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2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课件(共70页PPT)2025年高考二轮复习课件 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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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2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课件(共70页PPT)2025年高考二轮复习课件 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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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0张PPT)
课时2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风向标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家庭婚姻 2024·山东卷,14;2024·湖北卷,9; 2024·安徽卷,14;2024·湖南卷,19; 2023·新课标卷,41 高考试题主要结合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夫妻关系,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等;主要结合违约、侵权的具体案例,考查解决纠纷的解决方式、举证责任等。命题形式以选择题为主,并且选项涉及的知识综合性较强,非选择题主要结合民事权利与纠纷的处理设题
社会争议解决 2024·北京卷,10、11;2024·广东卷,15;2024·黑吉辽卷,18;2024·甘肃卷,18(2);2023·山东卷,19(2);2022·山东卷,14;2023·湖南卷,14
考点一 家庭婚姻
统揽主干知识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③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内涵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经济上、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亲属和夫妻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2.继承
(1)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提醒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3)遗嘱继承与遗赠
项目 遗嘱继承 遗赠
主体 范围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的自然人 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客体 范围 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产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不仅包括继承财产权利,还包括承担遗产限度内被继承人的债务 受遗赠权的客体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
提醒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
①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②法定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③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提醒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2)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4.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 约定 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易错易混查漏补缺]
1.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
纠正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2.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
纠正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合法遗嘱为准。
提升能力素养
典题1 (2024·湖北卷,9)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 自然人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不是自然人。但涉及遗产继承等纯利益保护的行为时,胎儿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四的借款是用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李四的遗产部分为105万元。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李四的债务部分可以用遗产偿还5万元。李四给旺财的遗嘱无效。剩余遗产为100万元,继承人妻子和李小四各继承50万元,④正确。
[法条链接]民法典关于胎儿继承权的规定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典题2 (2024·山东卷,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100万元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和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和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选B项。
[热点命题角度集锦]
预测点1 父母离异情况下的子女抚养
1.李甲与高某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李甲与高某自2017年开始分居,2024年2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2017年起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2年8月,李某夫妇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自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  )
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抚养责任 ③李某夫妇可以采用商事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李甲与高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 本案中作为父母的李甲与高某没有承担起抚养与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①④符合题意;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②错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③错误。
预测点2 遗产分配
2.Z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小Z。多年后,Z女士的丈夫和小Z不幸病逝,留下了小Z的妻子小W和女儿小小Z。又过了几年,Z女士也因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并没有设立遗嘱。已知Z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除了孙女小小Z外,就只有一个弟弟。关于Z女士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女士的弟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 ②小W、小小Z和Z女士弟弟可以平均分配Z女士的遗产 ③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 ④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小小Z的父亲先于Z女士死亡,因此,小小Z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Z女士的遗产,③正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其遗产,小W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获得Z女士的遗产,④正确。Z女士没有签订遗赠协议,Z女士的弟弟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Z女士的遗产,①错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世,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无权继承。Z女士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获得Z女士的遗产,②错误。
预测点3 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3.2024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有无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些规定(  )
①融合了大量司法实践中的有益裁判思路,适用各类彩礼引起的案件 
②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问题进行规范 ③摆脱“法条主义”束缚,体现了司法融合天理、国法、人情的精神
④充分考虑了纷繁复杂的现实,可既原则又灵活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 材料中的彩礼返回规定摆脱“法条主义”束缚,体现了司法融合天理、国法、人情的精神,充分考虑了纷繁复杂的现实,可既原则又灵活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③④符合题意;材料中的规定,适用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部分情况下因要求返还彩礼而引发的纠纷,并不适应各类彩礼引起的案件,①排除;该规定可作为处理彩礼认定、返还等司法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的权威规则,但并非法律依据,②排除。
预测点4 夫妻财产的处分
4.2014年1月,王涛与李红登记结婚,2023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涛婚前用100万元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涛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3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红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
①王涛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元万和租金6万元属于王涛个人财产 ③离婚后王涛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①错误;王涛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50万属于王涛个人财产,房屋婚后用于出租,是由两人共同打理,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王涛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的文章,稿费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④符合题意。
考点二 社会争议解决
统揽主干知识
1.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比较
方式 如何解决 优势
和解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不占用额外的社会资源,较为经济
人民 调解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仲裁 平等主体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自愿选择,程序比较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主要类型
