个人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二、非选择题17.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法入童心 司法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基本案情 李某某系6岁女童,因不愿上学而哭闹,父母将其绑在树上进行教育。路人魏某使用手机拍摄了上述过程,视频中李某某的面部特征清晰,还露出了内衣,魏某未经允许私自将上述未经处理的高清视频上传微博进行传播,引来众多网发热议及微博用户转发。原告李某某诉称 魏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故请求魏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被告魏某辩称 自己的视频是如实拍摄,李某某父母教育方式不当,自己的目的是通过网络舆论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合理且必要,并未侵害李某某的权利。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李某某的请求和魏某的辩称分别加以评析。19.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以下案例系因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导致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引发的冲突纠纷。材料一 甲与乙分别为某小区同栋同层02室和03室业主。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乙认为该摄像头能够监控其个人隐私,影响其生活,乙即报警要求拆除。经公安机关、物业公司调解,双方协调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该摄像头。法院审理后认为,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因此,乙主张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在处理财产权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权冲突时的考量。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随着互联网产业模式的进一步创新,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自然人人格要素被虚拟化呈现的应用日益增多。被告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一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原告何某系著名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该“AI陪伴者”的功能。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该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哪些权利,并说明法律依据。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C A D B B C B C C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答案 B D D C D C1.C【详解】AB:题干明确表明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权益,而A、B两项只强调维护自身权益,AB排除。C:“我们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不能侵害别人的权益”,准确地概括了题干中“人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权益”的意思,C正确。D: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而不是一致的,D排除。故本题选C。2.A【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软件运营者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进行深度合成,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②符合题意。③:材料涉及的是肖像权,而非隐私,③不选。④:肖像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身份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3.D【详解】①②: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没有侵害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①②排除。③: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③符合题意。④:微信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故本题选D。4.B【详解】①: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未经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商家未经许可将明星肖像用于广告营利,符合侵权要件,① 正确。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肖像、姓名),而非法律关系本身(侵权责任关系属于内容),②排除。③:民法典规定姓名权禁止他人盗用、假冒,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商家盗用明星姓名制造虚假代言,属于侵犯姓名权的典型行为,③ 正确。④:隐私权保护私人生活秘密,题干中明星的肖像和姓名属于公开信息,不涉及隐私权,④排除。故本题选B。5.B【详解】①:该公司骗取居民信息并贩卖的行为,主要侵犯的是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并非名誉权,①错误。②:公民人格权包括隐私权,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当地群众的人格尊严,当地群众有权追究该公司的法律责任,②正确。③:该公司诱骗乡镇居民注册,骗取手机号、验证码和身份证信息并贩卖,这些信息属于公民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范畴,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③正确。④:本案中的法律关系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错误。故本题选B。6.C【详解】①: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该医生在社交媒体上曝光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侵犯了王某的隐私,但医院并未侵犯隐私权,①说法有误。②:王某的心电图等身体检查事项属于隐私,该涉案医生侵害了王某的人格权,②说法正确。③ :起诉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这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管辖规定。因此若王某选择起诉,可到涉案医生所在地法院起诉,③说法正确。④ :医院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④说法有误。故本题选C。7.B【详解】①:本题中家长主动以现金酬谢王某是对见义勇为的肯定,王某接受与道德要求并不违背, ①错误。②:女童父母既送了锦旗,又送了现金和生活用品,这种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②正确。③: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在酬谢过程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③正确。④:王某的名誉权是法律赋予的,而不是因为“女童父母赠送的锦旗”而取得,④错误。故本题选B。8.C【详解】①: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电视台公布王某的家庭情况、工作单位等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①说法正确。②:即使王某犯了罪,也不能随意公开曝光其犯罪事实或个人信息。任何公开曝光行为都应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②说法错误。③:电视上出现罪犯的肖像是为了司法目的而采取的措施,这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所以不构成侵犯王某的肖像权,③说法错误。④:未经合法授权或违反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该电视台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安全,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C。9.C【详解】C:材料强调中小学生要学会自护自救,这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视,C正确。A: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对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材料不涉及该选项,排除A。B: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材料不涉及该选项,排除B。D: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材料未涉及受教育权,D不合题意。故本题选C。10.C【详解】②③:对于名誉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②③正确。①: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他人也可以作出如实评价,①排除。④:新闻媒体曝光组织和个人的违法消息属于舆论监督,未侵犯名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C。