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课件(共42页,2个内嵌视频)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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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课件(共42页,2个内嵌视频)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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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2张PPT)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合同
义务人一定的行为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客体是
人身利益
客体是物
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标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
著作权: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
客体是行为
民事权利体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了解合同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债权关系。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中介合同
2、合同的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3.订立合同的原则: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
(1)自愿原则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平等协商原则 P24-1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意思表示≠意思
①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刷卡乘车)(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②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如考上大学请吃饭)
4.订立合同的意义
(1)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国家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P23-2段末
国家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P23-3段末
知识小结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最基本)、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思考:
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
生活中的“××须知”,也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
必要性: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优点: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知识小结
意思表示
格式条款★ 含义
评价
法律规定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以书面、口头甚至行为表示出来)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不一定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通称。要反对霸王条款,如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均无三包等)
5、合同订立的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甲公司:“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乙公司:“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甲公司:“可以。”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平等协商原则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法律效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要约人
要约人
(1)要约(第一个阶段)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价格等);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③须由特定的要约人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
要约
P25相关链接:要约邀请
易混易错: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
广告一
广告二
区别 含义不同 向谁发出 内容 法律效力
要约
要约邀请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向一定范围内特定的人
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内容具体确定,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内容不确定不具体,不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如质量、数量等
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没有法律
约束力
脆脆甜甜的车厘子特价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进口JJ级车厘子大果,3斤装99元,仅限今天!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
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案例分析
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1)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生效时间:
承诺到达对方(要约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2)承诺(第二个阶段)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变更+超时)
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甲公司:“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乙公司:“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甲公司:“可以。”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3)承诺的变更——新要约:(第三个阶段)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要约承诺订合同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要约
承诺
案例分析: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到甲商场,时逢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生效的时间为 (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B
解析: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效力。信件是5月8日寄到甲商场,故选B。
承诺生效时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1)无效合同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内容)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合同主体)
6、合同的效力
(2)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合同订立≠合同生效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人不予追认的
③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注意】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因欺诈订立的合同;④因胁迫订立的合同;⑤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
与无效合同中欺诈胁迫情形不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而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在做题时分清楚情形。
思考:以下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吗?为什么?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
案例二:刘某夫妻俩委托一女子代孕,签下合同约定事成后付给该女子50万元酬劳。
案例三:9岁的小明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一台2万元的游戏机。
存在欺诈、无效
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无效
行为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效力未定
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
无效,我国禁枪,买卖枪支,违反法律规定。
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
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
有效,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7、合同的产生与形式
(1)合同的产生: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但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一些特别形态的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如书面形式甚至须经批准才能成立。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在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
口头合同
(1)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3)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4)适用情况: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
“空口无凭”未必正确
书面合同
(1)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2)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情况: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知识小结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稍复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拓展延伸
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1)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劳动合同、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仲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抵押合同等。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拓展延伸:合同成立时间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李某在某书店的网站上购买了两本书,由于书的价格稍贵,李某通过QQ与书店客服讨价还价,最后以68元的价格成交,并承诺10天内送货,于是李某当即付款。半个月后,李某仍没有收到购买的书,和书店联系后,书店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予以推辞,从而引起纠纷。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订立合同的过程角度,分析说明李某与书店的合同是否成立。
(2)从订立合同的形式角度,分析说明书店的理由是否合理。
以案说法
(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本案中书店以68元价格成交,10天内送货等交易事项是要约,李某在该网上付款购书的行为是承诺。本案已完成要约与承诺这个过程,所以该合同成立。
(2)不合理。书面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李某与书店客服的QQ聊天记录就是一种数据电文,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所以书店的理由不合理。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订立合同的过程角度,分析说明李某与书店的合同是否成立。
(2)从订立合同的形式角度,分析说明书店的理由是否合理。
小王在淘宝网上看上一款连衣裙,价格230元,非常喜欢,就立即下单拍下,当然下午该网店发货,三天后小王收到了连衣裙。
想一想:该案例属于哪种合同形式?
该合同何时成立?
是书面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课堂小结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国家的态度
要约
承诺
合同订立的阶段
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合同的产生
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树立合同意识
误区警示
1.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标注小区的价格及配套运动设施,这一标注应视为要约邀请。
2.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于第三日才拆开函件,甲乙合同于第三日成立。
3.同为15周岁的小明和小华通过房屋中介在校外租了一间房,每人预付了500元租金,两人父母均不同意,房屋中介可以不退还预付租金。
×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标注小区的价
格及配套运动设施, 该标注具体明确, 会对购房者产生重要影响, 应视为要约。
×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
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乙合同于第二日承诺到达甲时成立。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态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经其监护人追认有效。小明和小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外租房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符,两人父母没有追认,租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中介应当退还两人的预付租金。
误区警示
4.王某通过微信聊天从李某处购买了一个空气炸锅,这里的合同形式属于口头合同。
5.老李跟熟人老王借款10万元,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老王应要求老李写借条。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所以这里的合同形式属于书面合同。
√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 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借条属于书面合同的具体形式。虽然老王与老李是熟人, 但是借款数额较大, 老王还是应要求老李写借条。
(2024·广西·高考真题)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7分)
◇思路:甲、乙的说法分别涉及什么法律知识?
◇知识链接:合同订立、违约责任
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
A公司回复是要约(内容明确具体)
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
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
A公司延期送达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但A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梁某货物延期情况,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甲、乙的说法错误。
(2024·全国·高考真题)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真题训练
×--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商事仲裁需要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4·湖北·高考真题)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
×--要约邀请
×--无过错侵权责任
真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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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高考·湖北)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B
针对演练
实战演练
2023年3月2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某款空调300台的函件,合同总价款75万元,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答复。2023年3月28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将总价款提高到78万元。2023年4月2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
②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
③甲公司发出购买某款空调300台的函件属于最终有效合同的要约
④乙公司将总价款提高到78万元不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2023年4月2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该买卖合同成立,①符合题意。
②:乙公司要求将总价款提高到78万元是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②符合题意。
③:甲公司发出购买某款空调300台,总价款75万元的函件不是最终有效合同的要约,乙公司要求将总价款提高到78万元是最终有效合同的要约,③错误。
④:乙公司要求将总价款由75万元提高到78万元,已经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④错误。
故本题选A。
针对演练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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