类型(根据 案件性质) 诉讼目的 提起诉讼 的主体 举证情况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例外规定→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提供证据。例外规定→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类型(根据 案件性质) 诉讼目的 提起诉讼的主体 举证情况
刑事诉讼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例外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3.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提醒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4.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 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 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提醒 开庭审理
5.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举证 责任 民事 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 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意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易错易混查漏补缺]
1.(2024·浙江1月卷,21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
纠正 人民调解后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2023·北京卷,11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3.(2024·浙江1月卷,21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
纠正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2022·浙江6月卷,37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
纠正 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
5.(2023·新课标卷,11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
纠正 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提升能力素养
典题1 (2023·北京卷,11)“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解析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以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B项符合题意;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但是也可以采取行政复议的方式,故“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D两项说法错误。
典题2 (2023·湖南卷,1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 公共利益归根结底是人民利益,公益诉讼是一项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都是在维护公共利益,②④正确;①③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普通民事纠纷。
典题3 (2023·辽宁卷,14)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 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①正确;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也属于个人隐私,②错误;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而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正确,④错误。
[热点命题角度集锦]
预测点1 纠纷与仲裁
1.李某系某电器公司员工,该公司一直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2023年7月,李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不慎被机器割伤,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该公司认为李某系自己操作错误受伤,拒绝支付赔偿费用,并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伤医疗费16 800元(该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 7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提起劳动仲裁往往成为解决工伤争议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③行政机关可以因该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④李某属于自己操作错误受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 提起劳动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纠纷的选择之一,但不是优先选择,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①排除;根据法律规定,追索工伤医疗费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②正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该公司一直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行政机关可以因该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对其作出行政处罚,③正确;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李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不慎被机器割伤,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④排除。
预测点2 诉讼与举证责任
2.林甲诉称,在林乙与刘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乙以经营家庭餐馆需要为由,以现金形式向自己借款350万元,约定利率和还款期限,并立下借据1份。后经林甲多次催讨,至今未还分文。人民法院判令林乙、刘丙偿还35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诉。本案中(  )
①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②林甲对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林甲有权追究被告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侵权责任 ④刘丙以该借款为林乙个人债务为由,可不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起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本案中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林甲对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②正确。林甲有权追究被告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③错误。借款发生在林乙与刘丙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且用于共同经营的家庭餐馆需要,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丙须承担还款义务,④错误。
预测点3 人民法院管辖地
3.李某夫妇在某市J区和H区分别拥有一套住房,J区住房由李某夫妇和小儿子李弟同住,H区住房由大儿子李哥居住。2022年7月,李某夫妇遭遇车祸去世。同年9月,李弟向李哥提出要公平分割父母的房产,李哥则主张其已在H区住房居住10年,因此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两人争执不下,李弟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李哥发现本案的审判员张某是李弟妻子的姐夫。该案例中(  )
①李哥的主张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②李弟应向J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诉讼中李哥有申请张某回避的权利 ④李哥没有责任提供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李哥不能以居住时间长为由取得H区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李哥的主张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李弟应向H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②排除;在诉讼过程中,李哥发现本案的审判员张某是李弟妻子的姐夫,因此诉讼中李哥有申请张某回避的权利,③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李哥没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预测点4 证据
4.程某与郑某建立业务合作意向,业务往来均通过微信进行,双方未签订合同。郑某对制作加工配件的相关图纸及要求,均通过微信发送给程某。但程某表示,自己按照对方图纸和要求加工完配件后,该公司没有支付加工费8万余元,与对方协商未果,遂诉至人民法院。程某提交了其自制的供货单及大量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但法官将其所提供聊天记录与郑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比对后,发现聊天记录既不完整,也有删减,多处语音未转文字。因此人民法院认定,原告向被告主张加工配件款8万余元,但并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此案启示我们(  )
①生活中应树立合同意识,该案中原告因未订立合同影响了合法权益的维护 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要坚持诚信原则,及时固定证据,不得随意修改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必须“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足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④“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保留好完整证据,有助于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 该案例中双方表面虽未签订合同,但实际上通过微信和实际履行等行为已经订立了合同,①错误;该案中原告主张未通过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即提供的证据有瑕疵,人民法院才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这体现了证据的重要性及收集原则,②正确;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除了“谁主张,谁举证”外,还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错误;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有利于提高诉讼胜率,维护合法权益,④正确。
链接社会热点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热点缘由】 习近平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强领导、协力推动、务求实效,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命题预测