11.B【详解】B:超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使一些顾客出现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生命安全,B符合题意。ACD:材料不涉及人身权、隐私权和肖像权,ACD排除。故本题选B。12.D【详解】②:我们要积极关注不一定是对别人的尊重,因为有些属于个人隐私,②错误。①③④:尊重他人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尊重是维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尊重使社会生活和谐融洽,选项都是强调尊重的原因,①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3.D【详解】①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自主加工、过度处理他人个人信息,不得向其他组织出售他人个人信息,①②错误。③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4.C【详解】①: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材料不涉及名誉权,①排除。④:材料不涉及身份权,④排除。②③:在表彰大会上,一名记者单独给马某拍摄了接受见义勇为表彰的镜头,并且在新闻中报道了马某的事迹,可见记者维护了马某的合法权益,马某的荣誉权得到了维护,②③正确。故本题选C。15.D【详解】①②:材料中没有涉及名誉权和隐私权,故①②不选。③④:商店和照相馆未经李先生的同意使用其照片,均侵犯了小兰的肖像权,故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6.C【详解】②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专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则和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全方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金钟罩”。体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说明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体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②③符合题意。①: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不是隐私权,①错误。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公开他人个人信息,④排除。故本题选C。17.(1)①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杨某致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夏某等人伤害杨某生命健康的行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②如果他们属于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在学校应当承担管理教育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①青少年要敢于同校园欺凌说“不”,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借助家庭、学校等力量,同校园欺凌作斗争。②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构筑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分析】背景素材:杨某被欺凌案例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手否应当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关键词②: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如果他们属于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在学校应当承担管理教育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需要调用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可联系教材知识青少年要敢于同校园欺凌说“不”。关键词②: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可联系教材知识构筑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防线。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18.原告李某某的请求:魏某视频中李某的面部特征清晰,未经允许私自将上述未经处理的高清视频上传微博进行传播,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名誉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魏某没有侵犯李某某的名誉权;李某某可以请求魏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被告魏某的辩称:因孩子不愿上学而哭闹,父母将其绑在自家门前的树上进行教育,这种教育方式没有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教育未成年人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魏某未经允许私自将上述未经处理的高清视频上传微博进行传播,给李某家庭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魏某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应该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分析】背景素材: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中肖像权、隐私权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对李某某的请求和魏某的辩称分别加以评析,运用名誉权和隐私权的知识进行说明。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原告李某某诉称,魏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魏某未经允许,私自将视频上传到微博,且还露出了李某某的内衣视频,侵犯了李某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但名誉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魏某没有侵犯李某某的名誉权②被告魏某辩称,自己的视频是如实拍摄,李某某父母教育方式不当,自己的目的是通过网络舆论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合理且必要,并未侵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教育未成年人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尽管其父母行为不当,但魏某允许私自将上述未经处理的高清视频上传微博进行传播,给李某家庭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魏某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19.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公民进出住宅信息及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②衡量“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的权益序位,更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优先保护,以彰显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③甲的行为超出了合理限度,具有过错,构成对乙的侵权,因此,法院支持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关键词②: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可联系教材知识:优先保护人身权,以人为本。 关键词③: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可联系教材知识:甲具有过错,构成对乙的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0.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和肖像权,民法典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本案中,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设定涉及原告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分析】背景素材: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谈谈该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哪些权利,并说明法律依据。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案件分析。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原告何某系著名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联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和肖像权,民法典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有效信息②: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联系本案中,被告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设定涉及原告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