命题角度1 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中共历史上最恶劣的十大叛徒”视频时,将开国少将、浙东抗日根据地创始者与领导者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于革命叛徒顾顺章的头像。视频发布以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2023年8月,何克希将军的家属发现涉案视频并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反映上述情况。2023年11月30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三人的侵权行为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12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等规定,判令三名被告分别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英雄烈士等的纪念、缅怀、弘扬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上述案件是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
提示 ①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应何将军家属的要求,对三名被告侵害何克希将军的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②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开庭审理,提升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严格遵守了诉讼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③杭州互联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案件情况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公正判决,正确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
命题角度2 行政诉讼
某市发改委为促进节能减排,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规定了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额度。A公司超额排放且逾期未补缴与其超额排放量相等的碳排放配额,被处以相应的处罚。A公司不服该处罚,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基层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送达诉讼文书并通知双方开庭审理时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市发改委出具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等地方规章条例,主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最终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支持市发改委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A公司诉讼请求。A公司不服该裁判,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该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提示 ①A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提起上诉,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②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开庭审理,严格遵守了诉讼程序。③市发改委提供了作出该行政处罚的合法证据和所依据的文件,人民法院认定其行政行为合法,全面贯彻了“证据裁判规则”(或“依法收集运用了证据”,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命题角度3 审判的正义之光
“只要我受到伤害,就该有人对我负责。”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侵权案件中,有这种想法的原告并不少见,甚至有的法官也有这种观念,于是出现了和谐名义下“和稀泥”的处理方式,甚至因此催生了一种“碰瓷式”维权现象。
一日,男子李某身穿白色和服,脚穿黑色绣花鞋来到商场门口,他不停地对顾客扮鬼脸,说日语,不少人被其吓到,一些孩子被其吓哭。商场保安见状多次上前劝阻,李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对保安恶语相向,出言辱骂并脚踢保安。出于公德心和爱国心,保安愤而对李某进行驱离,李某在被驱离的过程中自行摔倒导致受伤,于是报警。待警察了解事情原委后,对李某作出了警告的处罚。李某越想越生气,将保安和警察告上法庭,认为自己受伤是保安所致,且受到警察不公正处罚,要求保安和公安部门赔偿其健康损失、精神损失、误工损失等共计20 000余元。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李某受伤,但导致其受伤的根本原因是抗拒保安人员依职权对其劝阻,保安对李某进行驱离,处置得当;警察秉公执法,处置恰当。如果保安和警察因采取合理措施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则会让执勤人员在工作时无所适从,对妨害营业环境的行为不敢管、不愿管。李某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1)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碰瓷式”维权的错误。
(2)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说说本案审理和判决闪耀的“正义之光”。
提示 (1)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观存在过错、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三个方面。本案中保安人员合理的执勤措施不存在过错,与李某受伤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责任。“碰瓷式”维权认为“只要受到伤害,就该有人对我负责”,误把必要条件当成充分条件,犯了逻辑错误。人民法院不支持李某的诉求,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强化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培育和弘扬了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①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既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符合事件原委,体现了公正司法的“正义之光”。②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创新演练
1.某地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建设,升级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服务、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网络司法查控平台“五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打造“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诉讼服务格局,为当事人提供“指尖诉讼”“掌上办案”司法便利服务。这些便民司法举措的意义在于(  )
A.通过降低司法成本以维护公平正义
B.创新司法模式,彰显人民司法为人民
C.通过程序的便捷和公正保障结果公正
D.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公正司法
B
解析 降低司法成本与维护公平正义无因果关系,A项不符合题意;题中的便民司法举措是对司法模式的创新,彰显了人民司法为人民,B项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司法程序的公正与结果公正的关系,C项不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人权司法保障,D项不符合题意。
2.某校学生围绕“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进行探究学习,选取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选项 案件 分析
A 某农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在诉讼过程中,两个公司可以签订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据此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B 某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甲、王某乙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王某甲、王某乙如果能证明自己对生态破坏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食品有限公司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比诉讼更便捷、经济
D 公诉机关指控吕某涉嫌合同诈骗,诈骗宣告无罪案 本案的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但吕某也有义务向法庭证明自己无罪
A
解析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两个公司可以签订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据此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项正确;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中,王某甲、王某乙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证明了没有过错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B项错误;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于仲裁,C项错误;在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D项错误。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请相信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中国首部以检察机关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为主题的检察题材电视剧《公诉》于2023年5月29日全国首播。大小案件贯穿全剧,扣人心弦,新时代公诉人风采生动鲜活。以下为本剧情介绍的部分内容。
  全剧以大小案交错、新旧案结合的逻辑串起故事线,涉及的案件包括网络信托诈骗、校园网贷、跨境网络诈骗等,并通过极具悬疑推理感的故事架构和年轻化的叙事方式,通过实地办案和法庭辩论相结合的方式展示案件从侦查到审理的全过程。   全剧展示了检察官以检察听证制度推动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庭审效率、以检察公益诉讼打击网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等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律需要。   本剧以检察机关惩办的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为原型,以检察官视角为切入点,揭露在互联网犯罪多发高发的背景下,犯罪分子用尽各种手段,把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掏空的残酷真相,而检察官巧妙化解金融风险,同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检察官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以“恪守法律底线,笃行司法为民”为题撰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250字左右。
答案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推进公正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将现代科技手段和司法活动深度融合,提高司法效能。推进人民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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